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眼色

我這個人向來運氣一般,小學時隻要我沒寫作業老師就一定會抽查,中考時抽到最遠的考場導致考試遲到,高考時差幾分與最好的大學失之交臂,這麽多年買飲料甚至連“再來一瓶”都沒中過。所以抽簽這種事,我一般能不上就不上,可是班長讓大家到宿舍樓下抽簽決定presentation順序的那天晚上,林森回家了,所以隻好由我出馬。

果不其然,一抽就是“第一名”。

當我在微信上滿是歉意地把這個消息告訴林森時,他倒是很淡定:“沒關係,第一個講完,這學期就不用惦記這事兒啦!好簽!”我轉念一想,確實是這麽回事。

我們倆把第一篇課文梳理了一遍,分好工,開始準備演講稿、做ppt。很快就迎來了第二周的課程。

其實以前上學的時候,我曾經很多次在公開場合演講,但是英語的還是第一次,而且presentation和演講又不同,需要一邊展示幻燈片一邊表述,更考驗臨場的表達能力和反應能力,所以還是有點兒緊張。那天早上,我破天荒地早早起床,剛收拾好東西準備下樓時,林森來微信說已經在樓下等我。

“我感覺自己好緊張啊。”

“不用緊張,都是同班同學。咱們先去食堂,把肚子填飽了才有力氣講話。”

“要不你給我唱首歌吧,緩解一下我的緊張情緒。”我隨口開了個玩笑。

沒想到林森還真的唱了起來。“Hey boys 挑什麽,看見什麽吃什麽;hey girls 等什麽,吃壞好過沒吃過。”旁邊路過的人紛紛看向我們。

“哎呀,聲音有點兒大。”反應過來的林森趕緊收音。

“哈哈,她們是被你的歌聲吸引啦!”

那一早上,因為有人陪伴,我不再焦慮。

精讀課上的presentation很順利,同學們甚至都覺得我一點兒不緊張,還問我怎麽做到的。其實我站在台上,心撲騰撲騰地跳,但是我這個人很會裝,我可以裝作若無其事、侃侃而談。反觀林森,作為一位經常在舞台上表演的歌手,居然並不淡定,好幾處都忘詞了,偽裝的功力跟我還有差距。所以最後我的得分稍微高一些。

為了安慰他“受傷”的心靈,那天午飯我拋棄了婷婷她們,請他在食堂吃了招牌菜,鐵板牛柳。不過,雖然說是我請客,飯卡卻是他刷的。

“Cheers!總算完成任務啦!”林森拿起可樂和我的豆漿碰了下杯,並不介意比我分低。

“周三中午‘百團大戰’,我準備參加合唱團和文藝部。你報什麽?想好了嗎?”

“體育部和學生新聞中心。”他聽到我的答案差點兒嗆到,“為什麽是體育部啊?”

“喜歡呀,我喜歡足球,咱們學校不是有足球隊嘛,我正好可以去足球隊找找看有沒有帥哥。我也喜歡新聞,C大當時在我們省不招新聞係的學生,要不我就報新聞了。我以後可是想做體育記者的。”

“你這理想有點兒特別呀。為什麽喜歡足球呢?我還真沒見過喜歡足球的女生。”

“可能是因為六七歲的時候就跟著我爸看足球,已經根深蒂固了吧。我覺得足球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運動,不到最後一秒,永遠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你看球嗎?”

“隻看過幾場國足的比賽,還基本看不懂。對了,你不試試合唱團嗎?”

“不試了,我唱歌本來也就一般,而且聽說合唱團經常中午排練,作為覺主,權衡之後,我還是更想睡午覺。”

“難怪你天天上課踩點兒,看來是起床困難症患者!不過你這麽重視睡覺的人,那足球比賽很多不都是在半夜嗎?”

“為了足球必須熬夜,尤其世界杯、歐洲杯的時候,考試都沒有球賽重要。”

“沒想到你這麽狂熱!不過看外表一點兒都不像。”

“是不是被我嚇到了?大家都以為我是個淑女,其實我也真是個淑女,哈哈。”我一本正經地說道。

吃完午飯後回到宿舍,剛一推門,就發現三張八卦臉正等著我。

“老實交代,什麽情況?今天presentation時就發現你倆眉來眼去的,剛剛又重色輕友地拋下我們單獨約會,進展神速嘛。”

“才沒有呢,我們剛剛經曆了上大學的第一次考驗,這是革命友情、患難之交,哪有你們想的那麽不純潔。”

“我覺得你們倆按照這個速度發展下去,有戲。對了,林森他有沒有女朋友?”

“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女朋友。”

“哎呀,這麽重要的消息你都不打聽一下,真替你著急。”

“因為我沒往那方麵想啊!”

那時候的我,真的沒往那方麵想。我一直以為自己喜歡的是能和我一起看球的男孩,有個性、甚至有那麽一點叛逆感,而林森明顯是屬於音樂才子的類型,溫柔、感性。所以,我雖然喜歡他的歌聲,但他的人卻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隻是我低估了他歌聲的魅力,或者說低估了他這個人的魅力。後來,當我在靠近和疏離中糾結時,卻發現他已紮根在我心底。而這顆種子是什麽時候播種的,我竟不知。也許是從那一首《神秘嘉賓》開始,也許是從走廊裏的第一眼開始,也許是從第一次presentation開始,也許是從校園歌手大賽開始。

國慶節回來,校園歌手大賽就啟動了。作為我們學校一年一度的盛會,從各院係的海選開始就倍受關注。院係先按比例選拔出參賽選手,然後進行全校的初賽,最後才到決賽的視聽盛宴。

這種比賽,林森是一定會參加的。

我們學院的選拔賽地點就在宿舍對麵的排練廳。那天我正在宿舍趕新聞稿,斷斷續續地聽到現場傳來的歌聲。“誰來燒熱我眼睛的黑色,誰能止得住我的幹渴”,正是林宥嘉的《眼色》。這個聲音,是林森?

我拿起外套就奔向了對麵的排練廳,裏麵早已沒有了座位,還有很多人站在門口。那天他穿了一件藍白條紋的T恤,整個人就像他的聲音一樣幹淨、透徹,而我,站在門外,第一次近距離看了他的演出。不知道為什麽,我竟然怕他看見我,於是就躲在人群後麵,而我又忍不住一直踮起腳望著他。後來回想起來,那應該就是心動的感覺。

誰來燒熱 我眼睛的黑色

誰能逃得出 我的催眠

我會讓你 心甘情願 把一切都給我

隻要 看著我的雙眼

誰來燒熱 我眼睛的黑色

誰能止得住 我的幹渴

我會讓你 跌入 深不見底的快樂

無法 忘記我的雙眼

——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