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將“一起行動”賦予“親密”的含義

例 如果不時時和戀人在一起,我就會感到不安,所以總是忍不住想束縛對方。

如果自我肯定感低,就容易被“形式上的聯結”所支配。

因為,即使是“形式上的聯結”,也會讓自己有得到支持的感覺。對於自我肯定感低的人來說,一旦被別人發現自己連這種聯結都沒有,就會感到羞愧。

就算想時時在一起,但對方有自己的喜好,也有自己的安排。

如果是能互相尊重的人際關係,就會尊重對方的喜好及安排,想一起行動就一起行動,要是不感興趣或另有所好,就各自行動。如果無視彼此的意願,隻要求“必須一起行動”,總有一天會互生嫌隙。

每個人的狀況都不相同,有時也會想安靜地獨處。

重點是,為什麽“不一起行動就會感到不安”?

這是因為,如果不一起行動,就會覺得自己被忽視了,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被討厭了”,或是“彼此的感情可能沒有那麽親密”。有時則是太過在意周圍的眼光,害怕別人覺得“自己一個人行動,是因為不受重視”。

在此時,“一起行動”這個“形式上的聯結”,即被加上了“親密”“受到重視”等含義。

若是興趣相投,一起行動會帶來不小的樂趣,但如果彼此想做的事都不一樣,這隻會給對方帶來束縛,無法享受優質的相處時光。

此外,有些人的個性就是不喜歡一起行動,這絕不是對方有什麽異常,或刻意要忽視別人,隻是他需要屬於一個人的時間而已。

這時,如果硬要賦予“一起行動”以“親密”“受到重視”等含義,就會讓對方覺得“不喜歡這麽做的自己”很糟糕,於是勉強迎合,或開始自我否定。

一旦被這種“形式上的聯結”捆綁住,則不是會去束縛他人,就是變得否定自己,因而造成許多痛苦。

如此一來,就會既無法尊重對方,也無法尊重自己。

在第3章提過,清楚劃分“自己的領域”與“對方的領域”,對尊重來說是必要之舉。

而“在那段時間裏想做什麽事”是本人的決定,也是屬於本人“領域”內的事。

因此,隻要抱著這樣的想法——“讓別人隨心所欲地運用時間,自己也隨心所欲地運用時間”,就能建立一種足夠成熟、也足夠自由的人際關係,當然也能獲得“真正的聯結”。

重點 讓彼此隨心所欲地運用時間,才是成熟而自由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