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塔耳的印度人大會

這件案子既已了結,他便沒有理由再在比勒陀利亞住下去了。於是他就趕回杜爾班,並開始作回國的準備。阿布多拉在西登罕為他舉行了餞別宴會。

在宴會上閑來無事,甘地就隨便翻了翻報紙,偶然看到報紙上有一段題為“印度人的選舉權”的新聞,談到當時立法議會正在討論的法案,企圖剝奪印度人選舉納塔耳立法議會議員的權利。

他就要回國了,因此他隻是簡單地說:“萬一這個議案通過了,就會變成法律上的正式條文,到時候,我們同胞的生活就更加痛苦了。”

集會中的甘地

經他這麽一說,有一位同胞便焦急地問:“現在應該怎麽辦呢,甘地先生?”

其他的人也跟著喧嘩起來,並異口同聲地說:“甘地先生,你就退掉船票,在這裏多住一個月吧,隻要有你領導,我們一定可以齊心協力發動抗議的。”

看到同胞目前的困境,甘地實在不忍心離開他們獨自回國,因此,他決定把歸期延後一個月,以便積極籌劃發動抗議運動。

他們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發一個電報給議會的議長,要求他延期對這個法案作進一步的討論。同樣的電報還發給當時的總理約翰·魯賓孫爵士。議長很快便來了答複,答應將這個法案推遲兩天討論。

接著,甘地又發動納塔耳所有的印度人,要大家簽署陳情書呈送議會。可是印度人分散在各地,要得到他們的全部簽名確實不容易。因此,甘地就派人到距離杜爾班很遠的鄉間展開簽名運動,向那些不關心政治的人說明利害,同時教那些不識字的人也簽上名字。

一萬人的簽署很快就完成了,甘地把這份陳情書呈上議會,同時還印了一千份,準備到各地分發。他們還通過新聞傳播發布這個消息,好讓印度本土的同胞也了解這件事。

印度發行量最大的報紙《印度時報》,以“納塔耳的印度人問題”為題,作了詳盡的報道。此外,英國人經營的報紙也刊登了這個消息,著名的《倫敦時報》還公開表示支持甘地的立場。《倫敦時報》的評論一直被視為世界性的輿論代表,得到了他們的支持,甘地相信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這個議案一定會遭到否決。

一個月很快就過去了,可事情還沒解決。許多人對他說:“甘地先生,現在我們全靠你了,請你留下來吧。”

看到他們一片赤誠,他怎麽忍心就此拋下他們不管呢?因此,他把回國的日期又往後推了推,想等這個運動結束後回去。

雖然呈給納塔耳大會的陳情書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但卻間接地對英國殖民地政策發生了影響。

為了使這個運動能夠持續下去,1894年5月1日,他們在杜爾班設立了一個常設機構,稱為“納塔耳印度人大會”。參加印度人大會者,都是打算長期住在納塔耳的人,其中大部分是知識分子。至於和主人訂有契約的勞工,則沒有一人參加。

印度人大會成立的那年,不知是8月還是9月的某一天,有一個印度工人跑到甘地的辦公室來,央求甘地救救他。

這個人衣衫襤褸,手裏拿著毛巾,兩個門牙被打掉了,鮮血正從嘴裏流出來。他告訴甘地他叫巴拉森,因為不小心犯了一點過錯,遭受了主人的毒打。

甘地把他送到一個醫生那裏——那時還隻能找到白種人醫生。甘地要醫生開一張證明,說明巴拉森受傷的性質。拿到證明以後,他便帶著受傷的人直接去找治安檢察官,並遞交了他的起訴書。

檢察官讀完起訴書,非常憤怒,立即發出傳票傳訊雇主。甘地並不想懲罰這位雇主,隻希望巴拉森不必等到契約期滿,就能脫離這位蠻橫的主人,而恢複自由之身,因此,他查看了有關契約勞工的法律,結果發現法律文中規定:在契約期限中的勞工,隻要稍微懈怠,就可以被隨意拘禁。他們哪裏把印度人當人看待?簡直像對待奴隸一樣!

甘地對巴拉森的雇主說:“我以巴拉森法律代理人的身份和你談判,你把他打成這個樣子,使他無法繼續工作,你應該知道你要為此付出什麽代價。不過,如果你同意取消契約,恢複他的自由,我就不提出控告,你覺得怎麽樣?”

這位雇主似乎很怕卷入訴訟案件,立刻接受了他的要求。就在這時,恰好有一個工作機會,巴拉森的生活也有了著落,這個糾紛就這樣解決了。

這個案子本身沒有什麽新奇之處,但卻給所有的印度工人莫大的鼓舞,他們心中都產生了一種信念——隻要自己做得正,就不怕雇主的欺壓,因為會有人為他們伸張正義。因此,開始有很多契約工人加入印度人會議,使這個組織逐漸擴大,而各種活動也陸續展開了。

然而就在這一年,也就是1894 年,納塔耳政府又提出了“25英鎊稅法案”,議案的內容是:

一、印度勞工於契約期滿時,必須立刻返回印度。

二、如果契約期限已滿而不肯回國,必須每隔兩年簽訂一次新契約。

三、既不回印度,也不簽訂新契約,而打算繼續住在納塔耳的印度人,每年必須繳納25英鎊的稅金。

這個議案使甘地非常震驚!想想看,印度勞工每月平均工資隻有14先令,一年下來也隻不過8英鎊而已,再怎麽積攢也交不出這個數目呀。

為了反對這種捐稅,他們組織了一次激烈的鬥爭。

可是,他們的努力成了泡影,議案還是通過了。“25英鎊稅法案”送達印度政府當局。當時的印度總督是葉爾金勳爵,他不讚成征收25英鎊的稅,但同意收3英鎊的人頭稅。

事實上,從25英鎊減到3英鎊,表麵上看起來似乎少了很多。可是這裏所謂的“3英鎊”並不是以家庭為計算單位,而是每個人要繳納3英鎊的稅金。假如一對夫妻有兩個孩子,每年就得繳納12英鎊。

甘地對印度政府的做法感到極端失望,便以“無可挽救的大失敗”為題,寫了許多論文加以抨擊。可是,這個議案成為事實,無可更改。不久,3英鎊稅金的法案便開始嚴格執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