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最近,紀銘參加了一場籃球比賽,前一個月就開始練習,占用了晚自習結束的一個小時和整個周末的時間。那段日子我成了給他端茶送水的跟班小妹,他打球的時候,我就坐在旁邊的塑膠草地上,遇上好天氣,鋪一張報紙,腿上放一本小說,手裏拿一包薯片,暖融融的陽光照在身上,初秋清涼的風吹著,愜意的不得了。那也是這個城市天氣最好的一段時間,有時候看著書就睡著了,薯片撒了一地,最後還得打完球滿頭大汗的紀銘幫我收拾。
“你還說我訓練的時候隨叫隨到,結果呢,整整睡了兩個小時。”他用白色的毛巾一邊擦汗一邊調侃我。
我哈哈的笑開,說:“我這不是晚上想你想的睡不著嘛。”
他捏了一把我的鼻子,還真疼,“就是說的好聽,究竟想沒想我,還有待考察。”
“那你要怎麽考察?”
他裝作認真的樣子思考了一下,說:“那就今天晚上我給你帶一個電話,看你是不是真的睡著了。”
“你就不怕被我爸媽聽到?”
“你的手機不是早就調成震動了嗎?傻丫頭。”他摸了摸我的頭,笑的溫柔。
不過他把毛巾搭在肩膀上,一邊低頭擦汗一邊微笑說話的樣子還真好看。他還養成了一個小小的習慣,就是在無聊的時候從我的馬尾中挑出一縷頭發,繞在食指上,來回反複的轉著圈,這個小小的動作隻有在他覺得沒有同學看到的地方才會做,比如操場上大樹環繞的角落裏,比如班裏人都走光了我們兩的座位上,比如周末出去的每時每刻。他做這個動作時我總會像個乖順的小羊一樣靠在他身邊,看書或者漫無目的的發呆,經常會想起林涵,想她去了一個怎樣的地方,是不是有花紅柳綠的春天,是不是也有我這樣又固執又裝模作樣的人。
我沒告訴紀銘,我眷戀他對我微笑的樣子,他不經常笑,但隻要嘴角勾起來一點,就能讓人感到溫暖。該怎麽形容呢,好像千年的雪山之頂的白雪在耀眼的陽光下突然化開,於涓涓流淌起來的水中開出一朵花來。我真是小說看多了,所以在腦袋裏產生出各種各樣的幻想,而且順其自然就把這些幻想放到紀銘身上,但最終什麽都不適合他,紀銘就是紀銘,我的紀銘。
我仿佛能感覺到,他的一舉一動已經成為我身體裏的一部分,我可以像感受自己的四肢百骸以及流遍全身的血液一樣感受到他。
但是那天晚上,我從沒告訴他,我真的拿出手機放在枕頭邊,等了他一整個晚上的電話。
我大概猜出他是在開玩笑,可我還是等了,說不出原因,也許我當初的預料真的很準確——如果愛情是一場博弈,我一定是輸的最慘的那個。
這個城市的風太大,吹的大街小巷甚至是學校裏兩排楊樹中間的小道都有了荒蕪的樣子。紀銘,如果沒有你,也許我就不知道該怎麽生活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胡思亂想,我覺得自己像個患得患失的小媳婦,但是你什麽都沒變,一直安靜的牽著我的手,紀銘,在我的身體還沒有變成一個真正的女人前,我的思想已經便成了一個女人,這都是為了你,所以永遠不要拋棄我,紀銘。
我憂傷又幸福的想著,他就在我身邊,大手牽著小手,從教室到宿舍的這條路,走了無數次,無數次都覺得太短了。我早已不再是一個是單純懵懂的十七歲少女,在我十四歲的時候已經可以像一個十九歲的大人一樣思考,我從別人講的故事裏,從書裏,甚至是無聊的電視劇裏,已經窺探到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愛情樣子,那些浪漫的或者撕心裂肺的場麵我一點都不羨慕或者不恐懼,我隻知道自己愛上了你,不是懷揣著少女心的帶著好奇的喜歡,是愛,而且在我學會這種愛之後,我才真正體會到這個世界美麗溫柔的那一麵。你體會到了嗎?紀銘。我不期待未來的生活裏有會有多少浪漫的瞬間,我想要的就隻有你在我身邊,這樣想法是不是太成熟太無趣了,你早就應該發現了呀,我一直都想的很多,我也一直都是個患得患失的人,我在這場戀愛裏,既幸福甜蜜又忐忑不安,因為我知道自己離不開你了,紀銘。
這些話,不,是這麽多的話,我一個字都不會跟他說。雖然我隻是一個初初嚐到愛情滋味的女孩兒,但我會用一切細小的行為讓他感受到我沒有說出來的每一句話,像秘而不宣的默契一樣,可以感受到彼此。
距離籃球賽還有最後兩天,安排緊密的訓練在這兩天反而放鬆下來,紀銘安靜的坐在教室裏寫著解析幾何,我說:“紀銘,球賽那天我會坐在最顯眼的地方給你加油,我再帶一個顯眼的東西過去,到時候你一眼就能看到我。”
他一邊寫公式一邊說:“你什麽都不用帶,坐在那兒就很顯眼了。”
“為什麽這麽說,我長的很特別嗎?”
他三兩下算出結果寫下得數,轉過身把腦袋放在支起的手掌上,看著我慢悠悠的說:“你長的很一般,但是對於我來說很顯眼。”
……就當他是在跟我說情話吧。
而且是帶著幽默色彩的那種,我真的是要敗在他手裏,沒關係,反正我已經徹底淪陷了。
我們現在的狀態讓我覺得無比滿足,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越來越會開玩笑了。大家都說紀銘是個木頭臉,但我知道,他對別人還是那樣,至少對我不是了。我幾乎不再叫他木頭臉,尤其是那天葉薇出乎意料的叫出來之後。
球賽在周日進行,我在周六回了一次家,一進門肉嘟嘟的阮誥軒就像個球一樣滾到我身上,我順勢把他抱起來,真沉,這個小家夥,每天的飯量一定又增加了不少。我捏捏他的肥肥的小臉,故意作出一副和藹的樣子諷刺道:“你就吃吧,吃成一個小胖子,學校漂亮的小女孩兒誰都不理你。”
他咯咯的笑,一點都不在乎我說的激將法,把胖乎乎的小手放在我眼前,展開,手心裏躺著一個紙折的紅心,小巧又精致。看到我驚喜的眼神,小家夥馬上從我身上跳下來,把胸膛挺的筆直,說:“這個是別人送給我的,好看嗎?”
“好看,誰送的?”
“女生送的。”
我瞥他一眼,說:“哪個女生?”
他摸摸後腦勺,說:“忘記名字了。”
我在他臉上擰了一把,說:“小家夥,這麽小就沒良心。”
熱騰騰的飯菜被端上桌,媽媽一邊擺碗筷一邊說:“你爸今天在外麵跟朋友吃飯,不回來了,我們吃,不等他。”
“哦,誥軒,來吃飯!”我朝他揮了揮手裏的烤紅薯,“但這個是我的了,你不許搶。”
我最喜歡媽媽烤的紅薯,每次回家她都會烤上一個,但很奇怪,我們家隻有我愛吃,至於阮誥軒,他不重要。
不重要的阮誥軒在飯桌上肆意掃**著,大人好像就喜歡能吃的孩子,所以我媽看著自己兒子吃飯的表情永遠是滿足而欣慰的。
她看我的時候就不會這樣,或者說,她很少把我當成一個孩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