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燒成灰的麻繩與俑坑的盜擾

3座俑坑組成的地下軍陣有多大,一堆數字羅列得再詳細也隻是幹巴巴的數字,怎比得上身臨其境看一眼?看到兵馬俑的第一眼,一種說不出的激動、一種靈魂震撼油然而生,感受到氣勢磅礴之後,真沒必要記住這些。它們貌似重要但實際無趣,隻不過是兵馬俑橫空出世的最表層意義。捕捉一些細節,抓住一些小線索,順藤摸瓜,一番探案的體驗別有滋味。

雖然我們習慣把這三座遺址稱為“坑”,其實它們真的不是坑,隻是半地下建築。坑的深度為5米左右,設有通往地表的斜坡通道和不同形式的門。進門之後有深溝,底部鋪以青磚,修建成“過洞”或“廊”,容納陶俑、陶馬和木車等物品;溝與溝之間保留出土梁,既起分隔作用,又為地下建築的頂部搭建提供承重。過洞、長廊、隔梁上,依次橫設木梁框架,之後又鋪席、覆土,最後形成高於地表2米左右的土包。

高出當時地表的土包是地下建築的屋頂,不僅再現了俑坑建築的原貌,更重要的是,說明了在一段時期內,3座俑坑的位置、範圍非常明確,並不需要如今這般勞心費力地去找。而隨之帶來的嚴重後患是:無論是誰出於何種動機,對建築本體做些破壞、進入室內進行一些搶劫掠奪,並不是什麽難事,坑界一目了然。

事實正是如此,3座建築完工不久即遭重創,烈火燒毀了建築木材,陶俑、陶馬被砸得四分五裂,兵器七零八落。

秦始皇對江山穩固充滿自信,以為可以“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未來的事誰能說得準?俑坑建設之初,設計者根本不用考慮後來發生的這些事。考古發現坑裏埋藏的易腐朽物質,大到木材小到麻繩,在遭受火燒之前都還沒有腐朽,說明兵馬俑坑完工不久就遭受了毀滅性破壞。按照時間順序,應該是水淹在先,其次是人工破壞,最後遭遇火燒。根據一號坑隔牆的地基下沉情況來分析,原來3.5米的隔牆隻剩下1.7米,地下建築淨高縮低了1.8米。

人們經常會問:誰是兵馬俑坑的破壞者?為什麽焚燒是人為縱火而不是一種葬儀?兩個問題可以合並回答。

在考古發掘過程中,一、二號坑的建築屋頂部位都發現了人為挖出的洞。考古學術語稱“擾坑”或“盜洞”。作為人類活動形成的遺址,同一地點,不同時期有用途不同的建築群體,例如民居、宮殿、官署、寺廟、作坊以及範圍更大的村寨、城堡、烽燧;有人類對自然環境利用和加工而遺留的一些場所,例如洞穴、采石場、溝渠、倉窖、礦坑等;有墓穴、祭祀坑。同一空間、不同時間點形成的這些遺址,形成了考古學中所謂的疊壓、打破關係。

比如開封,民間傳說“開封城,城摞城,地下埋有幾座城”。曆經20年考古發掘證實,在古都開封地下3米至12米處,上下疊壓著東周魏大梁城、唐汴州城、北宋東京城、金汴京城、明開封城和清開封城這6座城池,構成了“城摞城”的奇特景觀。其中還有路摞路、門摞門、牆摞牆、馬道摞馬道,如今現代化開封的中軸線中山路正下方,就是北宋皇城中軸線禦街;而在中山路和北宋禦街之間,分別是清代開封中軸線路麵和明代開封中軸線,叫周王紫禁城禦道。而周王紫禁城北宮牆下緊緊相接的,竟是北宋皇宮的北宮牆。這些古城下一次與上一次之間存在地層疊壓、打破關係。

考古地層學

考古學借鑒地質學原理,對古代遺存形成的先後過程或次序確定了兩類重要關係:疊壓與打破。通俗講,就是“後來者居上”。在同一個地方墊土,今天墊的土一定在昨天墊的土的上麵,這叫“疊壓”;在同一個地方挖坑,今天挖的坑一定會把昨天挖的坑破壞掉,這叫“打破”。所以,在疊壓關係中,越靠上的文化層年代越晚;在打破關係中,越完整的遺跡年代越晚。這裏的“年代”指的是這些遺跡之間的相對早晚關係,而不是絕對年代。

兵馬俑坑從修建挖坑、放好陶俑、填土填埋到最初破壞,整個過程在5000年文明的曆史中可以濃縮到一眨眼的工夫。以前,發掘工作者或下意識地把所見遺存簡單地認為是“同時”形成,也就沒有注意“打破”“疊壓”這些標誌時代早晚的關係。

任何人進入俑坑實施破壞,必然對俑坑形成打破堆積。所造成的打破又在後期被掩埋,形成對俑坑的疊壓。形成打破和之後被填形成的疊壓時間點不一樣,主角也不一樣。比如張爺爺打了一口水井,使用過程中不小心水桶脫鉤沉入井底,在張爸爸老年時期水井開始幹涸,張兒子覺得枯井有危險開始往裏倒一些垃圾,張孫子抬來一塊大石頭壓在井口,酷夏的夜晚坐在上麵乘涼,微風習習好安逸喲。這口水井從形成到廢棄,經曆了張家四代人,水桶、垃圾、石頭雖然都屬於一口水井的堆積,彼此已相隔百年時間。

僅依照考古層位學,隻能說擾坑比建築晚,並不能判斷晚了多少。今天柏油路鋪好,明天挖開是晚,多年後挖開也是晚。麻繩被燒成黑灰,說明在遭受火燒之前都還沒有腐爛,根據這個細節才能判斷晚不了多久。

說到擾洞,我有點如芒在背。2009年一號坑第三次發掘從動工第一天開始,一片建築頂部的異樣就鬧得大家集體蒙圈。土色雜亂,夾雜的東西亂七八糟,黑色炭跡、紅色土粒、白色有機物腐朽物散布一片,像一塊補丁,夾在左右排列有序的屋頂木材炭灰中間,咋看咋別扭,雜土周邊還有畫彩的木質圓環、銅箭頭、鐵鍤,也是雜亂無章。一年之後,一個長方形洞口豁然出現,直接深入到了擺放陶俑的過洞,我們方恍然大悟。

類似的遺跡也發現於二號坑西南角,由豎井及橫穴兩部分組成,橫穴長且曲折,為了鑽進俑坑內部,破壞者砍斷了三根封門木頭。立木上留有清晰的斧痕,許多陶俑、陶馬碎片及幾件秦瓦殘片因沒有價值被亂棄在一旁。

陽間的東西隻有經過火燒,才能轉化到陰間去,這種觀念是古今中國人的普遍認識。祭天焰柴,將埋葬時的祭品采取火燒,使這些物質都隨著主人升入天國。砍斷封門木,砸毀陶俑,這些破壞性行為與“葬儀”顯然不同。

兵馬俑坑的被焚和焚燒前的盜擾,不是個別人的行為,不是孤立的事件。整個秦始皇陵園,許多地麵建築及一些大型陪葬坑,遭水災,經砸毀,被火焚,這在整個秦始皇陵園許多地麵建築及一些大型陪葬坑的諸多破壞事件中,屬於較為常見的。這種大規模的破壞行動發生在秦漢之際的重大政治變動時期。

有些專家質疑軍隊進入俑坑的入口,根據是考古發現的所有俑坑建築的門道封門木都完好無損,坑頂的棚木也沒有發現移位或缺木情況。可既然存在擾坑,質疑當然也就站不住腳了。

還有人說既然燒了一號坑,為何不燒二號坑、三號坑?一號坑的長廊、過洞全方位貫通,幾千立方米的木材相連,燃燒較為徹底符合自然規律;二號坑也被燒了,雖然隻是局部,擾坑周邊的火勢尤其劇烈,原因是其本身“大營套小營”的建築結構,各部分獨立封閉,不利於火勢蔓延;三號坑規格屬於袖珍型,打砸搶一頓宣泄,一走了之更省事,大量俑頭丟失即是證據。

一號坑燃燒較為徹底,這個“較”一定要敲黑板。真正徹底燃燒的隻在那些通風條件好的局部區域,烈焰肆無忌憚地擴張著,板結狀的焦土梆硬,下大力氣用鐵鎬才能挖得動。揭開燒土硬殼,木材上鋪的葦席留下印痕,木材隻有一點白灰,更甚至一點白灰也沒有,完全燒盡了。陶俑被炙烤得炸裂,嚴重變形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