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合約

“以後我就住這兒了。”淩晴將道具放入我暫住的房子的另一間臥室,十分分脆地說道。

“什麽?你是說你與我同住一個屋簷下?”雖然淩晴的語氣平常,但我卻十分驚訝。自古男女有別,若同住在一個屋簷下,不但生活不好便,更對彼此雙方都不好。倘若此事傳了出去,更會毀了她的清譽。

“我都不怕,你怕什麽。”淩晴隨口而答,似乎並沒有半分介意。

不是吧!你好歹也在意一下吧!“大師”!否則不旦會毀了大師您的清譽,我在外麵也可能會被人認為是一個人麵獸心的大惡棍。

“不是……隻是男女有別。萬一我哪天再獸性大發,對你做點什麽,可就不好了,是不是?”我提醒道,語氣中略微帶了點恐嚇,希望她知難而退。

“你認為你可以對我做什麽嗎?如果是眼睛偷看,我就會挖掉你的雙眼。如果是手對我動手動腳,我就會折斷你的雙手。總之,你哪裏做了什麽不正當的事,我就會讓你哪裏再也不能用。”淩晴毫無懼色,反過來威脅道。

衝她對付鬼怪的凶狠勁,她說得話我不得不相信。鬼怪都打不過她,要對付我,還不是分分鍾的事?

“…………”此刻我真是答應也不是,不答應也不是,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你難道忘記了答應了我師公什麽了嗎?”淩晴見我已經被攻陷了一半,加緊增強了兵力。

如果是教我道術的事,我可沒有答應。況且李夢晨吩咐的是你,壓根沒有征得我的同意好不?我可不想答應,這幾天遇到的鬼已經夠多的了,我可不想學會了道術後整天麵對著那些鬼。

“我師公……可是幾次救過你的性命,他若不救你,你早就死了,所以你的這條性命可謂就是我師公給的。你忍心違背他的遺願嗎?”淩晴說得合情合理,絲毫找不出半點漏洞。

淩晴這句話真可謂戳到我的要害了,她說的一點沒錯,李夢晨不僅兩次救了我與父親。淩晴這也不是救了自己。我的性命可以說是他們給的。如果連這點小忙,我都不幫,那我豈不是一個忘恩負義的混蛋。

“隻是自古男女有別?我們倆毫無關係的人住在一起,恐會遭人閑話,毀了你一生的清譽。”我始終對這個有些抵抗情緒。

“我們鬼煞一脈並不注重這些,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走自己的路,讓旁人說去吧!”淩晴每字每句都說得很隨意。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話雖這麽說,但若以後害淩晴姑娘嫁不出去,那豈不是我的大過錯?

“這樣吧!既然你那麽在意,我們就簽定一個合租合約好吧!”淩晴似乎也知道了我心中的介意之處,小眼轉動了幾下,建議道。

“合租合約?”我疑惑地問道。

“你拿來一張紙和一隻筆。”她似乎懶得跟我這個死腦筋解釋,相較之下,她可能認為,實際行動效果會來得更快。

很快,她便將合約寫好了。字還算寫得工正,主要就是提出了以下的幾點要求:

第一,房子享有共同使用權。男方不得將女方不得將別一方趕走,但女方有權利將男女趕走。

第二,一些共用物品,講究女士優先原則。如浴室,廁所等。

第三,雙方必須保證對方的隱私權,尤其是男方不得過問女方的私事。如有偷窺等情節,受到挖眼等懲罰的後果自負。

第四,合約期間,女方有義務教男方一些道術,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逃避,且男方不得有任何怨言。

第五,男方需絕對服從女方。

以下還有兩個注意點:

第一,合約期限為二年。

第二,請自覺遵守合約內容,如有違反,後果自負。

最後附上了一個女方簽字。

“我不簽?”這算是什麽合約?完全就是偏向女方的好不好,這樣的合約鬼才會簽。

就比如,這第一條,怎麽看這房子都是林邱給我暫住的。享有共同使共權也就算了,你還有權利把我趕走,這話說到哪裏也是說不通的。

第二條,女士優先原則也就算了。但這第三條明顯有威脅的意思。雖然我並不想著偷窺,但若哪天萬一獸性大發或又被哪個鬼纏上了,做出這樣的事,我豈不是變成殘廢了。

第四條中,什麽叫做不得以任何理由。萬一我生病了,咋辦?

我最覺得離譜的就是第五條。什麽叫做男方決對服從女方,你讓我死我就去死啊!我可沒有為女人而死的習慣,你若找周超去簽,看到你這般資色,說不定他會像隻哈巴狗,把合約乖乖簽了。

“為什麽不簽?”看著淩晴那表情,我還真不知她是真不懂還是在裝不懂。

“因為這份合約,我上看下看,哪裏都不合理。”我將合約遞還給她,表示出堅決不簽的結果。

“不簽就不簽,反正這裏我是住定了。”淩晴表現出比我還堅定的態度。

這可不是我想要的結果,既要要住在這,她說得簽份合約的出發點是好的。這既是對她的一份保障,也是對我的一種約束。

“除非讓我增改幾點,我就簽。”我開始說起了軟話。

“好吧!你改吧!”她答應的意外的爽快。

最後,我將合租合約的第一條改成了,房子享有共同使用權,任何一方沒有權利,將對方趕走。

第四條改成了,合約期間,女方可以教男方一些道術,男方在無特殊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或逃避。

將第五條徹底刪除了,並增加了一個新的第五條,男女方的關係暫定為男女朋友的關係。同住期間,在無特殊理由或已交真正的男女朋友的情況下,此關係不得解除。期限一過,此關係自動解除。

改好之後,我將合約遞給了淩晴。

“原來你真的是對我心懷不軌呀!”淩晴估計是看到了新的第五條,壞笑道。

“如果你認為不合理,第五條可以作廢!”聽到她的話,我臉一紅,這第五條乍一看的確是像我想占她便宜。不過,我是有我自己的用意的,首先,將我們的關注定為男女朋友,這樣就算是被別人知道了我們住在一起,也算是正常的。其次,老媽最近老打電話,急著讓我回去又去相什麽親。把這個“女朋友”帶回去,到時既能擋住相親的事,又可以讓父母高興一下。

“不用了,如果這樣你就安心了。那我們就這麽簽了吧!”淩晴說話似乎從來不拖泥帶水的。

“你不問我為什麽寫第五條嗎?”我心懷感激地問道。

“想占我便宜唄!”淩晴說得有口無心,似乎也大致猜出了其中真正的理由。

於是我將合租合約工工整整地抄了兩遍,並都附上了我的簽名,淩晴也簽得十分爽快。

就這樣,我們雙方各執一份,作為彼此的憑證。沒有其他證明人,這份合約是我們私下做的,沒有半點權威性,一切履行都要靠我們自己的自覺。

“你難道就這樣就相信我了嗎?”我向淩晴試探著問道。

“那你相信我嗎?”淩晴反問我一句。

“當然相信。”這句話真的是發自肺腑,這個建議既然是她提出來的,我相信她一定會自覺遵守的。

但對於我自己,我連我自己都不相信。特別是第三條,畢竟我可是一個男人,跟一個美女共居一室,真的會老老實實地待著嗎?不過,作為男人,這份合約就像是一份誓言,如果我真的違反了,被她挖去雙眼什麽的,我也是毫無怨言的。

“那不就結了!我的答案與你一樣。”淩晴幹脆的答應,讓我有些感動。

將近傍晚,又到了換班工作的時間。

“林哥,聽說你明晚休息呀?”周超在換班的時候,靠近了過來。

“明晚是微雅那丫頭與林飛值班。”我隨口應了句。

“林哥,你年紀也不小了。我給你介紹一個女朋友吧!”周超殷勤地說道。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你小子是不是又沒錢了,找我借錢啊?”我遞給他五百,“以後這種事別找我,我已經有女朋友了。”

這件事還是早說出來為妙,否則被他們發現我與淩晴住在一起?到時候,我就算是長出一百張嘴,就沒法和他們解釋了。

“你是的是徐微雅嗎?你不是一直說隻是把她當作妹妹看待嗎?你這人麵獸心的家夥!”周超接過錢,隨意地回了一句。

“當然不是她。”我回答道。

“那是誰?”我感到周超一下來了興趣,感覺眼睛都已經睜圓了,而且李民與林飛的目光都已經匯聚了過來。

“這個你們不用管吧!”我衝他們笑了笑,對於他們這前後的態度有些不理解。

“林哥,行呀!比你風流倜儻的我還沒找到對象,你都已經找的女朋友了,漂亮不漂亮?改天介紹給我認識認識。”周超向我的肩膀上輕輕地來上了拳。

“改天吧!”我隨口敷衍了一句。心裏想著,周超你講不到女朋友還不是因為你太花心,而且花錢根沒有節製,這樣鬼會跟你呀!不過我也沒資格說別人,因為這個女朋友,本來就是假的。

“你有女朋友這件事,徐微雅知道嗎?”李民很認真地問道。

“還不知道。改天我會跟她說的。”我回答道。

“我想她聽到這個消息後,一定會跑著哭出去吧!”周超裝成女人嬌嬌欲哭的模樣,看著那個樣子,我實在想一巴掌扇死他。

雖然這件事我想改天再跟徐微雅說的,但在我下班的之後,我還是按照了李民的叮囑。來到徐微雅的家,把這件事老老實實地跟她說清楚了。

事情並沒有如周超所說徐微雅哭著跑出去。相反,我還得到了她的一句祝福。但是,我一直注意著微雅,感覺到了她的表情有些複雜,不知是為我找到女朋友而高興還是傷心,或許兩者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