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傻子

新學期第一天,我和林森再次在即將遲到的時候,在學院樓裏迎麵相遇。我看起來表情有些冷淡,其實是因為我有些暗暗生氣,氣他這個假期為什麽都不理我,可是當他一開口喊“茵晴”,我的心好像又融化了。真沒出息。

“你假期忙什麽呢?連朋友圈都不發?”我特別自然地問道。

“假期去了一趟美國。”

“哇塞!這都不在朋友圈給我們曬一下!是去旅遊嗎?”

“不是,呃,算是吧,去找一個朋友。”

正說著,我們就走到了教室,這個話題也就此中斷。

開學兩周,新生男女混合籃球賽拉開帷幕。作為C大的傳統賽事,混籃比賽隻麵向大一學生,據說當初創立的初衷就是為了增進男女同學的感情。每個院係決出冠軍隊伍後,再進行全校的比賽,四強隊伍可以免去期末的2000米長跑,這個獎勵可謂是極具**力。

我曾經在初中和高中的體育課上打過一段時間籃球,不過水平很一般。但是沒想到我卻是我們班裏唯一會運球、會上籃的女生,自然就肩負重任了。男生那邊有幾個打的不錯的,特別是我們班的大學霸宋金哲。

比賽前幾天下午一下課,我們就先去搶占籃球場進行訓練。女生主要就是練習運球和投籃,球到手時別走步,能夠及時把球傳給男生;被犯規罰籃時,能盡量把球扔進框裏,就算完成任務。而男生那邊則是三對三對抗練習,一場球成敗的關鍵,還是在男生。

可能是我們的訓練方向和訓練效果都比較好,竟然一路過關斬將,成為了學院的冠軍,宋金哲憑借出色的得分能力成為MVP。而場邊的林森,因為嘹亮的歌喉,被我們封為啦啦隊隊長。我明明應該喜歡宋金哲這樣的男孩,又會學習又會打籃球,可是為什麽我的目光總是被場邊的林森吸引呢?

學校比賽是單場淘汰製,沒想到我們再次發揮神勇,打進了總決賽,迎來了實力最強的對手。女生雖然和我們半斤八兩,但是人家男生中的首發加替補,幾乎都是特招生。

雖然是抱著必輸無疑的心態上陣的,但是一旦到了場上,就充滿無窮的力量。這就是體育的魅力,無論何時,決不放棄。

可能是我太亢奮了,不知道自己哪根筋出了問題,對麵男隊員運球過來時,我居然出手攔截,他正在全速往前跑,大概是沒想到會突然出現一個弱女子,來不及刹車,於是我被撞了出去,後仰倒地。

“茵晴,江茵晴!”我躺在地上,看見林森一陣風一樣衝進場內,抱起我的頭:“你沒事吧?能看清我嗎?”然後,他突然衝撞我的男生喊道:“你是不是男人啊?居然連女孩都撞!”這句話明明應該是很凶的,可是從他嘴裏喊出來卻莫名其妙多了一種喜感。

我噗嗤一下笑出了聲,趕緊坐起來,連連擺手說:“沒事兒,沒事兒,打球哪有不衝撞的。金哲,換人吧,我得下場休息一會兒。”

林森趕緊把毛巾和水遞給我。以前上中學時都是我給我們班男生送水送毛巾,忽然有個男生這樣對我,很不習慣,甚至有種角色互換的感覺。

意料之中,我們輸掉了比賽,不過能拿到亞軍,已經是意外之喜。而且,在我受傷時,林森是第一個站出來的,一想到這兒,我的心裏就會泛出一絲甜蜜。那天晚上,我們全班出去聚餐,喝了很多很多酒,大半夜在校園裏大聲唱著《青春紀念冊》,跑著、笑著、鬧著,一切都是那麽美好。

受傷事件後,我和林森的關係開始有了一點小曖昧,至少我覺得是曖昧的。我們一起上自習、一起吃飯、一起聊微信到深夜,兩個人走在校園裏時,他經常唱歌給我聽,生活到處都是美妙的音符。

我想,我是有一點喜歡林森的。

然而,美好總是短暫的。合唱團要參加全市的合唱比賽,人數不夠,於是林森把我拉了進來。以前總是我們兩個人單獨行動,這是我第一次進入他的圈子,也見識到了他到底有多受歡迎。

合唱團裏好幾個女生天天圍著他轉,排練休息時就都湊到他身邊,嘰嘰喳喳說說笑笑,而我越是人多時越喜歡冷眼旁觀。雖然他們聊天時林森總會帶上我,雖然他們聚餐時林森也會叫上我,但我無法從心裏融入這個圈子,我能明顯感受到那些女生的敵意,而我雖然心裏的醋壇子已經打翻了,卻還是要麵帶笑容、表示毫不在意。

那些日子,我明白了什麽叫不放心。可是我有什麽理由吃醋呢?也許我和那些女生一樣,不過是他的普通朋友。就算我們真的將來成為男女朋友,可是這麽多女生喜歡他,我不可能不在意,而他,貌似並不能給我安全感。

轉眼就是大一暑假。我因為在校外報了一個法語班,還有兩周才能節課,所以放假了也一直住在宿舍。那天晚飯時我剛在食堂坐下,就看到平時經常和林森在一起的一個女生,端著盤子向我走來。女生叫丁鑫,是林森的高中同學,既不漂亮也不苗條,所以平時我對她沒有什麽“敵意”。

閑聊了一會兒後,她看似漫不經心地問我:“梁雨晴過兩天要回國了,你知道嗎?”

我一頭霧水:“誰是梁雨晴?”

“咦?你跟林森關係那麽好,我還以為他會跟你提起過呢。沒事兒,就是我們高中同學,高中畢業後去了美國。”

梁雨晴,美國。我一下子就想起開學時林森跟我說過,他寒假去美國找一個朋友。能讓他不遠萬裏去看望的人,一定不是普通朋友。我明白了丁鑫為什麽要和我說這個,她在試探我的反應,而我,必須要淡定地把這頓飯吃完,把天兒聊下去。

每一個陷入愛情的女生都是福爾摩斯。我回宿舍後立刻打開林森的微博和人人網,一條一條翻起,包括下麵的評論。終於有一條評論提到了梁雨晴。我又打開這個評論人的微博,在他曾經AT過的很多很多人中找到了梁雨晴的微博。

我把兩個人以前的微博和人人網狀態還有他們共同好友的微博連在一起看,又在百度中搜索兩個人的名字,翻到他們高中的貼吧,最後確定了一件事,林森和梁雨晴在高中時是一對戀人。高考後梁雨晴去了美國,兩個人也分手了。

梁雨晴貌似愛上了別人,後來她的微博裏明顯是有了新男朋友,而林森的微博隻在寒假時轉發了一條:我愛你,愛過整整一個曾經。很顯然,林森放不下。

我忽然明白他為什麽會在校歌賽上如此深情地唱出《那首歌》,忽然明白他為什麽會在寒假時去美國沒有給我發過一條消息,忽然明白他為什麽會對我好。雨晴,茵晴。每次他叫“陰晴”時,是不是都會想起“雨晴”?

我一條一條看著梁雨晴的微博,終於找到了她的照片。恍惚間,我竟然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張在海邊的照片,她的表情淡淡的,站在那裏,一副安靜清冷的樣子,和我不笑時的感覺那麽像。記得林森第一次知道我喜歡看球時特別驚訝,他說“長的不像啊,你看起來那麽文靜的一個姑娘”。

是啊,我這麽文靜的一個姑娘,是不是應該和你喜歡的雨晴特別像?

嘀嗒,嘀嗒,嘀嗒,淚珠一顆顆落在鍵盤上。

一點傷心,一點委屈,一點不甘心。

手機閃了一下,是林森的微信。“假期我要去後海的酒吧駐唱,明晚第一場,要不要過來聽?”

“這幾天晚上都有安排,不過去了,然後周末我就回家了。祝你演出順利。”我現在不想見他,更不想聽他唱歌,因為那每一句情話、每一個音符,都不是唱給我聽的。

七月的北京,明明是燥熱的,可是陽台上,晚風吹來,渾身都泛著寒意。

直到那天晚上我才發現,我不是有一點喜歡林森,而是真的很喜歡,但為了我自己的尊嚴和驕傲,我決定不再喜歡他。

誰能真的讓誰

幸福到故事的結尾

何必那麽的慌張

有時清醒 才是錯誤的開始

我不需要 也不重要

做一個傻子多麽好

——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