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自動戀(35)

我們的討論不涉及童年的性現象則已,否則就在最幼稚的幾年裏,我們所遇見的種種表現,就已經可以用“自動戀”(autoeroticism)的名詞來概括。這名詞是我在一八九八年創製的,兒童獨處的時候所自然湧現的性活動都可以叫作自動戀,而睡眠中的性的興奮可以說是此種性戀的範式。三四十年來,這名詞已經到處通用;不過別人用的時候,不一定采取我原來的意思,有時候他們隻用它來指以本人做對象的一切性活動。這未免把它的用途過於限製了,並且事實上也是和自動的意義不合。我們說一個動作是自動的,主要的說這動作是由本身發出,而不假手於直接的外力的刺激的,並不是說它對本身一定有什麽影響;再簡而言之,自動也者,是“由”自身動,而不一定是“向”自身動。假如凡屬“向”自身動的性戀才叫作自動戀,那麽我們就沒有別的名詞來概括一切“由”自身動的性戀了。要知道由自身動的性行為範圍比較大,它可以包括向自身動的性行為。我們目前需要的是一個更概括的名詞。

所以,依我的見地,一切不由旁人刺激而自發的性情緒的現象都可以叫作自動戀,廣義的自動戀也可以包括一切性衝動經抑止或禁錮後的變相的表現,這種表現有病態的(歇斯底裏症的一部分的表現,或許就是),也有常態的,例如藝術與詩文的表現,但其為抑止的結果則一,而其足以影響一個人一生的做人的格調也是一樣的。

狄更生(Dickinson)(36)說,最廣義的自動戀包括一切自我表現裏所含蓄的自我戀愛,自動戀的人初不限於**有什麽變態或病態的人,而也包括科學家、探險家、運動家與爬高山登絕頂的人在內。

我們這樣了解自動戀,可知自動戀絕不是“異性戀”,即一個異性的愛人所引起的性戀;也絕不是“同性戀”,也絕不是各式各樣的“物戀”。異性戀是最正常的,同性戀是走上了岔路的,而物戀則是把性戀的重心不複寄托於人,而寄托於物,人是主,物是賓,物戀是一種喧賓奪主,或香火趕出和尚的現象。不過,把這些擱過一邊以後,自動戀自有的領域還是很廣,它包括性戀現象的種類還是很多,特別是:(一)**的白日夢;(二)**的睡夢;(三)影戀,(37)包括由顧影自憐或自我冥想引起的**的情緒;(四)**。最後一類所包括的不隻是狹義的用手的自**,而是一切的自**或自戀的現象,就工具與方法論,固不限於手,就對象論,也不限於**,而兼及各個發欲帶;其不用外物做工具,而完全用想象來喚起的意**(38)現象也不妨認為是**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