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高一升高二的那段時間,我和紀銘平均每天呆在一起的時間超過個小時,一學期結束本來是要換一次座位的,但是學習第一名的他在跟班長交涉之後,順利的保留了我們倆的位置。至此,我和紀銘的事在全班就算公開了。
學校是嚴禁早戀的,但是免不了有眉來眼去暗送秋波的。老師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已經是一個被默默認同的事情,在學校裏,對於成績好的人來說,很多校規都形同虛設。
我和紀銘繼續安安穩穩過我們的小日子,晚上他送我回宿舍,早上我替他排隊買早飯,其實算來算去,是我為他做得更多,但我不在乎,當時一顆心除了學習就全撲在這個木頭臉的同桌兼男朋友身上,滿足甜蜜的要溢出來。
那段時間,我幾乎要忘了唐瀟,忘了陸小楓。
陸小楓就在隔壁班,但是我很少在學校裏看到他,偶爾路過他所在的班級,窗戶裏那個少年清瘦的身影,也是低頭用功的樣子。
沒注意到從什麽時候,他在我的印象中就變得沉默寡言,家庭學習都無比完美,什麽挫折都沒有經曆過的男生,有什麽理由把自己封閉在一方小小的世界裏,不應該是年少氣盛壯誌淩雲的模樣嗎?而我最經常見到他名字的地方,就是每次月考結束後的百強欄裏,永遠高高掛在眾人上麵,有幾次超過了紀銘。紀銘知道我和他認識,並且算得上青梅竹。就在那次月考之後,他突然問我和陸小楓的交情。那是他破天荒的第一次,主動跟我提起關於我的事情,很長時間後我回想起來,才後知後覺的發現,也許他是在吃醋……青梅竹馬啊……當初我怎麽沒添些油加些醋,好好欣賞一下這個麵癱吃醋又強裝無所謂的樣子。
還有唐瀟,她繼續上她的藝術高中,在城市的另一個角落,我周末回家經常見不到她,也許是因為她的學校離家比較遠,懶得回來。於是周末我自己一個人睡在**,總是有點不習慣。
媽媽有時跟她以前的同學或朋友打電話,聊的話題無非就是各家雞毛蒜皮的小事。當然,還有孩子。
“我家素年學習還好……沒有沒有,哪有你說的那麽好?哦,瀟瀟在學校呢,沒回家……現在的女孩兒,稍微打扮一下都很漂亮的……”
我知道,我們會讓媽媽,在這樣的對話裏感到驕傲,我沒有唐瀟漂亮,沒有她能說會道,沒有她多才多藝,但隻要一說到成績,她的嘴角一定會上揚哪怕零點一度,我明白的很,但哪又怎麽樣,這並不影響什麽更不會改變什麽。
起碼,現在不會改變什麽。
唐瀟站在青河邊,風撩起她過肩的長發,我總是看著她微笑的側臉,然後聯想起一切有關於青春的美好的事物,她跟我說:“素年,我想喜歡一個人了,不用他喜歡我,隻要能有一個人讓我喜歡就好,他甚至不用認識我,不用知道我的樣子,不用叫出我的名字,隻要我視線所及的地方,能有那麽一個人,我看到他就安心,就滿足,多好啊……”
真美,我就想,原來長的好看的人,連想象力都是這麽的美。
我說:“一定會有的,你才多大呀,不急。”
“素年,我不急,可……”她停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之後似乎歎了一口氣,說:“你明白嗎?”
我看著她認真的不能再認真的表情,突然想笑。我的妹妹,朝夕相處的妹妹,竟然在我沒有留意的時光縫隙中,就這樣長成了一個滿懷心事的少女。真好。其實,我明白,我想跟她說,我明白她的感受,也許隻是這個城市的風太大了,空氣又太薄涼了,所以,你想讓日子溫暖一點。我不知道自己表達的是不是準確,所以,她說完“你明白嗎?”之後,我沉默,然後轉頭把目光放到青河起伏的波浪上。
我想,還是這條不會說話卻日夜翻騰的河,更能給人安全感。
後來,忘記是哪一天,在跟唐瀟的聊天中,我終於主動加入了“紀銘”這個話題。
不管什麽時候,隻要一想到他,就覺得有所依存,有所期盼。
盡管我跟他的告白那麽倉促,他答應我又那麽淡定而果斷,但我知道,那不是一見鍾情,更不是心血**。要說原因,也許隻是我覺得,那種老套的劇情不會那出現在紀銘身上。
當我們徹底融於彼此的生活,或許是在某個不起眼的卻陽光燦爛的午後,我看著他安靜而認真的側臉,想到他平日裏常常一副木頭臉,和不經意像被風從岩石縫裏吹起來的沙礫一樣露出的固執和某些隱忍的情緒,才恍然發現,原來,隻因為我們都是活在自己世界裏的人,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某些法則不屑一顧,不屑一顧的同時又覺得無比孤單孤立無援,這種孤單不是任何人能消解的,包括跟我青梅竹馬的陸小楓,包括相見恨晚的江林涵,也包括唐瀟,他們都不能。我需要一個能和我同舟共濟,不需要說出口就能彼此看透彼此分享的人。於是,在開學第一天的操場上,紀銘和他的籃球,以及那片黃昏時漫天的火燒雲,讓我心裏生出海潮般的溫暖。
當時我把這種奇妙的感覺定義為緣分。
多年以後,它又被現實的定義為不可抗拒的命運。
而現在,我和紀銘朝夕相處如膠似漆。
其實在班裏,明裏暗裏情投意合的不隻我們,但大多談兩三個月就再無後話。坐我後麵的紀律委員曾調侃我說:“素年,你和紀銘,可要加把勁……爭取走到最後,我看咱們班,就你兩最有希望了。”
他說完“可要加把勁”我深吸了一口氣,以為他下一句就要說:“早日生個孩子。”
然後我皮笑肉不笑的說:“我謝謝你啊。”
不過,說實話,如果有可能,我真的想一口氣和他過個幾年,過到誰都離不開誰,就算我們煩了膩了,開始挑剔對方的毛病,卻因為沒有力氣和精力再找別人,湊合的就把下半輩了也過完了,白頭到老,也就是這麽容易的事。
我和紀銘的感情漸漸的開始被人羨慕,學校明目張膽談戀愛的有很多,但往往戀愛的保質期很短。今天分手了,明天繼續和其他朋友勾肩搭背。有時候我覺得他們喜歡的,不是的和自己談戀愛的那個人,而是戀愛時出雙入對、被人羨慕、揮霍青春的快感。想到這裏我驚喜的發現自己不知不覺就懂得了很多,我甚至覺得自己可以在那些來來往往的情侶臉上細微的表情,看出他們屬於哪一種戀愛。
而我一定是喜歡紀銘,從我跟他告白那天就無比確定。
我看到他的臉就會安心,看到他背書的樣子就覺得學習不是一件艱難的事情,看到他遠遠的朝我走過來,都會發現周圍的風也柔和了很多。
他和我說話的頻率,在不知不覺的增加。
在某個睡不著的晚上,我把頭縮在被子裏,悄悄地計算著,如果他每天跟我多說一個字,那一年以後,就是三百六五個字,如果我們可以在一起年,就是三千六百五個字,這樣,跟一個能夠說上三千六百五個字的人生活在一起,永遠都不會無聊,永遠都不會想分開了吧……
想著想著就在被窩裏悄悄地笑了,我探出頭來看看宿舍裏已經睡著的其他人,感覺現在唯一睡不著的自己是最幸福的一個。小時候爸爸跟我說,不開心的有心事的人才會睡不著,所有能夠安穩睡著的人都是幸福的,所以素年要乖乖睡覺。
原來他隻是為了哄我睡覺,大人都是這樣,為了讓孩子聽話可以說很多不傷大雅的謊話,並且不會受到任何責怪。
還好,在我沒到八歲,沒變成大人的時候,就遇到了紀銘。
他仿佛打破了爸爸在睡前故事裏為我構造的童話世界,又在最青蔥的歲月裏,給了我一個新的童話。
當時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這種喜歡有多麽卑微。
卑微,又無比歡喜。
這就是我六七歲時候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