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兩個或三個

他的注意力移轉了方向。

從屍體旁,走向對方那隻空著的旋轉椅邊。這裏一方玻璃板,空洞洞地,遠不及對方熱鬧。玻璃的一角,隻壓著一張四寸設色的女人照。——對方玻璃板下,也有相同的一張——照片上簽有一個西文小名,上款題得很客氣:“槐林先生留念。”魯平想,自己猜得不錯,這個空座,正是那隻榮譽走狗的位子。

視線溜過來,他看出這張空的旋轉椅子,剛才曾經坐過人。因為,玻璃板的右側,放著一隻玻璃煙灰碟,這個煙碟曾被抹拭得很潔淨;但在一個插煙孔內,卻插著大半支紙煙,碟內留有少許的紙煙灰。俯視地下,在旋轉椅之左,也有一些煙灰遺留著。不錯,他想,這張空椅上一定坐過人。

順次再看過去。在轉椅左方,地位略後些,有一隻從靠壁移過來的克羅米把手的輕便沙發,斜對著方桌的一角,被安放得非常“不落位”。在這輕便沙發的一邊,連帶從別處移來了一架落地煙具架,煙灰碟子裏,也有少許煙灰,還有兩枚絕短的紙煙尾。看來,這裏也曾坐過一個人。

綜合以上的情形,給予魯平以一種模糊恍惚的印象:當時,曾經坐在死者對方而跟死者談話過一些時候的來客,一共是有兩個:其中之一個,看來,那像是談話的主角;另一個,從那坐著的地位上看,像是比較不重要的旁聽者。

不管這些,他又掏出小冊,記下來。

有個恍恍惚惚的問題飄進了腦內,他在想,會不會當時坐在這張空的旋轉椅內的人,正是那個名喚張槐林的家夥呢?會不會這件槍殺案,正是兩個壞蛋,因可恥的內訌而造成的結果呢?

他把桌上那隻煙灰碟中所插著的半支殘煙拿起來看,這支煙的牌子,跟屍體麵前所遺留的燒殘的一支相同,大號絞盤牌。再把落地煙具架中所留的另外兩支絕短的煙尾撿起來細看,煙的鋼印雖已燒去,他把煙絲小心地剔出些來,憑著抽紙煙的經驗,依然可以辨別,這兩個煙尾,同樣還是大絞盤牌。

這四支煙,可能是兩位來賓之一所自備的,因為,主人所抽的,分明是小三炮。

由此可以推測,來客可能也是相當闊綽的人。

另一特點吸動了他的注意,這四支煙,除卻遺留在屍體之前的一支,其餘兩枚煙尾,與半支殘煙,頭上都有一些顏色沾染著,鮮紅的。

他的眼珠突然發亮,在想,嗯,這是口紅,即刻的意念,重新閃進他的腦內,這事件是直接牽涉女人的,這三支煙,正是女人所吸的。

那麽,剛才坐在死者對麵的兩位來賓,是否全是女人呢?

再細看,這三支煙的紅色,全都偏深於半邊。他在想,那個女人,是怎樣的銜著那支煙,才會留下這樣的痕跡呢?這一問題,似乎並不太重要,較重要的一點是,落地煙具架上的兩枚煙尾,為什麽吸得如此之短?一個抹著口紅吸著高貴紙煙的漂亮女人——看了玻璃板上的那些照片,他有理由相信吸這紙煙的女人,樣子一定相當漂亮——會有這樣吝嗇的表現嗎?難道,她竟不怕太短的紙煙尾,會使她的纖指喪失美觀嗎?

他的空洞的目光,向著那隻斜放著的輕便沙發,凝注了片刻。他沉思,點頭,微笑。微笑表示他對這個問題,已經獲得了一個或然的解釋。

他把那隻剛接收的金質煙盒,重新掏出來,把這兩枚絞盤牌的絕短的煙尾,與半支絞盤牌的殘煙,一同放了進去,重新裝好。

現在,所有室內遺留下的紙煙尾,包括絞盤牌的,與小三炮的,全部都已收藏進了他的衣袋。

然後,他自己乘機換上了一支土耳其紙煙,他把自己吸殘的煙蒂,隨手拋進了桌上的煙灰碟。

他很有點孩子氣,他在微笑,好玩地想,假使明天,福爾摩斯從惠斯敏德教堂的地底下走出來,走進這間屍室,偵探這件“奇案”,多少,他要感到頭痛了吧?

已經扮演過偵探,不妨再當一次義務的驗屍官,根據偵探小說上的說法,死屍,那是一種相當懶惰而不大會逃跑的東西,所以,檢驗手續,不妨留在最後一步辦。他噴著濃烈的煙,再從對方走過來,站定在屍體的左側。

他把支持在椅子靠手上的那條屍體的左臂,提起,放下,試一試屍體的僵硬程度。其實,他對這方麵的知識,知道得並不多。他之所以這樣做,那不過是要裝像一個驗屍官,在那裏裝模作樣而已。

死屍的左臂,戴著一隻手表,即刻在黑暗中,的搭,的搭,給予他以最初的警覺的,就是這隻表。解下來一看,牌子是著名的摩凡陀。奇怪,第一批的廉潔的接收者,如果目的跟自己相同,專為接收而來,那麽,他們或她們,在收下了保險箱中的一批物資以後,為什麽不順手帶走那隻金質煙盒跟這手表?稱為接收員的人,會有如是廉潔嗎?不會吧?

他在想,看來這件事的主因,並不像為了單純的劫財!

不去管它,這隻表,總還值點錢,人棄我收,收下吧,何必太客氣!

他向死屍道了個歉,把這摩凡陀表,謙遜地袋進了衣袋。這是他所接收下的剩餘接收品之第二件。

他又開始檢查屍體的傷口。

屍體的襯衫上,那個子彈洞,並沒有焦灼痕。可見發槍的距離,並不太近。看來那個業餘劊子手,正是隔著方桌,向死者開槍的。為了便於察看起見,他把桌子上的那把長鋒剪刀順手抓過來,在屍體的襯衫上開了一個小方孔。他俯首,細視。

傷口在右乳之上。哎呀,那個彈孔,扯得如此之大,那是一支什麽槍,會製造出這樣的成績來?

旋轉了一下那張轉椅,他把那具倔強的屍體用力推得俯下些,看一看,背部有沒有子彈的出口?嗯,有的。好吧,一不做,二不休,他在襯衫背部再剪了一個小方洞,以便空氣格外可以流通些。細看,子彈的出口偏於脊骨之右,地位較入口略低,這顯示子彈成一斜線穿過死者的軀體,而且凶手在發槍時,槍口是微微向下的。

他猛然仰直身子,目光凝注著對麵那隻轉椅的右方,這地位,也就是他最初站在那裏用電筒照見這具死屍的地位。他想,顯然的,槍彈正是從這一個角度上發射過來的。那麽,當時這間屋子裏,除了坐著兩位來賓以外,可能還有第三位來賓在著。那個人顯然是站著開槍的。雖然說,起先坐著的人,後來也可以站起來開槍,可是看情勢,那不如說另有第三人,比較更為近情理。

他一邊忖度,一邊蹲著身子,在轉椅之後,去找那顆子彈。他在牆下找到了他的目的物,又在附近找到了那枚彈殼。細細看時,那是一種軍用手槍的鋼頭子彈,式樣有點特別。他口裏輕吹著哨子,把這槍彈與彈殼放在掌心之內,輕輕拋起來,戥著它的分量。就在這個時候,他忽發現死者右邊的西裝褲袋裏,也露出著一支槍柄。抽出來一看,那是一支德國製的7.65mm口徑的“Leuger”槍。槍膛裏餘存著五顆子彈,而保險機卻扣住著沒有開。這,似乎可以說明死者備著槍而不想拔槍抵抗的幾個原因之一個,那原因之一或許是:情勢上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