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的恩主

在莎士比亞成就《維納斯與阿多尼斯》的時代,每本書都需要有個讚助人,這樣才好把書獻給一位能給作者帶來權威的人。經驗豐富的作家可能在一本書裏將好幾個恩公都擠進去,第一頁寫著“本書獻給A伯爵”,第二頁可以再“獻給B伯爵”,第三頁還可以再“獻給C伯爵”。這些獻辭多半滿懷盛情,極端恭敬。即使像托馬斯·納什這種並不屑拍馬逢迎的人,在寫給南安普頓伯爵的獻辭裏都有以下讓人起雞皮疙瘩的字眼:

我將予自己以新的頭腦、新的才智、新的風格與新的靈魂,以傳頌您的名姓於萬世。

也不乏因南安普頓伯爵“優美的眼睛,那散發繆斯般光輝的天堂之燈”而胸中詩潮澎湃的作家。比起這些人來,莎士比亞的獻辭就顯得清醒、有尊嚴多了:

獻給公正可敬的亨利·裏奧謝思利。南安普頓伯爵。公正可敬的大人,我不知道將我粗野的詩篇呈獻給您將是怎樣的冒犯,也無法預測世人將如何譴責我,因為我竟選擇這般堅牢的支柱來支撐這般輕弱的分量;但是,隻要大人您高興,那便是最高的讚賞,我當矢誌善用所有的閑暇,以更慎重的努力來向您致敬……

從題詞來看,莎士比亞和南安普頓伯爵私下並不相熟。他所以選擇南安普頓做他的恩主,恐怕是因為《維納斯與阿多尼斯》詩是一首情詩。此時的南安普頓伯爵才19歲,《維納斯與阿多尼斯》富含感性的風格,應該是青年們所喜歡的類型。

南安普頓伯爵新入宮不久,孩提時期父母不和,父親去世後留給他大筆財富。他由伯利爵士撫養成人,曾就讀於劍橋大學。畢業後本應娶伯利伯爵的孫女伊麗莎白·維厄小姐,但他稱自己太年輕,此時結婚為時尚早。來到宮中以後,他又遭到一位仕女的拒絕,理由是他很不穩定,容易癲癡。

19歲的南安普頓伯爵深得伊麗莎白女王的賞識,他穿上花邊衣服,再佩上珠寶,真是一位翩翩公子。他是一小群可敬作家的恩主,他十分喜歡情詩,經過充分的學習,他也很懂得欣賞情詩。

年輕的伊麗莎白時代的人喜歡讀《維納斯與阿多尼斯》,並非因莎士比亞對情欲的危險有高超的見解或他對鄉村的生動描述,而是因為莎士比亞對“引誘”嚐試進行了詳盡的描寫,以及豐富的文藝複興式的修辭與比喻。

這樣的寫作是很冒險的,除非讀者本身也一樣青春而熱情激**,否則那傾瀉的字句可能會造成始料不及的滑稽效果。

當《維納斯與阿多尼斯》被搬上舞台時,劇情頗為複雜,他讓女孩扮成男人去做她愛人的書童,後來在《第十二夜》中他又使用這一招,這是能製造連綿不絕的歡笑的一幕。《維納斯與阿多尼斯》劇中有許多布局,其後均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中重現,如教士、索梯、遭受貶逐等等。莎士比亞喜歡采用舊題材,甚至連自己用過的都不放過,他能善用舊劇、舊書為題材,且能善用、改進舊技巧而使情節更有境界。

《維納斯與阿多尼斯》大獲成功,莎士比亞有生之年共印行過10版。讀者們捧著這本精美的小書讀了又讀,直至脫頁也不願丟棄。《維納斯與阿多尼斯》成功之後,莎士比亞無疑是與南安普頓伯爵會過麵了,而南安普頓伯爵一定也給了他一筆豐厚的賞賜,以表示對他詩作的欣賞,不然怎麽稱得上是恩主呢?

《維納斯與阿多尼斯》發行後剛一年,莎亞士亞便又向南安普頓伯爵獻上了一首長詩——《魯克麗絲受辱記》。第二篇獻辭的語調就溫暖、熱絡多了:

我呈獻給閣下的愛是永無止境的,這本沒有頭緒的小書隻表示其中盈溢出來的一小部分而已。

《魯克麗絲受辱記》講述的是羅馬時期的故事:

路修斯·塔昆紐斯用凶殘手段將其嶽父塞維烏斯·圖琉斯置於死地之後,又違反羅馬的法律和常規,不曾征得人民的同意,徑自攫取了王位。後來,他率領諸王子和羅馬其他貴族,去圍攻阿狄亞城。

在攻城戰役中,一天晚上,羅馬眾將領在王子塞克斯圖斯·塔昆紐斯的賬營裏聚會。晚飯後閑談時,每人都誇耀自己夫人的美德,其中科拉廷更盛讚其妻魯克麗絲貞淑無比。在這種愉快心情裏,他們騎馬向羅馬疾馳,想借這次突然到達,來驗證各自的夫人對這種讚譽是否當之無愧。結果他們發現,唯獨科拉廷的妻子深夜仍率侍女紡織,其他貴婦則正在跳舞、飲宴或嬉遊。於是眾貴族一致承認了科拉廷的優勝,並肯定了他夫人的賢德之名。

這時,塞克斯圖斯·塔昆紐斯已因魯克麗絲的美貌而動心。不久,他就私自離開營地,來到科拉廷的城堡,憑借王子的身份,他受到了魯克麗絲優渥的款待,並在城堡中留宿。當夜,他偷偷潛入魯克麗絲的臥室汙辱了她,而於翌日淩晨倉皇離去。

魯克麗絲悲慟欲絕,火速派遣兩名信差,其中一個到羅馬去請她父親,另一個到軍營去請科拉廷。

魯克麗絲的父親和丈夫回到城堡後,發現魯克麗絲披著喪服,便驚問她悲痛的原因。她首先叫他們立誓為她複仇,然後告訴了他們事情的經過,接著便猝然舉刀自殺。在場的人們目睹這一慘變,便一致宣誓:要把十惡不赦的塔昆家族一舉鏟除。他們抬著魯克麗絲的屍身來到羅馬,將這一慘禍的禍首及其罪行告知人民,並嚴厲抨擊國王的暴政。羅馬人民怒不可遏,一致同意將塔昆家族的人盡行放逐,政權遂由國王轉入執政官之手。

在思想和藝術內涵上,一般評論家大都認為《魯克麗絲受辱記》要比《維納斯與阿都尼》略勝一籌。它們無疑都具有莎士比亞早期作品的一些共同特色。

《魯克麗絲受辱記》對犯罪過程的詳盡描述,對恐怖氣氛的極力渲染,濃墨重彩,窮形極相,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極富於感官上的刺激,聳人視聽的效果大概也是它當時廣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理查德·菲爾德這回沒有出版《魯克麗絲受辱記》。這份榮耀屬於老約翰了,他顯然發現了莎士比亞的書會是很有價值的文學商品。

老約翰仍然讓菲爾德把新書印出來,但卻自己去申請了版權,於1594年5月9日,將《魯克麗絲受辱記》登錄於《出版家名冊》之上。他同時還想出版以後的《維納斯與阿多尼斯》,而於次月與菲爾德達成協議,讓後者將版權轉讓給他。

這兩首詩的成功使莎士比亞惹來了眾人的羨慕與嫉妒。他的恩主既有錢又有影響力,同時還是地方上身份最尊貴的人。他的出版商又是行業裏頂尖兒的要人,並且表現出對他作品的濃厚興趣。此外,他開始獲得評論家們同聲的讚賞,尤其是他筆下的魯克麗絲,被稱為“非常值得頌讚的”。對於初出道的詩人來說,還能再要求什麽呢!

但所有這些成就都阻擋不了莎士比亞繼續做演員的決心,然而演員這一行對於他繼續寫作劇本實在不具有特別的激勵作用。

普通劇本的作者能拿個6英鎊就很了不起了,可是寫一篇能讓老約翰和南安普頓伯爵叫好的敘述詩則保證要比這些多得多。再說,詩人寫劇本可賺不到什麽名聲,頂多得到一些毫無評議性的掌聲罷了。然而一本經過好幾版、印得漂漂亮亮的書則不隻是贏得時人的稱譽,更能使自己的名字流傳下去。

1594年春可以說是莎士比亞寫作生涯的轉折點。《維納斯與阿多尼斯》已經成功,而《魯克麗絲受辱記》也正向成功邁進。

但是,倘若莎士比亞繼續為南安普頓伯爵和伊麗莎白時代的上層讀者寫書,他那刻畫角色的天賦便要遭到永久的埋沒了。那些詩就像織造的錦緞,華美卻毫無生命的氣息。等到16世紀90年代末期,這種文藝複興時期的詩作漸趨尾聲,莎士比亞的作品也會隨之銷聲匿跡,他會成為伊麗莎白時期的次要作者,他的作品隻能吸引文學界的宿儒,對一般大眾而言卻毫無生命。

一個作家之所以能夠成為大家,在於他有一種直覺,知道何時避開會毀滅他的陷阱。不論莎士比亞自己知道與否,他的天才要依賴完全的寫作自由才能發揮到極致。在這世界上,莎士比亞比其他任何人都更需要空間,以讓他能在無任何文學規則的阻礙和與文學專家瑣碎的評論之下隨心所欲地嚐試創作。

南安普頓的狹窄圈子以及任何特別的文學流派都沒有這樣的空間任他發展,唯一能給予他這種自由的就是到倫敦戲院去看戲的尋常百姓,他們並不依據意大利的“三一”律,或是法國小說,或是英國上層人士在意的相稱、合宜的原則來論斷,而是全憑直覺和喜好來下評語。他們不願把字句奉為主子,畢恭畢敬地依照最好的規則來安排,他們要把字句當做仆從來用,創作真實的人物與真實的情感。

1594年,戲院在瘟疫過後重新開張,莎士比亞義無反顧地拋棄了他在文壇上已有的成就,他再沒有利用在南安普頓伯爵跟前所獲得的地位,他也不再利用在老約翰那兒所建立起的身份,也沒有再給過他任何的稿子。

他寫過一些十四行詩,卻不想印出來,直至十五年後,這些詩才由一個既無店麵又無印刷機的小人物,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擅印了一版。

此後,除了一首短詩外,莎士比亞所寫的一切東西,都屬於1594年時他所加入的劇團所有。這個班子控製著他所有劇本的版權,視情況而決定是否要出版,莎士比亞自己則滿足於僅為劇團工作人員之一的身份。

莎士比亞至少有一方麵很像他的父親,一旦下定決心要做什麽事情就一定堅持到底。像他這樣地完全獻身於戲院,在伊麗莎白時期的作家裏,豈止不尋常,簡直就是聞所未聞。尤其像莎士比亞這樣,短期內便在文壇上異軍突起、光芒四射,就算不願再寫敘事詩,總也該為宮廷舞劇寫寫劇本,或者,他也可以像別的劇作家一樣,寫些在城裏露天表演的曆史劇,或為特別場合寫些詩,或是寫些恭維的詩,印在朋友書本的首頁。如托馬斯·海伍德,他在戲院裏當演員時寫了四十多年的劇本,也為了身後的名聲寫些非劇本的作品,至於其他劇作家更是如此。

1594年春,一位年老的貴婦人去世時,有位作家便曾公開建議讓《魯克麗絲受辱記》的作者來為這位女士寫挽歌。伊麗莎白女王駕崩,又有一位作家籲請莎士比亞為女王寫首安魂歌。可莎士比亞什麽也不寫,他成了當時唯一一位為舞台、且僅為舞台寫作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