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明治

(一)

麥國東部最大的城市魔都驕陽似火,但陽光照不進春蔭居住的小屋。這座小屋位於甘草巷深處,遠處的幾幢高樓和近處的各類私搭亂建恰如銅牆鐵壁,不讓一絲陽光有可乘之機。住在日光的死角裏,白天也要開著燈。這個陰暗逼仄的角落是蟑螂、螞蟻、耗子的安樂窩。

屋內光線暗淡,春蔭正對著一麵有缺口的圓鏡打扮自己。她換上一身灰色的西裝套裙,這是櫃子裏最體麵的一套衣服,許久沒穿過了。二十七歲的她努力用劣質化妝品掩蓋眼角的皺紋、雙頰的黑斑以及滿臉的疲憊與沮喪。

鏡中的人怎麽老得這麽快?明明還不到三十歲,看起來和四十歲的大媽沒什麽區別。活著實在太艱辛、太沒意思了。那個男人到底去了哪裏?他會不會回來?他一個人能不能活下去?為什麽還想念那個人渣?應該再找一個可靠的男人,一個有工作、收入穩定的男人,一個不會動輒暴力相向的男人。春蔭思緒紛亂,胸中憋屈得厲害,眼淚幾乎奪眶而出。

“不要害怕,隻有一點疼。”春蔭身後傳來一個奶聲奶氣的童音。她放下鏡子,轉頭向門口看去。兩歲多的女兒晨月蹲在狹窄的門廳裏,咿咿呀呀地自言自語,興致勃勃地玩醫生看病的遊戲。女孩胖嘟嘟的小手裏攥著一根雪糕棒,正往玩具娃娃的屁股上捅,她正在給病人打針。一隻碩大的老鼠從她麵前竄過,女孩怔了一下,沒有露出絲毫怯意,繼續給娃娃打針。對這些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的小動物,她早已見怪不怪了。

女兒是春蔭最大的安慰,也是最沉重的責任。晨月是一個聰明乖巧的孩子,她不應該被困在這個不見陽光的角落裏。

“晨月乖……媽媽要出一趟遠門,兩、三天後才能回家。我跟鄰居德奶奶說好了,這幾天你先住在她家。好不好?”春蔭蹲下身子,柔聲對晨月說道。

春蔭經常上夜班,有時還要陪客人過夜,晨月不止一次被“寄存”在隔壁,已經習以為常。女孩抬頭看了看母親,說:“我會聽德奶奶的話。媽媽,記得給我帶好吃的。”

“好啊,告訴媽媽,你要什麽好吃的?”

“我要吃蛋糕,很大的、有很多奶油的蛋糕。”

“放心。媽媽一定給你買一個大大的奶油蛋糕。”

(二)

德奶奶家的屋子裏有陽光。屋頂開著一個大大的天窗,一柱光透過窗玻璃從天而降,照在德奶奶老伴的靈牌上。

七十歲的德奶奶年輕時做過護士,在戰場上認識了百戰餘生的老伴。戰爭結束,她離開戰地醫院,又當了三十幾年幼兒園老師,受夠了各色小屁孩的攪擾。退休之後,她心滿意足地過了幾年清靜日子,卻越來越想念那些嘰嘰喳喳、不知疲倦的熊孩子。兒孫都已長大成人、遠走高飛,老伴去世多年,她一個人生活,難免覺得寂寞。春蔭第一次提出請她幫忙照看晨月時,熊奶奶就毫不猶豫地一口答應下來。

春蔭是一年前搬到熊奶奶隔壁的。當時,他們是一家三口。春蔭的丈夫沒有正經工作,頭發又長又亂,髒兮兮的,一臉頹唐的氣色,渾似一個落魄的藝術家。那個男人整天到處遊**,喝得醉醺醺的,在家裏指天罵地、大吵大嚷,擾得一牆之隔的德奶奶不得安寧。春蔭在酒店做服務員——這是她對鄰居們的說法,德奶奶久曆滄海,當然知道濃妝豔抹、晝伏夜出的“服務員”意味著什麽。過了大約半年多,那個男人不辭而別,拋棄了妻子和女兒。鄰居們都感歎,這年頭渣男越來越多了。

春蔭一個人帶著孩子艱難謀生,各種苦楚自不必多言。德奶奶看不過眼,經常幫她照看女兒。德奶奶非常喜歡晨月,這個孩子不吵不鬧,總是安靜地玩玩具做遊戲,一個人自得其樂。不過,德奶奶總是覺得晨月太瘦。

“她有些營養不良,這孩子太可憐了。”德奶奶暗自歎息,“我太老了,做不了更多的事。她媽請我照看她三天,我盡量多做些好吃的,給她好好補一補。”

德奶奶問晨月:“寶貝,你中午想吃什麽?”

“我想吃麵包……還有肉。”

“奶奶給你做三明治。”

晨月在客廳裏搭積木。德奶奶在廚房裏,一邊聽廣播,一邊準備午餐。實際上,做飯並非德奶奶所長,老伴在世時,廚房一直是老頭子的領地。好在製作三明治屬於簡單勞動,切片麵包、生菜、洋蔥加上微微煎過的午餐肉,就大功告成了。德奶奶是在戰場上學會做三明治的,教她的“老師”的是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那個小夥子喝過洋墨水,為了保家衛國放棄了優裕的生活,後來在一次空襲中被炸得屍骨無存——關於他的事,德奶奶從未對老伴說過。每個人心底都有不願對外示人的隱秘。

廣播裏正在重播兩國元首莊園會晤的新聞,那些冠冕堂皇的車軲轆話讓人聽得耳朵起繭子。德奶奶越來越看不懂這個世界了。多年以前,兩國兵戎相見,米國在麥國領土上傾瀉下數十萬噸炸彈,用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武器批量製造屍體和焦土。德奶奶那時還是德小姐,她跟隨戰地醫院東奔西跑,在戰火中穿梭,照料過許多遍體鱗傷的戰士,埋葬過許多殘缺不全的軀體,不知有多少次流幹了眼淚,哭啞了嗓子。當年的報紙、電台和各級長官異口同聲地告訴大家,米國是地球上最邪惡最恐怖的國家。可如今,以前你死我活的敵人,居然變成了夥伴——據說叫“最重要的戰略合作夥伴”。這幾天,隻要打開電視,總能看到莊園會晤的畫麵,那個昔日的“獨裁者”“戰爭罪犯”“無恥鼠輩”“人間渣滓”正笑容滿麵地接受最熱烈的歡迎。

“幸虧老頭子走得早,不然今天肯定被活活氣死。”德奶奶小聲嘟囔著,她老伴向來將米國人視為勢不兩立的死敵。

午餐時間到了,晨月大口啃著三明治,連聲說“真好吃”。德奶奶心疼地想:“我的手藝沒那麽好,是她很久沒吃過肉了。”

“你長大了想做什麽啊?”德奶奶問晨月。

“我想當醫生。”

“當醫生很苦的。奶奶年輕的時候就和醫生一起工作,他們經常顧不上吃飯、睡覺,有時候還會被病人罵,被病人家屬打。”

“醫生會打針。”晨月自顧自地說。

“女孩子當醫生太辛苦,當老師也很辛苦,不聽話的學生太煩人了。這個世界,幹什麽都辛苦。女孩子最好什麽也不幹,嫁一個好老公,就萬事大吉了。”德奶奶嘮叨起來。

“醫生很厲害,醫生有白大褂,我要當醫生。”晨月並不懂德奶奶的話,繼續認真陳述自己的理想。

“你一定能當個救死扶傷的好醫生。”德奶奶笑著說。

春蔭臨走時和德奶奶說好,最晚三天後會把晨月接走。但晨月在德奶奶家住了整整一個星期,春蔭始終沒回來。德奶奶不知道春蔭去了哪裏,更不知道如何聯絡她。晨月哭著要找媽媽,百般無奈的德奶奶隻好選擇報警。

(三)

“你媽有沒有對你說過,她要去哪裏?做什麽?”警察問晨月。

晨月膽怯地搖搖頭,小聲說:“媽媽答應給我買蛋糕的。”

“她隻是個兩歲多的小孩,你問她這些有什麽用?”德奶奶覺得眼前的警察並不十分可靠。他大約三十五、六歲,身材高瘦,臉色發青,眼泡虛腫,胡子拉碴,警容不整,製服上左一塊白灰右一塊油漬,比抹布幹淨不了多少。

“這種案子,我經手的太多了。”警察粗重地歎了口,“最常見的情況是,女人遺棄孩子,跟別的男人跑了。”

“別當著孩子胡說八道。”德奶奶火往上撞。幸好晨月不明白“遺棄”的含義,她瞪著淚汪汪的眼睛,不知所措地看著警察。

那個警察勉強擠出一絲略帶歉意的笑容。他又仔細詢問了德奶奶,但幾乎一無所獲。德奶奶隻大致知道春蔭的工作地點,對於她的家庭背景、親友關係、可能投奔的去處一無所知。

“她是和丈夫一起搬來的。可一年多以前,那個男人失蹤了。”德奶奶補充了一句。

“失蹤了?當時她有沒有報警?”

“應該沒有。他們夫妻感情似乎不大好。”德奶奶壓低聲音,“他們經常吵架,他丈夫還打她。”

那個警察搜查了春蔭的屋子。屋子很小,家當很少,他沒花多少時間。搜查結論很明顯,春蔭並非事先決定一走了之。她隻帶走了洗漱用品和少量衣物,戶籍本、房屋租契、存折和幾件首飾藏在抽屜深處。存折上的餘額少得可憐,最後一次取款是她臨走前一天。她似乎沒有什麽不良嗜好,家裏沒有發現香煙、酒瓶,沒有暗藏的吸毒用具,也沒有高利貸借據。屋子裏沒有男人近期留宿過的痕跡,沒有安全套和避孕藥。她把丈夫的所有物品收納進一個破紙箱子,箱子塞在床底下,落了一層灰塵。最後,牆上的掛曆吸引了警察的注意。“十四日”被人用水彩筆圈了起來,旁邊是手寫的“3114”。九月十四日正是春蔭離開家的那一天。

半分鍾後,警察在隨身攜帶的火車時刻表上找到了答案。“3114”是火車車次,那是一列停靠車站眾多的綠皮慢車,起點是南方某個海濱城市,終點是北方某個邊境城市,途徑麥國所有重要城市,全程四天三夜。此時,麥國尚未實行火車實名購票,很難查明春蔭是否購買了3114的車票、目的地是哪座城市。不過,既然春蔭對德奶奶承諾三天後接走晨月,她的目的地與魔都之間往返時間必定在三天之內。警察仔細閱讀3114的時刻表,至少有十二個城市在可能範圍之中。每個地方都要去一趟?警察苦笑著搖了搖頭,這筆差旅費是不會得到批準的,如果失蹤的是個外國人——比如前些天登山時迷路的那個米國佬,上頭倒是有可能大張旗鼓地搜索一番,但現在失蹤的隻是一個微不足道的陪酒女。類似的失蹤案,他每年要經手幾十件甚至上百件,大多數情況下,他能做的隻是起草一份簡略的調查報告,連同失蹤人員資料一並存入檔案。然後,某年某月某日,某個地方冒出一具無名屍體,那些失蹤人口檔案或許能發揮些許作用。

警察從抽屜裏翻出一本相冊。相冊裏照片不多,隻有幾張春蔭的單人照,還有一張全家福——春蔭抱著一歲多的晨月,身旁站著一個麵色陰鬱的長頭發男人。他將整本相冊裝進隨身的公事包裏。

“查的怎麽樣?能找到晨月的媽媽嗎?”德奶奶走到春蔭家門口,詢問剛剛結束搜查的警察。晨月被她留在自己家裏看電視。

“警方會按程序辦理的。”警察含混地回答。

“什麽時候能有結果?”

“這個不好說,要視調查進展情況而定。”

“那……這個孩子怎麽辦?”

“這個孩子還有其他親人嗎?”

“我不是很清楚。春蔭搬來有兩年了,但我從沒聽她說過有什麽親戚朋友。”

“如果無法聯係到其他監護人,按照一般程序,警方隻能把她送到社會福利機構,也就是孤兒院。”

“晨月太可憐了。”德奶奶發出一聲長長的歎息。她痛苦地想,如果時光倒退回去十年,或許可以收養她,那時老伴身體還很硬朗。可現在,德奶奶太老了、太累了,隻能照看晨月一段時間,無力為孩子今後的人生負責。

警察麵無表情,沒說任何安慰的話,匆匆離開了那個終日不見陽光的死角。

半個月之後,警方無法查明春蔭的下落,也找不到晨月的父親或其他親屬。社會福利署將晨月送入孤兒院。臨走時,德奶奶緊緊抱著她,兩個人淚如雨下。當然,再多的眼淚也改變不了事情的結局。

(四)

七歲的晨月進入小學。盡管孤兒院的經曆讓她對小學生活沒抱太多美好的幻想,但現實永遠比預想的糟糕。她就讀的是一所寄宿製學校,該校的校長有一種奇特的教學理念。他似乎認為,讓學生盡早適應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才是最負責任的教育模式。學校奉行的是叢林法則。老師揍學生、高年級學生揍低年級學生、男生欺負女生,能用肢體和板凳腿解決的事情,一般不需要浪費唾沫星子。

小學一年級的晨月無疑處於食物鏈的最底端。她經常被同班的一夥男生欺負,作業本被水淋濕,座椅被塗上膠水,書包被搶去當球拋來丟去。她越是忍氣吞聲,那幫家夥就越是變本加厲。有一天,那幾個壞小子跟在晨月後麵,嘲笑她是“爹媽都不想要的拖油瓶”。忍無可忍的晨月想回擊他們,卻被其中一個小胖子揪住辮子。她又疼又氣,頓時痛哭流涕。

突然,原本哈哈大笑的胖子發出一聲慘叫,晨月感覺辮子被放開了。她看到,一個短發女生手持一根木球棒,對倒在地上的胖子劈頭蓋腦一通猛砸,胖子連聲慘叫,腦袋流出血來。其他男生嚇得作鳥獸散。

“我記住你了,快滾!”短發女生把球棒扛在肩上,衝著頭破血流的胖子罵了一句十分肮髒的粗口,胖子捂著腦袋,掙紮著逃之夭夭。晨月發現,短發女生和自己差不多高,應該也是低年級學生。

“謝謝你!”晨月怯生生地說。

“沒什麽,他們為什麽欺負你?”

“可能因為我是孤兒。”

“我也沒有媽媽,我爸爸……有和沒有都差不多。”短發女生冷冷地說,“在這裏,不想被人欺負,隻能靠自己。記住,把最凶的那個打倒,別人就不敢惹你了。”

“你……好厲害。”

“本事要靠自己練。”

“可我打不過……他們是男生。”

“男生比女生更怕疼。”

“是嗎?”

“他們的小JJ最怕疼,一棍子下去就老實了。”短發女生略帶輕蔑地撇了撇嘴,“還有,不要留長頭發,打起架來不方便。”

那天,晨月沒有敢問對方的名字。過了一陣子,她才從別人口裏知道,短發女孩名叫時雨,雖然隻是二年級學生,但已經成為學校裏出名的狠角色,令老師頭疼,男生更是聞風喪膽。從那以後,晨月把頭發剪短,努力鍛煉身體和膽量,希望有朝一日也能成為時雨那樣的女孩。她漸漸告別哭泣,不懼鼻青臉腫,堅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吃到苦頭的壞小子們慢慢對她敬而遠之。她有時幻想,自己一定能和時雨成為好朋友。然而,時雨半年後就轉學了,據說因為她父親工作調動,不得不搬到另一個城市。

後來,雖然不再需要打架,但晨月一直留著短發。等她再次見到時雨,時間已過去整整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