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內大臣劇團

1594年春天,倫敦的瘟疫漸漸消歇了。當年,宮內大臣劇團成立,莎士比亞便加入進去,在該年宮廷的聖誕節表演中,他曾是接受酬勞的三位演員之一。

在以後的十六年裏,莎士比亞一直都待在這個劇團裏。莎士比亞與團員們情同手足,就某一方麵而言,他的這些藝人夥伴們使用的字句也逐漸成為他藝術中必備的工具。最理想的狀態是,他以劇作家的身份操縱著他的同人們,並透過這個媒介向觀眾傳遞著情感。幸運的是,與他一起工作的這些人們都是能力高超又聰明靈巧的。

伊麗莎白時期的劇團,成員們榮辱與共,休戚相關,他們的財務情況完全依憑無私而透明的合作來維持。戲服、道具、劇本皆為團員共有,在莎士比亞所在的劇團中,甚至實行了一大創舉,那就是共有戲院。

劇團裏的人共同負擔買戲服、劇本、租戲院、雇用收錢人與其他助手的費用。票房收入於扣除演出費用之後,每星期分配給各團員。大家共同擁有財產而不發生紛爭,所依賴的不是法律條款,而是友誼,各個演員必須心甘情願地以團體福利為先,個人利益為次。在以後十年中,另一劇團的股東們唯一關心的隻是金錢,他們費盡心思在許多條文上,結果兩年不到就在紛攘的官司中關門大吉了。

除宮內大臣劇團外,另一個重要的戲院是弗朗西斯·蘭利興建的天鵝戲院。

莎士比亞在倫敦沒有固定住處,因為他的太太和孩子都不在城裏,後來他在城西的一戶人家裏租了一間屋子居住。總之,他是個倫敦城居民,定期賦稅,卻恐怕是團裏唯一沒有永久住處的人。

莎士比亞既然沒有自己的家,大概也不可能有徒弟了,因為收徒弟是需要家裏有個女人來操持的,師娘會把徒弟們當成自己的孩子來撫養,莎士比亞無疑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莎士比亞所在的劇團裏的演員們原是最眷戀家庭的一群。團員們把這種愛家的感情和氣氛也帶到戲團裏來,在遺囑中彼此互贈財物,並相互指定為財產信托人,或遺囑執行者,把孩子、徒弟相互托付。

就事業的眼光來看,一個劇團要在倫敦成功,大展宏圖,單靠團員間深密的情誼是不夠的,還需要具有高度的職業水平。宮內大臣劇團中的很多演員們都是遠近馳名的,當他們去世時,整個倫敦城都為他們哀傷,而其他演員們也都是光芒四射、富於魅力的。

莎士比亞的劇團還做了一件極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保持著莎士比亞原作的完整,最後又費心讓它們全部出版。在那個時期裏,沒有哪個作家有這樣的待遇,通常寫於這時的劇本,有五分之三都逸失了。如果不是這些夥伴們,莎士比亞一定有許多劇本不是失落了,便是以訛誤的版本而傳世,因此,莎士比亞的劇本能夠得以保存傳世,實在應該感謝他的演員同仁們。

莎士比亞的職業生活輕鬆而愉快,他與世無爭,也從未參與任何的文學爭怨。與他同時代的一位爵士曾無限讚賞地稱讚莎士比亞:

您沒有怨責之心,卻有著駕馭的智慧。

莎士比亞不喜“怨責”,部分應歸於他天生的好脾氣和與生俱來的謙恭,這些為他換來了“溫雅的莎士比亞”的封號。莎士比亞在劇院中工作了16年,在他所選擇的這門藝術裏,他沒有受到壓抑也沒有摩擦,對於自己、自己的職業和自己的成果充滿了信心。就職業而言,他真是個幸運的人,而與他同樣幸運的,則是與他共事的人們。

當時唯一有關他曾參加倫敦一場戲院爭吵的記載,出現在1596年的一份文件中,上麵寫著莎士比亞與另外三個人不得破壞和平,因為有個叫威廉的家夥作證說,莎士比亞和天鵝戲院的老板弗朗西斯·蘭利曾威脅過他,會讓他“死亡或斷手斷腳”。從文件中可以看得出來,這原先是蘭利的糾紛,莎士比亞和蘭利定然私交甚篤,才會介入他的糾紛裏。不過兩人並無業務上的往來,蘭利在倫敦經營著他的新戲院,莎士比亞則做著自己的大牌演員。

宮內大臣劇團成立後不久,將《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和一出聖經劇各演了兩場。

《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劇的出版者說該戲共有三個不同的劇團演出過,因此宮內大臣劇團便是第四個演出的劇團了,由此可見《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劇曆演不衰。此外《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劇的出版商還依據相同的題材發行了一首歌謠,使得倫敦街頭人人口中哼著“命運是我敵人”的調子,唱述著泰特斯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