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吃飯的時候,最適合閑話家常。媽媽說唐瀟在學校交了一個男朋友,還根據唐瀟的描述把那個男生從頭到尾評價了一番:“長的還不錯,氣質也不錯,學習不怎麽好,就怕是那種遊手好閑沒有什麽追求的人,不過瀟瀟說他很有擔當很有義氣,我是不知道了,肯定她說什麽是什麽,但也不能都聽她自己的呀,這種事,還是不好說啊……”絮絮叨叨十幾分鍾,臨了,她終於說出蟄伏已久的目的:“素年,媽媽知道你一直比瀟瀟懂事,等她周末回來了,有時間勸勸她,那些男孩子,不是幾天就能看出好壞的……哎,我知道你大概會懂,但是瀟瀟,她一定是不懂的。”

我嘴上答應著,心裏卻在想,媽媽還不知道,我早在高一就喜歡上了一個人,到現在這種喜歡已經慢慢發展成愛。我懂?她怎麽知道我懂?又怎麽知道唐瀟不懂?大人總是這樣用自己的思維理所當然的給孩子定性,他們偶爾色厲內荏滔滔不絕,但其實是坐井觀天,用上個時代的思維和眼光去衡量我們的未來。其實我想說,唐瀟她也懂,我們都懂,但懂和做又是兩碼事,就像我和紀銘在一起時,其它的什麽道理規則都不會想,隻會認認真真享兩個人在一起彼此分享對方的愛的時光,任何人都有因為某一個人失去理智的時候,這沒有錯。

這些話我沒有辦法說出口,我們的媽媽是個敏感的女人,我知道她年輕的時也有過屬於自己的浪漫。她嫁給了一個風流倜儻的男人,生下漂亮的小唐瀟,然後愛情在現實的打磨下褪去美麗溫暖的外表,於是離婚,嫁給我爸這樣平凡但踏實的男人,才終於在人老珠黃前學會相夫教子,安穩生活。這都是唐瀟告訴我的,我想媽媽她一定不會想到,小小的唐瀟記得並且始終懷念著自己英俊瀟灑的親生父親,他們離婚那年,她剛好五歲,那個人男人也才三十歲而已,那應該是一個男人最有魅力的年齡。

媽媽三十二歲嫁給我爸爸,不晚。雖然她骨子裏還有歲月洗滌下餘留的風情,但這些隻足夠讓生活不那麽幹涸荒蕪罷了。

正在我想著唐瀟喜歡上的人,會是什麽樣的時候,就在第二天的籃球賽上見到了他。

是我們學校要對抗的學校籃球隊的主力,長得高高瘦瘦,皮膚有點黑,穿著藍色的球衣,年輕的胳膊上已經有了肌肉,看上去是很有力量的男生,頭發有一縷挑染成黃色,站在那兒,一隻手插著兜,一隻手拿著籃球,瀟灑帥氣。唐瀟就在他旁邊,原本瘦小的體型顯得越發嬌小了,她朝我笑笑,有種秘密被撞破的羞澀,粉麵桃花,無比美好。

我想,這是唐瀟第一次見到紀銘,我介紹到:“這就是紀銘。”

她笑笑:“你好,果然是一表人才,配得上我姐。”

她亦向我們介紹,她旁邊的男生:“他叫段天煜,是我的男朋友。”

之後男生去候場準備比賽,我才調侃她:“你也變成戀愛中的小女人了。”

話題一打開,小時候經年累月積攢下的默契瞬間讓氣氛變的無比歡快。段天煜已經上場準備比賽,他的對麵就是穿紅色球衣的紀銘所在的隊伍,整個籃球場熱鬧歡騰,耳邊全都是興奮而熱烈的加油聲,像一股又一股的海潮在四周不停的翻騰。我跟唐瀟搶到觀眾席第一排,在比賽開始前大聲的衝對方耳朵裏說話,話題怎麽都離不開場上的兩個男人。

球賽正式開始,觀眾席徹底沸騰起來。在那段時間裏,我總能聽見身邊的女孩兒對場上略顯出挑的男生的評價:“哎,你看見那個紅色球衣的那個前鋒了嗎?是不是有點帥?”“嗯,還好啦。”“那是我們學校的,學霸,好像有女朋友了……”我保持著最自然的微笑一邊看球賽一邊聽她們嘰嘰喳喳的議論,密密麻麻的議論聲裏能夠聽出壓抑著的美好幻想。是那種在原本荒蕪的草原上,生長出一片又一片等待被雨露澆灌的嫩草一樣的美好。恍惚間,我覺得自己站在了上帝的角度,低頭看到很多人覬覦著我手中的那束鮮花。這個比喻實在不恰當,但那不重要,紀銘當然是屬於我的,早在我們第一次接物的時候,或者是我跟他告白,他答應的時候,甚至,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時候。

不得不承認,我的虛榮心在這一刻前所未有的膨脹起來。

我相信有一種東西叫冥冥之中。

我也相信,人與人之間都有一種叫做磁場的東西,該怎麽形容呢?好像是你對某個人的親近程度,默契程度,或是你對他的愛,甚至是恨。

球賽進行過程中,唐瀟一直握著我的手,當時我就在想,從小跟我一起長大,在我以及中經常眉開眼笑的唐瀟,和我深深眷戀依賴著的紀銘,到底誰跟我的磁場更契合。

我覺得我腳下有一條被時光衝刷的閃閃發亮的河,河那邊是笑麵如花的唐瀟,河這邊是沉默寡言木頭臉的紀銘,唐瀟知道我更多的小秘密,而我整個青春裏最心甘情願的付出,幾乎都給了紀銘。

最終我在這條閃閃發光的河中,看到了自己單薄又飽滿的年少歲月。

彼時的我其實矯情的厲害,我看過很多無聊又有趣的書,那些將文字輕鬆玩弄的人看起來要比其他人通透的多,對於喜歡的人總是不惜筆墨的渲染,好像那些人身上有寫不盡的悲歡離合愛恨情仇;對於不喜歡的人就用寥寥幾筆寫盡一生。在雜誌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寫字的人,他們從上帝的角度普度不完整世界的悲歡。

真矯情,但我就是喜歡。

我想,如果我自己能寫出漂亮的文字,一定不會把紀銘寫成風流倜儻的男子,他隻是世間所有平凡男子中的一個,他隻愛我一個。

我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著,籃球賽已經結束,紀銘換下被汗水浸濕的球服,穿上幹淨的白襯衫,自然而然的抽走我手中的礦泉水,咕咚咕咚把我剩下的半瓶喝了個幹淨。他是那種即使滿頭大汗也有棱有角的男生。

這場球賽我們學校以兩分的優勢贏了對方,但紀銘並不很開心,他永遠都是雲淡風輕的樣子,其實我不喜歡這樣的他,塵世煙火繁盛美好,他都不在乎,那平凡又單調的我,又有什麽理由放在心上去珍惜。

我有多喜歡紀銘,隻有我自己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離開之際,唐瀟挽著段天煜的胳膊,叫紀銘姐夫。我都不知道她也會開這樣的玩笑,路過的同學用曖昧的眼光看我們,然後不屑一顧的走開。彼時我的目光落在唐瀟身上,唐瀟的目光落在紀銘身上,帶著笑意;段天煜的目光也落在紀銘身上,是在打量;而紀銘的目光,在我唐瀟中間徘徊了一下,然後說:“你們姐妹兩,真是一點都不像。”

唐瀟說:“在你眼裏,肯定是素年更漂亮了。”

紀銘說:“各有各的美,我可不想得罪人。”

唐瀟笑著,再沒說話,拉著男朋友的胳膊,從我們身邊走過。

班會課上,年過五十的班主任表情凝重的說我們沒有拿到第一名,但是他不會說紀銘什麽的,他高高在上的成績已經掩蓋了一切缺點和失誤。換句話說,紀銘是他此時此刻教學質量的招牌,所以,輸掉的球賽就這樣輕描淡寫的被翻過去,老師又聊起了每周必有的話題:早戀。

他說出這個詞語的時候,我就在桌子底下緊緊牽著紀銘的手,這已經成為一種習慣,老師每說一句我就麵不改色的頻頻點頭,他欣慰的目光從我腦袋上掠過,落到前排的葉薇身上,瞬間表情出現微妙的變化,皺了皺眉頭,扶了一下灰色邊框的眼睛,繼續對早戀的危害侃侃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