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首歌

林森順利進入了全校的初賽。然後又順利進入決賽。決賽選手的個人海報在比賽前一周掛在了校園主路上,林森穿著白色T恤,簡單又陽光。

“這個就是大一新生林森,初賽的時候自彈自唱,真是帥死了。”

“聽說林森剛加入合唱團就成領唱了,好厲害啊!”

來來往往的迷姐迷妹都在誇他,他的巨幅海報,在十五個參賽者中格外醒目。

作為新聞中心的記者,我免去了排隊領票和排隊進場的麻煩,在第一排看完他的兩輪表演,《老男孩》和《那首歌》。跟學長學姐們相比,那時候的林森還是青澀的,甚至還忘了兩句詞兒,但是已經足夠耀眼,個人表演結束後,還有個女生衝上台給他鮮花,順便要了一個擁抱。

結果公布,林森雖然沒能進前三名,但成績也非常好。作為記者,采訪冠軍是我的任務,而采訪林森則是我的私心。

“林森,恭喜你!今天的演出特別棒!第一次參加校園歌手大賽,有什麽樣的感受?”

“第一次參賽,多少還是有些緊張的,感謝各位評委老師和各位同學的支持,從院係選拔一路走到決賽最後一輪。”

“林宥嘉的《那首歌》傳唱度並不是很高,那麽是出於什麽樣的考慮,在決賽上選擇這首歌呢?”

“因為喜歡吧,我覺得這種撕心裂肺的感情是非常打動人心的。”

旁邊有很多女生在等他合影,我識趣地結束了采訪。我後來想過自己為什麽要在那時候采訪林森。一方麵是因為我希望更多的同學認識他,另一方麵是因為我想站在他身邊,平等地和他對話。

那一夜,腦子裏全是《那首歌》。

上大學以來,我第一次失眠了。

校歌賽結束後半個月,就迎來了考試周。我們宿舍四個人一學期都沒怎麽學習,這時候開始玩命複習,每天半夜兩三點才關燈睡覺,早上七點又要起來去趕考,兩周下來,感覺整個人已經虛脫。我撐著最後一口氣兒,登上了回家的列車。臨走前從學校內網下載了校歌賽的視頻,我想讓爸媽聽聽這個男孩的歌聲。

“這小夥兒你們班的?歌唱的真好,長的也不錯。有女朋友嗎?”我爸媽看過視頻後果然讚不絕口。

“應該沒有女朋友吧。”

“你們倆關係怎麽樣?你要是覺得他人還不錯,就主動追追他?”

“我追他?怎麽可能!我才不會主動呢。一個男孩如果喜歡女孩,自然會主動告訴她,如果他沒對女孩表白,那就是不喜歡,或者不夠喜歡。”

“女兒,沒必要較這個勁,等你走向社會就會發現,外麵的那些男孩都不如你的同學,你媽我就是個例子,你看我的那些同學都比你爸強。”

“誒誒,怎麽就都比我強呢?你這話有失偏頗啊!”老爸一聽這話不樂意了。

“哎呀,好好好,我這就是打個比方。女兒你可得抓緊呀,以後歲數大了,優質男可就都被搶走了。”

我爸媽大概是為數不多的從大一就開始催促孩子找對象的父母。

也許是過去那些年裏被眾星捧月習慣了,也許是與生俱來的清高,我給自己定下的原則就是絕對不主動追男生。自古以來癡情女子的結局都比較淒慘,因為女人本就比男人更堅貞更深情。我總覺得一個男人如果不是死心塌地愛我而是我苦苦追來的,那早晚他會離開。

隻是,再理智的人都怕心動。我可以不主動聯係他,卻無法控製自己不去想他。

考試周的時候,我們幾乎每天都在微信上討論各個科目的考試內容,互相講解習題,可是寒假裏,他卻再沒聯係過我。

除夕夜,我拿著手機,給各位老師同學拜年,但沒有發給他。我在等他。我想等他先祝福我。隻是初一早上醒來,還是沒有他的消息。最後,是我主動給他和家人拜了年。借著拜年,我們匆匆聊了幾句,他便說自己有事,要出門了。

說來也怪,因為喜歡足球,我從小到大跟男生玩的都很好,從不會扭扭捏捏,更不會計較付出多少,但是在林森的身上,我做不到。我莫名其妙地就想跟他較勁兒,我不想主動,不想多付出,但最後總是我主動,我多付出。

也許是這個寒假太閑了,我浪費了很多時間去想他。從小到大,我第一次如此盼望開學。

回北京的前一天晚上,我終於在夢裏見到林森,就是那天校歌賽決賽的場景,他站在台上,目光憂鬱,深情地唱著《那首歌》。

猛地醒來,女人的直覺告訴我,他心裏有別人。

你要我聽這一首歌 用這首歌離開我

她唱的太美了 歌詞卻很傷人

你為什麽不直接提分手

愛人的話不需要重 輕輕的說我就懂

接你的車來了 表示愛到站了

我站在十字路口對抗心痛 一個人

——那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