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夢的遺忘

因此我建議,我們應當首先把我們的注意力轉向一個存在著困難而我們又一直未加考慮的題目上來,這個題目是有可能削弱我們解釋夢的基礎的。許多人反對說,實際上我們對所需解釋的夢並不了解,更確切地說,我們並沒有把握知道夢發生的真相。

首先,我們記得的並對之加以解釋的夢,本身就被我們的不可信賴的記憶分割了。我們的記憶似乎特別難以保存夢的內容,漏掉的恰恰是夢中那些最主要的部分。因為我們在聚精會神地考慮夢的內容時,恰恰發現自己在抱怨說,我們雖然夢得很多,但記住的卻不過隻有一小片段,而且這麽一小片段本身也難以確定下來。

其次,我們有理由懷疑,我們對夢的記憶不僅支離破碎,而且很不準確,非常虛假。我們一方麵可以懷疑夢中的一切是否確如我們回憶的那樣支離破碎;另一方麵我們也可以懷疑一個夢是否真的像我們所敘述的那樣前後一貫。我們在回憶夢時,是否曾經任意用一些新的或挑選過的材料去填補那些從未存在過或是遺忘了的空隙;我們是否給夢增添過細節使它完美無缺,以致無法斷定哪些部分是原來的內容。有一位作者斯皮塔曾經推測過,夢的一切有條理和連貫的性質,都是我們在企圖回憶時加進去的。因此,我們所要確定的某種事物的價值,恰恰似乎有被我們完全忽略了的危險。

迄今為止,在解釋夢時我們忽略了這些警告。相反,我們對夢內容中一些最瑣碎的、最不重要和不確定的成分,卻與對夢中那些最明確而且肯定被保護的內容一樣作出了同等重要的解釋。在伊爾瑪打針的夢中,就有這樣的句子:“我立刻把M醫生叫進來。”我們的假定是,即使是這個細節,如果沒有特殊的來源,也是不會入夢的。我們因此想起了一個不幸病人的事,我“立刻”把一位比我年長的醫生叫到他的床邊。在認為5l和56之間的分別微不足道來進行處理的那個明顯荒謬的夢中,51這個數字被反複提到了好幾次。我們沒有把這一點看成理所當然或者是無足輕重的小事,而是由此探索到在51數字背後隱意中的第二條思路,隨著這條思路我們才發現原來我害怕51歲會是我生命的盡頭,這與夢中不惜誇耀長壽那條主要思路構成了鮮明的對比。在“未曾活到”那個夢中,我起先忽略了一個中途插入而未加重視的句子:“由於P沒有能了解他,弗利斯轉身問我”等等。當解釋陷入停頓時,我回到這幾句話,由此而追溯到兒童時期的想象物,而這正是夢念中的一個轉折點。這是從下麵幾句詩中悟出來的:

你很少了解我,

我也很少了解你,

不到我們發現在泥坑中相見時,

我們不會很快彼此了解。

每一次分析都可以找到例子證明,一些最微細的元素都是解釋時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如果我們不及時加以注意,我們手頭的工作就會被迫停頓。在夢的解釋中,我們對於其中所發現的文字表達上每一個細微差別都給予了同等重視。有時夢中出現的說法是無意義或者不恰當的——似乎無法把它恰當地表達出來——對這樣的缺陷我們也給予了重視。總之,其他作者認為是任意編造出來、將它一帶而過以免發生混亂的部分,我們也都奉之如聖典。這種相反之處是有必要加以說明的。

雖然沒有把別的作者看成錯的,而這個解釋對於我們卻是有利的。根據我們對於夢的來源所獲得的新的理解,矛盾是可以完全消除的。我們在企圖複述夢時,確實對它們化了裝。我們發現這又是那正常思維動因所產生的所謂潤飾過程在發生作用(常常是笨拙的)。但是夢的這種化裝本身不外是夢念經常受到稽查作用而產生的潤飾部分。在這一點上,別的作者對於夢的化裝作用這一明顯部分已經注意到了或者表示懷疑,但我們對此興趣並不很大,因為我們知道有一種不那麽明顯但意義更為深遠的化裝過程已經在潛隱的夢念中製造夢了。上述作者們的錯誤僅在於他們相信在回憶過程中引起的變形和言語表達都是任意的,無助於對夢作進一步解釋,因而正好把我們對夢的認識引入了歧途。他們低估了精神事件對夢的決定作用。夢決不是任意發生的。在所有的夢例中都可以發現,夢的某些元素如果不能為某一思路所決定,另一思路立刻就會來代替它。例如,我希望任意想出一個數字,但這是不可能的:出現在我腦海中的數字一定是清楚明白地肯定地經過了我的思考,雖然它與我目前的意圖相去甚遠。清醒時對夢的編排而產生的改變也決不是任意的。這些改變與它們所代替的夢的材料緊密相連,並為我們指出通向這個材料的道路,而這個材料本身又可能是某種其他事物的替代品。

在分析我病人的夢時,我有時采用下麵這個方法來驗證上述主張,從未失敗過。如果一個病人對於他的夢的初次報告太難理解,我就要求他重複一遍。他的重述很少利用原話,他那改變了的部分恰恰能使我看出夢的化裝的弱點,它們就像哈根眼中的西格弗裏德衣服上的繡記一樣,(1)它們正是可以對夢進行解釋的起點。我對病人提出複述夢的要求警告了他,告訴他我要更努力來分析這個夢。因此,為了抵抗的緣故,他趕緊掩飾夢中化裝的弱點,用一種更無關的言辭來代替那會泄露秘密的語句。因此,他就引起了我對他所拋棄的那些語詞的注意。他努力想要防止夢被分析,我卻正好由此來推斷出他要防衛的衣服上的繡記所在。

上述作者們花費如此多的篇幅來對待我們在判斷夢的陳述時所保持的懷疑,這是沒有多少道理的。因為這種懷疑並沒有理智上的保證。我們的記憶一般說來並不十分可靠,然而我們往往不得不對夢的記憶所給予的信任比客觀證明的要大得多。對於夢或它的細節的報告是否正確的懷疑不過是夢中稽查的一種變相作用,不過是防止夢念進入意識的一種抗拒。這種抗拒本身並不因為實現了移置和替代作用而消耗殆盡,它仍然以懷疑的形式附著於被允許出現的材料上麵。我們很容易誤解這種懷疑,因為它小心翼翼地不去接觸夢中那些被強化了的元素,而隻去接觸那些微弱和不顯著的元素。但是我們已經知道,在夢念和夢之間,一切精神價值已經發生了價值轉換。化裝隻有在貶低精神價值的情況下才能產生。它習慣於用這種方式表現自己,有時也滿足於現狀。所以,如果夢念中一個不顯著的元素又被懷疑了,我們就可以根據這一跡象,斷定這一元素是違禁夢念的直接衍生物。這種情況有點像古代某個共和國的一場偉大革命或文藝複興之後,原來有權有勢的貴族家庭已被貶黜,所有遺留下來的高位都被革命者所占有。僅僅隻有這些被貶黜家族中最貧窮和最沒權勢的人或他們的遠親被允許留在城內,即使這些人也不能享有充分的公民權,也不受到信任。這種不信任就相當於我們情況中的懷疑。這就是為什麽我在對夢進行分析時,堅持要拋棄一切有確定性的標準,而把某些能在夢中出現的事物中這種或那種最微弱的可能性當做完全的確定性了。在追溯夢的任何元素時,我們發現必須遵循這種態度,否則分析就會擱淺。如果對某個元素的精神價值有所懷疑,則對這個病人產生的精神結果是,隱藏在這個元素背後的非自主觀念都不會進入他的腦中。這種結果並不是不證自明的。如果有人說,“我不能確定夢中是否包含了這個或那個觀念,但此地我產生了與它有關的東西”,這話並非毫無意義。但是實際上並沒有人說過這樣的話;而事實恰恰是,懷疑是使分析產生了中斷的效果,並使它成為精神抗拒的一種工具和衍生物。精神分析的猜疑則是合理的。它有一條通則是:隻要夢的分析進程受到幹擾,則必有抗拒的存在。

除非考慮到精神稽查的作用,不然夢的遺忘便難以理解。在許多例子中,一個人覺得一夜夢見許多事情,而記住的卻很少,事實上這可能還有其他意義,例如夢的工作以可以覺察的方式持續工作了一通宵,但隻留下了一個短夢。夢在醒時逐漸被遺忘是無可懷疑的。人們盡管努力回想卻往往記不起來。但是,我認為,正如遺忘的程度往往被人們過高地估計了一樣,我們也過高地估計了夢中空隙對我們理解夢的限製程度。由於遺忘而失去的夢的全部內容,往往通過分析而可以得到恢複;至少,在許多例子中,從剩下的一個單獨片段中不能發現夢的本身——這是無關緊要的——卻能發現整個夢念。這就要求我們在分析時保持很大的注意力和自製力,如此而已——但也表明了夢的遺忘並不缺乏一種敵對的(抵抗)意圖在進行工作。

根據對遺忘初級階段的研究分析,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夢的遺忘帶有傾向性,即遺忘是為抗拒服務的。人們常常發現正在解釋夢的中途,一個遺忘了的片段內容忽然湧上心頭,並被記成一直是先前遺忘了的。從遺忘中掙紮出來的這一部分經常是夢的最重要的部分,它常常位於通向夢的解決的最短的捷徑上,因此也就麵臨著最大的抗拒。在本書散見的許多夢例中,有一個夢就是像這樣事後思考而加入的一段夢內容。這是一個旅行的夢,夢見我對兩個令人不快的旅行者進行報複,我對此情節幾乎完全未作解釋,因為這部分內容令人憎惡。那段被省略的部分是這樣的:“我提到席勒的一本著作說‘這是從(from)……’但是當我發現說錯後,就自己改正說:‘這是由(by)……’。於是這男子對他妹妹說:‘是的,他說得對。’”

對有些作者看來是如此稀奇的夢中自我糾正,我們在此用不著認真加以討論。我要做的是我從自己的記憶中舉出一個典型的語句錯誤的夢例。我在十九歲時,初次訪問過英國,我在愛爾蘭海岸逗留了一整天。我借此機會自然而然地收集那些在海潮後留在沙灘上的海生動物,當我正在仔細觀察一隻海參時——夢就是以Hollthurn和holothurians(海參類)這類詞開始的——一個美麗的小女孩走到我身邊問道:“這是一隻海參嗎?它是活的嗎?”我答道:“是的,他(He)是活的。”但是我立即因為自己的錯誤而感到慚愧,於是正確地複述了這個句子。由於我當時犯了語法上的錯誤,夢中卻用一個德國人常犯的錯誤代替了我的錯誤,Das Buch ist von Schiller,不應當譯為“從”(from),而應當譯成“由”。當我們聽到有關夢的意圖以及它不擇手段以求達到目的之後,則因為英文from這個詞與德文Fromm(虔誠)這個形容詞同音而可以產生明顯的凝縮作用,從而夢的工作完成了這個替代,我們就大可不必感到驚奇了。但是這個海灘的無害回憶與我的夢有什麽關係呢?這個夢利用了一個非常天真的例子,解釋我應用了這個詞——這個詞表明我把語法上的性別或男女性別(he)的關係搞錯了。順便說一下,這肯定是解釋這個夢的關鍵之一。而且,凡是聽過麥克斯韋的《物質與運動》這個書名來源的人,都不難填補這個空隙:它來源於莫裏哀的Le Malade Imaginaire(幻想病)——La matière est-elle laudable(事情順利嗎)?——腸子的運動(motion)。

再說,我還能用親眼所見的事實來證明夢的遺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抗拒造成的。一個病人告訴我說,他做了一個夢,但是全給忘了,好像什麽也沒有發生過似的。我們於是開始進行分析工作;我遇到了抗拒就向病人解釋,鼓勵他,催促他,幫助他並使他與不愉快的思想取得妥協;而正當我這樣做要失敗時,他突然喊道:“我現在能記得夢見些什麽了。”就是那天在解釋工作中幹擾著他的同一抗力使他忘記了這個夢。在克服了這個抵抗之後,我就使他回到他的記憶之中了。

同樣,當病人達到了某種分析進程之後,他也可以記起四五天以前甚至更早時間一直完全忘記了的夢。

精神分析的經驗還為我們提供了另一個證據,證明夢的遺忘主要是由於抗拒,而遠不是如某些作者所認為的,是由於清醒狀態和睡眠狀態的互不相容的性質所引起。我和其他同事,包括正在接受治療的病人,有時都有這樣的經驗,即我們在睡眠中被夢驚醒以後,馬上動用自己的全部心理官能開始進行解釋夢的工作。我常常不對夢獲得全部了解決不入睡,然而早晨醒來之後,我又把解釋所得和夢的內容忘得幹幹淨淨,雖然我還能記得我做了這個夢而且還進行了解釋夢的工作。理智非但沒有把夢成功地保持在記憶當中,反而常常把夢連同我解釋所得的結果一起給忘掉了。但是也並不像其他一些權威在解釋夢的遺忘時所假設的那樣,在解釋夢的工作和清醒思想之間並不存在這樣的精神上的鴻溝。

莫頓·普林斯反對我對夢的解釋,他所根據的理由是說遺忘不過是依附於分裂的精神狀態的一種特殊的記憶缺失,並認為我的這種特殊的記憶缺失的解釋不能應用於其他類型的記憶缺失,所以即使為了眼前的目的,這種解釋也是毫無價值的。他的這種說法無異告訴讀者們,他在對精神分裂狀態的一切解釋中從未企圖去發現作為這些現象的動力學解釋。如果他這樣做過,他就一定會發現壓抑(更正確地說,由它產生的抗拒)不僅是引起精神分裂的原因,而且也是依附於分裂的精神內容的記憶缺失的原因。

在準備撰寫本書初稿時,我做了個實驗,證明夢並不比其他精神活動更易遺忘,它在記憶中的保持能力也可與其他精神功能相比擬。我記下了大量我自己的夢。由於某種原因,我未能加以解釋或者當時未能解釋得完全。現在,為了取得一些材料來證明我的主張,我把在一兩年前做的夢再解釋一番。這些努力都獲得了成功,在這麽長一段時間以後,我的的確確可以說,現在的解釋比起當時新近做夢時的解釋要容易得多。這很可能是由於我已克服了當時幹擾我的許多內心抵抗。在這種後作的解釋中,我把過去的夢念與現在的通常更為豐富的夢念作了比較,我經常發現,舊的夢念總是被包含在新的夢念之中。不過我很快就不再感到驚奇了。因為我一直就有這種習慣,要病人把他們偶然告訴我的早年的夢就像對昨晚做的夢似的加以解釋——同樣的方法,取得同樣的成功。在下麵討論焦慮夢一節中,我將再舉兩個這種推遲解釋夢的例子。當我初次試作時,我不無理由地推想,夢在這方麵的活動應當與神經症症狀相類似。因為當我用精神分析治療一個精神神經症患者,譬如一個癔症病人時,我不但要解釋迫使他前來就醫的那些現存症狀,還不得不解釋那些早已消失了的早期症狀,而且我發現早期的問題比當前緊迫的問題要容易解決些。早在1895年出版的《癔症研究》一書中,我對一個年過四十的婦女在十五歲時初次發作的癔症,就已能作出解釋了。

現在我對於夢的解釋要講幾點不是密切有關的話,有些讀者想通過分析自己的夢來驗證我的論點,也許能對他們有所幫助。

不要以為分析自己的夢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一個人觀察自己的內心活動和平時一些未加注意的感覺,即使沒有任何精神動機的幹擾,也需要不斷地進行練習。要把握“不隨意觀念”是非常困難的。一個人在進行分析工作時,必須執行本書中所提出的各種要求,而且在遵守這些既定的規則時,還必須努力克製自己,不提任何批評,不抱任何成見,也不帶任何感情或理智上的偏見。他必須記住克勞德·貝納德對生理實驗室的實驗工作者提出的格言“Travailler comme unebéte”,也就是說,他必須像野獸般地忍耐,而且對自己的工作成果不計較得失。如果他接受這個規勸,就不會再感到這是一件困難工作了。

夢的解釋往往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當你進行了一連串聯想之後,常常會感到精疲力竭,認為在當天的夢中不會再有所收獲。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工作暫停下來,等到以後再做。這時也許夢的另一部分內容會吸引你的注意,使你達到夢念的一個新境界。人們也可以把這種分析稱之為夢的“分次解釋”。

最困難的工作就是要說服一個分析夢的初學者說他的工作尚未完成,雖然他對一個單純而連貫的夢已經作出完全的解釋,而且對夢內容的每一個元素都已有所理解。因為同一個夢很可能還有另外一種解釋,即一種多重性解釋逃過了他的注意。確實,要把那眾多活躍在我們頭腦中又都掙紮著要力求表現出來的潛意識聯想形成一個概念是不容易的,但如果認為夢的工作可以以一種含糊而靈巧的方式同時表達幾種意義,就像童話中那個旅行的小裁縫那樣一拳就打死了七隻蒼蠅,那也是難以令人置信的。讀者們常常總要責備我在解釋夢時要插入一些不必要的新主意,但是實際的經驗會更好地教導他們。

另一方麵,我也不能證實H.西爾伯勒首先提出的這種意見,認為所有的夢(或者許多夢,或者某一類夢)都需要有兩種解釋,而且認為它們之間具有一種固定的關係。西爾伯勒把一種解釋稱之為“精神分析的”解釋,說是賦予夢這種或那種意義,通常都是一類幼兒性欲的意義;對另一種更為重要的解釋他稱之為“理想精神的”解釋,據說它展現出一種更為嚴肅,通常是更為深刻的思想,是夢的工作用來作為它的材料的。西爾伯勒報告了不少從兩個方麵進行分析的夢例,但並沒有證實他提出的主張。我必須反對這個主張是因為它與事實不符。不管他怎麽說,大多數夢並不需要多重性解釋,特別不需要理想精神的解釋。不容忽視的是,西爾伯勒的理論和近年來其他許多理論一樣,其目的都是在不同程度上企圖掩蓋夢形成的基本情況,並把我們的注意從它的本能根源轉移開去。在某些夢例中,我能證實西爾伯勒的說法。但是我從分析中發現,在這些夢例中,夢的工作不得不麵臨要將清醒生活中一係列高度抽象的思想轉變而成夢這樣一個問題,因為這些思想得不到任何直接的表達。夢的工作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於是就去掌握與思想關係比較鬆弛的(往往是隱喻式的)另一組理智材料,用於解決難以表達的困難。用這種方式形成的夢,夢者能毫無困難地說出抽象的解釋,但是對於那些插入材料的正確解釋,隻有借助於我們現已熟悉的技術才能獲得。

如果問是否對每一個夢都能作出解釋,則答案是否定的。我們不應忘記,在進行解釋工作時,我們總是遇到構成夢的化裝的精神力量的對抗。我們能否通過自己理智的興趣、自製的能力、心理的知識以及解釋夢的經驗來克服內心的抗拒,那就要看反對力量的相對強度而定。一般說來,我們都能取得某些進展,足以使我們相信夢是有意義的結構,而且通常都能足以使我們看得出這些意義之所在。通常出現這種情況,緊接著出現的第二個夢能夠使我們對第一個夢所作的暫時性的解釋得到肯定和進一步的深入。連續幾個星期或甚至連續幾個月所做的一係列的夢往往有一個共同的基礎,所以應當作為互相有關的夢加以解釋。在彼此連續的兩個夢中,我們常常發現,第一個夢中的中心在第二個夢中隻處於邊緣地位,反之亦然,所以對它們的解釋也應當是互為補充的。在解釋夢的工作中,同一晚做的不同的夢應當作為一個整體看待,我在這方麵已經舉過很多例子了。

即使常常在解釋得最為透徹的夢中也會留下一段模糊難解的地方,這是因為在解釋的過程中,發現這裏是一團難以解開的夢念,而且也不能增加我們對夢的內容的認識。這就是夢的關鍵所在,它從這一點伸向未知的深處。我們在解釋夢的過程中發現的夢念,一般說來是無止境的,它們向各個方向伸展開去,伸向我們思想世界的糾纏不清的網中。夢的欲望正是從這個組織的某些最錯綜複雜之處生長出來,就像蘑菇從它的菌絲體中長出來一樣。

現在我們必須再回到有關夢的遺忘這些事實上來,因為我們還沒能從它們那裏得到一種重要的結論。我們已經看到,醒時生活有確定無疑的傾向,那就是要把夜晚所做的所有的夢都遺忘掉,要麽是在醒後馬上就忘得一幹二淨,要麽就是一點一點地慢慢忘記;而且我們也認識到,在夜間竭力要來反抗夢的那種抵抗力也正是遺忘過程中的主要因素。如果情況實屬如此,就不免要產生下麵的問題:麵對著這種抵抗力,夢又如何能夠形成呢?讓我們設想一個最明顯的情況,醒時生活把夢完全排斥掉,就像根本沒有做過夢似的。如果我們考慮到在這種情況中精神力量的影響,我們就必然會想到,假如抗拒在夜間和白天同樣有力,夢就不會發生了。所以我們的結論是,抗拒在夜間一定失去了一部分力量,但是它的力量並沒有全部喪失,因為我們曾經證明它在夢的形成中還有餘力進行偽裝工作。我們因此考慮到,夢之所以可能形成,隻是由於抵抗力量的減弱。從而我們也就容易理解到,為什麽當抗拒在醒時恢複其全部力量時馬上就能把它在虛弱時被迫允許出現的事情一筆勾銷了。描述心理學告訴我們,心靈處於睡眠狀態是夢的形成的主要決定性條件(sine qua non)。我們現在還可以增加如下的解釋:睡眠狀態降低了內心稽查作用的力量,所以夢才有可能形成。

無疑我們想把這一點看成是根據夢的遺忘這些事實得出的惟一可能的推論,並由此進一步得出睡眠和清醒狀態各有多大能量在起作用的結論。但是我們在這裏要暫停一下。我們隻要對夢的心理學稍微深入一步,我們對夢的形成的因素就又會有另外一種看法。很有可能那種反對夢念進入意識的抗拒能夠消失,但是它本身的力量卻沒有減弱。還有另一種想法,即有利於夢的形成的兩個因素——抗拒的減弱和消失——可能同時都是由睡眠狀態所造成的。我現在將要暫停一下,稍後再繼續討論這個論點。

我們現在必須要應付反對我們解釋方法的另外一組意見。我們的程序是,拋棄平時支配著我們反思的一切有意向觀念,集中注意於夢中的一個單獨的元素,記下與這個有關的自由浮現在我們腦中的思想。然後我們再找出夢中的第二部分並重複這一進程。無論思想伸向何方,我們隻是讓自己跟隨著它從一件事轉到另一件事。但在我們心中卻保持著一個信念,深信不需要我們作任何主動的幹預,我們終將會到達夢所有產生的夢念。

我們的批評者們所持的反對意見是,如果夢中的某一單獨元素要把我們引到某處,這是毫不足為奇的。每一個觀念都可以與某物發生聯係。值得奇怪的倒是,這樣一種漫無目標的任意的思想鏈竟然能把我們引向夢念。惟一的可能性是我們在自己欺騙自己。我們追隨著一個元素的一串聯想前進,直到因為某種原因而似乎中斷,然後再撿起第二個元素,其結果使我們原來聯想的無拘無束的性質變得狹窄起來了。因為第一串聯想仍然留在我們腦中,因此在分析第二個觀念時,我們最容易想到的總是與第一串聯想有關的一些聯想。於是我們就自以為在兩個元素之間找到了一種可以代表聯結點的思想了。因為我們給予自己以充分的自由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聯想,而且在從一個觀念轉變到另一個觀念時我們所惟一排除的正是那些正常思維,所以最後並不難為自己從一連串“中間思想”中編造出我們稱之為“夢念”的東西——雖然毫無保證,因為除此之外,我們並不知道夢念是什麽——我們隻斷言它們就是夢的精神代表物。然而這一切都純屬虛構,是一種巧妙的機遇組合。任何人隻要不怕麻煩,都可以為任何夢編出他所指望得到的解釋。

如果真的有人對我們提出這樣的反對意見,我們未嚐不可以根據下列理由進行辯護:我們對夢的解釋給人以深刻印象;我們在追隨夢的一個單獨觀念過程中所出現的與夢中其他元素的驚人聯係;以及如果我們追隨的精神聯係不是事先就聯係著的,我們對夢的解釋就不可能達到如此詳盡無遺的程度。我們在辯護中還可以提出,解釋夢的程序與解除癔症症狀的程序是相同的。這種方法的正確性可以從症狀的出現和消失的一致性得到證實——就是說,本書中提出的解釋是用旁證加以驗證的。但是我們沒有理由回避這個問題——我們追隨一串任意的、漫無目標的思想,任其飄浮,又如何能達到一個事先存在的目標呢。雖然現在我們還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卻能從根底把它挖掉。

說我們在解釋夢時讓自己隨著思想漫無目的地飄浮,又說我們放棄反思讓那些不隨意觀念自行浮現,這種說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已經表明,我們能夠排除的隻是我們已知的那些有意向的觀念;而每當我們已排除了它們以後,那些未知的——如果說得不明確些,就是潛意識的——有意向觀念馬上就起來控製局勢,從而決定著不隨意觀念的進程。我們施加於自己心理過程的任何影響,都不能使我們進行沒有意向性觀念的思維;精神錯亂狀態中也是如此。精神病醫生們在這一點上過早地放棄了關於精神過程中有聯係性的信念。我知道,在癔症和妄想狂中,與在夢的形成和解釋中一樣,漫無目標的思想是不能產生的。這種情況在內源性精神疾病中也許是根本不存在的。依照勞裏特的假設,甚至處於精神錯亂中的譫妄也不是沒有意義的。我們之所以不了解是因為中間漏掉了一些環節。我曾有機會觀察過這些癔症,我也曾持有同樣的想法。譫妄之所以產生,乃是因為稽查作用不再掩飾自身的工作,它不再去支持那些無害的思想,而是刪掉了它所反對的一切,結果卻使得剩下的思想支離破碎。這種稽查作用就像俄國邊界的檢查官一樣,他們把外國報刊的某些段落開了天窗,然後才允許送到自以為要保護的讀者手中。

在一些嚴重器質性的腦病中,可以發現觀念與偶然的聯想鏈索自由推演,然而在精神神經症中的自由聯想,卻往往被認為是稽查作用對於被隱藏的有意向觀念推到前台的一連串思想施加影響的結果。如果出現的觀念(或意象)是以所謂表麵聯想而聯結起來的,則可以認為是未受有意向觀念阻礙的自由聯想的確定無誤的表征。這些表麵聯想包括諧音、言語雙關和沒有意義聯係的時間巧合,或者是在開玩笑和文字遊戲中出現的那一類聯想。這一種特性表現於引導從夢的各個元素通向中間思想的思想鏈索之中,也存在於從這些中間思想通往夢念本身之中,我們在許多夢的分析中不無驚奇地發現了這一類聯想的例子。這些聯想並不過於鬆懈,妙語戲而不謔,從而充當了從一個思想到另一個思想的橋梁。但是在這種穩妥的事物狀態中卻不難發現正確的解釋。隻要一個精神元素從一種令人反感的和表麵的聯想與另一個元素聯係起來,則在二者之間必定存在著一種正確和更為深刻的但又遭到稽查作用的抗拒的聯想。

表麵聯想占據優勢的真正原因不在於有意向觀念受到壓製,而在於稽查作用的壓力。隻要稽查作用封閉了正常的聯係通道,表麵聯想就會出來取代深層的聯係。我們可以以類比的方法,設想一個山區,因洪水或其他某些原因而交通中斷,主要交通要道無法通行,隻得依靠獵人有時利用的崎嶇小道來維係交通了。

我們在這裏可以區別出兩種情況,雖然它們實質上是相同的。第一種情況是,稽查作用隻針對兩種思想中間的聯結,如果這兩個思想是分開的,便不會遭到反對。它們將先後相繼進入意識,它們二者之間的聯結便會隱藏起來,而會代之以一種我們想象不到的表麵聯結,這個聯結通常依附於一部分複雜觀念,而不依附於那些受壓抑的主要聯結;第二種情況是,兩種思想的內容同受稽查作用的抵製,於是二者都隱藏了本來麵目而以一種改變了的形式來代替。不過被選來代替兩個思想之間的表麵聯想,一定要能代表兩個原來思想之間存在的主要關係。在稽查作用的壓力下,這兩種情況都產生了一種移置作用,從正常的嚴肅的聯想轉向荒謬的表麵的聯想。

因為我們知道這種移置作用的發生,我們便毫不猶豫地在解釋夢的過程中,就像依賴其他聯想一樣,也依賴了表麵聯想。

在對神經症的精神分析中,下麵兩個原則應用得最多:其一是,當意識的有意向觀念被放棄時,潛意識的有意向觀念便起來控製了觀念的流動;其二是,表麵聯想隻不過是被移置作用用來代替那些被壓抑得更深的聯想。精神分析確實把這兩個原則當成了分析技術的基石。當我要求一個病人打消顧慮,把一切浮現在他腦中的事物都向我報告時,我深信他不可能放棄那些在治療中固有的有意向觀念,而且我可以有把握地假定,他所報告的內容中,即使是那些看來似乎是最天真無邪和最任意的東西,實際上和他的疾病都有某些聯係。病人還有一個他並不懷疑的有意向觀念——他對我本人不懷疑。對於這兩個原則重要性的充分理解和詳細論證,已屬於精神分析技術的描述範圍。我們到此已可說又達到一個前線據點,根據我們的規劃,必須把解釋夢的這個題目又擱置一下了。

從這些反對事實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真正的結論,那就是,我們不必認為在解釋夢的工作中所遇到的每一個聯想都與夜間夢的工作有關。我們在清醒時刻的解釋實際上走的是一條從夢的元素返回夢念的道路,而夢的工作走的是相反的方向。這兩條相反的路線很可能是互通的,但我們在白天,似乎是在追隨一種新的思想鏈索,就像采掘礦井似的,時而碰上一些中間思想,時而在這裏或那裏發現一些夢念。我們可以看到,白天的新思想材料如何以這種新方式插入解釋的係列之中。也很有可能,在夜晚增強的抵抗使我們的解釋更有必要進行新的迂回。然而我們在白天用這種方式思索出來的旁係的數目和性質在心理上並不具重要性,隻要它們能把我們引向所尋求的夢念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