第六章 說謊

大三上學期是課程最難也是最多的階段,幾乎每天都是從早上8點開始上課一直到晚上九點才下課,必修加選修,壓得人喘不過氣。我辭去了新聞中心主編的職務,而林森雖然還在合唱團,卻很少有時間去訓練。

去年校園歌手大賽,我不知道他為什麽沒有參加,也沒有問過他。而這一年,林森再次報名參賽,又一路闖進決賽。

“你說決賽我唱什麽歌呢?一首獨唱,還有一首要和其他選手合唱。唱兩首林宥嘉的會不會不太好?”

“我覺得你獨唱時可以考慮《說謊》,這首歌的傳唱度高,很多人都會唱,在舞台上可以引發共鳴,還可以弄個全場大合唱。”

“嗯,有道理,我一會兒練一下,看看效果怎麽樣。那兩個人的合唱呢?”

“這個得看你抽簽跟誰唱吧,如果是女生,來個情歌對唱,既養眼又悅耳,說不定還能收獲一段姻緣。”我發了個奸笑的表情。

“我覺得會抽到男生。”

“為什麽?”

“男人的直覺。”

男人的直覺看來也是準的,林森抽到的合唱對手或者說夥伴是英語係的人氣王,許其,比我們小一屆。話說許其這個人,顏值並不高,嗓音也不是很有辨識度,所以我一直很納悶他是哪來那麽多迷妹的,難道是人格魅力?

有趣的是,今年的校歌賽還別出心裁地搞了一個最具人氣歌手獎,截止到開賽時,所有C大學生都可以通過校園網投票,最後現場公布最具人氣歌手。

林森並不好意思去拉票,他和許其都在合唱團,兩個人在學校的圈子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而且相比於最具人氣,他更希望是最具實力的那個。

但是,投票第一天,我就收到了幫許其拉票的信息,而且一看就是群發的。看著許其的票數每天蹭蹭往上漲,我心裏特不是滋味,因為我覺得林森作為學長和校草級別的男神,他才是真正的人氣王。

我決定為林森拉票。我其實是不喜歡這種投票形式的,因為需要麻煩別人,而我又不喜歡麻煩別人。不過為了林森,豁出去了。我姨媽曾經說過,戀愛中的女人智商為零。我終於用自身驗證了這句話的準確性,陷入暗戀的我根本就沒有智商可言。

隻要是對他好的事,我都願意做。

其實在校園裏我也是有一定人脈的。過去兩年在采訪中認識了很多同學,為了表示真誠,我給這些人都是單獨發的微信,請他們為林森投票。還有那些來我們宿舍發傳單的學弟學妹們,我也不忘記跟人家說一聲“請幫林森投票”,就差去廣播站喊一嗓子了。在我的帶動下,五班同學集體出動,發動身邊的朋友圈,很快林森的票數就追了上來。我好像第一次體會到粉絲為愛豆投票拉票的心理,焦急、興奮、瘋狂。

“周四下午下課後有時間嗎?”課間時林森問我。

“有,怎麽了?”

“陪我去買衣服吧,決賽時候穿的。我想好好準備一下,這可能是我大學最後一次參加校歌賽了。”

“好的,沒問題。”我當然不會拒絕。

下午四點多下課後,我們先回宿舍送書包,然後在校門口集合。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化了個淡妝,又換了一雙跟鞋。這是我們第一次逛街,我希望在店員眼中,我和他是般配的。

那一天,林森穿著黑色大衣,戴著暗格圍巾,倚靠在一輛電動車上,望著我宿舍的方向。遠遠的,我看見喜歡的男孩在那裏靜靜地等著我,夕陽的餘暉灑在他身上,一切都是那麽和諧、那麽靜謐,真希望時間可以永遠停留在這一刻。

所謂歲月靜好,大抵如此。

“晚上的課我得趕回來做presentation,剛借了輛電動車,騎這個能快點兒,走,上車。”

我點點頭。

“坐好了嗎?扶好了啊,別被甩出去了!”

我將手輕輕環在他的腰上,冬日的寒風吹的臉冰涼,但卻一點兒都不覺得冷。這是我第一次坐在男生的後座上,這一刻,我多想把頭靠在林森的背上,就這樣一直騎下去,到很遠很遠的地方,隻有我們兩個人的地方。

以前一直覺得購物中心在學校附近特方便,隨時都可以去逛街,但這一次,我卻特別討厭它離學校這麽近。

林森連著試了幾件襯衫,我都覺得差點意思,直到他換上一件淡藍色的休閑襯衫,雖然款式簡單,也沒有裝飾,但是看起來很舒服,幹淨清爽的感覺。

“我覺得這件不錯,你看呢?”鏡子中的林森笑著問我。

“我也喜歡這件,要不就這個吧。不過兩首歌,你是不是中間應該換件衣服?”我一邊說一邊看著其他衣架。“這件毛衣怎麽樣?”我拿起一件學院風V領乳白色毛衣,領口和袖口是用深藍色和褐紅色的線鎖邊,這樣顯得白色並不那麽刺眼。“要不要試試這件毛衣?裏麵就穿著這件襯衫,一定很好看。”

事實證明我的眼光還是不錯的,林森穿上這件白毛衣,絕對是偶像劇裏的帥氣學長。

買完衣服已經快七點,林森一看來不及吃晚飯,就趕緊去旁邊的肯德基買漢堡,而我則讓小鈺和宋金哲幫我們把書帶過去,不過為了避嫌,給金哲的微信是用林森手機發的。

雖然我們到教室時已經晚了十分鍾,但好在還沒輪到林森的presentation。“你們倆是約會去了?”小鈺湊我耳邊小聲問道。

“沒有,就是幫他選衣服去了。”

“這還不叫約會!我都沒陪我男朋友買過衣服!”

“可不嘛,都是你男朋友陪你買。你還好意思說,以後也關心關心人家。”

那天晚上我問老付:“你會讓不是女朋友的女性朋友陪你買衣服嗎?”老付是我初中同學,我們雖然已經不在一個城市但依然無話不談,所以他是唯一一個知道我喜歡林森的人。

“這個不好說,一般不會,但也有特例,比如我可能會讓你陪我去買衣服,因為我沒把你當女人,哈哈。”

“去去去,說正經的呢。再問個問題,如果你喜歡一個女生,會跟她表白吧?”

“那當然!喜歡一個人如果不說出來,我會憋死的。”

“所以,林森可能隻是對我有好感,但並不喜歡我。你知道嗎?今天陪他去買衣服的這兩個多小時,真的特別幸福。”

“茵晴,我覺得你無藥可救了。”

“沒錯,已經病入膏肓。”

我又失眠了。

周六晚上7點,決賽就要開始。下午林森去彩排,而我則在電腦前不停地刷新,我能動員的人都已經動員過了,但他的票數還是比許其的少一點。唉,我要是計算機大神該有多好,要麽直接攻擊校園網,讓投票係統癱瘓,要麽就侵入後台用不同的ID給林森投票。可惜我隻能幹著急,卻無能為力。

“進場了嗎,外麵排隊冷不冷?”

“我還在宿舍給你看票,不過可能沒戲了。”

“沒關係,不用看了,一會兒我用實力擊敗他。”

“嗯,我相信你,加油!”

舍友們已經先進去幫我占好位置,我穿上大衣匆匆跑向禮堂,沒想到保安說裏麵已經坐滿,為了安全,不讓進場了。外麵還有很多人,手裏拿著票抗議著,但是裏麵就是不開門。距離開場隻有十分鍾,外麵人越來越多,我想保安這時候不會開門了。

怎麽辦,怎麽辦,我開始慌了起來。

不行,這是林森在大學最重要的演出,我一定要想辦法進去。但是我不能告訴林森,這時候會影響他的情緒。我拿出手機給學生會主席打電話,關係不是很熟,但是為了林森,隻好求他幫忙了。電話響了一遍又一遍,無人接聽。寒冷、緊張、焦慮、害怕,各種情緒交織在一起,竟讓我手抖的厲害。

“喂,茵晴?”

“謝天謝地,你終於接電話了!我想求你幫我個忙,保安現在不讓進場了,你能不能把我帶進去?我有票,裏麵同學也給我占了座,所以進去後絕對不會妨礙到其他人。拜托你了!”我連珠炮似的把話說完。

“你到側門,我在那兒接你進去。就你一個人吧?”

“對,就我自己,不會讓別人發現的。”我狂奔到側門,對他連連感謝。

七點的時候,我終於在婷婷身邊坐下。真是驚心動魄。

坐穩後,我的心還是撲通撲通跳的厲害,手還是特別涼,我開始為林森感到緊張。林森說這是他最後一次參加校歌賽,我希望他能是冠軍,希望他的大學不留遺憾,希望我愛的人永遠是最耀眼、最明亮的那顆星。

“下麵,有請10號選手林森為我們帶來林宥嘉的《說謊》!”台下尖叫聲、歡呼聲震耳欲聾。“林森,我愛你!”掌聲漸漸稀疏時,這一聲告白格外清晰。

兩年前的林森,還是在校園中剛剛嶄露頭角的新人,而如今已經是很多女生心中的男神。

“我沒有說謊,我何必說謊,愛一個人,沒愛到難道就會怎麽樣”。很多人跟著一起唱了出來,達到了預期的效果,但我的眼淚開始無聲無息從眼角滑落出來,還好台下足夠黑,沒有人看的見。

《說謊》其實是我選給自己的歌,而由他唱出來再合適不過。麵對舍友們的撮合和調侃,我從來都矢口否認,我說我不喜歡林森那樣的男孩,可在心裏已經愛的無法自拔。我不敢奢望他喜歡我,也不敢承認我喜歡他,我怕我們連朋友都做不成,隻好把所有的心事都埋在心底。

林森剛唱完最後一個音,就有兩個女生跑上台給他獻花。他穿著我幫他選的白毛衣,唱著我幫他選的歌,接受著全場的歡呼。我很慶幸能和他成為同班同學,成為好朋友,至少,在C大,我是離他最近的那個女孩。

第二輪,林森和許其對唱的曲目是《我愛的人》,兩個大男人在台上一起唱《我愛的人》,怎麽看都是有些怪怪的,但是聲音真的太好聽,而且歌聲中的情感,讓我覺得他們心中都有一個不是愛人的愛人。

“我愛的人,不是我的愛人,她心裏每一寸都屬於另一個人”,也許,唱這首歌的林森想起了梁雨晴,而我想到的隻有林森。

終於到了公布結果的時刻,許其獲得了最具人氣歌手獎,而林森的排名還沒有揭曉。第五名,不是;第四名,不是;第三名——我特別害怕主持人會突然念出他的名字——還好,也不是。

主持人忽然停下來,讓大家猜猜誰會是冠軍。林森還有其他選手的名字此起彼伏,我說不出話來,甚至因為緊張而開始微微戰栗。

第二名,不是!

我整個人終於鬆了一口氣,因為我相信,林森會是最後的冠軍。

“獲得冠軍的選手是——讓我們一起大聲喊出他的名字吧,林森!”現場響起《We are the champions》,舞台上噴出禮花,這一刻的榮耀屬於我愛的人——林森。

頒獎結束後,很多女生衝到台前跟他合影,而我和舍友一起離開了大禮堂。那一晚他不需要我,因為會有很多人圍在他身旁。

回到宿舍,我把錄的視頻傳到了微博和視頻網站上,我想讓更多的人看到他、認識他。

“晚上合唱團要一起給我們幾個人慶祝一下,你要不要過來?丁鑫他們你也都認識。”

“不去了,你們好好玩。對了,我把你的視頻傳到網上了,看看能不能被星探發現。”

“哈哈,謝謝!你也累了一天,早點休息吧,明天我請你吃飯。”

“好。”

我沒有告訴他自己差點兒進不去場,也不會告訴他我的慌張。

我拉上床鋪的圍簾,反複看著他的視頻。以前,我不明白為什麽《說謊》會是林宥嘉最受歡迎的歌曲,直到我遇見林森。

原來,每一句謊言,都是無法說出口的深情。

我沒有說謊 我何必說謊

愛一個人 沒愛到難道就會怎麼樣

別說我說謊 人生已經如此地艱難

有些事情 就不要拆穿

——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