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葉薇:

終於又回到這個城市,其實我挺想念這裏的風的,它們吹在臉上的感覺,像一雙略顯粗糙的手倉促的撫摸過來,並不會讓人感到有多難受。素年說她不喜歡,我想,她不喜歡的,也許隻是風卷起的細微的沙礫,高高的揚起到半空,然後落在人的頭發上和衣領裏。是那種細細的磨砂感,對於愛幹淨的人來說,確實是一件難以忍受的事情。

可素年那個小家夥,也不是非常愛幹淨的人。她是一個與眾不同的人,我想說,她其實很吸引人。

那種吸引和我不一樣,我知道自己在大多數人眼裏,是漂亮且嫵媚的,但這些,是不論誰在酒吧那種地方唱了無數次情歌後,都會輕易擁有的。它用艱難的時光和綿密的痛楚可以換來,而素年,那個天真的以為自己懂得很多的姑娘,她身上的吸引力是另一種次元的美好,簡單的,溫暖的,直接的,讓人不覺想接近的。

其實我很羨慕她,甚至是嫉妒。

那種從來沒有受過傷的明媚的笑臉,說話時堅定的小眼神,還有,故作成熟時不經意流露出來的天真……我一定不會告訴她這些,她會驕傲的,她還會誠心誠意給我推薦自己看過的書,我就懶得打擊她了,小說裏那些爛俗的劇情,真的,現實中經曆的,也許比那些還精彩,就看你能不能承受住其中裹挾的痛楚。

素年說她是個裝模做樣的人,其實她裝的遠沒有我熟練。比如,他喜歡紀銘,早已經弄得人盡皆知,而我喜歡陸小楓,是一個經年埋藏在心底的秘密,如同我喝下的酒,隻有我一個人可以獨享那份簡單隱秘的快樂。。

好吧,我承認,我隻是不敢表達出來。

陸小楓,這個名字已經被我在心裏念了無數次,都是一樣的音調,循環往複的寂寞。

他跟小時候比,變了很多。回到這個城市的第一次相見,我差點沒認出來。他也沒有馬上認出我。不過,三秒鍾的對視之後,我們相視而笑,如同提前排練好的一出重逢的戲。他站在操場旁邊高大的楊樹下,黃昏時的陽光異常溫柔的籠罩下來,落了一身斑駁的樹影。

他說:“好久不見,你都長這麽高了。”笑容淺淺淡淡,越發刻骨的臉上是逐漸成熟的痕跡。

那一刻,我感覺自己荒蕪了許久的心裏,從遠方遠遠的襲來一股海潮,瞬間把堅硬的礁石衝刷成綿密的細沙。

我知道他在這個學校,所以故意考到這裏。但是我裝作不知情的樣子說:“原來,你也在這裏念書啊。”

但其實,這不是我準備的台詞,本來,我想跟他說,我回來就是找你的,我爸給我找了一個後媽,那個女人太讓人惡心了,我不喜歡那個家,我喜歡你,所以我回來找你。

最終在見到他的那刻,我的台詞就丟在了九霄雲外,我曾經跟別人說,天大地大我怕過什麽,千裏迢迢我一個人都敢給爸爸留下一封信後坐八九個小時的夜車回到這個城市,但在陸小楓麵前我卻慌了起來,真丟人,我罵自己。而他站在距離我五步遠的地方對我別扭的笑了笑,那一瞬間我看到滿世界的花燦然開放,美不勝收。

我想起小時候看起來內向不愛笑,其實心底很善良的陸小楓。

不到十歲的他,一直不好意思跟女生講話,我總是抱著逗趣的心態跟他說話,“哎,你為什麽叫陸小楓啊?”“你怎麽不愛笑?我認識你的爸爸媽媽,他們也認識我的爸爸媽媽。”“你喜歡玩什麽遊戲?我們一起玩吧……”

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終於走進了他單調的小圈子。混熟之後,我們就一起在花壇裏抓蝴蝶,一起爬牆,一起用他的遊戲機打怪獸。有一次,他坐在高高的牆上底著腦袋俯視我,嘲笑我腿短上不去。倔強勁來了,我搬過幾塊石頭一鼓作氣爬上去,結果弄的自己灰頭土臉,他笑,我想拉住他的手,卻一不小心掉又了下去。下落時的那一秒鍾,我聽見他充滿的恐懼和擔憂的驚呼聲。

最後膝蓋著地,疼的我兩眼淚汪汪,沒想到一抬頭,就看他緊張的臉,皺著眉頭張著嘴巴,像個小大人一樣把我背在背上,一路往最近的門診跑過去。

現在,他長大了。他的眼神跟小時候一樣,固執又堅定,我看著他,不算陳年的舊事漸次湧上心頭。

當年我們都還在上小學,下午不到五點就放學了,我們學校要放的更早一點,回到小區裏,我就坐在秋千上搖啊搖。當時我以為自己很喜歡玩秋千,後來才知道,我是在等他回來。看見他背著書包慢悠悠走進來,我就會不自覺的想跳下秋千去他身邊,到後來似乎懂了一點什麽,我坐在上麵繼續搖啊搖,直到他看見我,才會裝作剛剛見到的樣子跟他打招呼。

還是沒有什麽特別值得紀念的事情,然而每一個不值得被紀念的小細節都在我心裏變成一副副裝幀精美的畫,背景是彩色的,畫上少年的眉眼是無比好看的。

不過,這一切都在小學畢業後的那個暑假被毀掉,爸爸媽媽離婚了,我跟著爸爸去了另一個城市,有了所謂的後媽。她是個讓人惡心的女人,每天穿著不同款式的白色連衣裙,留著披肩長發,化著二十多歲年輕女孩兒才會化的裝,她知道像我爸這個年齡的人就喜歡這樣,她得逞了,所以我離開了爸爸,回到這裏。

但是我的爸爸,那個對婚姻依舊保有無比美好的幻想的人,他看不出來,在他眼裏她是美好的,年輕有活力,聲音溫柔,不求名分。

不求名分,就這點,最讓我感到惡心。

沒有一個女人在愛上一個男人後,會不要名分。別欺負我隻是一個孩子,不是我太聰明,是你裝的太愚蠢。在離開那個家的前一天,我就這樣跟她說。那個看起來通情達理的女人,臉上的笑容變成一個虛偽的麵具,瞬間脫落,露出現實可憎的麵目來,她冷哼一聲,轉身離開,我當時很想告訴她,你隻配得到像我爸這樣的人的心,不,應該說,他沒有心,所以你就連他的心都得不到。

我沒想到自己可以說出那樣的話,那種瞬間長大的感覺,裹挾著骨骼深處傳來的刺痛,用很多名人的話來說,那叫洗禮。

真是個不錯的詞語。

那對於我的爸爸呢,對於他來說,那個女人到底算什麽,是愛?還是對寂寞的蒼白填補。我其實有些可憐他,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他在某一個睡不著的晚上跟我說:“我愛你的媽媽,但我們已經不適合彼此了,我找到了一個更適合我的人。”

我想如果他不是爸,我一定會吐他一臉口水。

然後他沉默的走出房間,脊背再不如以前挺直。

回到這個城市後,我一個人住在以前的房子裏。那個男人做的唯一正確的就是沒有把它賣掉,這也是我唯一感激他的一件事。

酒是一個好東西,酒吧也是一個好地方。坐在台上唱歌彈吉它的時候,我可以從容的看著台下或哭或笑的人,都是年輕的麵孔,生動的表情完美的呼應著周圍的聲色流光,連嬉笑聲都是曖昧的。還有偶爾酒杯破碎的聲音,廉價的架子鼓的聲音,一首首歌就這樣被淹沒,很少有人認真的去聽我唱什麽,他們需要的隻是一種浪漫的氛圍,或者是歌詞渲染出來的虛幻意境:

這世界看來很快樂

看不出難過

始終笑著難過

你不慌不忙

自然坦**

脫下了偽裝

摘去了信仰

你不願多說話

你想放縱一下

沒什麽可怕

沒什麽放心不下

痛苦的享樂

猶豫著墮落

……

是很應景的歌,我看見有一個人遠遠的對我微笑點頭,那是一個普通的男人,三十歲左右,下台之後,他送給我一束百合花,他說,適合你。

我說:“除了玫瑰花,我什麽都不喜歡。”

然後他深深的看我一眼,這是一個充滿欲望的男人。剪裁合身的小西裝,把他裝扮的衣冠楚楚,除了肚子上若隱若現的贅肉,其它一切都很得體。

我給陸小楓打電話,二十分鍾後,他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從濃重的夜色裏走進酒吧,看見我衣衫不整的,躺在那個男人懷裏。

我努力的想對他扯出一個不算太難看的笑容。

說實話,沒有想象中的羞恥感,我覺得這樣才算讓他看到真正的自己。他在眾目睽睽下打碎了一個酒瓶,眼神凶狠的把碎酒瓶架在那個男人的脖子上,然後輕而易舉的就將我帶出了酒吧。

其實,我早就注意到了,那個男人是個沒錢沒勢也沒骨氣的慫包,不然我不會給陸小楓打電話。

夜晚的風很涼,他背著我走了一路,出了一身汗,我迷迷糊糊的似睡未睡,聞著他清爽的洗發水的味道,感覺空落落的心就這樣被填滿。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是什麽時候喜歡上他的。那年跟著爸爸離開,心裏並沒有什麽眷戀,但越長大,就越想回到這個城市,想著這個城市有什麽值得再見一次的人,好像就隻有他了。

可惜,我一點都不想說出這個詞語,但我還是不得不說,可惜,他喜歡的不是我。

素年那個家夥應該知道吧,就算知道她也會裝作不知道,她還一臉好奇的問我小時候跟陸小楓發生過哪些有趣的事,我用三兩句話敷衍過去,說:“其實沒什麽,都那麽小了,誰還記得。”

她了然的點點頭,“嗯,也對,我小時候的事,也大多忘了,不過我記得陸小楓給我送過一次書,那天還下著雨。其實他是個挺好的人。”

其實他是個挺好的人,原來她對他的評價,是這樣的。

我笑著看她走進自己的回憶裏,心裏有些痛快且得意的想,我騙你的,怎麽會忘記呢?和陸小楓的每一件事,我都記得,隻是我不願意告訴你罷了,笨蛋。

我不討厭素年,不管她和陸小楓有多少我不曾參與過的時光,也不管陸小楓怎樣喜歡她眷戀她,我都不會嫉妒。因為我也是那麽喜歡她,喜歡她坐在我床邊,呆呆的托著下巴望向窗外的樣子,喜歡她簡單又生動的跟我講學校裏發生的事,喜歡她皺著眉頭吐槽老師有多滅絕人性,喜歡她看著我時,不自覺眼眶泛紅,直至流下淚來。

她還給我講了很多很多故事,小男孩與小貓的故事,她和紀銘的故事,都那麽溫暖生動。

故事,可以講的很潦草,也可以講的精致細膩,我還是更喜歡前者,人生苦短,沒有那麽多時間放在回憶裏,況且,我的時間,比別人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