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人”的原則2 以傾聽累積“理解”的時刻

“尊重他人”的第二個原則,就是盡量理解他人的一切。

而要使自己能夠理解“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原因”,接受對方“原本的樣子”,傾聽是十分有效的方法。雖然最終的理想境界應該是,即使我們無從傾聽、了解對方,也都能給予無條件的尊重;但是先從傾聽做起,會讓我們更容易體會那樣的感覺。

例 因為下屬無法遵守方案執行期限,我把他痛罵了一頓。之後仔細詢問來龍去脈,才知道是客戶那邊出了狀況,責任並不在他。

“這個人很糟糕”的“論斷”,背後通常都有著“為什麽他會做出這種事”,或是“為什麽他連這種事都做不到”的疑惑,也就是不清楚對方之所以有如此言行的個中緣由。

人們經常會對自己不清楚的事,輕易做出“否定”的論斷。但是隻要認真傾聽,即使對方真的做錯了,也能理解他做出如此行為的原因,從而感到釋然。

如此一來,就沒有什麽言行是“糟糕”的,假使在與此人相同的條件下生長,背負著相同的狀況,或許誰都會做出相同的行為。這就是“理解”的時刻。

隻要認真傾聽別人的想法,“理解”的時刻必定會降臨。

如果這一刻始終沒有出現,就表示傾聽得還不夠;隻要再深入去探究自己尚未知曉的一切,終究會到達“理解”的瞬間。

無論是多麽“惡劣”的事,都給予“理解”就足夠了。比方說,家裏有重病的母親卻沒錢醫治,隻好去偷竊,這就是需要“理解”的例子。“理解”也並不代表“認同”。

隻要不斷體驗“理解”的過程,未來再遇到自己不了解的人,就能以“隻要用心傾聽,一定能從中找到‘理解’的角度”,去看待對方。比起主觀地“論斷”別人的言行“不合適”,這才是真正尊重的態度。

重點 在隨意論斷之前,先認真傾聽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