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新政新景象

首相呂夷簡一直以年邁為由,數次提出辭去官職,但宋仁宗都沒有答應。後來,陝西轉運使孫沔上言,指責呂夷簡掌持國政以來,黜忠言、廢直道。最近重為首相三年來,以姑息為安,以避謗為智,西北邊事屢以敗聞,契丹又趁火打劫,可說一無是處。現在契丹已經複盟,元昊也黔驢技窮,前來求和,天下日望和平,因此,這是一個“振紀綱、修廢墜、選賢任能,節用養士”的機會,也唯有如此,才能恢複往日大宋的光輝。呂夷簡如今求去,如果不乘機矯正前過,而仍然以柔而易製者升為腹背,以奸而可使者任為羽翼,又讓這一類的人充斥朝廷,則漢朝的張禹,唐朝的李林甫,等於又在我大宋出現。

看來這份奏書,宋仁宗並沒有責怪孫沔,也沒有反對。就連呂夷簡本人都說,孫沔的這些藥石之言,隻恨晚了十年才聽到!於是,宋仁宗就同意了呂夷簡的請辭,命晏殊為相。

呂夷簡辭去首相之職後,仍以司徒的名義預議軍國大事。時任諫官的蔡襄,上疏指責呂夷簡仍然貪戀權勢,他要求免除呂夷簡參預軍國大事的特權,讓新任的兩府大臣能夠專當其責,不受幹擾。不久,呂夷簡自請免除預議軍國大事,宋仁宗予以批準。

進行慶曆新政的範仲淹

1043年4月,朝廷宣布以範仲淹、韓琦、富弼為樞密副使。

本來,在發布晏殊為平章事兼樞密使的同時,宣布前陝西經略安撫使夏竦充樞密使。可是夏竦的任命引來台諫官的交章論劾。他們認為夏竦當年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曾經在巡邊的時候,置侍婢於軍帳之中,幾乎鬧成軍變。再者,元昊常榜示塞下,宣稱拿到夏竦腦袋的賞錢幾千,可見夏竦在元昊眼中是多麽不值錢。他們又指出,呂夷簡之所以要推薦夏竦這種人,隻因為他們向來不和,之前呂夷簡在位時畏懼他的為人,不肯引為同列,而今既要下台,正可借機加以推薦,以表示盡釋前憾。

還有禦史檢舉夏竦私結太監。被認為是範仲淹同黨的餘靖也說:“夏竦原來數度稱疾請辭,這次一聽說以樞密使召用,卻又兼程趕來京城。若不及早決定取消任命,等他趕到了才聽說被取消,他必會堅持要求麵聖,來個敘恩感泣。到那時,再加上左右有人幫他說話,臣恐怕陛下也會為之迷惑。” 最後,宋仁宗受不了群臣的反對,終於決定以杜衍取代夏竦為樞密使。

晏殊為首相兼樞密使,杜衍為樞密使,範仲淹、韓琦、富弼並為樞密副使,同為執政大臣。另外,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並為諫官。至此,人事大變革終於落幕。

同年6月,諫官歐陽修、餘靖、蔡襄等人認為參知政事之一的王舉正過於懦弱,不稱職,要求以範仲淹取代。宋仁宗同意後下了詔令,但範仲淹以執政大臣不可由諫官來推薦為由堅持不受,反而請求宋仁宗讓他外調邊地。

當時宋、夏和約尚未正式簽訂,因元昊不肯自稱為“臣”而討價還價。宋仁宗命範仲淹為陝西宣撫使,但仍留在京師。到了8月,朝廷再度宣布以範仲淹為參知政事,而由韓琦代仲淹為陝西宣撫使。

宋朝為免去武將擁兵自重的情況發生,以文臣領軍的舉措未免矯枉過正。因此使範仲淹不得不在“四顧無人”的情況下,挺身在軍事上為國竭智盡忠。雖然他做出了一番成績,但領軍終非他的特長。他從青年時代起,就有的全盤性的、政治性的經世抱負一直無法施展,現在終於獲得一展抱負的機會。

由於與西夏作戰,邊防開支急劇膨脹起來。政府為了擴大收入,不得不增加百姓的賦稅。於是,包括京城附近在內,各地反抗朝廷的暴動與騷亂紛然而起。為改變這種局麵,宋仁宗忙命朝臣拿出對策。這時,就有了宋朝的第一次變法,即範仲淹領導的“慶曆變政”。

範仲淹受命為參知政事的第二個月,宋仁宗特開天章閣,召集二府大臣知雜禦史(知雜是掌雜事的意思)以上的官員,朝謁太祖、太宗禦容及觀看瑞物。然後問禦邊大略及施政得失。而最令範仲淹等人誠惶誠恐的則是宋仁宗還賜坐並贈紙筆,要他們條列改革政治的意見。對宋朝來說,開閣召對、賜坐已經是殊禮,現在再來個禦賜紙筆,可見皇帝改革的決心是毋庸懷疑了。

範仲淹和富弼聯合草擬一份萬言書,提出十項政見,為變法張本,這就是史上著稱的“十事疏”。這十條有:

一、明黜陟,即嚴明官吏升降製度。當時,宋朝升降官員,不是依據官員是否勤勉,也不依據他們政績的好壞,隻是以年長資曆為準。所以為官之人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因循苟且,無所作為。範仲淹提出考核政績,破格提拔有大功勞和明顯政績的,撤換有罪和不稱職的官員。

二、抑僥幸,即限製僥幸作官和作官的途徑。當時,居高位的人每年都要自薦其子弟充京官。一個學士以上的官員,經過20年,一家兄弟子孫出任京官的就有20人。這樣不僅增加了國家的財政開支,而且這樣得來的官員都是無能之輩,他們還貪贓枉法,相互包庇,結黨營私。範仲淹提出限製恩蔭特權。

前兩項針對的是磨勘與任蔭這兩項不合理的製度。磨勘是宋朝官吏的升遷辦法,規定文官每三年一遷,武官五年一遷,而不論其任內考績。這種純粹以年資敘遷的辦法,造成賢與不肖一律並進的偏差局麵。有所作為的賢才,被指為生事,遭到恥笑;一旦稍有差錯,馬上會被排擠。而屍位素餐的人可以坐至公卿,一心報國者反而狼狽不得進。

恩蔭製度是指某人得任大官,則其子孫甚至異姓親屬,或毫無血緣關係的門客,都可以獲得官祿。其結果,姑不論所任官吏質量是否有問題,單單在數量方麵的驚人增長率,就已經夠使政府不勝負荷了。

三、精貢舉,即嚴密貢舉製度。為了培養有真才實學的人,首先應該改革科舉考試內容,把原來進士科隻注重詩賦改為重策論,把明經科隻要求死背儒家經書的詞句改為要求闡述經書的意義和道理。這一點,在範仲淹任地方官員的時候就已經提出來了,隻是未被采用。

四、擇長官。針對當時州縣兩級官員不稱職者居大多數的狀況,範仲淹建議朝廷派出得力的人往各路檢查地方政績,獎勵能員,罷免不才。選派地方官要通過認真推薦和審查,以防止冗濫。

五、均公田。公田,即職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額收入之一,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範仲淹認為,供給不均,使得官員不能盡心辦事。他建議朝廷均衡職田收入,沒有發給職田的,按等級發給他們,使他們有足夠的收入養活自己。然後,便可以督責他們廉節為政,對那些違法的人予以懲辦或撤職。

六、厚農桑,即重視農桑等生產事業。範仲淹建議朝廷降下詔令,要求各級政府和人民講究農田利害,興修水利,大興農利,並製定一套獎勵人民、考核官員的製度長期實行。

七、修武備,即整治軍備。範仲淹建議在京城附近地區招募壯丁,充作京畿衛士,用來輔助正規軍。這些衛士每年大約用三個季度的時光務農,一個季度的時光教練戰鬥,寓兵於農,實施這一製度,可以節省給養之費。

八、推恩信,即廣泛落實朝廷的惠政和信義。主管部門若有人拖延或違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從重處置。另外,還要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應當施行的各種惠政是否施行。這樣,便都沒有阻隔皇恩的現象了。

九、重命令,即要嚴肅對待和慎重發布朝廷號令。法度是要示信於民,如今卻頒行不久便隨即更改,為此朝廷必須製定可以長久推行的條令,刪去繁雜冗贅的條款,裁定為皇帝製命和國家法令頒布下去。這樣,朝廷的命令便不至於經常變更了。

十、減徭役。應將戶口少的縣裁減為鎮,將各州軍的使院和州院並為一院。職官廳差人幹的雜役,可派一些州城兵士去承擔,將那些本不該承擔公役的人全部回鄉。這樣,便能減少繁重的徭役了。

範仲淹的這十項政見呈上之後,宋仁宗求治心切,全部予以接納,下令將它們整理成法令。

新政便如火如荼地展開了。實施不久,政治局麵煥然一新。官僚機構開始精簡,憑借恩蔭為官的人數受到重重限製。有才能的人得到提拔,沒有政績的官員被免職或降職。科舉中,突出了實用論文的考核;全國普遍辦起了學校。

範仲淹還主張,改變中央機關多元領導和虛職分權的體製,盡量擴大宰臣的實權,以提高行政效率。為了撤換地方上不稱職的長官,他又派出許多按察使分赴各地。按察的匯報一到,賊官姓名就從班簿上勾掉。富弼便勸他,說你這大筆一勾,可就有一家人要哭!範仲淹不以為意地回答,一家人哭,總該比幾個州縣的百姓哭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