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梅小清永遠也不知道,那天晚上,遠在布魯塞爾的任遠收到她發來的那句“能見一麵嗎”時,有怎樣複雜的情緒。他說好。那一刻,心裏有著猶如少年一般的緊張。

夜裏,他站在窗口,看遠處聖米歇爾大教堂傳來的燈光。這是一座美麗浪漫的城市,哥德式的建築,精致靜謐的教堂,寫著法語和荷蘭語雙語的路牌,空氣中漂浮著巧克力香醇的氣息,隨處可見的丁丁曆險記的塗鴉——這是歐洲,是比利時,是布魯塞爾。

隔著斑駁的時光,往事,慢慢地,慢慢地浮出來。

任遠對梅小清的印象,應該是從她踏進病房的那刻起。麥白色的裙子,小小的麵孔,懷裏抱著一束芬芳四溢的花束,她臉上的那種嬌羞與輕淺的慌亂讓她整個人顯得單純而可愛。是那一刻,心就微微動了一下。

同學了很久,才第一次注意到她。不是那種明媚善笑的女生,茶眸淡眼,臉頰上有點點雀斑,削尖的下巴,嬌小的身材,隱在大堆的女生之間,是那種最毫不起眼的普通。

她把花束遞過來的時候,他伸手去接,而她的手在空中一個轉折,輕輕地錯開了他的手,她把花擺在病床旁的小桌上。桌上有很多藥瓶,苦澀的味道被放在一束花中間,這是一個讓人溫暖的畫麵。在醫院住了很長一段時間,逼仄的單人床,散發著消毒水味道的床單,輸液架上被磕傷的痕跡,每天沒完沒了地輸液,針尖刺穿皮膚的時候,會覺得刺穿了更多的東西,有著說不清的惆悵和孤獨。

在他心裏,他是和別人不一樣的。他缺失的那種健康,在成長裏不斷地磨折著他,一場又一場手術,薄涼的銳刀切開自己的時候,也切著一個少年失落的心。

是自卑的。

因為沒有健康。

也許沒有人會相信。

在旁人的眼裏,他優秀出眾,老師喜歡他,同學佩服他。所有的科目從來沒有失手過,從來都排在第一名的位置。但內心的那種不安卻像蠶絲一樣裹著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被大學錄取,他怕自己的體檢不過關,怕身體的疾病又會卷土重來。那就像潛伏在暗處的獸,在伺機朝他撲來。即使有那麽多雄心壯誌,卻在高中的整整三年裏,被不安咬著。

梅小清並沒有呆太久的時間,他能感覺到她的局促和緊張。她的臉紅撲撲地,在眼神交匯的時候會躲閃開來。在走的時候,她對他說了一句:“早日康複!”她的聲線原本輕輕巧巧,但這一句話揚高了聲線,就顯得格外慎重和真誠。他心裏怔了一下,然後微微地笑了。

她走後,病房裏瞬間又空落了下來。他半躺在病**翻她帶來的兩本書,《簡愛》和《奇婚記》。為什麽是這兩本書?他猜測,她想要表達的隱喻是什麽?他的心,被溫暖了,被那束姹紫嫣紅的花,被她來探望他這件事溫暖了。他突然間很想再跟她說說話,很想問問她,那書有意義嗎?他感覺自己血液突突流動的聲響,感覺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勇氣。

那個晚上,他對照顧著他的父親說想一個人出去走走。他在病房裏真的躺了好久,消毒水的味道快讓他窒息,而她的出現就像一束光,輕輕地投影到他的心裏。她不會明白,他有怎樣的悸動,就像身體要抽枝,要長出很多新鮮的枝葉來……

天空是墨黑色的,他在橘黃色的燈光下溜著自己的影子,那影子清瘦、孤獨、寒潭般的寂靜,青石板的街,被風過的樹枝的婆娑聲,路人匆匆,等到他察覺的時候,他已經走了很遠的距離。

廣場上有人放著煙火,璀璨在夜幕中盛開的時候,帶著絕塵的美。但隻是刹那,就消失在夜幕中,天空依然寂靜,依然墨黑。

這一刻的衝動,這一刻想要見到那個女孩的願望,也消失在夜色裏。

他停佇了一會兒,然後,緩緩地轉身,朝醫院的方向走去。

不知什麽時候變得不同,但等你察覺的時候,就真的不同了。他從未注意過的少女,那個同學了很久卻幾乎忽略過去的女生就在那個夜晚後,一點,一點地走進他的視線裏。她總是跟朋友在一起,她坐在教室後排的位置,下課的時候會伏在桌上,用手肘撐著下巴看窗外的景色,抿得緊緊的嘴唇透著清純和疏離。

其實是可愛的女生,做操的時候,她帶著一絲慵懶的隨意,每一個動作都不大標準,但又透著些些俏皮,有時候神思恍惚,在該向左揮手臂的時候,朝了右揮,手臂與別人相撞,會抱歉地衝對方綻放一個笑容。他也在這樣的笑容裏忍俊不禁。

其實是迷糊的女生,走路的時候,會因為隻顧著想事而沒有注意到腳下的台階,她在踉蹌的時候他的心裏低呼了一聲:“小心!”看著她揉著膝蓋站起來,臉上是懊惱的表情,他很想要揉揉她的鼻子,對她說:“不許再摔了。”

其實是體育不好的女生,八百米跑會讓她把眉頭蹙得緊緊地,嘴巴嘟起來的時候,像個孩子。天空是湛藍色的,她跟在一群女生身後跑著,擺臂的姿勢不標準,她也沒有按規範不要張開嘴呼吸。跑得實在堅持不了的時候,會用手扶在腰上,走幾步,又咬咬牙繼續跑。她精疲力竭的樣子,又倔強又天真,他靜靜地站在跑道的一側,在心裏替她加油。

其實也是自尊心很強的女生。一套黃岡複習題,班主任告訴她,她買了也沒有用。她當時的表情就像要哭出來了。他坐在講台下,看著她眼裏的波瀾,很想要給她一些安慰。晚自習後,她在教室裏默默地流淚,而他在教室外,靠著牆壁,仰起頭,手空****地握著,他很想要走進去,但他沒有勇氣。原來當你越想要靠近什麽的時候,反而會隱忍著遠離,害怕你的靠近會打擾到什麽。他把自己的那套資料題放在她的書桌上,他抬手輕輕地擦了擦被她眼淚濕過的桌麵,感覺到很心疼。

作業本收上來的時候,他會刻意地從一大疊的本子裏找出她的那份來,她的數學解答真是亂七八糟,他一邊搖頭一邊替她改錯,很想拿筆敲敲她的頭,怎麽可以這樣粗心?作文倒是好的,那些句子有著一個少女的爛漫情懷,“下雨的時候,等待天晴,天晴的時候,曬曬心情”。其實也是活潑開朗的,隻是被數學題弄得很焦心吧。

她有很多的小動作,看書的時候,會一手拿著書,一手不斷地旋轉著一支筆,等到筆被轉飛了,就會趴到桌下四處找,頭總是會磕到桌上——怎麽就不知道改改壞毛病?

寫作業思考的時候,總是在啃指甲,他都懷疑她的十個指甲不是被剪掉的,而是被咬掉的。這樣想的時候,他的心裏溫柔如水。

她還喜歡吃糖,自習課的時候,他轉身會看到她小心謹慎地剝一顆糖,四下裏望望再把手蜷起來撐到下巴,然後不動聲色地含到嘴裏。同桌問他,你在笑什麽?他摸摸自己的臉,是在笑嗎?他的心裏有一隻螢火蟲,又一隻,又一隻……重重疊疊地,在心裏閃爍著。

他對自己說,現在還不行。

不知道能不能上大學。

也不知道會在哪裏上大學。

他的性格裏總有種叫“理智”的東西在提醒著他,現在的他還沒有辦法給她承諾,現在的他,前途未卜,而高考近在眼前,又怎能分心?

他要竭力地把心思收了回來。

他要全力以赴,因為這一場高考是他的命運。

那天,當他在桌上發現那杯中藥的時候,就立刻猜到是梅小清為他熬的。前幾日她來問他,說能不能把藥方給她看看,她舅舅也得了相同的病。那是她第一次單獨跟他相處,她的肩膀上落了一枚櫻花,他很想要替她摘下來。手指動了一動,卻又緊緊地蜷縮了起來。

他說好。在麵對她的時候,他的話語會變得很少,因為他怕自己心裏打開一個缺口,很多的情感就會洶湧而出。

那是他喝過的最甜的中藥,因為是她熬的。他的內心那麽動容,感情那麽澎湃,卻隻能緊緊地隱忍住。是怯懦地,是自卑地,是不知如何開口,又不知如何改變。也是性格裏那種不積極讓他失去了一次又一次走近她的機會。

大二那年,他去她的學校找過她一次。他在信裏留過他宿舍的號碼,並且詳細地告訴她,在哪個時間段撥打電話可以找到他,每一次電話鈴響的時候,他都帶著期待的心情,是她嗎?是她嗎?但每一次都失望了。她在信裏給他留過她的傳呼號,他打過很多次,但都沒有接通,他後來才知道那個傳呼號並沒有全國漫遊,這個馬虎的梅小清為什麽要給他一個永遠也打不通的號碼呢?收到她的第一封來信時,他心裏歡喜雀躍,足足的四頁信紙裏,字裏行間平淡得就如朋友一樣聊天,與感情毫無關聯。

他想,她當他就是最普通的朋友吧。骨子裏的那種驕傲,讓他隻想要做一件確定的,可以把握的事,在不知道結果的時候,他隻會把自己緊緊地保護起來。對她的那種情感也被他保護了起來。後來信便斷了。他沒有收到她的回信後就再也沒有寫過。

生活被排得滿滿地,隻是在上課的時候,在校園裏行走的時候,在參加各種實踐活動的時候,她的樣子會像個小小精靈樣鑽到他的腦海裏,她微笑的樣子,她咬著指甲冥思苦想的樣子,她摔跤的樣子,她做操時手臂揮撞到別人的樣子,她跑八百米時沮喪的樣子……她抱著花束清純美好的樣子,那麽多,那麽多的她,在他的心裏,揮之不去。

他決定要做些什麽了。

他告訴她,是去她的學校找朋友。其實沒有別人,他想要見到的,隻是她。或許,撒那樣的謊隻是他淺薄的自尊心。

在車站下車的時候,看到穿著米黃色裙子的她。快有兩年沒有見了,她沒有怎麽變,笑容溫婉,聲線輕巧,個子嬌小,仰起頭來的時候,臉頰上的雀斑透著很多的可愛。

他們去了杜甫草堂,清幽綠翠的竹林,有鳥兒的鳴叫低低高高地合著,陽光灑在她的臉上,是灼灼生輝。其實也是清麗的女孩,眉宇間都是溫婉。但他始終沒有機會開口對她說什麽,因為旁邊還有她的好友,他們三個人。

後來,他就真的沒有機會開口了。因為她的傳呼機響了一遍又一遍,她回傳呼的時候,有些遲疑。他的心忽然間踉蹌了一下,直到他聽到另一個人的名字,整個世界就灰了。

他還沒有來得及開口,就已經失去了開口的資本。

回去的公車上,他坐在前麵,她和好友坐在身後,伏在他的椅背上低聲地吟唱“漸漸陰霾/心碎離開/轉身回到最初荒涼裏等待/為了寂寞/是否找個人填心中空白……”窗外是一個夕陽西下的景象,光在雲層間暖暖繾綣,天空中有群鴿子呼啦地飛過,而身後的她,歌聲縈繞在他的心尖,這歲月靜好的時刻,他的心裏卻有著無盡的悲傷。

也許初戀就是一隻帶著翅膀的過境鳥,在短暫的停留後便是永遠地離開。

大四的那年任遠還見過梅小清一次。從楊家真那裏知道她要來的時候,他的心呼啦一下地又熱了。但依然是三個人。他跟楊家真去火車站接她的時候,她看到他微微地有些驚訝。他們已經許久沒有聯係了。隻是從同學那裏知道,她已經上班了,做了記者。

微微地有些怔,“記者”這個職業跟她迷糊羞澀的性格怎麽也不搭的吧,但她的文字倒是好的,這是她的長處。隻是又過去兩年,她變了嗎?

他從來都不是一個主動積極的人,他隻是駐紮在生活裏,上課,下課,寫論文,準備考研。

他寧願是被選擇的一方,而不是主動選擇。比如,愛情,比如,生活。

她有些疏離。一直在跟楊家真說著話。

她穿著米色風衣,長發柔順地披在肩上,比起高中時的纖弱,眼角眉梢多了自信和淡然。隻是迷糊的性格卻還是沒有改,下地鐵的時候沒有注意腳下,踩了縫隙。他幾乎是下意識地扶住她,他的手握住她的手臂時,心微微地顫了一下。她低聲地對他說謝謝,那一種清冷的語調讓他有些黯然。

是同學的吧。她當他隻是最最普通的同學。他把縈繞在心尖的那一方情愫合攏起來。他陪著他們去長城,那個時候想,如果隻有她和他,該多好。他們之間永遠沒有機會好好地談一次,他們的相處裏,總有著,這樣那樣的旁人。

長城上人真多,他一直默默走在她的身邊,生怕她又摔跤了。她跟楊家真合影,他很想對她說:“不如我們也拍一張吧。”但他卻一個字也沒有說。直到楊家真提議,他內心的歡喜如驚鴻一瞥。

他故意地站在她的身後,這個姿態就像擁著她,那是他小小的心思,微微地有些失措。她的頭微微地朝著內側著,發絲纏繞著他的鼻息,有薄荷一樣的清新。她的目光落在草垛上的冰糖葫蘆的時候,依然如少女一樣天真。他微微地笑了笑,轉身問楊家真:“吃冰糖葫蘆嗎?”

他根本就不用他回答,他隻是想要一個由頭。

瞧,他就是個膽小鬼。

在麵對感情的時候,他從來做不到單刀直入。

他還記得,在回去的路上堵車了。大巴裏很安靜,她坐在楊家真的身邊,那一刻,他的心都軟了,充滿了想要擁有她的嫉妒與悲哀。

“在想什麽呢?”夏晴從身後攬住他時,他猛然從沉思裏醒了過來。這是布魯塞爾,不是十年前的家鄉學校,不是八年前的杜甫草堂,也不是六年前的北京。他的生活一直在繼續,讀完研究生,考公務員,外派國外。十年的軌跡如此清晰,如此平淡,但總有個淺淺的身影在午夜醒轉的時候會撞進他的心門。

他從未曾忘記過她。

但靠近又是如此地不得要領。

隻是,歲月已經輾轉地過去,拉開了比十年更遠的距離。

張愛玲在《半生緣》裏說:我們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