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紀銘:
我又看到了素年了。
好吧,我承認,我是故意坐在這裏等她的。這條路,這間普通的咖啡館,是她下班回家必經的地方,我知道不一會兒她就會穿著一件淺黃色的大衣路過這裏,然後我走出去,裝作偶遇和她打招呼,雖然她多半會猜出我的故意。
不過我沒想到會在這裏碰到唐瀟,和她旁邊的在攝影展有過一麵之緣的男人,好像叫易桉,很不錯的名字,但我總覺得有點**。
這都不重要,我終於看到了低著頭慢慢走過來的素年,她果然穿著淡黃色的大衣,春天還是有點冷的,晚上夜風更大,她不自覺的把手往裏縮了縮,白白淨淨的臉蛋又讓我想起那個十六歲的單純幹淨的少女,青澀又倔強。
她抬起頭來,首先看到了唐瀟和她的……男朋友吧,然後才看到了我。直到這個時候,我才發現,不論過了多長時間,不管何時何地,麵對她我總是能輕輕鬆鬆的笑起來。雖然我們之間隔著比萬水千山還長遠的五年,但我知道,這個世界上她已經是我最親的人,時間會改變容貌,習慣,甚至性格,卻改變不了某種深入骨髓的感覺。
而我也終於嚐到那種近在咫尺卻依舊思念的滋味。
直到我吻上她的那一瞬間,身體裏某一個空了很久很久的地方終於被填滿,那感覺就像不知道荒蕪了多久的土地上開除了漫山遍野的花,破土而出的刹那五髒六腑都在痛,並且它們一齊叫囂著,吟誦著絕美的讚歌。
素年哭了。
我什麽都做不了,說不出話,沒有多餘的腦子來思考該怎麽安撫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條件反射一樣一點一點去吻她臉上的淚。
之後呢?
幾聲響雷之後,下起了瓢潑大雨,我把她抱在懷裏,此時此刻她就是我最珍貴的寶貝,失而複得的寶貝,我既滿足又惶恐。
素年,你看,那個話少又驕傲的紀銘在你麵前到底還是功敗垂成了。
她的小手好像和十六歲一樣大,握在手心裏軟軟的。頭發比以前長了很多,不知道什麽時候染成了酒紅色,很適合她,原來我的姑娘也可以駕馭這樣俏皮又嫵媚的造型。
我要感謝這場雨,當我分不清她的臉上是淚水還是雨水的時,心裏不會那麽慌。最開始我就知道,素年不是特別漂亮的那種女生,也不會撒嬌刻意去討人喜歡,她甚至不習慣被太多的寵愛關懷著,可是我從她的眼睛裏看到,一大片的荒蕪寂寥,灰白色,不帶任何裝飾。
每次我看到,或者說意識到的時候,就會心疼。
我想這也是她的法寶,讓我遠赴法國奔波輾轉之後,見過無數美麗動人的女孩兒之後,還是忍不住想她,想念這雙眼睛,想念擁抱她時那種相依為命彼此珍惜的感覺。這個世界上,除了她,沒有人能給我這種感覺。
比如現在,我終於把她抱進車裏。
身上已經完全濕透,她軟軟的被我抱在懷裏。呼嘯的風和漂泊的雨全都被關在外麵,窗戶上劈啪作響。
最後一道防線終於崩潰,我知道我在傷害我最親愛的女孩兒,但是沒有辦法,那一刻我隻知道並且堅信素年從始至終都隻屬於我一個人,從十五歲她第一次說喜歡我開始,就注定了。
我一直叫她的名字,好像有一種衝動要把這幾年遺漏的全部補償給她,補償給我自己。
心裏仿佛有一陣又一陣的風吹過,潮濕而溫暖,在五髒六腑的縫隙中叫囂著,馳騁著。我看見素年緊緊的皺著眉頭,在我身下縮成一團,濕漉漉的頭發一縷一縷貼在臉上,我把它們輕輕的撥到耳後。
然後素年白淨的小臉完完整整的露了出來,她睜開眼睛,在昏暗的光線裏深深的注視著我,像是審判,目光中帶著眷戀和絕望,又像是祈求,最後,認命般的朝我笑了一下。
心驟然收緊,抽疼。
我也終於嚐到了自己眼淚的味道。
那一夜究竟是怎麽樣過去的?好像很漫長,又好像很短暫,我隻記得自己叫了好多好多聲“素年”,她一直不回答,眼睛有時睜開,有時閉上,卻總是掛著鹹澀的眼淚,我將它們一點點舔掉,細細品嚐著。她無比配合的承受著我,全身都柔軟的一塌糊塗。
後來,我停下來,放過了這個五年不見的小丫頭。
她也終於在黎明之前徹底睡著了。
於是我有了這樣的機會——親眼看著自己心愛的女人熟睡在溫暖的朝陽下的樣子。東方的地平線露出第一縷陽光的刹那,我透過車窗向遠處看去,淡紅色的朝霞如潑墨,有飛鳥在玫紅色的天際劃過優美自如的弧線,林立的樓宇在輝煌的晨光中都具備了同一種守望的姿態。
天知道,我從法國回到這座城市,到今天,到此刻,端詳著她的眉眼的現在,已經用光了所有勇氣。
素年說過,每個人都跟他出生的土地血脈相連,理應跟土地上的一草一木情深意重,而我性情天生薄涼,輾轉奔波踽踽而行這麽多年後,原來能讓我的心髒在踏上這片土地的一瞬間重新跳動起來的,隻有身邊這一個人罷了。
這個城市的河永遠那麽汙濁,風永遠粗魯且蠻不講理。都說北方人性格疏朗大度不拘小節,甚至有些大條,其實他們錯了。在長風呼嘯中長大的孩子,性格裏某一部分的質感就像空中被卷起的細密砂石,比粗糙少一點,比綿密多一點,說不清道不明的一種堅韌和放浪的矛盾體。
素年還沒有醒,看來真的是很累,我把她的身體調整成一個比較舒服的姿勢,輕輕放在後座上,用自己的差不多已經幹了的大衣蓋著,然後發動車子,沿著清晨的青河慢慢行駛。
很想打開窗戶吹一吹清晨六點的風,我想現在它應該是比較溫和的,因為河麵上的波紋很小,就連小鳥都忍不住在上麵歡快的撲棱著翅膀轉著圈。
可素年還沒醒,於是作罷。
趁現在,我還可以繼續胡思亂想一會兒。這應該是我回國以後最美好的一個早晨,雖然一晚沒睡,大腦卻無比的清醒。
無比清醒的知道,我有多愛她。
無比清醒的知道,我是個混蛋。
而可悲的是,這個世界上的混蛋除了我都活的自我又瀟灑,那種古時富家公子逛窯子的風流姿態,到了現在燈紅酒綠的夜店還真他媽受歡迎。
在法國的時候,那些年輕的法國佬叫我去酒吧玩兒,一進去,清一色的長腿妹。我喝酒,聞著濃烈的香水味,看著她們,一次又一次無恥的想起素年這張幹淨柔和的小臉。
從酒吧出來,一個人走到教堂前,音樂噴泉下旁邊有一個人從後麵拽了拽我的袖子,我回頭,是一個清秀的亞洲姑娘,懷裏抱著一籃顏色各異的玫瑰花。隻聽見她用久違的漢語一字一句說:“先生是中國人嗎?買一朵玫瑰花吧。”
素年就喜歡紅色的玫瑰花,很純正的那種紅色,她還說過:“如果紅色的玫瑰花,配上黑色的葉子,該多好看啊,在花園裏種上一大片,紅的花黑色的葉子,多好看啊……紀銘,你覺得呢?”
彼時她還坐在教室的窗邊,對著一張五十多分的物理卷子胡思亂想。我根本沒理會她的問題,直接把卷子拿過來一道一道講給她聽,語氣還因為她的走神有些生硬。
如果當時我摸摸她的小腦袋,溫柔的說一句“好看”,該多好。
珍惜二字何其簡單,真到做到又何其難,尤其是像我這樣的混蛋。
那晚我買了一大束紅色玫瑰花放在床頭,聞著花香,徹夜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