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基金會

世界局勢在毀滅邊緣上懸崖勒馬,核戰危機雖已清除,但伯特蘭認為時勢仍不樂觀。越戰爆發後,他認為美國對世界和平的威脅更甚於蘇俄。他在八十歲生日時曾說過:“如想幸福,必須有錢而且身體健康。在老年時要從事於一項非私人性的工作,以充實自己的生活。”基於這種心情,他首先辭去“百人委員會”的職務,接著積極地籌設一個基金會。主要的動機是,他自己的經濟情況可以應付例行的開支,但不足以應付更大、更多的需要。過去他們隻依賴大眾傳播工具給予宣傳機會,遺憾的是,常常會歪曲事實。因此他希望自己擁有一些宣傳媒介,例如電台、報刊、雜誌等,這樣才可以不受政府控製而收到宣傳的效果。

若想實現這個計劃,必須獲得廣大的支持與捐贈,他曾分別致函世界各地的名流,闡明自己的理想。

1963年,“伯特蘭·羅素和平基金會”正式成立,宗旨是“反對有組織的暴力與殘酷”。讚助人包括印度的尼赫魯、巴基斯坦的阿那罕,以及其他一些國際名流。

基金會設立不久,有些人向伯特蘭提出建議,希望他開除舒恩曼。舒恩曼雖然備受批評,但伯特蘭認為他的工作無人可以取代,因此沒有采納這些人的意見。舒恩曼仍然執行他的任務。

在中東的以阿糾紛中,伯特蘭一開始便警告雙方不得使用核武器,雖然當時隻有以色列有核反應器,但這種憂慮並非絕無可能。

此外,伯特蘭又以他的聲望及特殊地位,向各國領袖遊說,希望他們釋放國內的政治犯,蘇聯、印尼、巴西、菲律賓、緬甸等都曾接到伯特蘭的呼籲。伯特蘭的努力,究竟有多大效果,是否是螳臂當車,不自量力?這倒也未必。例如,伯特蘭曾向東德總理發出呼籲並退還數年前東德頒給他的勳章,終於使東德當局釋放了漢茲·布蘭德;波利維亞及秘魯政府也予以響應,釋放了一批政治犯。大致說來,這個由哲學家扮演外交家角色的人,是很有成就的。

自從1954年以來,伯特蘭一直為自己的理想而奮鬥,他和愛因斯坦發表聯合宣言,隨後又組織“百人委員會”,其實以他的年齡和成就,早該功成身退了,卻又在舒恩曼的鼓勵下從事和平基金會的活動。他曾考慮將尚在印行中的數十本書籍的版權出售,但經過計算,扣除了版稅後將所剩無幾,隻好打消這個念頭。

1952年,他寫信給出版商翁文說:“我的自傳已告一段落,我不願在生前出版,但又不知道該存放何處才安全,因為倫敦、紐約、華盛頓等城市,說不定會在核戰爭的威脅下遭到毀滅。”他本不願在生前出版,但在舒恩曼的鼓勵下,最終他改變了主意,想把它出版以便為基金會取得現金。經過一番周折,終於順利地得以解決,準備付印了,但因原稿稍短了一些,出版商希望將一些信件附加進去,伯特蘭同意了。同時又將內容延長十幾年,全書也由兩卷變為三卷。

1966年,伯特蘭·羅素創設了“國際戰犯法庭” ,該法庭已將和平基金會的錢幾乎全部花光,《羅素自傳》及出售文件的收入,才得以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