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潤飾作用

現在我們終於能夠談論夢的構成的第四個因素了。如果我們以與我們開始時同樣的方式繼續對夢的內容進行研究——將夢內容中的明顯事件與它們在夢念中的來源相比較——我們就會遇到必須用嶄新的假設來進行解釋的一些元素。我記得在一些夢例中,夢者感到驚奇、苦惱或被排斥,而且是由夢內容本身的片段所引起的。我在(上節)許多夢例中都曾表明,夢中大部分這類評論性的感覺實際上並不針對夢的內容,卻原來是夢念的一部分,被拿過來以達到一定目的的。但是有些這類材料卻不能用這來解釋,它們與夢念中的材料毫不相幹。例如,在夢中常聽到的“這不過是個夢”這句評論性的話意義何在呢?這句話是對夢的真正評論,在清醒生活中也可以這麽說。實際上它常常是醒來的前奏;而更為經常的是,在它之前總有某種痛苦的感覺,在知道了它不過是一種做夢的狀態時,這種感覺就平息下來了。當“這不過是個夢”這種思想在夢中出現時,它與奧芬巴赫的同名滑稽歌劇借美麗的海倫之口所說的話具有相同的目的。它的目的在於減輕剛剛體驗到的事物的重要性,而使將要發生的事情變得可以容忍。它可以使在當時有充分理由使自己**的某種特殊因素平靜下來並禁止夢——或歌劇中的一幕——繼續進行下去。然而這樣繼續睡下去會較為舒服,對夢也能夠容忍,因為“它畢竟隻是個夢”。在我看來,隻有當永不入睡的稽查作用發覺不小心已經讓一個夢發生了,“這不過是個夢”的評論性的判斷才在夢中出現。要對夢施行壓抑已經為時太晚,因此稽查作用就利用這句話去應付由夢所引起的焦慮或痛苦的感覺。這句話是稽查作用的一個馬後炮的例子。

然而這個例子為我們提供了有力的證據,證明並不是夢中所包含的一切都來源於夢念,而一種與我們清醒思想無甚區別的精神功能也可以對夢作貢獻。現在的問題是,這種現象是否隻在特殊情況下發生,或者這種精神動因除行使稽查作用外,是否在夢的構成上也起著習慣性的作用。

我們毫不猶豫地讚成後一種說法。迄今為止我們隻提到稽查機製對夢的內容進行限製和刪節,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它對夢內容的插入和增加也負有責任。插入的內容是不難識別的。在報道它們時比較猶豫,而且常常要加上“好像”的字樣;它們本身並不特別生動,而且常常被作為中介環節介乎夢內容的兩個部分之間,或者被用來填補夢的兩個部分之間的空隙。它們在回憶中比來源於夢念的真正材料更不容易保留。如果夢被遺忘,它們則是最先消失的部分。一些人抱怨說,夢見的東西並不少,但大部分都忘掉了,隻留下一些片段,我非常懷疑這一切都是由於這些連接思想的迅速消失所引起的。在全麵分析中,我們發現這些插入的內容有時與夢念中的材料毫無聯係。但是經過仔細觀察使我發現這並不是經常發生的現象,一般說來,這些連接的思想引入夢念中的材料都是那些單憑本身的力量或借助於多重性決定都不能入夢的材料。似乎隻有在一些極端情況下,在我們正在考慮的夢的構成中,這種精神功能才進行新的創造,而且隻要有可能,它總能利用在夢念中發現的適當材料。

精神功能的目的就是把夢的工作這一部分加以區別並揭示出來。這種功能表現的方式就像詩人對哲學家的惡意諷刺那樣:它笨拙地修補著夢結構上的漏洞。由於它的努力,夢便在表麵上失去了荒謬性和不連貫性,近乎一種可以理解的經驗模式了,但是它的努力並不常常獲得成功。從表麵上看來,夢的發生似乎是合乎邏輯和合理無誤的:它們從一種可能的情況開始,經過一係列有連貫性的變化,然後——雖然不太常見——把它帶入一個不會使人感到驚訝的結尾。這一類夢不斷接受與醒時思想有關聯的精神功能廣泛的修正;它們似乎具有意義,但是這種意義與它們的真實意義卻相去甚遠。如果我們對它們進行分析,便不難發現這些夢的材料被隨心所欲地加以潤飾,以至材料之間隻保留著極少的關係。這些夢可以說在醒後接受解釋以前,在夢中已經被解釋過一次了。在另一些夢中,這種有傾向性的修正隻獲得部分的成功;連貫性似乎保持了一段時間,然後夢就變得混亂而無意義,也許以後又一次表現出合理性。還有另外一些夢,修正可說全盤失敗,我們發現自己麵臨著一大堆毫無意義的支離破碎的材料。

我也不想斷然否認夢的構成中的這第四種力量——我們不久就會承認它像個老熟人,因為實際上它是四種因素中惟一一個我們在其他聯係中熟悉的——我也不想否認這第四種因素有能力對夢作出新的貢獻。然而像其他因素一樣,它所產生的影響肯定主要隻是從夢念內已經形成的精神材料中進行優先選擇。有這樣一類夢,其中似乎已可為建構夢的門麵省去許多勞力——就是說,在這種夢中,夢的門麵已經存在於夢念的材料中,隻等著使用罷了。我習慣於把夢念中這種元素稱為“想象構成物”。如果我認為清醒生活中的“白日夢”與它相類似,或許可以避免讀者們的誤解。精神病學家們對這些結構在我們精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尚未充分認識和討論,但在我看來,M.本尼迪克特似乎已經做出了大有希望的開端。白日夢的重要性也沒有逃過想象力豐富的作家們的敏銳觀察。例如,阿方索·都德筆下的《富豪》中對一個小人物的白日夢就有絕妙的描寫。精神神經症的研究使人們驚奇地發現,這些“想象物”或“白日夢”是癔症症狀的直接先兆,或者至少也是其中的一大部分。癔症症狀與真實的記憶沒有聯係,隻與在記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想象物有關。白天有意識的想象物的經常出現,把這些結構帶入我們的認識之中;但是與這些有意識的想象物同時存在的,還有大量潛意識的想象物,它們由於本身的內容以及來源於受壓抑的材料,不得不停留在潛意識之中。對這些白天想象物特征進一步考察表明,這些構成物是多麽應該得到我們所給予的我們夜間想象物的同一名稱——夢。它們具有與夜夢相同的大量特征,對它們的研究事實上可以作為了解夜夢的最簡捷和最好的途徑。

與夢一樣,它們是欲望的滿足;與夢一樣,它們大部分基於幼年經驗的印象;與夢一樣,它們從稽查作用某種程度的鬆弛中獲得好處。如果我們仔細考察它們的結構,我們就會發現,在形成中正在起作用的願望目的是如何與構成它們的材料相混合,重新排列,然後構成一個新的整體的。它們與來源於童年的記憶之間的關係,就好像17世紀羅馬的巴羅克宮殿與其古代廢墟之間的關係,廢墟的鋪石和圓柱為近代結構提供了材料。

形成夢內容的第四個因素亦即潤飾作用再次向我們表明,有一種活動可以不受任何其他影響的限製而能夠自由地創造白日夢。簡單地說,這第四個因素極力將獲得的材料塑造成像白日夢那樣的東西。但是,如果這種白日夢在夢念範圍內已經形成,這夢的工作中的第四個因素就會首先掌握這已經形成了的白日夢,然後設法把它引入夢內容之中。有些夢的內容僅僅隻是停留在潛意識中的白天想象物的重現。例如,那小男孩和特洛伊戰爭的英雄們在沙場上並肩奔馳。在我那Autodidasker的夢中,第二部分乃是與N教授白天對話中一段天真想象的忠實再現。由於夢在形成時必須滿足許多複雜的條件,因此現成的想象物經常隻能構成夢的一部分,或者隻有一部分想象物能夠進入夢中。所以想象物雖然在夢中被認為是一個實體,它在夢念中卻仍然與其他部分受到同等待遇。在我的夢中,經常有一些部分比其餘部分更為突出,產生一種不同的印象。我感到它們比同一夢中的其餘部分更為流暢,更有聯係,同時更為快速。我明明知道這是夢境中的一些潛意識想象物,但是我卻從來不曾成功地把它們在腦中存留下來。此外,這些想象物與夢念中的其他成分一樣,也受到壓製和凝縮,並表現互相重疊,等等。當然,還有一些過渡的例子,介乎兩極端之間,一端的情況是,它們一成不變地構成了夢的內容(或者至少構成夢的門麵);另一端則相反,它們在夢內容中僅再現其一個元素,或者表現為一種遙遠的隱喻。現在存在於夢念中的這些想象物的未來命運如何,明顯決定於它們在多大程度上能滿足稽查作用的需要以及凝縮作用的迫切要求。

在選擇夢的例子時,我盡量避免潛意識想象物在其中占重要地位的那些夢,因為介紹這種特殊的精神元素,需要對潛意識思維心理學進行詳盡的討論。然而我又不能在這方麵完全對想象物不予考慮,因為它們常常全部進入夢中,而且更為常見的是,通過夢景可以清晰地窺見它們的存在。所以我要再舉一個夢例,它似乎是由兩個不同的對立的想象物所構成,這兩個想象物在某些點上又彼此符合,其中一個浮現於表麵,而另一個則似乎是它的解釋。

這個我惟一沒有仔細記錄下來的夢的大致內容如下:夢者——一個年輕的未婚男子——坐在他常去吃喝的餐館內。餐館在夢中顯得很逼真。然後出現了幾個人,想要把他帶走,其中一個人要逮捕他。他對同桌的人說:“我等一會兒付賬,我就會回來的!”但是同桌的人嘲笑他說:“我們全都知道,大家都這麽說的!”有一個顧客在他身後喊道:“又走了一個!”然後他就被帶到一間狹小的房間,他發現房內有個女人抱著一個小孩。陪伴著他的一個人說:“這是米勒先生。”一位警官或是類似的官員正在翻閱一大堆卡片或紙張,邊翻邊說:“米勒!米勒!米勒!”最後他問了夢者一個問題,夢者回答說:“我願意。”然後他轉身再去看那女人,發現她長了一大把胡子。

此處不難分開這兩個部分。表麵的部分是一個被捕的想象物,看來似乎是新近由夢的工作構成的。但是在它的背後不過是夢的工作對結婚想象物的稍微改裝。這兩個想象物具有的共同特征非常明顯,很像高爾頓的合成照片。那年輕人(直至現在他仍是一個單身漢)允諾要回來與他們共餐,那些有了較多經驗的酒友們的懷疑,“又走了一個(去結婚)”的喊聲——所有這一切都不難符合兩種解釋。他用“我願意”回答官員提出的問題也是如此。至於翻閱一堆紙張並不斷重複同一名字,則符合一個較不重要卻易於辨認出來的結婚典禮上的特點,即宣讀一堆賀電,上麵都寫上了相同的名字。新婚出現在夢中的事實使結婚想象物勝過了其表麵的被捕想象物。從一次詢問中——此夢尚未分析——我也能發現為什麽在夢的結尾處新娘會長出胡子。夢者有一天和一位朋友一道在街道上散步,兩人對結婚都有些害羞。他要他的朋友注意對麵走來的一位美麗的黑發姑娘,他的朋友說:“是的,但願像這樣的女人幾年後不會像她們的父親那樣長出胡子。”當然,這個夢也不乏更為隱蔽的夢的化裝因素。例如,“我等一會兒付賬”指的是他擔心嶽父對嫁妝的態度。事實上,各種疑慮都明顯地不容許夢者對結婚想象物感到愉快。例如疑慮之一,即擔心將會失去自己的自由,於是變相地表現為被捕的夢景。

如果我們暫時回到這一觀點,即夢的工作樂於利用現成的想象物勝過將夢念中的材料另行拚湊,我們也許就有可能解決一個有關夢的最有趣的難解之謎了。在前麵,我講了莫裏的一件眾人皆知的逸事:他在睡眠中被一小塊木板擊中後頸椎而從一個長夢中驚醒過來。這個夢就像一個充分展開的法國大革命時代的故事。因為報告的這個夢前後一貫,內容完全符合關於將他驚醒的刺激的解釋,加上他不能預見刺激將會發生,因而隻剩下一種可能的假設,即整個精製的夢必然隻能在木板擊中莫裏的頸椎以及他隨即醒來之間的這一短暫時刻形成和顯示。我們對清醒生活中的思想活動決不敢認為有如此迅速,於是不能不得出結論說,夢的工作具有加速我們的思想過程以達到驚人程度的特殊功能。

針對這一迅速流行的論斷,一些現代作家(埃格和其他人等)提出了強烈的反對。一方麵他們懷疑莫裏敘述的夢的正確性,另一方麵他們企圖證明,如果將誇張成分去掉,我們清醒時的思想進程並不會比這個夢中的思想進程來得緩慢。我並不認為爭論所引起的一些原則問題馬上可以得到解決,但是我必須承認,(譬如埃格)提出的特別是針對莫裏的斷頭台的夢的反對論證,是不能使我信服的。我自己願意對這個夢提出以下解釋。如果認為莫裏的夢表現了在他記憶中已儲存了多年的現成想象物,而這想象物又在莫裏意識到刺激弄醒他時被喚醒——或者寧可說被暗示,難道這不是很有可能嗎?果真如此,則為什麽一個編排得如此詳細的長夢能在極短的時刻任憑夢者的支配這一難題就可以得到理解了——因為這故事是已經全部編排好了的。如果這小塊木板是在莫裏醒時擊中他的後頸椎,他也未嚐不可以這樣想:“這就像砍頭一樣!”但是因為他是睡眠中被木板擊中的,於是夢的工作就利用這擊中的刺激以便迅速產生一種欲望的滿足:它好像是在這樣想(純粹是比喻的)“這正是個絕好的實現我那個多年閱讀形成的想象願望的機會”。我認為,年輕人在激動人心的強烈印象影響下,能編出像這樣一種夢的故事,是無可置疑的。在那傳奇般的“恐怖時代”,對那些貴族男女、民族精英,在麵臨死亡之際,仍能談笑自若,保持著高度機智和文雅風度,視死如歸,誰又能不為之心神向往,更何況是一個法國人、一個文化史的學者呢?對一個沉浸在想象中的年輕人,想象著自己正在向一位貴婦人告別,吻著她的手,毫無畏懼地走向絞架,這又是多麽誘人啊!或者,如果野心是構成想象物的主要動機,他想象自己是那些強有力的人物之一,單憑著他們自己的聰明才智和雄辯口才便能統治當時人心狂亂的城市——他們單憑自己的信念就把上千萬的男人處以死刑,他們為歐洲改革鋪平道路,而同時自己的腦袋卻時時難保,總有一天會落在斷頭台的鍘刀之下——把自己想象為一個吉倫特黨人,或者以英雄丹東自居,這又該是多麽誘人呀!在莫裏對這個夢的回憶中有一個景象,就是“他被帶到了行刑的地方,周圍圍繞著無數的人”。這證明了莫裏的想象物正是這一類野心。

這個長期準備好了的想象物也不必要在睡眠中全部表現出來,隻須要接觸一下便夠了。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演奏了幾小節音樂,有人指出說這是莫紮特的“費加羅”(如在《唐·喬瓦尼》中發生的那樣),立刻就會有無數的回憶在我腦海中湧現,起初時卻沒有哪一個能單獨進入我的意識。關鍵的詞句就像一個切入口,整個網絡都通過它進入了興奮狀態。潛意識思維可能也是如此,喚醒的刺激使精神入口興奮起來,讓整個斷頭台想象物得以呈現。但是這個想象物並沒有在睡眠中全部呈現,隻是在夢者醒來後的回憶中才顯現出來的。他在醒後回想起來的是作為整體在夢中激動著的這個想象物的全部。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就無法確定自己真正夢到了某些事情。這同一解釋——現成想象物作為整體被喚醒的刺激使之興奮起來——也可用於被外來刺激喚醒的其他一些夢,如拿破侖一世在被驚雷的巨響驚醒前所做的戰鬥夢。

在賈斯廷、托波沃爾斯卡關於夢的時間長短的論文所搜集的夢例中,我認為最有意義的莫過於麥卡裏奧所報告的關於一個戲劇作家卡西米爾·博佐所做的夢了。有一晚,博佐出席他的一個劇本的首次演出,但是他太疲倦了,以致在幕布剛剛拉開時他坐在後台打起瞌睡來了。他在睡眠中看完了全劇的五幕,並看到了每幕上演時觀眾的情緒表現。演出完畢時他高興地聽到了觀眾歡呼他的名字和熱烈的掌聲。突然間他驚醒了過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因為戲才不過上演了第一幕的頭幾句話:他睡了還不到兩分鍾。我敢大膽假定在這個夢中,夢者看完全劇的五幕以及看到了觀眾對不同情節的不同態度,並不需要在睡眠中用材料製造新產品,很可能是(我已描述過的)已經完成了的想象活動的再現。托波沃爾斯卡和其他作者一樣,強調這一事實是,認為觀念加速流動的夢與其他的夢不一樣,看上去特別連貫,對它們的回憶是概貌而遠非細節。這的確是這一類由夢的工作所觸發的現成想象物所必須具備的特征,然而上述的作者們卻沒有能作出這個結論。但是我也不能斷言,所有被喚醒的夢都符合這個解釋,或者夢中觀念加速流動的問題都能以這種方式予以排除。

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不對夢內容的這種潤飾作用與夢工作的其他幾個因素之間的關係加以考慮。我們難道可以假設夢的那些構成因素——凝縮作用的傾向,避免稽查作用的需要,以及對夢所能接受的精神手段的表現力的考慮——首先從所提供的材料中聚合而成臨時的夢內容,然後將這些內容為了滿足潤飾作用的要求而盡可能重新加以鑄造嗎?這大概是不可能的。我們寧可這樣假設:這第二個因素(潤飾作用)從一開始起就構成了一種夢必須要滿足它的條件,而這個條件與由凝縮作用、由抵抗施加的稽查作用,以及由表現力所製造的那些條件一樣,同時以一種誘導和選擇的方式對表現於夢念中的大量材料進行工作。然而,無論如何,在形成夢的這四個條件中,我們最後知道的這一個的要求對夢的影響最小。

通過下述的討論,使我們認為實現夢內容的潤飾作用的精神功能,與清醒時的思想活動非常有可能是同一碼事。我們清醒的(前意識)思維對待任何知覺材料的態度與我們考慮對待夢內容的功能完全相同。清醒思想的性質,在於建立知覺材料的順序,組織其相互之間的關係,並使其符合我們作為一個可理解的整體的期望。事實上,我們在這個方向上已經走得太遠了。一個變戲法能手就能利用我們的理智習慣欺騙我們。當我們把各種感覺印象綜合而成為一個可理解模式時,我們往往會犯最奇怪的錯誤,甚至不惜歪曲眼前材料的真相。

這類事實太普遍了,無須我們再作進一步的論證。在我們閱讀時,常常會忽略可以破壞意義的錯字。總以為自己的閱讀材料正確無誤。據說一位法國流行刊物的編輯打賭說,如果印刷工人把“之前”和“之後”兩個字眼插入一篇長論文的每個句子中,並不會有一個讀者覺察出來,結果他賭贏了。許多年前,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個錯誤聯想的滑稽例子。有一次法國議會正在開會,一個無政府主義分子扔進一枚炸彈,在會議廳爆炸了。杜普伊鼓起勇氣說:“繼續開會。”從而平息了引起的驚慌。邊座的來賓被問及關於這次暴行的印象,他們中間有兩個外省人,一個人說在演講結束後確實聽到爆炸聲,不過他猜想每個人講演後鳴炮是議會的習慣。第二個人大概已聽了好幾次演講,他也發表了同樣的看法,不同的是他認為鳴炮恐怕是對特別成功的演講表示敬意。

因此,毫無疑問,是我們平日的正常思維這一精神動因進入夢的內容,要求它明白易懂,以迎合最初的解釋,其結果卻由此產生了完全的誤解。為了我們的解釋目的,有一個不變的主要原則是,對有可疑來源的夢可不必考慮其表麵的連續性,不管夢本身是清晰還是混亂,都遵循著同一路線,一直追溯到夢念的材料之中。

順便說一句,我們現在已經看出我們先前所討論的夢的清晰與混亂之間的質量範圍是依賴什麽決定的了。夢中那些潤飾作用能夠產生影響的那部分是清晰的,而影響不到的部分則是混亂的。由於夢的混亂部分同時也是較不生動的部分,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說,夢的潤飾工作對夢的不同元素的可變強度也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如果我想找出某種可以與經過正常思考之後形成的夢的最後形式相比較的東西,我認為最好是(活頁)中長期以來吸引著讀者的謎一般的銘言了。這些活頁的目的在於使讀者們相信某個句子——為了對比起見,總是一句非常粗鄙的土話——是一句拉丁名言。為了這個目的,把單詞中的字按照組成的音節分開並且加以重新排列。有些出現的是真正的拉丁字,有的像拉丁字的縮寫,還有銘文裏漏掉了字母或留有空隙,致使我們受騙而忽視了某些孤立字母的無意義。如果我們不想鬧笑話,則隻有首先放棄尋找銘言的企圖,盡量注意那些字母,不去注意它們的表麵排列,然後再把它們組成我們的母語單詞。

有關本學科的大多數作者已觀察到了潤飾作用是夢的工作的一個因素並對它作出了評價。哈夫洛克·埃利斯曾有趣地敘述了它的功能作用:“我們甚至可以想象出睡眠的意識仿佛在對它自己說‘我們的主人即清醒意識進來了,它具有強有力的理智和邏輯等重要性。快!在它進來支配一切之前,把事情整頓好,按次序排好——什麽順序都行’。”

狄拉克羅斯特別清楚地談到了潤飾作用和清醒思想在方法上的一致性。他說:“這種解釋的功能並非夢所特有。我們在清醒時對感覺所做的邏輯協調工作也是一樣的。”詹姆斯·薩利持有同樣的意見,托波沃爾斯卡也是如此。她說:“心靈對不連貫的幻覺所做的工作與在白天對感覺所作的邏輯協調是一樣的。它用一種想象的環節把這些支離破碎的意象聯結起來,並填補了它們之間的寬大空隙。”

有些作者認為,這種排列和解釋過程開始於做夢時刻一直延續到醒來之後。因此保爾漢說:“我常常認為夢在一定程度上在記憶中可以變形或重新造型……而在睡眠中開始傾向於係統化的想象在醒後才能完成,於是思想的真正速度由於清醒時想象的改進而有明顯的增加。”伯納德-勒魯瓦和托波沃爾斯卡對這個觀點的評論是:“反之,夢中的解釋和協調不但需要借助於夢中的材料,也需要借助於清醒生活中可用的材料……”

因此,在夢的形成過程中這個已被認出的因素的重要性無疑被評價過高,它被認為創建夢的全部成就都應歸功於它。如戈布洛特和福考爾特都認為這種創造活動是在清醒時刻完成的,因為這兩位作家認為清醒時思想具有一種能力,可以把在夢中出現的思想構造成夢。伯納德-勒魯瓦和托波沃爾斯卡對這種觀點的意思是:“人們認為在清醒時可能確定夢的範圍,(這些作者)賦予清醒思想以一種功能,把呈現於睡眠中的思想構建成夢。”

從對潤飾作用的討論,我還要繼續考慮夢工作的另一個因素,這是最近由赫伯特·西爾伯勒的一些精巧的知覺觀察所闡明的。我在前麵已經提到西爾伯勒在疲倦的睡眠狀態下,強製自己進行理智活動,就在這個動作中,他捕獲到了由思想轉變為意象的過程。在這個時刻,他正在處理的思想消失不見,出現了照例代替抽象思想的夢象(參閱剛提到的該段的例子)。不過在這些實驗中所產生的可以與夢的一個元素相比較的影像,有時會表現得與正在處理的思想有所不同——就是說,它可以表現疲倦本身,或者是工作中的困難與不愉快。也就是說,它代表的是主觀狀態和這個人正在作出努力的功能模式,而不是努力追求的對象。西爾伯勒把他經常發生的這類現象描述為“功能現象”,與所期望的“材料現象”造成對照。

例如,“一天中午,我正躺在沙發上感到瞌睡已極,但我強迫自己思考一個哲學問題。我想比較康德和叔本華關於時間的觀點。由於瞌睡我不能使他們兩人的論點立刻浮現在腦海中,而這又是進行比較的必要條件。經過幾次徒勞的嚐試以後,我又盡最大的意誌力使康德的推論浮現在自己腦中,以便與叔本華的言論相比較。然後我又把注意力指向後者;但是當我把思想回到康德身上時,我發現他的論點又逃離了我。我努力想把它找回來,可是徒勞無功。這種想要重新發現隱藏在腦中的康德學說的徒勞,突然以一種具體的和可塑的形象浮現在我緊閉的雙眼麵前,好像是一幅夢景:我正向一個倔強的秘書詢問信息,他伏在桌上,不理會我的堅決要求,不肯離開。他半伸直身子,不愉快地狠狠瞪了我一眼。”[西爾伯勒,1909,513頁以下(重點為弗洛伊德所加)]

以下是其他幾個在睡眠和覺醒之間搖擺不定的夢例:

“例2——情況:早晨正在醒來時。當時我處於某種程度的睡眠狀態(朦朧狀態),同時回想剛才做的一個夢並處於繼續做下去的狀態。我覺得不斷接近清醒意識但又期望停留在朦朧狀態之中。

“夢景:我正一腳跨過一條小溪但馬上又縮回來,仍想留在岸的這一邊。”(西爾伯勒,1912,625頁)

“例6——情況與例4相同”(他想在**多躺一會兒,但不要睡熟)。“我想再睡一會兒。”

“夢景:我正向某人告別並安排和他(或她)不久再見。”(同上,627頁)

“功能現象”即一種“狀態而非客體的表現”,是西爾伯勒在入睡和醒來兩種主要情況下的觀察所得。其解釋夢的目的顯然隻對醒來的情況感到興趣。西爾伯勒提到的許多病例有力地表明,顯夢的結尾內容(接著馬上就醒來)不過是一種醒來的意向或覺醒過程。其表現的意象可能是跨過一道門檻(“門檻象征作用”),從一個房間走進另一個房間、分離回家、向同伴告別、潛入水中,等等。但我不得不指出,在我自己的以及對別人分析的夢中,我所遇到的有關門檻象征作用的夢元素,遠比人們根據西爾伯勒的報道所預料的要少得多。

這種“門檻象征作用”可能解釋夢的結構當中的某些元素——如睡眠深度的波動問題和夢的中斷傾向問題,決不是不可思議或不可能的事情。不過這方麵還沒有發現令人信服的例子,出現得更多的似乎是多重性決定的夢例。在這些夢例中,從一係列夢念獲得其材料內容的那一部分夢,也被用來另外表現精神活動的某種狀態。

西爾伯勒所說的這種有趣的“官能現象”,其整個發現本身雖沒有什麽錯誤,卻在許多方麵被濫用了,因為它被認為支持了對夢進行抽象和象征解釋那種古老的傾向。有些人非常熱衷於“官能類型”,隻要一發現夢中出現理智活動或情緒過程,就把它們視為官能現象,而不顧及如先一天殘餘這一類材料也和其他材料一樣,有進入夢中的同等權利。

我們準備承認西爾伯勒現象在清醒思想構成這方麵作出了第二個貢獻,雖然它出現的規律性和重要性都不如我們已用“潤飾作用”這一名稱介紹過的第一貢獻。業已證明,白天活躍著的一部分注意力在睡眠狀態中繼續指向於夢。它對夢進行監督和批評,並保留著中斷夢的權利。人們似乎必須承認,在保持著覺醒的精神動因中,我們不得不認為稽查員(Zensor)對夢的形成有強大的約束力。西爾伯勒在這方麵所作的補充是,在一定情況下,自我觀察在觀察中發生作用而且對夢的內容可作出一定的貢獻。在哲學家心靈中特別突出的這種自我觀察動因與內心知覺、被監視妄想、良心以及夢的稽查員的可能關係,將在其他更適宜的地方加以討論。

下麵我將把有關夢的工作這長篇討論作一總結。我們遇到了一個問題,即在創建夢時,我們的心靈是毫無保留地動用了我們的全部精神官能還是隻動用了在功能上受限製的那一部分力量。我們的研究使我們完全否定了這種提問方式,因為它不切合實際。但是如果我們對基於這種方式提出的問題非答複不可,那我們隻能回答二者都是對的,雖然表麵上看來它們互不相容。在形成夢時,我們可以分辨出兩種不同功能的精神活動,即夢念的產生和夢念向夢內容的轉變。夢念是完全合理的,是我們竭盡全部精神力量製造出來的。它們處於還沒有變成意識的思想過程中——這些思想過程經過某些變化,也可以變成有意識的思想。不管夢念可以包含多少有趣的使人困惑不解的問題,這類問題與夢沒有絲毫特殊關係,而且不需要放在夢的問題中加以處理。另一方麵,在夢的構成時,精神活動的第二種功能即潛意識思想轉變成夢的顯意乃是夢的生活所獨具的特征。這種夢的工作本身與我們清醒時思想的分歧比我們所想象的要大,即使在夢的形成時對精神功能作最低的估價也是如此。與清醒時思想作比較,夢的工作不僅僅是更不仔細、更不合理、更易遺忘,或更不完全;二者在性質上也完全不同,因此不能直接加以比較。夢的工作完全不從事物考慮、計算或判斷。它隻規定自己給事物以新的形式。我們已經充分地列舉了必須滿足其自身工作結果的種種條件。而那個結果——夢,它千方百計要逃避稽查作用,也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夢的工作便利用了各種精神強度的移置作用,甚至把一切精神價值都加以轉換。思想必須完全或主要以視覺或聽覺的記憶痕跡材料再現出來,因此又使夢的工作在進行新的移置作用時必須做出對表現力的考慮,大概為了要製造出比夜間的夢念更大的強度,於是就由夢念的各個成分構成廣泛性的凝縮作用來達到這個目的。無須注意各思想之間的邏輯關係,夢以它某些形式的特征最終為原來的邏輯關係披上了一層偽裝。與夢的觀念內容相比較,依附於夢念的任何感情都較少變化。這類感情照例受到壓製。當它們被保留時,它們就脫離了原來所屬的觀念與同一類性質的感情結合起來。隻有夢的工作的一部分,即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覺醒思想影響的修正材料,才與其他一些作者企圖用以構成夢的全部活動的觀點有某種程度的吻合。

(1)一座雅典式的舉行儀式的四柱門廊。

(2)1898年舉行的紀念法蘭西斯·約瑟夫國王五十周年大慶。

(3)費迪南德·拉薩爾,德國社會民主黨運動創始人,1825年生於布雷斯勞死於1864年。埃德華·拉斯克(1829-1884),生於離布雷斯勞不遠的亞羅茨興,為德國民族自由黨創始人之一,二人均有猶太血統。

(4)這個德文的字麵意義為“女人畫”,俗指“女人”。

(5)德文為Auflosung(解決);上文此詞亦意譯為“溶解”。

(6)字麵上的意義是:“燕麥正刺著我”,但其慣用語的意義是“興旺寵壞了我”。

(7)錫箔=錫紙:stanniol由錫(stannium)衍變而來。

(8)德文單詞,意思是“駕、乘”,相當於英語裏的“riding”或“dr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