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性衝動的初期呈現

以前的人有一個誤解,以為在兒童時代性衝動是不存在的。現在我們知道以前有這個誤解的人雖多,幸而還不太多。不過承認性衝動存在的人,又往往以為此種存在並不是正常的存在;既不正常,則性衝動的每一個表現豈不就是歪的邪的,以至於反複無常不可捉摸的嗎?甚至於弗洛伊德,一麵承認幼年的性現象性活動是正常的,一麵卻又常用乖張邪僻一類的字眼(perverse)來形容它們;他說過,幼年的性現象是“多形的乖張的”(polymorph-perverse)。我們若不討論這問題則已,若要討論,則無論討論的精粗疏密,這一層見解上的混亂是一定先得弄清楚的。

我們開頭就應該說明一點。就是,所謂性衝動的表現,即就性字的狹義而言,在幼年及童年時代,確乎是很尋常的事,比我們以前所猜想的要尋常得多,並且這些表現的力量之大,出現之早,以及性質上的變化之無窮,也是以前所沒有想象到的。

即在嬰兒出生不久的時候,**感受性刺激的自然傾向已經有一個基本的變異的範圍。在初生的嬰兒,這一部分也往往感到刺激,做大人的也未嚐不知道,不過僅僅以尋常刺激目之罷了。嬰兒時代這一類的經驗,我們自己是記不起來了,所以當時究竟有沒有快感,誰都不能答複;不過一到童年,這一類的刺激與其所引起的快感,是很多男子和女子能夠回想到的。有人以為這種刺激與記憶不免受意識所抑止。其實不然,真正受抑止的,甚至於完全不進入意識範圍的,是另一種衝動,就是把這種經驗對年長的人訴說的衝動,事實上,在普通環境之下,也確乎很少有人把這種經驗對任何人訴說的。不過,這種經驗既與尋常經驗不同,又很不相幹,甚至於和尋常經驗發生抵觸,所以反而容易在記憶裏保留下來,而不至於消失。

幼年時代不但可以有上文所說的快感,並且可以有很清楚的性的刺激與興奮,在十九世紀初年,法國和別國的作家,例如馬克(Marc)、方薩克瑞夫(Fonssagrives)、佩雷斯(Perez)(1)等,都提出過幼年**的例子,男女都有,有的隻有三四歲。到了近年,醫學家羅比(Robie)發現,(2)這種刺激與興奮的初次呈現,男子在五歲與十四歲之間,而女子則在八歲與十九歲之間;又無論男女,呈現得遲些的比呈現得早些的多,但十四歲與十九歲總是最遲的年齡了。最近,漢密爾頓醫師(Hamilton)(3)做過一次更精密的探討,發現百分之二十的男子和百分之十四的女子,在六歲以前,性器官就會感到快感。女醫師戴維斯(Katherine Davis),(4)比較男女性發育的結果,發現在十一歲以前,包括十一歲那年在內,男子開始**的有百分之二十點九,而女子有百分之四十九點一,女子比男子多出一倍半;但從十二歲到十四歲,三年之中,男子開始**的例子,比女子的要超過很多很多。不過,看了這一類的數字,我們不要誤會,以為一切的男女兒童都有,或都可以有這一類的經驗。有的男孩子,天真爛漫地聽從了另一個男孩子的勸誘,誤以為摩擦可以使**發育得更大,於是開始**,但在初期,往往**既不**,又無快感,一直要到春機發陳的年齡,或將近這年齡,才真正可以接受性的刺激。所以,幼年時期裏,各人**感受刺激的力量,是大有不齊的。這種不齊究竟有多少遺傳的成分在內,是很難說的。不過就大體而論,一個血統健全的兒童,在這時期裏是比較不容易感受刺激的;反之,一個不很健全的血統,或性的素質比較特殊強烈的父母所產生的子女,便容易早熟,而提前感受到刺激。漢密爾頓醫師的調查告訴我們,**(5)越是發軔的遲,則前途的婚姻關係越見得比較美滿。

如果我們離開了限於**部分的性現象說話,我們的題目就要複雜得多。逾越這範圍以外,我們就不免碰上精神分析派所論的“性欲”或單單一個“欲”字(libido)(6)。在這派學者最初創論的幾年裏,他們曾經遭遇到強烈的抨擊,因為他們認為一個人在嬰兒時期和兒童時期,也未嚐沒有性欲的表示;事實上這種抨擊或反對的論調到今日也還沒有完全消滅。不過我們如今承認,讚成與否,要看我們對於這個欲字究竟做什麽解釋,下什麽定義。像許多弗洛伊德派的名詞一樣,這名詞的采定是不很滿意的,其中不滿意的原因之一是:它就是英語中“****”(libidinous)的字根,在習用已久的人不容易加以剖別。弗派以外的著名的精神分析學者,如榮格(Jung)事實上又把libido一字所指的欲和特殊的性欲完全分別了看,認為這種欲是一種廣泛的“精神的力”,相當於法國哲學家柏格森(Bergson)所稱的“生命的驅策力”(法文élan vital,英文vital urge)。有的人願意用這一類的字,來指一般的生命的力,而不願意用Iibido或欲字,因為此字總不免和特殊的性欲相混。弗氏自己對於此字的見解以及此種見解的演變也很不一貫。在他那篇很發人深省的論文《欲的幼稚時代的組織》(lnfantile Organization of the Libido,一九二三年)裏,他自己說在有一個時候,所謂欲,所指與所申說的是**發育以前的那種組織,不過後來他又承認兒童時期的性欲與成人的性欲很相近,似同樣的可以用這一個欲字來代表。不過他又繼續說,就在幼稚時期的組織裏,**所占的依然是一個原始與基本的地位。據弗氏的見解,兒童時代所認識的**也隻有**一事,其他是惘然的。同時他又說到所謂“**前期”的一個時期,並且肯定地說,“一直要到春機發陳的時期,性的兩極在兒童的認識裏才分化而成陰陽男女”。一部分弗氏著作的讀者,在這一類的議論裏,不免發現一個弱點,就是弗氏的理論失諸過於籠統;在這樣一個由大量個人集合而成的世界裏,各人有各人的遺傳,對於身外的環境,又各自有其反應的方式,這種過於概括的說法是不相宜的。不過,在弗氏的見解的中心裏,性的兩極的分化既須到春機發陳時期方才完成,而就一個尋常的人而言,“性欲”又須建築在這種兩極分化之上,則弗氏的用到欲字或libido一名詞,事實上也不值得我們大驚小怪了。總之,弗氏的名詞雖有問題,其名詞所指的事物則我們大體上總可以承認。我們不妨同意於另一位分析派學者瓊斯(Ernest Jones)的見地,就是把人生的性的活動分成“初始的快感”和“歸宿的快感”兩路,而把“春機發陳以前的種種表現都歸作初始的快感一路”。(7)例外盡有,大體上這見地是不錯的。

弗洛伊德對於欲或libido的見解,如果在開始的時候,就采取他後來在一九二五年出版的《自我與一己》(Das Ich und das Es)(8)一書裏的立場,當時攻擊他的論調可能就不至於那麽多。在這本書裏,他就不大用到這個名詞,似乎多少有些摒棄的意思,同時卻把“自我”和“一己”的關係闡述出來,“一己”所指的我和許多附帶的情緒,多少是蒙稚的和不自覺的,而“自我”所指的我,多少是自覺的與理智的,並且是和自我以外的世界更有親切的反應關係的;自我之我自然是後於一己之我,並且是從一己之我中逐漸蛻變而來,而終於成為一個分立的東西。弗氏自己說,這樣一個看法大體上和尋常一般人所接受的見地很相吻合。

我們把兒童的活動做一番廣泛的觀察之後,我們似乎可以發現,此種活動中,通常占有原始與基本地位的,實在不是兒童的**,這和弗氏所見不同,而是很出乎意料的(和嬰兒生活接觸最多的人,大多數會告訴我們,占有這種地位的是大拇指和腳趾,而不是**);即使有少數以**做最先注意的對象,那最初也往往是由於好奇心的衝動(弗氏自己即有此說),無關緊要。不幸的是,有的母親不免加以申斥,而一經申斥,這種對象便不免在嬰兒的心理上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見得更特殊的重要。**、手指、腳趾,原是兒童身體上最“奇特”的部分,最可以供它玩弄的部分。玩弄的結果可能引起愉快的感覺,不過就大多數的兒童說,可能認為足以發生性感覺的事物似乎還並沒有集中到**的領域以內,換言之,它們是一些門檻上的性感覺,逗留在性領域的邊緣之上,其在成人,便應是一種引進到真正的性感覺的一種準備的感覺(因此,倒也未始不是戀愛的藝術的一個正當的部分)。總之,兒童與成人在這方麵的分別是很清楚的,兒童的感覺雖也是愉快,大抵並不逾越性領域的門限,而成為真正的性感覺。

這一類的現象最先發現的地方通常是在嘴的部分。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因為嘴是吸食乳汁的,嘴唇的感覺又是極端的敏銳,當其和乳汁所從出的母親的**發生接觸之際,在嬰兒勢必感到極度的愉快。口部到了成人時期既然是一個發欲帶,有如第二章第三節中所述,則其在嬰兒時期,大概是在性領域門限上的一個快感的中心,是很合情理的一個推論而不足為奇的。嬰兒吸不到**的時候,或已過哺乳時期的較大的幼兒,又往往喜歡吮咂大拇指,(9)這種行為顯然的也可以供給一些快感;一部分觀察家甚至於認為此種行為,對於先天(10)不很健全的兒童,不妨算作一種**,並且可以從此引進到真正的**。許多別的觀察家雖反對這種推論,無論如何,這是一個男女兒童中相當流行的現象,甚至於在呱呱墜地以後便爾開始的。

口部的一個中心而外,第二個出現的中心大概是肛門的部分了。如果平日大解的行為很自然,很順利,而並沒有秘結或其他抑製的情形,則肛門部分成為快感中心的機會便不多。否則,排泄的行為勢必引起一種通暢與愉快的感覺,而日久就可能成為一種習慣;肛門的終於發展為一個發欲帶,就是這樣來的;其發展的可能與發展的程度雖次於口部,但其不失為發欲帶之一。一部分的精神分析派學者認為,有的忍糞的行為是故意的,其目的端在取得排泄時的快感,而此種故意的傾向對於前途精神生活的發展,一定大有關係。這種看法雖有趣,卻不容易證明,因此也就有人否認。上麵這一番話大致也適用到便溺的行為,不過這一方麵的愉快無論在嬰兒或成人身上,是完全由於便溺行為所給予的解脫而來,而與尿道無幹。有的觀察家又認為嬰兒於便溺時,特別喜歡以某一個人做對象,使他成為便溺的接受者,這種行為可能也引起幾分快感;但我以為這是一個錯誤的解釋,嬰兒在愉快的情緒之下,可能的失去控製,以至便溺在別人的身上,但這絕不是故意的,好比成年的婦女,在色情亢進之頃,有時候因反射作用的關係,也不免於遺尿一樣,但對於這種婦女,此類失卻控製的行為不但不引起快感,並且引起懊惱;約言之,其他愉快的情緒狀態可能是因,而遺尿的行為是果,所謂情不自禁者便是,倒果為因,便是這班觀察家的錯誤了。漢密爾頓醫師在他的研究裏,發現在幼年時期,男子有百分之二十一,女子有百分之十六對於便溺曾經發生興趣,並且曾經加以玩弄,男女兩方關於大便的興趣的數字也恰好一樣。

兒童的經驗裏,有一部分未嚐沒有性的意味,這在體格的一方麵,上文雲雲,已足夠加以證明;至於在心理一方麵,兒童也未嚐不能經驗到性的情緒,那情形更自顯然。好多年以前,倍爾(Sanford Bell)曾經收集不少的資料,證明這種情緒是很普通而任何人都可以隨時觀察到的。他那篇報告(11)至今還值得一讀。倍氏研究這問題,前後達十五年。他在學校和其他場合裏,總共親自觀察到八百個例子,而間接從其他三百六十個觀察家得來的,又有一千七百個例子的記錄(共兩千五百例);這三百六十個觀察家自己中間,隻有五個記不起兒童時期發生過什麽性的經驗;這也可以證明,童年抑製的現象實在不算普遍,除非其人先天有些缺陷,抑製是不發生的。倍爾發現性情緒的發生可以早到二歲半,並且此種發展又自有其表現不同的幾個段落,第一段到八歲為止,第二段到十四歲。在八歲以前,男的往往比女的羞澀,也比女子為容易取守勢,而不取攻勢。又觀察這種情緒時,直接所能見到的固然是一些零星的舉動,但間接所推想到的無疑是發乎性衝動的情緒了。所謂零星的舉動,比較普通的是擁抱和接吻,但也並不經常看到,因為一方麵表現性情緒的動力雖強,一方麵掩飾這種情緒的動力也不弱;有這種情緒的人不但不願意在眾人麵前傳達出來,就是對所愛悅的對象也往往諱莫如深,不欲有什麽行為上的表示。其他觸覺方麵的接近也時常可以觀察到,但倍爾以為這種接觸不一定有很清楚的性的含義,除非主動的人是發育得特別的早。倍爾又很對地說,這種情緒後麵的性的興奮也許以性器官為集中之點,但就大多數而論,是和性器官沒有什麽特別關係,而是分布到全身的。尤其是全部的循環係統與神經係統。倍爾又說,性情緒的表現以春季為獨多。

倍爾這些觀察,後來研究兒童問題的人,包括精神分析學派的在內,全都能加以坐實,並且做更詳細的發揮。弗洛伊德的研究工作裏,很大的一部分就屬於這範圍,而斐斯特(Oskar Pfister)的著作也歸結到同樣的一個結論,就是,在兒童生活裏,戀愛的情緒表示是多到一個意想不到與駭人聽聞的程度的;斐氏的那本書,一麵敘述兒童的戀愛生活,一麵更申說到性發育的種種缺陷,是包羅既廣而推論又很精細的一本著作。(12)

總括上麵的討論,我們不妨再簡單地說,兒童的性的興趣或類似性的興趣自有它們的特點,自有它們的領域,這領域是在成人的性領域以外的,一則因為在體格方麵,**還沒有發展,再則,在心理方麵,對於所謂異性還沒有清楚的認識,即異性之所以異,其意義還不明顯;一直要到春機發陳期過去以後,這種發展與認識才將次地來到。

兒童的**裏,有一個很有趣而往往不受人注意的特點,就是“虐戀”或“痛楚戀”(algolagnia),即對於膚受的痛楚所發生的快感。所謂痛楚包括目擊別人的痛楚,或由我加害的別人的痛楚,或本人身受的痛楚。這種心理的表現,在成人的語言裏,有叫“殘忍”的,有叫“施虐戀”(sadism)的,有叫“受虐戀”(masochism)的,還有其他通用的名稱。講到兒童有這種心理的表現時,一般人也往往襲用這一類的名稱;這也許是無法避免的,因為他們雖不了解兒童的心理,卻也未嚐不想對此種心理加以解釋,用到了這些名詞,在他們就算是解釋過了。不過這是很不幸的,也是要引起誤會的,因為兒童的心理中絕沒有此類名稱所影射的動機。即舉“殘忍”的觀念做一個例,我們先須有人道與慈善等觀念,而後會有殘忍的觀念,但這種觀念,即在成人,也往往弄不清楚,何況兒童?唯其兒童的意識與知識程度裏還沒有殘忍的觀念,所以對於別的動物或別人的痛楚,可以作壁上觀而不覺得難受,甚至於覺得有趣,覺得好玩,再甚至於自己動手,來造成或增添這種痛楚。我們應當知道,兒童時代是一個人的好奇的理智與尚待分化的情緒正在操練的時代,也可以說,正在玩弄的時代,這一類心理的表現就是操練或玩弄功夫的一部分;我們如今用成年人的那一套多少已經僵化的道德觀念來作為他們的準繩,豈不是無的放矢?真正的教育(我說真正的教育,因為目前流行的教育,還是灌輸多而啟發少,而教育在拉丁文裏的原義是啟發,不是灌輸)在這裏就有它的功用,就是要幫兒童的忙,把成年時期的種種活動逐漸地啟發或導引出來,更要根據了兒童理解力的進展的程度,使他知道,它早年的那些橫衝直撞的行為,在成年人的世界裏,是行不通的。上文說,兒童時代是渾成的情緒尚待分化的時代,還有進一步的證明。分化的發展是需要試探與習練的,試探與習練的功夫所達到的情緒的領域不隻一個,痛楚或痛苦的領域便是其中之一。在試探中的兒童當然會問津到,也可以達到,至少可以踏著這領域的門限。因為這是試探與習練的工作,所以兒童在這時候還沒有分人我彼此,它可以看人受痛,叫人受痛,但自己一樣的可以身受痛楚,甚至於覺得自己受比別人受還要有趣。這期間不能受成人道德的繩墨,不更顯而易見嗎?男女兒童的遊戲裏,帶有懲罰性質的很不少;在大人不看見的時候,它們便喜歡玩這種遊戲,一麵相互的懲罰,一麵又相互的接吻,痛楚戀和虐戀與性發育的關係很密切,就這點已經可以看出來。這種懲罰性質的遊戲在女童中間尤其是流行;她們所用的刑具裏,最普通的是刷頭發的刷子。有時候兒童喜歡鞭笞自己,即在春機發陳期以後,**已經相當的發育,假若一時找不到異性的朋友,使性的情緒有所寄托,男女青年也就用自我鞭笞的方法來取得性的興奮。即在幼童的生活裏,“白日夢”(13)也是常有的事,而嚴刑拷問是白日夢裏不算不普通的一個成分,而一到年齡稍長,自己能夠看讀物的時候,福克斯的《殉道列傳》(Foxe,Book of Martyrs)一類的書便成為最能夠供給快感的泉源。(14)再進一步,有的男孩往往喜歡對自己而且常常是對自己的**施與痛楚;這表示**已經成為情緒的興趣中心,甚至未嚐不可以說它已經是用成年人的眼光來看的性的興奮的源頭。這一類的事實就使我們聯想到一部分精神分析派學者所特別重視的所謂“閹割症結”(castration-complex)。(15)有的用繩子把**緊緊地扣住,有的用力地加以撲擊。女童也有類似的行為。最近有人記載著一個九歲的女孩用繩子扣住了**,一時解不下來,終於不得不煩勞外科醫生。總之,在這個時期裏,知覺與情緒都還相當的散漫,都還沒有條理,也可以說都還沒有結晶化。痛楚是人人怕的,怕痛也是誰都很早就學到的,因為它根本和生命的保全有關,然而兒童竟不怕痛楚,甚至於歡迎痛楚,可見它雖在感受痛楚,而一種模糊的快樂的情緒也就在這痛楚中逐漸地培養成功。漢密爾頓的調查裏,發現從來沒有過虐戀的經驗的,男子中間,隻有百分之四十九,女子中間,隻有百分之六十八;反過來,有過這種經驗的,男女之中,差不多都占到百分之三十;而漢氏所調查到的男女,在品行上與知識上全都可以說是很有地位的人。

這一類情緒的表現雖多,畢竟是屬於兒童時代的,去成人的段落還遠。何以見得呢?從兒童戀愛生活的對象上就可以見得。這對象也許是一個同性的人,也許是一個血緣十分密邇的人;若在成人,在這些地方就不免有禁忌了。這一點事實現在已經有很多的成年人了解。但是他們的了解還不到家,他們有的隻是一知半解,他們看見兒童不避同性,就說他發生了“同**”,看見他不忌親屬,就說他有些“**”,見他和母親的感情特別好,就說他有“俄狄浦斯情結”。(16)這真可以說是胡言亂語。他們不知道把適用於成年人的名詞,隨便用在童年人身上,是犯了一種很嚴重的不恕的通病。小孩子根本還不懂得“性戀”是什麽,試問他怎樣會懂得“同性戀”;不懂得“倫”是什麽,試問又怎樣會把它來“亂”。有一位著名的精神分析派學者傑利夫醫師(Jeliffe)說得好:“我們在童年的衝動行為上把成年的簽條亂貼一頓是最荒唐不過的。”就在性的範圍以外,謹嚴的兒童心理學家,例如著《童年初期的心理學》(Psychology of Early Childhood)的司德恩(Stern),他正在努力地設法,叫我們不要把衡量成年心理的尺度來衡量童年心理,童年心理自有其獨特的性質,應當分別研究,而不應混為一談。(17)我們要不了解這一點,不先把前人對於童年性心理的這一類的誤解徹底地澄清一下,我們對於性心理的發育一題,便始終不會有撥雲霧見青天的一日。以前的成年人,以成年的立場來妄測童年的心理,根本忘記了自己也有過童年和童年的特殊經驗,這種覆轍我們是萬萬不能再蹈的。基督教的經典上說,我們不變作赤子,我們不能進天國;假如我們不變作赤子,不能體驗赤子之心,我們也休想進當前的智識的新園地。

討論到此,我們對於上文一度提到過的所謂“俄狄浦斯情結”不能不介紹一下。這名詞所指的心理現象,最先提出叫我們注意的是精神分析派的學者弗洛伊德。這一派的學者一向把它看作萬分重要,就在今日,在他們的眼光裏,尤其是弗氏自己,這種重要性還是相當的大。從字麵上看來,這名詞是不很貼切的。現象本身是這樣的:在性發育的過程的某一個段落裏,一個小孩對她的雙親之一(男孩對母,女孩對父)會發生戀愛的情緒(簡直可以說一個“婚娶的願望”);(18)同時對於雙親中的另一人(男孩對父,女孩對母)發生同等強烈的嫉妒的心理。(19)但是在希臘神話裏,俄狄浦斯並沒有感到這一類的情緒,他在神靈的詔示之下,不得不娶他的母親,並且於無意之中,把他的父親殺了,他自己還掙紮過一番,不願做這兩件犯罪的事,但終歸無用。不過弗氏對於這一點另外有一個解釋:他認為所謂神靈詔示,其實就是潛意識的冠冕堂皇的化身罷了。無論如何,三十幾年前,弗氏最初把這部分的學說提出來的時候,他是相當的不經心的,並且當時他用到“**”一詞,也是一個錯誤。因此,弗氏自己也時常提到當時這部分的學說很震駭一般人的耳目而受人咒罵。不過這種咒罵的態度,碰上弗氏這樣一個意誌堅強而愛好多辯的人,不但沒有用處,反而變本加厲刺激他,使他更把這學說抬出來。弗氏宣稱說,程度盡管有不齊,形式盡管有不同,甚至於形式上盡管發生逆轉(20)的變化,“俄狄浦斯情結是兒童心理生活裏一個照例存在而很重要的成分”。他更進一步說,這症結是一切邪孽的源頭,也是“一切神經病的真正的核心”,這些,都“似乎並不是不可能的”。朗克(Rank)在那時候正和弗氏密切地合作,也利用他在文學方麵的博識,指證在戲劇的詩歌裏,俄狄浦斯情結是一個時常遇見的音樂家所稱的導旋律,其在形式上盡管有些出入,但底子裏總是這症結在那裏活動與導引。最後,到一九一三年,在《圖騰與禁忌》(Totem and Taboo)一書裏,弗氏終於把俄狄浦斯情結的概念擴展到一個很廣泛的程度,認為它是原始道德的根苗,有了它,原始人才有罪孽的自覺,而這種自覺便是宗教與道德的源泉了。哲學家康德所稱的無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以及宇宙之間種種主宰的神物,也都可以溯源到它:本來隻是生身的父母,終於變作了上帝、命運、造化等主宰的東西。

精神分析派的學者把俄狄浦斯情結看作如此其重要,把它認作人類文化中很大的一部分的基礎,固然有他們的說法,但他們根本沒有想到這個特殊的症結,不和文化發生聯係則已,否則一定得和某一種特別的家族製度發生聯係,而家族製度的形式根本上就不一而足。俄狄浦斯情結的先決條件是父權的家族製度。這在我們所最熟悉的歐洲各民族的曆史裏,固然是找得到的。但父權家族絕不是一個古今中外普遍通行的一種家製,也何嚐不是一個事實?家族的實質固然是生物的,但家族的形式卻是由社會的影響陶鑄而成。馬林諾夫斯基(Malinowski)在他那本《未開化社會中的性與性的抑製》(Sex and Repression in Savage Society)裏對於這一層闡明得很清楚(同時我們不妨注意,馬氏在開頭的時候,對精神分析派的理論是多少有些偏袒的)。弗氏等所認為足以陶鑄文化的種種症結,事實上要有了文化才會發生,文化的種類既不一而足,症結的發生即不免各異其趣。若說“一個太初的漁獵的部落,早就具備著許多現成的心理上的偏見、衝突、怪癖,和目前歐洲中等階級的家庭裏所有的一樣,然後再向原始的叢莽中各自亂竄”,我們也是無法承認的。每一種文化一定有它的特殊的心理上的症結,這種症結是這種文化所必有的副產品;文化的演展在前,症結的發生在後,因果是不能倒置的。

又有進者,俄狄浦斯情結有一個假定,就是一個人出生以後,很早就有一種天然的趨勢,要在它近親的人的身上,發生**的經驗,而這種趨勢又是相當的強烈,非有嚴刑峻法的抑止,無法製裁。這假定又是對的嗎?一切人類學的權威都認為親屬相奸或相戀的衝動的自由發展是和家庭製度的存在根本不相容的,此種自由發展的結果,不但家製不成事實,整個的文化就無從出現。不過這種親屬相戀的趨勢究屬是不是天性的一部分,非發展不可,這些專家的意見便不一致了。人類婚姻史的權威韋斯特馬克(Westermarck)起初認為人類對於親屬相奸,是有一個確切的厭惡的本能的;弗洛伊德則主張從嬰兒時期起,人類便有強烈的親屬相奸的自然傾向。馬林諾夫斯基承認韋氏所說的厭惡心理的存在,但認為這心理不是天然的,而是文化所造成的,是“文化反應裏的一個複雜的配合”。我自己的立場,多年以來大體上可以說是這幾家的一個折中,就是對於密切接觸的人,一個人總有幾分性的依戀,這種密切接觸的人既往往是近親的人,於是這種係戀的關係便叫作“親屬相戀”或“親屬相奸”了。漢密爾頓醫師的研究裏,發現男子中間,百分之十四在童年時代曾經有過親屬相戀的衝動,這種衝動並沒有引起什麽恐懼的感覺;男子中間,百分之十對他們的母親偶然有過一陣性的感覺,百分之二十八對他們的姊或妹有過同樣的感覺;七個女子對她們的父親,五個女子對她們的弟兄,也複如此。這種感覺的事後追憶固然叫他們有些難乎為情,但並不引起什麽嚴重的良心上的責備。在尋常的形勢之下(例外的形勢固然也是總有的),童年的人對家中人也有些薄弱的性的係戀,但隻要在家庭圈子以外,遇見了更可以留戀的新對象,這種原有的係戀也就被克服過去了。實際上我們到此所發現的,並不是一種反抗親屬相戀的本能,也不是什麽天然憎惡的心理,而是,性衝動已經像蟄後的昆蟲,進一步地活躍起來,從而需要一番進一步的刺激,於是家庭中司空見慣的對象便失了效用,而家庭以外的新對象取而代之。這樣一個見解,韋斯特馬克後來在他的修正版的《人類婚姻史》裏也表示過很可以接受,至於克勞萊(Crawley)(21)和希普(Heape)則在此以前早就表示過同意。其實任何人對於性的生理學和求愛的心理學有了充分的了解以後,對於這一點是很容易認識的,我們不妨舉一個富有代表性的例子:布雷東(Restif de la Bretonne)的自傳《尼古拉先生》(Monsieur Nicolas),是**心理學上的一部大可寶貴的文獻。我們在這本自傳裏讀到一個四歲的男孩子,長成得異常的早,他和女孩子結伴玩耍的時候,已經多少可以感受到性的刺激,他在被她們擁抱的時候,雖不免表示十分羞澀,但一種興奮的感覺是很明確的。但一直等到了十一歲,他的衝動才趨於強烈,他甚至於還做過**的嚐試,到此,他的羞澀的態度就完全沒有了,原來這一次的對象是一個從鄰村來的素不相識的女孩子。素不相識四個字便是他前後行為所以不同的一個關鍵了。假如大家把這一層認識清楚了,我以為許多不相幹的學說便大可不必提出。所謂“對於親屬相戀的憎厭心理”,又何嚐真有呢?不過在自然的狀態之下,性的依戀必須依靠比較強烈的刺激,而家庭環境中人,彼此朝夕相見,慣熟已久,縱有性的刺激,事實上不夠強烈的程度,不足以引起反應,又何嚐因為憎厭的心理,而根本不做反應或避免反應呢?我們知道,最強烈的親屬相戀的例子往往發生在從小就分開的兄妹之間,即此一端,便可以使我們爽然了。

我以前提出過族外婚(22)有心理學的基礎。對於這一點很多人都表示過反對的意見;不過我始終以為反對的人誤會了我的意思,同時對於許多很有關係的事實,也沒有充分地考慮到。有幾位評論家過於注意了文明社會和家畜的狀態,以致走入了歧途;有的沒有理會到,所謂慣熟則生厭倦而不容易引起性刺激的觀察,也並不是絕對的,慣熟而不生厭倦,照樣可以發生性的刺激,也是可以有的事,甚至於此種刺激反而來得特別強烈。但有的評論也是對的,有幾位說,親屬為婚,一則不見得會產生最優良的子女,(23)再則也許不容易維持家庭生活的和諧,因此,族外婚就逐漸地通行起來,終於成為社會進化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我說這一類的觀察是對的,因為親屬相奸的禁忌也許真是這樣成立的,而其所以能維持於不敗的緣故,或許也就在此。不過這些觀察並沒有追溯到這問題的源頭。親屬相奸的禁忌,其所以成立與所以維持,固然一部分由於社會的原因,但族內婚的禁忌究竟從何而來,其最初的根源如何,一經發生,社會的勢力又有什麽憑借,而可以使它成立,使它曆久而不替;要答複這些問題,就不能不回到我的心理的說法了。要不是因為這種有如上文所已敘述的心理的傾向,親族相奸的禁忌根本就無從發生,發生了也無法維持。要知社會製度的起源絕不會不自然的;它們總得有一個自然的基礎;這種心理的傾向便是自然的一種傾向了。不僅如此,在原始生活裏,人類有一種很天真的願望,想幫造化的忙,怎樣幫法呢?就是在自然與尋常的東西之上,特地加上些風教與法律的無上命令,使它們越發顯得神聖而不可侵犯。這一點,克勞萊也曾經加以指點出來。親屬相奸的所以終於成為一個禁忌,而族外婚的所以成為一個製度,這也是原因的一部分了。

到了今日,我們對俄狄浦斯情結和它所引起的好像很凶險的反響,不妨心平氣和地再回頭看一看了。我們隻需把所有的事實直接地觀察一道,單純地觀察一道,既不想把它們裝點起來,以聳動人家的視聽,也不想把它們補綴起來,成為一套無所不包的學說,那我們所發現的不過是一個很自然的現象,就是,男孩對他的母親(或反過來,女孩子對她的父親)有一些係戀的情緒,而對於凡屬可以分他母親的心,使她減少對於他的關注的人或事物,他更有一番嫉妒的情緒。嫉妒原是一個十分自然的原始的情緒。一隻狗,看見有別的狗好像要搶它的骨頭的時候,自然會呼呼地叫;一隻貓遇到別的不相幹的貓想染指它的飯碗的時候,也自然會有不甘心的表示。就是我們自己中間,許多人都記得,或者有大人提醒過,他們在孩提的時候,對於一個小弟弟或小妹妹的出世,起初也表示過痛心的不願意,而這些人都是神經上很健全的人。不過我們也記得,過不了很久,我們對於這種人事上的變遷,也就完全接受下來,不但接受,並且還肯出力,來幫同照管新出世的弟妹,並且以能參加這種照管的工作為榮。至於兒童時代對於父親的仇視,在正常的狀態之下,是始終很難得發生的。其所以然的緣故也是不難了解的。新生的小弟妹確乎是一個新的人事上的變遷;父親卻是打頭就在那裏的;環境既沒有什麽新的變化,他對父親的態度也就無須更動;家庭中有一個父親,對他是一件當然的事。

但我們也看到對於先天神經脆弱的兒童,情形便不這樣樂觀;假如做父母的人管教不得其當,不失諸溺愛,便失諸放任,又或失諸過於嚴厲,那情形就更壞了。不良的遺傳與不良的環境裏應外合的結果,確乎可以使兒童情緒的發展走上變態以至於病態的路。到此,我們便不免發現精神分析派所敘述的那一大串心理的表現了。這一大串的表現確乎是可能的,凡是關心兒童生活的人一定得密切地注意著,同時,我們也得有充分的準備,使一旦這種可能成為事實的時候,我們可以大膽地加以分析、診斷而設法解決。心理學的路是一條崎嶇的路,非大膽的人走不來,但同時我們不要忘記,這種變態與病態的例子盡有,我們卻也無須乎根據了一兩個例子,或好幾個例子,而說許多概括的話。假如我們先有了一番成見,一個概括的學說,然後再找例子或遇到了例子,不管例子的真相如何,硬把這學說套上去,那是最危險的,那就永遠得不到真正合理的結論。

上文所論的一點,現在已經有很多人漸漸地能了解,甚至於精神分析派的人也已經慢慢地承認,例如上文提到過的朗克。俄狄浦斯情結之所以能成為一個概念,當初未始不是因為朗克的一部分的努力。但二十年後,在他那冊很能使人發揮新義的《現代教育》(Modern Education)裏,他卻說:“俄狄浦斯情結,希臘神話中雖言之鑿鑿,而弗洛伊德當初雖也篤信它的存在,我們在實際的生活裏,所見到的卻並不真切。”又說,到了今日,就是精神分析派的學者想維持這個概念,也覺得並不十分容易。在別處朗克又說,著稱了好久的所謂“母戀症結”(即俄狄浦斯情結,不過單就比較更顯著的男童戀母的一方麵而言),與其說真是兒童對於母親的一種精神上的固結不解(fixation),毋寧說不過是一種符號,所以暗示當代教育裏一個很普遍的信仰。什麽信仰呢?就是對於母親的影響之大的信仰。當代思潮中既有此篤信母戀症結一類的學說,便應運而生了。

上文也提到過閹割症結。依精神分析派的見解,閹割症結是和俄狄浦斯情結有連帶關係的,弗洛伊德認為它是孩提時代在性的方麵受過恐嚇的一個反應,而這種目的在限製兒童活動的恐嚇,推溯起來,勢必推到做父親的身上,這樣,豈不是就和俄狄浦斯情結發生了聯係?這種恐嚇是有的,做母親或保姆的人,看見小孩子玩弄他的**,有時候鬧著玩地嚇他,說要把**割掉,小孩子也許以為是真的,要是他在事前已經發現他的姐姐或妹妹是沒有**的,而以為她們大概就是被割的人,這種恐嚇就更有力量了;同時在女孩子方麵,有時候也覺得沒有像她哥哥弟弟所有的**是一件缺憾。(24)不過若說這種感想很普遍,很有力,凡屬尋常的兒童都有,那我怕是言過其實。弗洛伊德在一九二三年發表的文稿裏,一麵肯定地說此種症結的“無往而不在”,一麵卻也承認恐嚇之說有些不容易成立,因為小孩子未必人人受過這種恐嚇,因此,他不得不另行假定,說,這是兒童自己創製出來的一個迷信,以為玩弄的結果是閹割。不過弗氏的意見是不很固定的,他在一九二八年,又說“沒有一個男子能免於閹割的威脅所引起的精神上的震撼”。弗氏認為這種震撼所造成的症結不但是神經病的一個重要的成因,就是對於健全的兒童,也多少可以引起人格上的變化。平心而論,閹割症結對於神經脆弱的人自有其強烈的影響,自無可置疑的。有一部分智慧很高而神經脆弱的人,追訴到他們童年發育的時候,也確乎提到這一層;他們在愚蠢的保姆或奶媽手裏,的確受到過閹割的威脅,而這種威脅對於他們心理的發育,也的確有過一番不良的影響。

在這個性發育的段落裏,最彰明較著而引人注意的一個表現是“**”。**是一個很老的名詞,西文中的masturabation一字也是由來甚遠。說到這個表現,我們便可以很方便地也很合法地說到一個性字。**好像確乎是一個性的現象。但我們還須小心,因為當其初期,從事於**的兒童也許目的隻在尋覓一些身體所能給他的一般的快感,而未必是性的快感,而尋求一般的快感也是我們天性中應有的事。我們說也許,說未必,因為就一部分的兒童說,**的起源確和性的目的沒有關係。不過,話得說回來,**的現象既不限於童年的時代,並且往往和最成熟的性的觀念有連帶關係,我們要在這裏劃一條性與非性的界線,不免要受吹毛求疵的譏誚。

從名詞的字麵上看,不論男女,凡是用手來刺激性的部分的行為,都叫作**。其實,這名詞的含義比字麵所能表示的要廣,任何用摩擦的方法以獲取性器官的快感的活動都屬於**的範圍。同時,就普通的情形說,手總是用得最多與最自然的一個工具,除非那個人在心理上有不能用手的抑製或身體有不能用手的障礙。不過其他的方法還多:對於男童,各式的競技、戶外的運動、體格鍛煉的各種練習,甚至於衣服的壓力與摩擦,尤其是在一般的情緒十分興奮的時候,也足以使****,甚至於引起性欲的亢進,而這種突如其來的表現,在初次經驗到的兒童,不免覺得詫異,甚至於驚慌失措。有時候,一般的緊張或恐怖的狀態,或嚴重的悲歡景象的目睹,也可以產生同樣的結果。再如悲歡場合的身臨其境,例如,鞭笞的身受,也複如此。曆史上最著名的一例便是盧梭的經驗了:盧梭幼年曾經受過保姆的鞭撻,這一度的責罰與責罰的形式在他敏銳的神經組織上是有一番不可磨滅的影響的,詳見他的《懺悔錄》。(25)對於女童,手固然也是最普通的工具,但比起男孩子來,更非必要,性的部分的任何偶然的接觸,即在童年的初期裏,已足以引起相當的快感;有的女子在追憶她的性發育的時候,也往往能想起這一點。稍長以後,這種碰觸和摩擦便會從偶然的變作故意的,小的女孩子會當了別人的麵前,在椅子角上或櫃子邊上摩擦;到了少女的時期,這種行為也許會成為習慣。在飯館裏,有人觀察到過,有少女搭角地坐著,抵住了桌子的腿,而覓取她的快感。有時候她們並且可以完全不用別的東西的幫忙,但須將大腿來回摩擦,甚至於將大腿夾緊,便可以引起性欲的亢進;假如當時性的情緒早經喚起,則亢進程度的到達,當然更見容易。女孩子又和男孩子一樣,刺激的景象的目擊,或冶豔的意境的流連,也可以招致同樣的結果,這種情形便和通常在戀愛狀態中的兩個男女所可經驗到的沒有很大的分別了。

對於男童,假定在幼年的時候不曾有過什麽自動的性的衝動和反應,也不曾有過同伴的誘導,他的第一次的性欲亢進大抵不到春機發陳的年齡不會發生,並且發生的時候大抵在睡眠之中。發生時有的有夢,有的無夢;但無論有夢無夢,有時候會引起一番憂慮或羞恥的感覺;一定要過了幾年之後,他才明白,隻要他體格健全,操守貞定,這是成年生活中必有的一個陪襯的現象,無所用其驚異的。(同注3)但對於女童,這種現象就可有可無了。據我所知,女童的初度性興奮,無論到達亢進的程度與否,是很難得在睡夢中發生的。我以前屢次指出過這一點,但至今懷疑的人很多,他們總以為男女的情形是差不多的。我以為這種懷疑還是因為認識不夠。男童睡夢中遇到性的興奮時便會自然而然地驚醒,但在女童,必須自己特別努力,或別人從旁驚覺,才會醒來;但第一次以後,她時常會經驗到最活潑生動的關於性戀的夢;第一次與第二次之間也許相隔的時間很遠,即第二次也許發生在已經成年之後,但活潑生動的程度卻是一樣的。這也許是男女之間一個很有趣的心理上的性的分別,表示男子方麵性的動態較大,而女子方麵的靜態較大,但這並不是說男子的性能強,而女子的性能弱,或女子的性的需要不及男子,也許正因為女子的靜態比較顯著,所以她時常表現憂鬱(歇斯底裏)與其他神經上的症候,這一類的症候也許就是潛在的性能的一些變相的表示,也未可知。

美國羅比醫師的研究,發現大量的男女的中間,幾乎每一個的生平裏,多少總有過**或其他所謂自動戀(見下一節)的活動,其中發展得早些的往往在八歲以前就有過了。羅氏的觀察雖廣,有時候是不大準確的。另一位美國人,戴維斯女醫師,曾經特別研究過這一點。(同注4)她發現一千個二十二歲以上的美國大學女生中間,百分之六十對於**的經驗都有一些確切的追敘。戴氏對於這個問題的探討,可以說比任何別的作家來得徹底,來得細密。在未結婚的大學女畢業生裏,她發現百分之四十三點六在三歲到十歲之間,便已開始**的活動,百分之二十點二在十一歲與十五歲之間,百分之十三點九在十六歲至二十二歲之間,而百分之十五點五則在二十三歲到二十九歲之間;所稱的歲數都是兩頭包括盡的,例如三歲與十歲之間,即三與十兩個歲數也包括在內。把戴氏研究的結果,和別的作家就男子方麵所得的數字參較著看,則得下表:

這些結果是很有分量的,因為男女兩組的人都相當的多,男的約五百人,女的約九百人。從這些數字裏,我們又出乎意料地發現,女子中很早便開始**的人,比男子為多,在一倍以上,到春機發陳期前後及成年期,則男子比女子開始多起來。但一到成人的段落,則女子**的例子,又特別的占起多數來;最後的這一點也許是我們可以料想得到的。(26)

上文所敘的各種表現其實並不限於狹義而為一般人所了解的**的現象,事實上狹義的**本來不成其為性表現的單獨的一類,它屬於所謂自動戀的行為,而和其他的自動戀行為又沒有什麽清楚的界限可以劃分。

我們把這種種的表現綜合了看,我們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麽,就大體說,我們決不能不適當地把**僻邪孽一類的字樣加在它們上麵。我們應知性衝動一經開始活躍,而當其時又還不能有什麽體外的對象,這些表現便是極自然的結果了,人類以下的動物,在同樣的狀態之下,也會有同樣的結果。人類的青年,在成人以前,有這些表現,可以說是和其他動物一樣的自然;就在成年以後,假使一個人遇到強烈的性的驅策,而一時尋覓正常的對象之舉,又為本人所不願,或環境上根本有不方便,以至不得不有這一類的表現,也沒有什麽不自然。固然,話得說到家,假如當事的人,能根據其他更見得高尚的考慮,而克製其性的行動,便無須乎采取這一類的表現,這種理智的考慮與自我的製裁也是一樣的並不違反自然。

文化程度不同的民族社會,對於童年與青年期的性現象的態度是很不一樣的,假如我們把這種不同的態度比較一下,我們不難取得更進一步的了解。我們目前所討論的既然是一個極原始、極基本的衝動,而我們所處的又是一個思想龐雜、標準淩亂而習尚朝夕變化的時代,衝動的古老如彼,而環境的飄忽如此,我們又怎樣能很輕易地下一個“自然”或不自然而“邪僻”的判斷呢?並且我們這時代隻是我們的時代,我們似乎沒有權力替以往與未來的時代說話,西方的社會隻是西方的社會,也沒有權力替別的社會說話,又何況西方社會所有的性的觀念原來就染上了許多很不相幹的色彩的呢?

我們舉一個例子吧。我們舉一個在文化的傳統上和我們絕不相幹的民族,就是大洋洲以北新幾內亞(New Guinea)島上的特羅布裏恩德人(Trobrianders)。人類學者對於這個民族做過一番很嚴謹的科學的記載,例如馬林諾夫斯基的《未開化人的**》(Sexual Life of Savages)。(27)在特羅布裏恩德人的各個島嶼上,兒童所享受的自由與獨立的生活是寬大的,寬大到包括性現象在內的程度。大人們在性的題目上,是沒有隱諱的,父母**,兒女不妨看見,大人談性的事情,小孩也不妨與聞,其間可以說毫無禁忌,不是大人不能禁,而是不想禁。不過大人們對於有此種聞見而自身不去依樣學習的兒童,也能特別的看重,認為是操行良善的好孩子。結隊出去打魚的時節,女童們總是跟了父親同去,一到水濱,男子大都把**掩蓋陽部的葉子解除,所以男體的形態對於這民族的女童或少女,絕不會成為一件神秘不測的東西。男女兒童很早就從年齡較大的兒童手裏得到一些性的知識,很早也就能參加各式性的遊戲,這種遊戲一麵也多少可以給他們一些性的知識,一麵更讓他們可以滿足一些自然的好奇心理,甚至於取得少量的快感;遊戲的玩物,不用說,就是雙方的性器官,而遊戲的工具最普通的是手和口了。女孩子大概到了四五歲便參與這種性的遊戲,而真正的**也許在六歲與八歲之間便開始了;男子**的開始比較遲,總要十歲與十二歲之間。尋常在村子中心的空場上,男女兒童環立合玩的遊戲往往有濃厚的性的色彩。大人們認為這種遊戲是很自然的,而無須乎加以斥責或從旁幹涉。它們也不發生什麽不健全的結果,甚至於連私生子的問題都沒有,至於何以會沒有,至今是一個謎。此種島民的性的表現無疑的是很質樸的,但他們似乎有一種天然的歌詩情性的能力來掩飾這種質樸;馬氏也說過:“他們在遊戲之中,的確表示出對於新奇與浪漫的事物,有很強的領略與鑒賞的力量。”

米德女士在另一本著作 《發育成年在薩摩亞》(Coming of Age in Samoa)(28)裏,又描寫到另一個民族。在以前,這個民族,和上麵兩個一樣,也是和西洋的傳統文化風馬牛不相及的。不過到了近代,因為西洋文化的輸入,其原有的文化已呈分崩離析的現象,而一種夾雜拚湊的新文化已經很快地應運而生。同時,夾雜拚湊之中,倒也不乏以其原有文化為根基而自然發展的痕跡,薩摩亞原有的文化裏對於性現象本有種種的禁忌與約束,到了現在這種禁忌與約束已經減少到最低的限度,並且對於民族的生活似乎已經發生良好的影響。男女兒童彼此回避的傾向是有的,但並不因為外界有什麽特殊的禁令,而是基於天性的自然與風俗的慣例,因此,這種傾向並不成為性發育的一個障礙。同時,因為一般掩飾隱諱的風氣並不存在,男女兒童對於人生的基本事實,如生育、死亡、性別、**等,很早就取得相當的認識。男女從童年時代起,便各有其個人的性的生活;女童從六七歲起,便幾乎誰都會**,不過多少總帶幾分秘密的性質;男童也是如此,但男童的團體生活比較發達,因此這種性的表現也就往往采用集體的方式,男童中間,同性戀也比較的普通,大概也就因為這個緣故。在少女或共同工作的女子中間,同性的偶然結合也不稀奇,並且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這種結合是“很有趣、很自然的一種消遣,略略地添上一些猥褻的色彩,也是無傷大雅的”。這種在別的文化裏認為“邪孽”或“惡道”的行為,在薩摩亞是既無須禁止,也不會有製度化或風尚化的危險,它們的存在無非表示在一般人的認識裏,正常兩字是包括得很廣的。一般人的見解,一方麵雖認為性的題目不必多說,不必細說,說則有傷雅馴,但也並不以為根本說不得,或說了就不免墮入惡道。米德女士認為薩摩亞人因為有這種風氣,所以無形之中“把一切神經病的可能性都給掃除淨盡”;在他們中間,神經性的症候是找不到的,男女雙方的性能都是相當的健全,女的無陰冷,(29)男的無**,離婚比較容易,因此,不相好不相得的婚姻也比較少(並且犯奸也不一定是離婚的一個條件),而做妻子的因為經濟能夠獨立,所以在地位上也就不下於丈夫。

不過十九世紀中葉以後,風氣是漸漸地改變了。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浸潤終於到達了醫學界,於是童年與青年時代所發生的所謂“邪孽”的行為才開始有了真正的了解,而“邪孽”的看法也就開始根本動搖。一方麵,在一八七○年前後,克拉夫特-埃平(Krafft-Ebing)所領導的關於性的科學研究既證明所謂邪孽的行為是童年很普通的一個現象,而另一方麵,進化的概念又告訴我們,我們決不能把壯年人的老成的標準,來任意適用到未成熟的兒童身上,也不能把後一個時期裏所認為不自然的事物當作對於前一個時期也是同樣的不自然。

對於這個新發展有貢獻的自不隻一人,克拉夫特-埃平而外,在意大利有一位先驅叫範托利(Silvio Venturi),他是一個精神病學者,而屬於當時醫學家所稱的實證學派(Positivist School),這學派的宗旨就在用新的生物學與社會學的概念來充實醫學的內容。範氏那本很周密的著作《性心理的退化現象》(Le Degenerazioni Psicosuali),是在一八九二年問世的,所謂退化現象(32)指的就是變態與病態現象;此種現象有直接見於個人生活的,也有間接見於社會生活的,範氏都能原原本本地加以敘述。同時,範氏又提出許多概念,對於後來做研究的人往往很有發明與提綱挈領的價值。範氏把性發育看作一個很慢的過程,並且認為不到春機發陳的年齡,“性”的稱呼是不大適用的。這種發育的過程又是許多不同的因素所湊合而成的,每一個因素自出生之初即各有其發展的過程(例如,嬰兒期的****便是因素之一,又如,嘴唇的發欲力是由幼年一般的觸覺習練出來的);到了春機發陳期以後,這些和別的因素方始集合而成一個新的現象,那現象才配叫作性的現象,這現象範氏喜歡叫作愛欲現象(amore);他覺得與其叫作“性”,不如叫作“愛欲”,因為它更能夠把現象的心理的成分傳達出來。**或自戀(範氏作品中喜歡用自戀這個名詞,西文是Onanism),(33)在範氏看來,是“年長後所稱為戀愛的根苗”。自戀的種子在嬰兒時期便已存在,到童年而逐漸呈露,起初隻不過是一種身體上的快感,並沒有性戀的意象做陪襯,它的目的也隻在滿足當時還莫名其妙而模糊印象的一種生理上的要求,這種要求固然是有它的性的基礎,但在兒童的意識裏,它和一般搔癢的要求很相像,所不同的是,一樣需要搔,這裏的搔不免受人幹涉禁止,但也正唯其有人幹涉禁止,這種搔便越發顯得有趣而按捺不住罷了。但到了後來,這種自戀的動作,因為心理因素的加入,和真正的性戀刺激的紛至遝來,便會越來越複雜,終於慢慢地成為和**合很相像的一種行為,所不同的是,**的伴當不是實質的,而是幻覺的罷了。由此再進一步,便不知不覺地成為成年的**了。到此,自戀的過程就算擺脫了;但也有不能擺脫的,或不能擺脫淨盡而成中途留滯的狀態的,那就得看個別的情形了。不過因發育中止而完全不能擺脫的是很難得的,所不能擺脫的隻是一部分的成分,例如物戀(34)的傾向。範氏(範氏這一方麵的意見多少是師承犯罪心理學者朗勃羅梭Lombroso,而是和今日的見解相符的)認為這種滯留的成分,假如發展過分,以至於取正常的性的目的而代之,那就成為“邪孽”的行為了。這意見也是和後來弗洛伊德的很相像,弗氏認為“邪孽的性現象不是別的,就是幼稚的性現象”;那就等於說,在兒童是一種正常的現象,一到成年,也許成為反常的現象。總之,範氏的結論是很對的,兒童的**絕不是教師們與道學家所認為的一種惡癖或罪孽,而是一個“自然的過路,遵此過路,一個兒童可以進入充滿著熱情與泛愛的青年時期,而終於到達能實踐莊嚴與剛果的婚姻之愛的成年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