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做到最好”

“積極做到最好”也被誤認為是職場晉升的準則之一。這條準則完全沒有考慮到人事變更的條件。無論是否覺得荒謬,我們都曾多次聽到過這樣的勸誡,如果你能夠坦誠地麵對自己,你會承認,也曾數次對自己說過這樣的話。我可以說,在剛入職的30至90天內,“積極做到最好”確實是很重要的。

天賦並不很好的某職位候選人,因為“積極做到最好”而受到上級提拔的,你聽說過幾位?不要認為,隻要積極做到最好,就會有奇跡發生,現實中是不會有這種奇跡的。

“積極做到最好”,其實更注重員工對工作的熟悉程度而不是工作效率。但對工作熟悉程度高也並非會讓員工的職位得到晉升,因為最熟悉工作流程的人通常是最先出現問題的人,雖然大部分人都對此持有疑問,但這種情況是確實存在的。如此看來,積極做到最好也就容易出現問題,其仍然是對非能力型管理者有利的。公司不會費盡心機地去尋找那個最有能力勝任職位的人,而是提拔自己所熟悉的人。因此,非能力型管理者再次贏得了晉升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