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麵的榜樣

學校裏的教育,必須通過學校外的一些正麵案例來強化。年輕人總是通過觀察成年人來獲得提示,看什麽是值得追求的,以及最好的追逐方式是什麽。如果成年人傾向於憤世嫉俗和自私自利,那麽我們可以肯定,孩子們就會獲取這樣的信息。遺憾的是,我們身處在一個很多公職人員樹立了糟糕榜樣的年代。公職人員應該為年輕人展示一個令人欽佩的模範榜樣,這點在近代的政治評論家看來,已經不抱什麽希望了。在又一次曝光近年來幾乎是無休止的醜聞事件之後,一個知名博客提出了對政治家和公職人員的這樣的觀點:“總會有汙點,若非貪汙,就是違背原則的行為,認為他們是道德領袖的想法簡直太愚蠢了。”《紐約時報》的一位專欄作家則指出,她希望這些官員能夠通過好的法律條款,作出明智的決策。她用一種無可奈何的語氣寫道:“我們並沒有‘雇’這些我們選舉的官員去塑造孩子的品格。”

如果這就是我們今天對政治領導者的主要看法,如果我們已經對自己的想法(認為他們可能代表著不道德行為)聽之任之,那麽學生對主流政治毫不感冒,還有什麽好奇怪呢?我們當然沒有“雇”政治領導者負責塑造孩子的品格,但我們有權期待一種可敬的榜樣行為,可以成為任何市政領導者工作職責的組成部分。政治領導力,歸根結底,不僅是關於特定任務或服務的履行,至少和這些同樣重要的,是領導者所促進的公共精神。希望我們的領導者能夠促進公共道德精神,絕對不能算是“愚蠢的”。毫無疑問,年輕人敏銳地觀察著社會當中這些有權勢、地位的人,他們自身的態度和行為也會因他們的見聞而受到極大影響。

讓問題顯得更加嚴重的是,新聞媒體經常大肆渲染政治領袖的醜行,而不是以負責任的方式進行報道。當下這種“狗仔隊式”的新聞報道也許能讓報紙大賣,也許不能(在行業裏對於這一點尚存懷疑,尤其是看到發行數字的逐漸下降),但幾乎毋庸置疑的是,這樣的報道會導致所謂“憤世嫉俗的螺旋式上升”,這是一位媒體評論人對已經影響整個社會的政治參與的描述。同樣的,還是那些正在對社會及其管理者形成第一印象的年輕人,受到的影響最大。

不僅如此,這個問題的影響還超出了政治領域的範疇。大眾媒體常常把企業的商業行為描述成隻不過是一心隻想謀私利的貪婪行為,領導者以腐敗的、無情的,但卻剛好能逃脫懲罰的方式操縱著這些行為。在電視和電影裏,商業人士最常被刻畫成貪婪的、不誠實的,或是徹頭徹尾的惡棍。一項關於電視媒體如何描繪企業領導者的研究發現,“在黃金時段裏播放的電視劇中大部分的首席執行官都被描繪成犯了重罪”,而且好萊塢普遍是以貶低而不是欣賞的角度來描繪領導者。在我們社會的其他領域,媒體的報道會凸顯體育明星、藝術名流以及其他知名文化偶像的壞毛病,但同時,媒體也在美化著這些名人,這就給年輕的觀眾傳遞了一種確實讓人難以辨別的信息。

以上這些沒有一個在年輕人找尋目標上發揮了建設性的作用。實際上,就找尋積極的榜樣而言,現在的年輕人最好將目光從主導著大眾傳播的媒體上移開。在任何一個社會,媒體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報道公眾需要知道的並依此作出決策的信息是很重要的。那些誠實、勇敢地報道公共事件的記者,本身就會成為年輕人公民意識方麵的正麵榜樣。而當報道的天平從充滿活力的“調查”轉變為服務自身的嘩眾取寵時,年輕人會看穿這一點,從此不再認真對待新聞報道。這不僅會助長年輕人憤世嫉俗的心態,還會讓年輕人相信,他們幾乎很難——如果有的話——在公共領域找到積極正麵的榜樣。

如果想要讓年輕人渴望成為最充分意義上的積極公民,他們所觀察到的公眾人物必須散發出一種目標感,並且不要以那麽明顯的方式表現出自私自利行為。同樣的標準也適用於公眾視野範圍內任何一個職業領域的領導者。當然,這些要求不能淩駕於基本法律之上(盡管是比這裏所說的標準更低的一些要求,有一些人還是很難遵守)。令人欽佩的公眾行為必須變成個人自覺的意識和良知。公眾人物必須理解並履行他們的職責,樹立積極的榜樣。他們必須認識到他們的行為在年輕一代人身上的影響,年輕人一直會看著他們;他們必須使自己的言行保持一致。他們還應該努力去傳達自己的目標感,對於他們想要達成什麽樣的目標這類問題,必須要清晰地、坦誠地回答。如果網絡、紙媒和廣播在報道我們的社會裏具有影響力的人物時,聚焦在“什麽對他們來說是重要的”以及“為什麽”,而不是關於他們的“不法行為”和“過失”,那麽擋住年輕人視線的憤世嫉俗麵紗將會被掀起,年輕人將能認識到在社會中做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公民意味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