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我喜歡你,你站在哪兒就好
大一的時候,陳封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拉著一本正經的季宇半夜出去鬼混,“教壞”一個好孩子還是蠻有成就感的。
至於為什麽不拉沈默聞?
嗬嗬,他是好孩子嗎?是人類嗎?簡直是個變態,除了學習和部門工作還有什麽能撼動他堅不可摧的心?
呃,再除去安若。
陳封吊兒郎當的手搭上季宇的肩膀,“喂,季宇我跟你說市中心又開了一家不錯的料理店。”
季宇一臉嫌棄,用兩個手指扒拉開他的手。
“上次你也是這麽說的,結果帶我去了酒吧,害我半夜爬牆回來的時候,絆倒在輔導員的腳下。”
“這隻是個美麗的意外……”
“意外?你知道嗎?我的德育分到現在一分沒加就算了,還倒扣了一大堆。”
“這很正常,因為我每次晚歸,門衛大叔讓報姓名和學號,我都瀟灑地寫你的。”
“……”
(我應該讓你怎麽死?掐死或者拿臭襪子熏死?)
其實,大學的時候,沒有哪一對好基友比陳封和季宇更形影不離。
一個傲嬌自戀,一個脾氣好到爆,這也是陳封喜歡和季宇待在一起的原因。
於是,明明沒有課的季宇經常待在陳封上課的教室,幫忙點到,還要幫他完成課後作業,苦命地秉燭夜讀。
而季宇連一個廉價勞動力都算不上,因為他是免費的。
所以,陳封經常拍著季宇的胸膛,謎一樣的假正經道:“季宇,是不是好兄弟?”
季宇一臉警惕,遲疑道:“……是……吧!”
“明天我有約會,課程交給你,順便幫我把臭襪子洗了。”
“你……”
“是我兄弟,沒錯,好兄弟交給你了。”
烏鴉的叫,鍋底的黑,殺人的心,季宇的痛。
那些年,輕狂的少年總穿一雙白球鞋,偏愛一件白襯衫,有著一個好兄弟,然後每天清晨迎著朝陽,戴好裝酷的手表,背著忘記放書的雙肩包,在奔向課堂的路上匆忙尋找那個女孩兒的身影。
在困得欲生欲死的課堂上,你的好兄弟非但不會叫醒你,反而會留下幾張你口吐白沫的醜照。
然後,放學路上,夕陽給樹葉柔光,染黃校園,印下斑駁的樹影,稚氣的少年追著好兄弟決鬥,再把PK延伸到籃球場。
直到大汗淋漓的深夜,吹著盛夏的風,聽著滿校的蟬鳴,在汽水瓶碰撞的聲音中,最後看一眼璀璨的星空和那個剛好路過你青春的女孩兒。
那場青春裏的友情摻雜著酒味,不像心跳如鼓的愛情,卻是男孩兒最值得收藏的,如今卻是最不知如何麵對的。
那天季宇回來後,陳封什麽也沒說,便離開了。
之後幾天,安若喝的中藥也都是季宇送來的。
和陳母約定的一個期限快到了,由於永恒的後備支持、季宇的暗中幫忙和陳封的稍加提點,安若也亮出底牌,打得陳氏措手不及,再次把泉吟公司扶回商業界,完成了一個讓業界目瞪口呆的逆轉。
她終於不用在公司熬夜了,隻是下班後怎麽也聯係不上季宇。
在過去的五年時間裏,這家夥可是隨叫隨到的,他說怕安若有事,聯係不上他,所以手機全天開機。
後來,多虧了沈默聞的電話,安若才在酒吧找到了爛醉如泥的季宇。
哪裏知道季宇一見到安若異常激動,踉踉蹌蹌地走過去,傻笑道:“安若、安若……你是安若嗎?”
安若深皺著眉頭,扶住迎麵倒來的季宇,抱怨道:“本來就不會喝酒,幹嘛喝那麽多?”
季宇醉得迷糊,傻得出圈,拿手掐著安若的臉,再三確認道:“你是安若,你真的是安若,你來找我了,你終於來……”
“季宇……”
安若幽怨地叫了一聲,但還是任他掐著臉。
一旁的沈默聞趕忙扶住季宇,誰知季宇開始傻嗬嗬地朝沈默聞樂,高興道:“你看,她真的來找我了,安若來找我了……”
原來這家夥約了沈默聞喝酒,沈默聞還好,意識清醒,隻是季宇……
安若看向沈默聞,“季宇怎麽喝成這樣?”
沈默聞神色清冷,眉宇間有些苦澀,隻是淡淡道:“我叫經紀人開車,送你們回去。”
走出酒吧後,安若扶著季宇去橋邊吐,沈默聞因為手機沒電,隻能先回酒吧充會兒電,再聯係經紀人。
北方的秋天已經開始冷了,尤其是夜裏,圍巾的溫度和落葉的決絕證明了秋天的來臨,霓虹燈點亮的城市夜景在秋風裏也有些冰涼的味道。
季宇走路晃晃悠悠,嘴裏模模糊糊說著什麽,在橋邊吐了一會兒。
安若想去給他買瓶水,他卻攥著安若的手,怎麽也不撒開,“季宇,我去給你買瓶水,你先鬆手。”
奈何他迷迷糊糊地執意道:“我不鬆,不鬆……”
“季宇……”
安若語氣平和地想勸他,卻聽見他一聲怒吼:“我說我不鬆,不想鬆……”
安若被嚇到了,第一次看到季宇發火。
季宇臉色稍紅,不知道是不是喝酒的原因,連眼睛也有點紅,聲音有些顫抖,“安若你知道嗎?我不想鬆手。如果我鬆開了,這輩子都再也抓不住你的手。”
喜歡一個人會患得患失,那感覺會一點點把人逼瘋。
安若愣在原地,嘴唇微啟,不知說什麽。
季宇失落道:“安若你知道嗎?我喜歡你,真的真的很喜歡你。如果人的一生有一輩子那麽長,我想守護你兩輩子、三輩子、四輩子……可是如果你的目光可以分成一萬份,卻連萬分之一都不願為我停留。”
他哭了,第一次像一個失敗者一樣放肆地哭了,所有的尊嚴都放棄在那排山倒海的心痛上。
“安若你知道嗎?我見過很多女生,溫柔可人的才女也好,故作清純的校花也好,可第一次遇見你的時候,你就站在樹下笑,那麽清,那麽淺,比山水畫還要好看。我第一次知道我會不自覺地追著一個人的腳步走,就算隔著人海,就算我的船每天隻能劃近你一米,我還是拚命地想靠近你。我會假裝不懂,因為知道你會為我解釋,我會假裝出醜,因為知道你會為我笑。”
他記得,那場初見如雨如雪,不是濃墨重彩的油畫,不是輕描淡寫的詩行,他第一次發現一個人可以那麽純粹,幹淨的眉目,淺淡的笑容,清色而已。
安若你和她們不一樣,因為你映入我眼簾時,住進了我心裏。
喜歡一個人會變傻,變得可笑,變成智障。
就那麽遙遙相望,如同星火迷上了月光。
季宇:“在圖書館,我隔著書架,尋覓到你的同時,也知道坐在你對麵的沈默聞和我一樣喜歡著你,可我和他唯一不同的是,你喜歡他。那些年,我不是傻,隻是裝聾作啞,隻是膽怯害怕。直到沈默聞離開,我也隻敢遠遠遙望陳封在橋上為你撐傘,隻敢在你生日時千挑萬選送一個暖手寶,一步也不敢靠前。我眼睜睜看著陳封帶走你,傷害你,拋棄你,我好後悔,如果當初夠勇氣牽你手的人是我,我怎麽會把你扔在雨地裏自生自滅?”
安若哭了,原來那些年小心翼翼守著喜歡的人不隻有她。
我們會在漫漫人群中牽掛著那個不會回眸的人,看著他或她握緊別人的手奔跑,耗盡自己最美好的盛夏時光。
我喜歡你,你不需要知道。
我喜歡你,你站在哪兒就好。
可是我喜歡你,會傻笑,會心痛。
季宇捧起安若的臉,真心而小心,“安若,我記得你愛穿藍色的衣服,記得你喜歡站在湖邊看晚霞,記得你喜歡翻動古典書籍,可是記得你的全部又怎麽樣?你的眼裏隻有陳封……”
為什麽?
我想陪著你,陪著你的全世界,可你的世界寫滿了他。
在晚霞點上眉妝前,在月亮畫上清輝前,在我遇見你之前,沒有絢爛的雲,沒有皎潔的光,沒有動心的痛。
你很好,能不能留一絲給我?
我會難過,真的……
別再為他哭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