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林肯

紐薩勒姆是附近幾個村落小鎮的中心,正如奧法特所夢想的,這裏很有發展前途。

鄉下的農民把農產品運到鎮上來出售,然後買些鹽、農具、衣服等生活品回去。鎮上設有學校、教會、醫院等,生活非常便利。

奧法特打算把自己原來的小店擴大成雜貨店,他對林肯說,他要開一家全伊利諾伊最大的店。不久,貨物便源源不絕地運來了,鹽、糖、咖啡、酒、布料、鞋子、馬靴、女帽、床單、廚具、小刀、針線……凡是開墾區所需要的,這裏應有盡有。

林肯將整個店鋪整理得井然有序又十分美觀,開始做起生意來了。

他在選務所認識的校長,為他租了個小房子。他每天早出晚歸,認真地工作。因為以前林肯也做過店員,做起這個工作來顯得駕輕就熟。店裏出入的是各行各業的人,每天都能聽到各方麵的消息,這是他最喜歡的事。

平時不大說話的林肯,一旦招待客人時話卻很多,口才也很好。而且他懂得很多事,遇到問題大家都喜歡請教他。有的人到店裏買東西,隻是為了要聽他說話。也有人是專程來請林肯為自己寫信或讀信。

“我的眼光不錯吧?請他看店,生意一定好,我早就看準了!” 奧法特經常誇耀自己的眼光。

鎮上也有一些不服氣的年輕人,聽了這種話,心裏更加不平衡了。

有天晚上,一群年輕人湧向商店,林肯老遠就看見了,於是就走到門外等著。

一個名叫傑克的小夥子,首先發難說:“很鎮定嘛,怎麽,想打架嗎?”

傑克的個子雖不大,但強悍有力,像條野牛似的,他話剛說完,就猛地衝了過來。

突然間被他這麽一撞,林肯差點摔倒。不過,他很快站穩了腳步,伸手一抓,捏住了傑克的脖子。

傑克滿臉通紅地掙紮著。林肯向來反對打架,本來想就此罷手,但是看著其他的年輕人好像還要衝過來的樣子,他知道自己必須再給他們點顏色看。於是,他用力一摔,傑克狠狠地摔倒在了地上。

傑克摔得鼻青眼腫,趴在地上好半天也沒爬起來。林肯走過去把傑克扶起來,問道:“你有沒有受傷?我不是有意要摔你的,剛才隻是用力過猛,真是對不起!”

從此以後,林肯和這些年輕人也成了朋友。對這樣一個有知識、有禮貌、腕力又大的人,誰會不敬重他呢?

一天晚上關門時,林肯發現多收了一個客人六分錢。雖然隻是一點點錢,但林肯還是連夜走了十多公裏的路,把錢送還給人家。這件事傳開以後,林肯也落下了一個誠實不欺的美名。

林肯從不因為別人對他的讚揚而沾沾自喜,他隻是努力工作,如果有空閑時間,就埋頭讀書。

有一天,經常到店裏來看林肯的校長對他說:“你的口才雖然不錯,但是有些字用法不對,應該多學習文法。”

林肯自己也知道這個缺點,他很感激校長的指點,希望向校長借點書,但是學校裏的書上課要用,白天不能外借。校長告訴他,離這裏十五六公裏外有一家人,他們有文法書。當天晚上商店關門後,林肯便趕夜路去借書。

文法書和別的書不同,必須用心研究才能讀懂。漸漸的,林肯明白了什麽才是正確的文章。對自己過去不了解文法卻隨意亂講的行為,林肯覺得很丟臉。

林肯曾經看過地理方麵的書籍,現在他知道,這個世界很大,美國隻是整個世界版圖中非常小的一塊。林肯讀書的時候喜歡思考,盡量靠自己去理解,不懂的地方再去請教別人,然後把書裏的知識牢牢地記在腦海裏。

在鎮上,他經常參加青年們的辯論會,他非常喜歡參加這種聚會。

美國是個主張民主的國家,政府是為了保護人民的自由而成立的。各州的政府也一樣,是替人民行使權利的機構,每個州都有議會,議會負責集合人民的意見,決定州的法律,監督和鼓勵政府。但凡重要的事,都要州民投票才能決定。

但是,從歐洲來的移民並不懂得這些,他們每天為了生活而奔波,根本無暇顧及其他。不過,在美國出生的這一代人就大大不同了,年輕一代都對生在民主自由的美國而感到驕傲,他們也了解自由和權利的意義。

1823年,也就是林肯14歲那年,美國總統門羅(1758—1831)發表宣言,要求美國不幹涉歐洲列強的內部事務,也不容許歐洲列強幹預美洲的事務。

這就是有名的《門羅宣言》。

美國獨立不到50年,已經可以和英國、法國、俄國等歐洲國家並駕齊驅了。

在辯論會上,林肯以自由為題作演講。站在台上的林肯態度極為認真,他用簡單的話闡述了自由的重要,引用的例子也很淺顯,大家都能聽懂,因此他的演說很受歡迎。大家一致認為,這樣的人才當個店員,未免有點大材小用了。

在這一年中,林肯一切都很順利,美中不足的是,他的老板奧法特是個幻想家,總是一味地幻想,卻不肯付諸行動,到最後負債累累,不得不宣告破產。

於是林肯失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