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誹謗
自從盧梭的《愛彌兒》遭受外界激烈的批評後,莫蒂埃市民對他的偏見也逐漸加深,盧梭有意前往英國。
巴黎輿論界對盧梭的攻擊使他的敵人越來越多,幸運的是他的摯友馬沙爾先生對他的支持從未改變,但不斷傳來的斥責聲卻使盧梭覺得自己有必要出麵表白立場,以應付未來可能出現的危急情況。1763年底,他寫信給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信中毫不隱瞞地表明了他的立場:
陛下!我曾在您背後說過你的壞話,我可能還會如此做。但是,被法國、瑞士驅逐的我到了貴地接受您的庇護。陛下!我並沒有權利接受您的恩典,而且我也不想要求任何恩典。但是,我覺得此時向您作出聲明是我的責任,我在您的管轄之下,您可隨時處置我。
與此同時,歐洲讀者的來信也在不斷地寄來,貴婦人、年輕人以及哲學家們紛紛來信表達他們對盧梭的支持,這些信件使盧梭受到很大的鼓舞。不過,真正給予他精神上最大支持的還是馬沙爾先生,與馬沙爾的相處使盧梭忘卻了外界的混亂和騷擾。
普魯士國王十分尊重盧梭,經常派人給他送來麵粉、酒和各種食物。盧梭的自尊心讓他感到猶豫,是否應該接受這些恩惠呢?盧梭在寫給普魯士國王的信中充分表現了他的自尊:
感謝您賜給我的這些食物,但是我覺得您境內的許多子民都需要食物。請您把它們拿走,送給真正需要它們的人吧。另外,我能否提醒您,我的陛下,您應該愛您的每一個子民。如果這樣,我為您捐軀亦在所不辭。
普魯士國王接受了盧梭的勸告,變得樂善好施,普魯士境內人民的生活改善了許多。
莫蒂埃教會不久也將《愛彌兒》和《社會契約論》列為禁書,不準發行。教會認為《愛彌兒》是異端邪說,《社會契約論》是在煽動革命。盧梭的民主思想在他們眼中是瘋狂的思想。一個社會如果建立民主政體,那麽貴族階級的特權何在?難道貴族需要接受人民的意誌嗎?盧梭的社會改良思想雖然也影響了其他哲學家,但鑒於社會大環境的影響,他們的努力並沒有發生效用,其中有些人竟被處以極刑。
當初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已使盧梭身處困境,遭受詆毀。現在《愛彌爾》和《社會契約論》遭禁,盧梭更陷入了被抨擊的旋渦之中。盧梭心中期望的寧靜無法獲得,雖然他在青年時期與華倫夫人有過安詳、平和的相聚時刻,但如今都已成為過眼煙雲,不可複得。外界的騷擾使得盧梭不能安心工作,他開始做一些手工勞動,比如編織腰帶,織好的成品就分贈給鄰居。
這時,盧梭還與巴黎教皇進行了激烈的辯論。畢蒙教皇抨擊盧梭為假道學,說他是一個自認為學識豐富,卻誤入歧途的人;一個在思想及行為上充滿矛盾的人;一個用繁複的思想來曲解道德的人;一個自稱熱愛基督卻一味標新立異的人;一個自誇、熱愛隱居而又借此吸引世人注意的人;一個泯滅讀者道德觀念的人;一個主張人類社會的不平等又欲將人類貶低到禽獸地步的人。此外,教皇批評盧梭最嚴重的一點是,指控盧梭散布色情。這真是無稽之談!
盧梭聽到這些誹謗後,決定奮起反駁,不過他覺得自己的反駁必須謹言慎行,因為這將影響世人對這位道德領導者的印象。盧梭在心力交瘁下,發表了他的《致畢蒙教皇書》。在這篇文章中,盧梭闡述了自己的觀點,文章的措辭平實、不做作,與他日後撰寫的《懺悔錄》頗有些類似之處。在文章中,盧梭說:
閣下,我何必要對你多費唇舌呢?我們如何才能彼此了解?我們倆之間有什麽誤解嗎?我答複你,實在是因為你的逼迫使我不得不這麽做。
我天生具有一種稟賦,這已經得到了大眾的證實,我的青年時代是在快樂中度過的,沒人認識我。到了40歲,我雖然沒有財富,但我擁有朋友和平靜,然而公眾對我的斥責卻一直不斷,甚至裁決我的罪狀。我盡力反駁,卻於事無補,我的事業就此中斷,朋友和安寧也因此離我而去,我必須忍痛接受這樣的事實。
我寫過各種題材的書和文章,我一直保持著我的原則、我的道德觀、我的信仰以及戒律。而他們一味反對我的觀點,也反對我本人。我的第一篇論文發表時,他們視我為一個矛盾者;我的歌劇問世後,他們視我為國家的敵人,甚至是叛國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之後,我又被視做一個無神論者,一個厭惡人類的人;《新愛洛綺絲》之後呢,我被視做一個溫柔老實的人;現在,我在他們眼中又成了一個頑固、褻瀆神靈的人!
盧梭這篇《致畢蒙教皇書》總共有150多頁,他毫無保留地述說他的宗教觀以及道德觀,他的筆觸中帶著強烈的感傷。他還在其中表達了自己的宗教信仰:
教皇閣下:
我是個天主教徒,一個虔誠的教徒,我一生都遵從《聖經》中的信條。我是個教徒,但不是教會的信徒,而是耶穌基督的信徒。我的信仰告訴我不能隻討論教義,更應該身體力行。那些缺乏正義的教士霸占職權,成為宗教上的裁決者,並且告訴我應該做這個,不能做那個。我對此不屑一顧。他們的優越權力絕不會影響我的原則,他們也無法使我說我不願說的話。
如果我的真誠觸怒了他們,他們一定會想辦法將我摒棄於教堂之外,我並不畏懼他們的威脅,因為他們根本無權判決我。他們無法阻止我的心靈與信仰結合,他們能在此生剝奪我的幸福,但無法阻撓我未來的希望,我未來的希望是由耶穌基督賜給我的,他會做我的裁決者,裁決我和他們孰是孰非。
1763年,盧梭將他的《致畢蒙教皇書》交予出版公司付印,雖然他心中十分擔憂會受到迫害,但經由馬沙爾的鼓勵,他仍決定用本名發表。不出所料地,這篇文章受到強烈的批評。讀者寫給盧梭的信逐日增加,信中有支持也有反駁,寫信的人來自各種不同的階層,有辯論家,也有舞蹈老師。盧梭從這些信中了解到了外界對他的印象。
盧梭極想知道日內瓦民眾的反應,尤其是對他這篇《致畢蒙教皇書》的反應。雖然日內瓦當局對盧梭的言論極為困擾,但《致畢蒙教皇書》並沒有被列為禁書。不久後,盧梭給日內瓦當權者寫了一封信,信中聲明他願意放棄日內瓦的公民權。
不久,日內瓦當局即廢止了盧梭的永久公民權。盧梭深愛故鄉,但日內瓦連續給予他沉重的打擊,使他不得不放棄公民權。
1764年9月,盧梭接到一封革命者的來信,信中邀請他擔任製憲委員。這個消息迅速傳遍整個歐洲,格林及其他反對者立即發表聲明,聲明中說如果盧梭接受這個邀請,那就說明他是革命和國家獨立的煽動者。盧梭沒有接受這個邀請,但在給革命者的回信中,他表明了自己對平等民主的愛好和熱情。
1764年秋,日內瓦的杜金先生出版了《鄉村書信》,文中他強調了君主專製政體的重要性。盧梭針對他的觀點及政治立場予以反駁,同時出版了《山中書信》,他的思想和主張立即引起外界激烈的反響。
盧梭在文中曾辯解日內瓦當局對他的裁決,他有充分的理由為自己辯護,因為那次審判沒有事先提出警告,也沒有審訊,就將盧梭的書予以焚毀,並裁決盧梭有罪。
當時法院的裁決書有一段是這樣的:
這些書的作者(指盧梭)集合了所有能貶損及毀滅天主教基本原則的言論,在這些言論中他指控所有的政府。這些書以充滿誘人筆調的法文書寫,是極為危險且有損於道德的,而且這些書是作者以一個日內瓦公民的身份發表的。鑒於這些書的惡劣影響,法院不得不作出如下裁決......
法院以違反教規的名義裁決盧梭,盧梭在《山中書信》中答辯道:
我是作者,因為寫了這些書而被法院裁決,但是會有作家故意奉承自己嗎?一個人如果企圖行善也算有罪嗎?身為一位作家,我隻接受那些被基督承認的聖人作為我的審判長。
在這段激烈的爭執時期,盧梭接到一封從法國寄來的信,寫信者自稱詹姆斯·包塞爾,來自蘇格蘭。他在信中對盧梭表達了自己的欽慕之情,這使盧梭的心情舒暢了不少。後來,盧梭和包塞爾見過一麵,在座的還有馬沙爾先生,盧梭對包塞爾表達了自己對蘇格蘭人的好感。
盧梭的《山中書信》問世不久,1765年1月,市麵上出現了一本書,叫做《公民的情感》,書中極力抨擊盧梭的人格和思想以及他的道德觀。這本書的作者是伏爾泰和盧梭昔日的一位朋友。《公民的情感》風靡日內瓦,市民們對於書中描述的盧梭和戴萊絲將子女遺棄在孤兒院一事尤感震驚。盧梭與戴萊絲此時才感覺到民眾對他們的厭惡感是多麽深。
某夜,盧梭和戴萊絲上床就寢,到了半夜,盧梭被一陣突如其來的聲音驚醒,原來是有人用石頭砸他們的門窗。盧梭趕緊逃到廚房,這時正巧有一塊石頭穿破窗戶砸在他的腳上,他步履蹣跚地與戴萊絲躲在牆角。幸好鄰居及時報警,警察阻止了這場**。這件事情之後,盧梭覺得自己急需找一個偏僻之處隱居。
經過馬沙爾先生的幫忙,9月,盧梭準備遷往聖皮埃爾島。這座小島並不大,但布滿了高樹、青草、小溪以及黃色的灌木林,對盧梭而言是一個難得的天地。在這個安寧的天堂裏,盧梭離開喧囂的塵世,遺世獨居。他的生活費用由馬沙爾幫他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