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夢過程的心理學

在別人對我所講的夢中,有一個夢在夢的過程方麵特別引起我的注意。這個夢是一位女病人告訴我的,她說是從一個有關夢的報告中聽來,而我至今還弄不清楚它的確切來源。這個夢的內容給這位女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致使她進而“再夢”到它,就是說,她在自己的夢中重複了這個夢的某些元素,因此通過這種方式她就可對某一特殊之點表示了自己的讚同。

這個典型的夢的開端是這樣的:一位父親日夜守護在他孩子的病榻旁邊。孩子死了以後,他到隔壁一間房內躺下休息,但是他讓中間的門開著,由此他可以從自己的臥室看到鄰室中一些燃燒著的蠟燭環繞著孩子的遺體。一位雇來的老人守護著它,在它旁邊低聲禱告著。父親睡了幾小時以後,夢見他的孩子站在他的床邊,拉住他的一隻手臂,抱怨地低聲說:“爸爸,難道你沒看見我正在燒著嗎?”父親驚醒過來,看見鄰室閃耀著火光。他衝入室內,發現那年老的看守人已經睡著,一支燃燒著的蠟燭倒了下來,把心愛孩子的裹屍包被和孩子的一隻手臂燒著了。

我的病人告訴我,報告人對這個感人的夢所給予的正確解釋非常簡單。那明亮的火光通過敞開的門照射到睡者的眼睛上,使他產生了如果醒過來也會作的同樣結論,就是說,一支蠟燭倒了下來,把屍體旁邊的什麽東西燒著了。很可能他在去睡覺時就在擔心,不知那老年人是否能完成他的任務。

我對這種解釋非常讚同,不過要補充幾句:夢的內容必定是多重性決定的。孩子在夢中講的話必定在他生前也曾說過,並且與他父親心中認為重要的事情有聯係。例如,孩子那句抱怨的話“我正在燒著”也許與孩子臨死前發高燒有關,而“爸爸,難道你沒看見?”也許與我們不知道的其他某件高度敏感的事情有關。

我們現在已經承認夢是有意義的過程,而且符合夢者的精神體驗的來龍去脈,但我們仍然不免感到驚奇,為什麽夢總恰恰是在急需要醒來的時候發生。在此我們還注意到,這個夢也包含著一種欲望的滿足。夢中死孩的舉動與他活著時一模一樣:他親自警告他的父親,他來到父親的床邊,抓著父親的手臂,就像在記憶中孩子在發燒時做過的那樣,孩子的上半截話就由此而來。正是為了要滿足這個欲望,父親才將睡眠延長了一會兒。父親選擇了夢而未采取醒後推想是因為夢能表明小孩還在活著。如果父親先醒過來,得出結論,再跑入鄰室,那他就好像使孩子的生命縮短了這一夢中出現的那一段時間了。

對於這個短夢的特征,我們無疑特別感興趣。到現在為止,我們所主要關心的是夢的秘密的意義和發現這種意義的方法,以及夢的工作又是如何把這種意義隱藏起來的。換句話說,我們迄今最大的興趣是夢的解釋問題。現在,我們遇到了一個夢,它既不難解釋,意義也很明顯,但是我們注意到,這個夢仍保持著某些主要特征,與清醒時的思想迥然不同,需要加以解釋。隻有把一切有關夢的解釋問題全麵考慮之後,我們才會覺得有關夢的心理學是多麽不夠全麵。

但是我們在把注意力轉向這條新的研究途徑之前,最好暫時停下來,仔細觀察一下在我們走過來的道路上是否漏掉了一些什麽重要的東西。因為我們必須清楚地懂得,我們走過的道路隻是我們旅途中最順利的路程。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直到現在為止,我們走過來的全部路程都是引導我們走向光明,求得解釋和更充分的理解。但是,隻要我們更深入到夢的精神曆程之中,每一條道路都會變得黑暗起來。把夢解釋為一種精神曆程是不可能的,因為解釋就是意味著要追溯到已知的事物,而在目前,還沒有把對夢的心理考察包括在內的確定的心理學知識可供解釋夢的基礎之用。相反,我們將會不得不建立許多新的假設,這些假設要觸及精神機構的結構以及其中發生作用的力量。然而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讓這些假說離開起碼的邏輯結構太遠,不然假設的價值就會大可懷疑了。即使我們的推論沒有錯誤,一切邏輯可能性都考慮得很周全,但由於我們原始材料的最初陳述可能不夠周密,我們仍然有得出完全錯誤結論的危險。即使對夢或任何其他單獨的活動作出了最仔細的研究,也不能由此對精神機構的結構和功能作出任何結論或予以任何證實。而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把一整係列這一類功能進行比較研究,與那些已經證明確實可靠的有關現象仔細加以對照,因此我們不得不暫時把我們根據夢的過程分析而得的心理學假設擱置一旁,直到我們從另一角度去探討同一問題的主要發現與它們發生關係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