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

那天早上,我睜開眼睛發現自己依舊在紀銘的車裏,猝不及防的打了一個噴嚏,知道自己感冒了。

駕駛座上的紀銘轉過身來,遞給我一個熱乎乎的外賣盒。他說:“紅豆粥,趁熱喝吧,你再醒來晚一會兒,就涼了。”語氣自然的好像這樣的話已經被他說了無數遍,窗外太陽火紅,在北方的春天都算十分少見的。

紅豆粥是我最喜歡的食物之一,我捧在手裏,忍不住心頭一熱。

然後嘲笑自己:阮素年,你果然是這麽好收買的人。

我知道自己現在的樣子狼狽不敢,衣服是皺的,頭發是亂的,抱著一盒熱騰騰的紅豆粥手足無措。

然後腦子裏突然浮現出小時候的一個場景,一瞬間我的鼻子酸的厲害,內心無助又荒涼。

我對他說:“紀銘,小時候,我沒有媽媽的時候,爸爸不怎麽會做飯,隻有他熬的紅豆粥特別好喝,因為熬了無數次,他說,媽媽懷著我的那幾個月,每天早上他都會熬一鍋紅豆粥,剛好兩碗的分量。因為粥再熱一次就不好喝了。他還說,我愛喝紅豆粥,就是媽媽遺傳的……”

我不知道為什麽要跟他說這些,也不指望他能發表什麽意見,紀銘的沉默恰恰讓我覺得很舒服,再加上清晨柔和又耀眼的陽光,這個安靜的片刻,剛好夠我一口一口把粥喝完。這粥是在飯店裏買來的,和爸爸熬的比差遠了,但我還是一口都不剩的喝完了。因為這種又熱又軟又甜的東西在此時填的不是肚子,而是空落落的心。

今天不是周末,我還要上班,郵箱估計又被塞的滿滿當當。但是紀銘握住我正要開車門的手,說:“現在才七點,不急,先回家洗個澡換個衣服吧。”

“那我自己回去。”

“我說是回我家,你這個樣子,我送回去,你爸媽不得打死我。”

我把亂糟糟的頭發粗略整理了一下,想狠狠的認認真真的罵他一聲混蛋,卻不想說出口卻是有氣無力,莫名其妙的有一種打情罵俏的味道。

我甚至隱隱感覺到他在笑,太陽一點點升起來,我似乎再也沒有辦法不承認,那片寂寞了五年的荒原終於有那麽一點點生機在複蘇著,破土而出的同時帶著絲絲陣痛。

家門口的水泥路終於被翻修了,帶著黃色頭盔的工人們塞滿了原本狹窄的小巷,他們彎著腰,把水泥的地麵一塊一塊揭開,露出深棕色潮濕的泥土。每次路過都要小心翼翼的,因為平坦的能下腳的地方幾乎沒有了,還能聞到濃鬱的泥土味。

於是媽媽每次從外麵買菜回來都要小小的抱怨幾句,主要為了她穿的那雙黑色的真皮皮鞋,那是去年生日爸爸送給她的,看上去應該價格不低,隻要蹭上灰都要仔細的擦一擦。其實她年輕的時候,不是沒有人願意為她掏腰包買些奢侈的東西,博美人一笑,所以這些年,我親眼看著她對爸爸死心塌地的樣子也沒有辦法不相信緣分這個東西,所以叫她媽媽也叫的很死心塌地。

他們最近很少問起唐瀟的情況,我知道爸爸給她打過電話,但一般說不了幾句就掛掉了。

上次見到唐瀟和易桉走在一起,我還是有點不放心。不用說,這件事十有八九是唐瀟先勾搭人家,但最後受傷的也十有八九是唐瀟。

自己的妹妹自己最清楚,那天她看見我的眼神好像十分坦然,甚至有些驕傲,可我還是捕捉到那一瞬間的躲閃和羞怯,這代表什麽?

我的妹妹,小時候縮在被窩裏,悄悄的跟我說,長大以後如果能碰到一個白馬王子一樣的人該多好,好看的,溫柔的,能給她安全感的。當時在月色下,我用小小的手握著她的小手,學著大人哄小孩兒語氣跟他說:“我們瀟瀟這麽漂亮這麽可愛,一定遇上白馬王子的……所以現在快睡覺吧,媽媽說熬夜會變醜的。”

當時應該就十幾歲吧,她在學校被調皮的男孩子圍住時緊張的一動不敢動,隻有在晚上隻屬於我們兩的小**才敢說出這樣的話。

而易桉很符合現在女生對白馬王子的幻想,一張英俊的臉,儒雅有風度,林涵跟我說,攝影展那天花了不少錢捧她的場,想必也是吃穿不愁的富家公子。

這樣的人確實很有魅力,最適合年輕貌美的女孩兒來配,比如唐瀟。

有一次我突然想逗逗她,就說:“如果,你長大之後遇不到白馬王子怎麽辦?到了三十歲都遇不到的話……”

她皺著一張小臉嘟嘴想了半天,最後,斬釘截鐵的說:“那我就不嫁了!我跟你,跟爸媽過,反正,寧缺毋濫!”

寧缺毋濫,這應該是十三歲的唐瀟,能說出的最有內涵的一句話。

也是從那個時候起,我不再把唐瀟當作什麽都不懂的妹妹,甚至有時看著她真摯又倔強的目光,會想到自己有沒有那種魄力和膽量去麵對未知的明天。

當然在我遇到紀銘之後,所有的未知都變成我們的未來。當他中途離開那條我幻想了三年相依為命白頭到老的路時,所有的未知又變得不那麽重要。

我坐在辦公室,打開郵箱,滿滿當當稿件中夾了一張電子版的邀請函,是高中同學結婚的請帖。發來郵件的女生,我記得,高中三年一直留著齊耳的短發,高考完的當天在聚會上被班裏的一個男生表白,那個男生,現在成為了她的準新郎。

郵件還配有音樂,是《甜蜜蜜》,於是辦公室安靜的空氣裏,飄**起這樣的旋律:

“甜蜜蜜,你笑的甜蜜蜜,好像花兒開在春風裏……”

半晌,我把窗口最小化,在黑色的電腦桌麵上,竟然看到自己不自覺微笑的臉。

然後我想起自己和紀銘,想起我們十六七歲就學會相濡以沫的那三年。當時,同學之間經常會談到關於“未來”和“理想”這樣的話題,開始我會想其他人一樣,認認真真的思考一會兒,然後滿懷憧憬的說著我長大想做什麽,想去哪兒,想過什麽樣的生活。然後周圍的人就會頗為讚同的點點頭,談論的同時語氣頗為感慨。

而當我意識到自己愛上紀銘,並且意識到這份愛的珍貴時,所有我在滿天繁星下所幻想的未來都有了紀銘,當周圍的人再次談到這類問題時,我就會不由自主的看向他。如果他剛好聽見了這個話題,並且剛好也看向我的話,我會覺得全世界的話都在我眼前盛開了,就是那麽繁盛又飽滿的幸福,真的一點都不誇張。

我甚至悄悄的想,其他人有沒有窺探到我們的心有靈犀,如果感覺到的話,會不會羨慕。也許我們在別人眼裏已經羨煞旁人,也許我們就像那些狗血電視劇裏的情侶一樣,莫名其妙的就在一起幸福了一輩子。

那些在家長和老師嚴厲禁止下,對愛情這種東西充滿好奇又不得不敬而遠之的年代,我和紀銘就這樣安安穩穩的度過了壓力最大的三年。

晚上下班,把手機解鎖,一條來自紀銘的短信出現在屏幕上:

“素年,老同學的婚禮,你收到請帖了吧,一起去吧。”

我承認,我有點想哭。

窗外月光皎潔,美如情人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