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逐漸從責任中獲得一種力量感

父母應該教給孩子一個基本原則:“你在這個世界上做的每件事情都是重要的。”這種重要意義並不隻是因為父母在乎這些事情(傳達出這一信息也很重要),從更大的層麵來說,是因為其行為無論好壞,都會產生重要結果。從出生開始,所有的孩子就讓身邊人的生活有明顯不同。每當有機會出現時,父母都應該向孩子明確指出這一點。這樣的時機會在生活中自然出現。舉個例子,如果孩子在花園裏幫忙播種,在花開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對孩子表示感謝,是因為他做的貢獻,花才得以盛開。再比如,你帶著孩子把一份禮物送給街坊的一位老人,一定要向孩子指出:對老人來說,看到孩子關心他是多麽重要。

關鍵原則就是要用好這些時機,它們會在對話以及諸如安排家務活、準備晚餐、送禮物等這些普通家庭活動中自然出現。每個時機都很重要。恰當地利用這一處或那一處的時機,就足以把信息傳遞給孩子。這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法:說教隻會讓孩子故意裝作聽不見(或翻白眼)。如果父母運用得當的話,所有這些偶然的時機,在經年累月之後就會呈現出效果。

向孩子傳達力量感(感到他們是有能力的,是在做著貢獻的)的另外一種方式是,讓孩子很清楚地知道:你認為他們是有吸引力的,並且有能力的。盡管大多數父母都視孩子為掌上明珠,但在日常互動中卻不會經常表達我們對他們的信心。在很多情況下,父母會阻撓孩子承擔能檢測其潛能的挑戰,他們過度地保護孩子,不讓孩子接觸任何真正的風險。就拿向孩子傳遞我們的態度(相信他們對事情的看法是很重要的)來說,正如我前麵提到的,父母極少花時間征求孩子在重要問題上的看法。父母們也不會經常跟孩子談論他們的誌向、想法或擔憂,這通常是因為他們想讓孩子的生活盡可能無憂無慮。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種刻意的忽視,是發展於20世紀至今仍流行的過度“以孩子為中心”教育思潮所帶來的副產品。極端一點來看,這種養育方式是把孩子當嬰兒來看待,前提假設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需要父母持續的保護,才能使他的童年不受傷害。

最近幾年,讓年輕人承擔真正的責任(比如期望他們經常幫忙做些家務活)這種教育方式已經不怎麽常見,逐漸退出曆史舞台了。關於家務的強製性任務已經不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年輕人被賦予了更多的自由,可以把時間花在學業、足球比賽、鋼琴課,以及越來越忙亂的個人和社交活動安排上。生活的富裕讓我們能減輕年輕人的家務負擔,從某種角度來說確實是有益的,把日程塞滿各種活動對他們的學習和成長來說當然也是有益的,但一些東西被忽視了。

年輕人不再覺得自己在為家裏做著必需的貢獻,感覺不到家裏的其他人在依賴著他們,也不認為如果他們沒能擔起責任會讓他人失望,對必須完成任務中未完成的部分也不會在意。由於缺乏承擔家庭責任,本該通過責任練就的品格優勢沒有了,除此之外,還無法培養一種意識——“所做的事情是重要的”。

當今的富裕生活不會再回到從前,那時候是需要孩子的付出來維係家庭生活的。但即使是最富有的家庭,如果他們願意的話,也可以選擇給孩子安排一些富有意義的義務活動,這能夠教孩子學會承擔責任,並且讓他們有一種意識:他們做的事情對世界來說是重要的。哪怕是一個小孩子,都是可以做些有幫助的事情的,比如照看寵物或給植物澆水。很重要的一點是,孩子要能夠看到他承擔責任的結果,或因責任不到位而產生的後果。如果孩子的工作是給植物澆水,就要讓他有機會看到,如果他忘了澆水,植物就會死去(“愛護動物協會”請注意,我並沒有推薦用這種方法去照看寵物)。為了求得孩子品格的發展,以幾株枯死的植物為代價也是可以接受的。

在孩子再大一些之後,培養責任意識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方式是讓他們參加誌願者活動,無論是通過參加“大哥哥/大姐姐”這樣的生活輔導項目,還是幫扶孤獨老人。父母應該鼓勵孩子參加這樣的誌願者工作,即使這些工作擠掉了日程表上其他一些更加“以自我為中心”的活動。誌願者工作不僅可以塑造品格,它還是可能發展為人生目標的興趣火花的很好源泉,並能夠教孩子很多他們未來闖世界時需要用到的實踐技能,包括讓他們有機會接觸到潛在的人生導師。

最後,讓我們從對年輕人的人生目標感從何而來的大量研究中,總結出我們認為很關鍵的一組因素。這些準則,希望父母可以利用一切出現的機會(從日常生活的間隙到更為正式的場合)經常地回顧(它們值得反複強調),並銘記在心:

● 從認真傾聽中尋找火花,然後借此點燃孩子的**

● 利用生活中的時機展開對話

● 以開放的心態看待孩子興趣的火花並給予支持

● 告訴孩子你從工作中獲得的目標感和意義

● 傳授生活中的實踐智慧

● 介紹孩子認識生活中的導師

● 鼓勵創業精神

● 培養積極的人生觀

● 讓孩子逐漸從責任中獲得一種力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