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唐瀟:
我叫唐瀟,是阮素年的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妹妹。
因為沒有血緣關係,是個半路的姐妹,所以我也很少叫她姐姐,我叫她素年。
我有過很多男朋友,可他們最終都像我畫的那些畫一樣,慢慢變皺,褪色,然後被我扔掉,或者莫名其妙自己丟掉,再也找不到。我是個藝術生,我從小到大都解不出數學題,不像我的姐姐素年,還有她那個青梅竹馬的陸小楓,他們是被老師捧著寵著的學生,在學校裏,總有一種微微的孤傲的神色像層透明的麵具一樣掛在臉上,走出學校就撕下來,別人看不到,但我能看到。
也許是因為我太了解素年了,她的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我都可以用一些準確而微妙的詞語解讀出來,她不會知道,我看著她的時候,是異於常人的認真,我不隻是在看她,更像是在研究她。
為什麽呢?我也這樣問過自己,大概是因為,她是個很有意思的人。比如,我來這個家的第一天,她就毫無怨言地接納了我,並且任我分享她一切擁有的和喜歡的東西;比如,她明明知道陸小楓喜歡她,卻還能數十年以好朋友的方式跟他相處;比如,她上高中突然閃電般的談了戀愛,戀愛對象,還是個經常麵無表情的木頭臉,可她那麽沉迷,沉迷到卑微。
她跟我說過,他的名字,叫紀銘。
多普通的名字,可從她的嘴裏說出來,就那麽那麽好聽。
我笑了,可她隻顧陷在自己的初戀裏,都看不到我嘴角的笑意。
後來,我在音響店看到她口中的紀銘,才知道,那不是我第一次見到他。
我第一次見到紀銘,是在一個有著滿天火燒雲的周五的黃昏。
那天我去素年的學校找她一起回家,背著一個大大的畫板,畫板裏夾著幾張速寫。也許是邊緣的繩子沒係好,我歪著身子向學校裏張望,便有幾張畫從縫隙中漏了出來,風一吹,白花花的,紙張飄了一地。
其中一張,剛好飄到一個男生的腳下。
他把速寫紙撿起來,看了一眼,遞到我手裏。我抬起頭,正對上他平靜無波的眸子,他隱隱約約笑了一下,就那麽一笑,稍縱即逝,而我頭在風中散亂著,頓覺狼狽,竟第一次,在一個外人麵前,抱著亂七八糟的畫,有種落荒而逃的衝動。
但我沒有,我把頭發理順,掛上得體的笑容,跟他說了聲“謝謝”。
我知道他多看了我幾眼,就那幾眼,電光石火間,我便記住了他的樣貌,記住了他說“不客氣“時,溫溫淡淡的聲音。
我想他一定是記住了我的樣子。我看男生不會錯的,我轉身前他留在我身上的目光,已經告訴了我。
那天我回家之後十幾分鍾,素年才回來,她眉眼間藏著笑意,脫下書包,回到屋裏,關上門,小聲又幸福的跟我說:“瀟瀟,明天我要去約會,跟紀銘,我跟你說過的,紀銘。”
幾天以後,我就在音像店裏,看見了素年和她的男朋友,紀銘。
他們手牽著手走推開玻璃門,走進來,眼角眉梢帶著笑,素年在他身邊,像個聽話乖巧的小貓。紀銘低頭看著那支小貓,露出淺淺的寵溺的笑。我大腦像被閃電擊了一下,腦子裏的畫麵就從這對郎才女貌的人的身上,拉扯到那個滿天火燒雲的黃昏裏。
那天紀銘穿著老土的校服,這天他穿著幹淨的格子襯衫。
我在素年看到我之前轉過頭,走到音像店的角落裏,低頭撫摸王菲的CD。
封麵上的王菲眼神迷離,用一種高貴的姿態作出深情的表情,像極了一朵盛開在黑夜裏的玫瑰花。
有人拍了我一下,我回頭,是素年。
她還是看到我了,好吧,我對著她笑,是真心誠意的,同時詫異那個叫紀銘的男生沒有站在她身邊。
她叫我:“唐瀟……”聲音清亮,神采飛揚,眉宇間都能看出幸福。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素年,但她竟然不好意思把自己的男朋友拉過來讓我看看,她還不知道我早已經見過他,那個時候在我的世界中,他還是不是她的男朋友,他隻是我驚鴻一瞥邂逅的翩翩少年。
我控製住自己往櫃台方向看過去的衝動,我知道紀銘就在那兒,他一定看到了我,一定認出了我,一定在心裏訝異著,原來那個背著畫板的女孩兒,就是自己女朋友的妹妹。
素年說她過生日要和紀銘在一起,她微微低著頭,臉上寫滿戀愛中的嬌羞,像極了一朵初初盛開的桃花。
離開的時候,我把王菲的CD賽進素年手裏。可我在潛意識裏怎麽是怎麽想的呢?我在想,沒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就算男朋友也不可能。轉身走出音像店之際,我還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那道立在櫃台前挺拔的身影,他的目光似乎也剛好落到我身上,好像一陣來自三月的風,於背後輕輕一掠。
我走在路上,邊走邊想,這個時候,素年一定已經挽著紀銘的胳膊,一起走回那所市重點中學。
我記得有幾次路過他們學校,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扇高大沉重的鐵門。鐵門當然是鏤空的,從外往裏可以看到教學樓前一排蔥蔥鬱鬱的大楊樹。站在門口,甚至可以聽到老師們洪亮的講課聲。素年就在那裏麵,和她的小情郎紀銘。我甚至能想象到,他們坐在教師的角落裏,占著最溫暖的那片陽光,表麵上認真聽講,其實早已經在桌子下悄悄牽上了手,互相磨砂著對方手心裏淺淺的紋路。
我所在的學校是藝術高中,管的不嚴,往往一放學,門口就停了一排嘟嘟作響的摩托車。那些穿著鉚釘皮衣,染了一頭紅毛黃毛的痞子少年就衝著陸續走出校門的女孩兒吹口哨,眼睛瞥向她們短裙下白皙修長的腿。這個時候,有些身材不好的女生,都不好意思在人流最多的時候走出校門。
有的女孩兒熟稔的坐上來接自己的摩托車,一溜煙絕塵而去;有的四處張望,拿出套著新潮手機殼的手機打電話,語氣中盡是蠻不講理的撒嬌。當然,也有的規規矩矩背著書包或畫板低頭走出校門,在男生的口哨聲中,愈發加快腳步。
我們學校旁邊,就是一個廢棄的工廠。工廠的大門永遠敞開著,正好便宜了那些徹夜不歸的摩托車少年。這裏和市第一中學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環境,那裏的學生在別人眼中,是伸手便可觸到藍天的未來佼佼者,而這裏的孩子,是隻能混在城市角落,一直混到老的那類人。
使勁搖搖頭,原來我已經走回學校。
今天是周末,我又沒回家,照例一頭紮進畫室。揭開罩在畫板上的布,那個英俊的男生便靜靜的看著我,那是我們學校的籃球隊主力,他前幾天跟我告白了,捧著一大束鮮紅色的玫瑰花,在一整個宿舍樓的燈光下,那玫瑰花反射的光,把他臉也映的紅彤彤的。
他臉上帶著自信又戲謔的笑容,對我說:“怎麽樣,答應我吧,我喜歡你整整一個月了。”
整整一個月,我心在心裏重複了一遍,不禁想笑。一個月,隻是兩次月考之間的時間,隻是兩次姨媽間隔的時間,它在眨眼間就會過去,它甚至,還沒有我記住紀銘兩個字的時間長。
可我始終沒笑出來,我想我真的很寂寞了,他的眼神又那麽真誠。所以有那麽一瞬間,我看著夜色中他棱角分明的臉,突然就有了談戀愛的衝動,或者說,我早已經有了這種衝動,如今,剛好來了一個合適的人。
所以我的初戀,是從“合適”兩個字開始的。
他也有一輛摩托車,我們戀愛的第一個周末,他就帶我出去兜風。在故鄉凜冽的長風中,從城市的這頭到城市的那頭,路過素年所在的學校,沿著穿城而過那條日夜翻騰不息的青河,又走過小學後麵的小山坡,山腰上有一條綿延到遠方的鐵軌,火車轟隆隆的駛過,與鐵軌摩擦的聲音,就像是一個蒼老的聲音,唱著一首滄桑而悠遠的歌。
我一隻手抱著他的腰,一隻手伸到故鄉的長風裏,大聲喊著:“哎!你看,這就是我小時候經常來的小山坡,在山頂上,能看到特別特別美的日出日落,特別特別美!”
他也大聲喊著:“可我的摩托車上不去,下次,我們再一起來,一起爬上去,我陪你看日出和日落,看多少次都行。”
“好啊!你答應我了,不許反悔!”
“我段天煜說出的話,從來不會反悔!”
我當時多開心啊,好像自己正在經曆那種無畏無懼自由自在的愛情,我甚至想,就這樣一直在一起吧,什麽都不想一路走到白頭,跟著這個男人,風裏風裏來,雨裏雨裏去。
我唯一沒想過的,隻是,我到底愛不愛他,和他到底愛不愛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