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孩子是否天生就比其他孩子更有目標感

最近幾年,人類發展科學已經發現了越來越多的孩子與生俱來的能力和傾向。從對新生兒和嬰兒行為的研究中,我們知道,所有健康的孩子都有同理心能力、對照料者的依戀、語言學習能力,以及很多其他的親社會行為。我們還知道嬰兒在出生時就存在個性差異,其中一些差異會影響到他們未來的人格發展。一些孩子生來就比其他孩子更好動;一些孩子害羞一些,其他孩子則善於交際;還有些孩子天生就有不同尋常的身體運動能力,這讓他更適合在運動或音樂領域發展。隨著我們對大腦、行為和遺傳的研究越來越多,我們一定可以找出更多可以歸因於生物遺傳的天生傾向。

當然,我確信,我們永遠也無法從中找到關於“目標”的基因。為了找到目標,孩子們必須審視周圍的世界,並決定他們可以在何處以及用什麽方式貢獻自己的力量。他們必須對自己有深刻的了解,知道自己的天賦和興趣與現實世界所提供的哪些工作相匹配。這也就意味著他們必須要對自我,以及他們所成長的環境(可能與他們父母的成長環境不同)有深刻的理解。他們必須樹立長期的目標,讓世界改變不同,還必須要學會製訂現實的計劃來達成目標。所有這些都是創造性的工作,靠的是孩子們對自我傾向的覺察(如果先天五音不全,可能就不會夢想成為歌劇演員),而這隻是尋找目標的開始。接下來更核心的部分在於評估,評估自己內心深處的信仰和渴望可以如何跟他們覺察到的世界的需求相匹配。為了作出這個決定,每個孩子都必須觀察、嚐試,並思考他所看到的事物背後的意義。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這是件很難的事情,但每個孩子都是可以做到的。這也正是父母可以參與進來的地方。

我所主張的關於培養孩子目標感的根本方法就是這一核心準則:我們對年輕人做的每件事都是重要的。盡管沒有辦法去預測(或掌控)我們什麽時候說的或做的能被他們理解,但孩子們都是敏銳的傾聽者和觀察者,他們遲早會接收到。再有就是,無論我們沒有說什麽,或是選擇不說什麽,這些也很重要,同樣是以我們可能始終無法直接控製、預測或覺察的方式。

舉個例子,我相信很多人都能回憶起自己年輕時曾聽到的那些建議,並且印象持久。在我讀高一時,一個叫約翰·豪威爾(John Hawes)的脾氣暴躁的老教師因我完成的作業太馬虎,且隻完成了一半(由於自己的懶惰造成的),狠狠地訓斥了我一頓。我當時的借口是:我並沒有意識到這個作業這麽“重要”。豪威爾先生非常嚴肅地凝視著我,並說道:“戴蒙先生,你在這個世界上做的每件事情都是重要的。”

我並不是說豪威爾先生說的話立即使我的生活發生了轉變,或者在當時就給了我很深刻的啟示。但“每件事情都是重要的”這個說法確實讓我有所領悟,後來通過這些年我接觸到的其他一些格言,以及我個人的一些經曆和觀察,更加強化了我對這句話的理解。這位老師當時跟我講的話讓我對生活有了不同的思考,並且像是一種“黃金準則”,對我的影響一直延續到幾十年後的今天。

我已經數不清多少次聽到父母抱怨孩子不聽話,或者表達他們對孩子作出的選擇能否施加影響缺乏信心。每當聽到這些話,我都會說,我很樂意跟你打個賭,孩子最終會在價值觀和行為方式上反映出你對他的影響,盡管我不能確切說出在什麽時間或以怎樣的方式呈現。雖然沒人跟我打這個賭(可能是因為沒辦法具體描述,顯得贏麵不大),但看上去還是無法讓父母們對他們所能施加的潛在養育影響感到安心。

父母在影響孩子方麵缺乏自信,我認為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總是太快地想要看到結果。而父母的影響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發揮作用,可能在孩子長大離開家後才能明確表現出來。父母帶給孩子的影響往往是“深”而非“廣”:孩子會在所有事情上作出自己的決定,從發型選擇到政治傾向,但從長遠來看,他們作出的選擇往往能夠反映出他們在跟父母互動過程中所獲得的基本價值觀。

鑒於此,對於父母來說,需要認識到的一個最重要的事情是,他們不要試圖為孩子直接創建一個人生目標。父母無法幫助孩子完成識別目標的任務,也無法選擇孩子的個性,為他編寫人生劇本。但父母能給孩子提供很多選擇,可以引導孩子思考這些選擇中個人和社會的價值,以及如何製訂切實的計劃追逐這些目標。當孩子作出選擇後,父母可提供的支持可以說是無窮盡的。

一個重要的附加條件是,若父母確信孩子的選擇已經被錯誤引導到會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道路上,就必須拒絕給予支持。不要讓孩子走上傷害之路,這也是十分重要的。

關於養育孩子這一艱難任務大概的要點,大家心裏已經有底了,那麽更具體來說,父母在培養孩子發現人生目標感上,如何才能做到最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