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馬互市

唐蕃雙方的交往,促進了茶馬互市的興起,對繁榮農牧業經濟、改善生活結構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曆史上有著深遠的影響。

據記載,吐蕃曾在武則天天冊萬歲二年(696年)、唐玄宗開元十九年(731 年)、唐憲宗元和十年(815 年)三次派遣款塞使者(即“通好使臣”)到唐朝,分別請求在益州西北邊、赤嶺和隴州設立互市,唐朝政府都同意了這些請求。這些唐蕃共同市場的建立,以及以茶葉馬牛交易為主要商品的物資交流活動,對於唐蕃政權的鞏固和經濟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唐朝所需的戰馬、用於農業生產的耕牛,都通過互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補充。吐蕃也通過互市,得到了他們所需要的茶葉、繒彩等物品。雙方廣泛的貿易交往,大大促進了唐蕃兩地經濟的發展。

到了宋代,漢藏兩地茶馬互市的規模進一步擴大。政府還設立了掌管茶葉專賣、買馬事宜的專門機構,也就是茶馬司。由於宋朝設立了管理馬匹買賣的機構,並對市場交易加強了管理,因而漢藏之間的互市貿易量大增,茶馬交易也異常活躍了。

當時唃廝囉(guō sī luō)政權的都城所在地——青唐城(今青海西寧)——是一個重要的商業地,藏族部落之間除了進行日常的交易活動外,還會幫助宋朝買馬。

元朝幅員廣闊,馬匹充足,政府沒有必要用實物交換的方式去收攏馬匹。政府對茶葉營銷也實行國家專賣製度。所以,在元代,茶馬互市有所衰落。

在明代,政府出於邊防的需求,每年必須買到大批馬匹來武裝軍隊。由於“蕃人食乳酪,不得茶則困以病”,於是,明朝承襲唐宋的做法,繼續與西北產馬的少數民族開展茶馬貿易。明代與茶馬貿易配套的管理機構更為龐大,管理製度更加嚴密,茶馬交易更為活躍,而且逐步趨於製度化。

清朝在沿襲明朝做法的同時,對明中期以來的茶馬互市製度做了一些調整,使管理製度變得更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