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共鳴”,隻要“共存”
例 我聽了朋友的失戀故事,因為她的遭遇和自己太像了,最後忍不住和她一起哭了起來。
有些人聽了別人的故事會“感同身受”,或是“因為有過類似的遭遇,而深感共鳴”,於是覺得產生了“聯結”。
這種時候,其實要特別留意。
覺得對方和自己有相同的體驗——這種想法隻是“現在的自己所做的評價”而已。
事實上,很可能隻有你覺得“對方和自己一樣”,對方卻完全不這麽想,甚至聽到“一樣”時,還會感到很困惑。
除此之外,因為覺得“對方和自己一樣”,所以就把對方的經曆套進自己的“框架”裏,結果反而忽略了“原本的對方”。
就像這樣,一旦覺得對方的某個“狀況”或“經曆”和自己一樣,很可能就會減低對對方的尊重,所以要格外小心。
即使罹患一樣的疾病,每個人的體會也各有差異;就算看似在相同的境遇下成長,每個人背負的狀況也會影響各自的體驗。隻看到其中的一小部分,即認定“對方和自己一樣”,其實就是不尊重“原本的對方”。
隻是看到一部分情況,就認定“和自己一樣”,在本書中將這種狀況稱為“共鳴”。
“共鳴”基本上隻會帶來“虛假的聯結”。
然而,如果我們在傾聽別人的故事時,真正地接納了“原本的對方”,就會感受到“真正的聯結”。當我們感受到“真正的聯結”,會與對方產生溫暖的一體感,卻不會有“和自己一樣”的想法,因為此時基本上不會有“我”的存在。
因為我們的目光正放在對方的現在,所以“我”就消失了。
例 朋友被公司裁員了,情緒極為低落。我隻是默默陪在他身邊聽他訴苦,沒過多久,他就露出釋然的表情說:“或許這是轉換職場新賽道的契機呢。”
接受“原本的對方”,擁有“真正的聯結”,在本書中稱為“共存”。如果是“共存”,無論對方處於什麽狀態,都能與他同在。
這種感覺與“沒辦法和那麽痛苦的人相處”“對方太可憐,實在看不下去了”,正好完全相反。
當我們有上述感受時,是無法與對方“共存”的。因為自己覺得痛苦,所以無法與“原本的對方”(痛苦的對方)相處,在此狀態下,已經出現了覺得對方“太痛苦”與“太可憐”的“論斷”,而“論斷”與“尊重”是無法並存的,當然也因此無法建立“真正的聯結”。
如果可以拋開“論斷”,與對方“共存”,無論對方是何狀態,都能與他同在。
此外,如果有人與自己“共存”,我們就能安心地循著自己的步調前進。就像上述的例子,即使被裁員而遭受打擊,也會有重獲自由的感覺,察覺到自己可能發現新的契機,這也是往前邁進的一個過程。
與他人“共存”的時候,無論對方的狀態有多麽“痛苦”或“可憐”,我們都能感受到對方在竭盡全力活著的能量,以及無法言喻的溫柔。
即使麵臨各種極限狀況也奮力前進,一旦感受到這樣的能量,我們就將體會到“人性還是美好的”,進而提升自我肯定感。
與“原本的對方”共存時,基本上就等於與“原本的自己”共存。那裏完全沒有否定的存在,隻有“原本的自己”與之共處,讓我們能夠尊重自己及對方。比起精神喊話似的說:“我要更喜歡自己!”這會是截然不同的感受。
重點 尋求“和自己一樣”,會忽略“原本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