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識

01 書寫秦嬴政

要想看懂兵馬俑,必須先從史書中了解一下它們的主人——秦嬴政。

秦嬴政出生於公元前259年,卒於公元前210年,終年49歲。嬴是姓。姓是一種族號,世代相傳,一般不會更改,比較穩定;氏是姓的分支,隨著封邑、官職的改變而改變。因此,會有一個人的後代有幾個氏,或父子兩代不同氏的情況,姓氏與人名一起構成了一個人的姓名。秦漢以來,姓氏合為一體。

姓氏是一個人的家族血緣關係的標誌和符號。嬴姓源於其老祖柏翳,拜舜帝所賜。但是柏翳一支隻是嬴姓之一,按照清代學者段玉裁的解釋,同姓的族群包括秦、徐、江、黃、郯、莒。柏翳嬴姓一支曆經夏、商、西周傳至造父,因戰功被周穆王賜封於趙城,即今山西境,據說在洪洞縣趙城鎮。由此柏翳嬴姓衍生了趙氏,合稱嬴姓趙氏。趙氏有庶支同族,居住地在陝西、甘肅一帶,首領非子擅長養馬,被周孝王於秦地封為附庸,賜秦氏,成為嬴姓秦氏。從柏翳再向前推,可溯至神話人物——少昊、黃帝。

柏翳

舜時人,即大費,也稱伯益,古代嬴姓的祖先。《史記·秦本紀》:“……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賜姓嬴氏。”據此秦人以鳥為圖騰,柏翳之“翳”應指一種鳥而非眼疾。

黃帝,傳說的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姓姬。少昊,黃帝的長子,一說為嬴姓,和太昊伏羲一樣同為傳說中的東夷族祖先和首領,因修太昊之法,故被稱為“少昊”。

考古是科學,講究的是實證,考古工作者並不將神話人物對應到考古研究之中,隻承認存在神話傳說的曆史時代,並根據考古發現,以最早發現的地點命名確定出的不同文化類型,如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考古實證表明,在大汶口文化晚期,魯中南一帶“炅(昊)”族興起,他們盛行太陽崇拜、鳥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山川崇拜,以“日火”組合、“日火山”組合、“日火+羽冠”組合的圖像作為族徽,來標識族群身份,後來分化出少昊氏與太昊氏(伏羲氏)兩個支族。少昊氏在大汶口文化晚期主要分布於魯中南和魯東南一帶,大汶口文化末期遷入魯東南地區,並在龍山文化早中期走向繁榮和強盛,龍山文化晚期少昊氏再遷魯中南,並分裂成皋陶和柏翳(伯益)等分支[1]。

順著伯益再繼續向下對秦嬴政刨根問底,細扒下來,所謂“赳赳老秦”原來屬於西遷移民。我們每個人向上推三代問祖籍,誰家又不是移民呢?姬、嬴、秦,一個族群的開枝散葉正如中華民族滾雪球般壯大的過程。

因父是質子,嬴政出生於趙國首都邯鄲。那個時代諸侯國君的兒子到他國做質子很常見,並沒有什麽難堪,和兒子在本國是否討喜、是否受父王寵愛無關。隻要兩國關係好,質子的待遇很不錯,行動自由,還可以在國外攢點人脈,積累政治資本,有利於日後政治地位的穩固。

如果不是子楚為了王位拋下妻兒私自回國,嬴政在邯鄲還屬於幸福少年那撥兒的。所謂“禍兮福之所倚”,父子分離的痛苦,為嬴政爭取到了在政界起飛的平台。子楚回國後登上王位,於是乎嬴政得以在13歲名正言順地成為新秦王,想想還是很劃算的。

秦始皇帝既吞天下,乃召群臣而議曰:“古者五帝禪賢,三王世繼,孰是?將為之。”(西漢·劉向《說苑》卷十四)

也許很多人以為古代皇帝治國都是一言堂,群臣隻有按旨行事,其實這是誤解。但凡關乎國家大利害的決定,都需組織廷臣集體商議,即廷議。意見不一致時,應摘要奏聞皇帝做裁決或者遵從多數人的意見,頗有點民主集中製的意味。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召開了帝國第一次廷議大會,他說道:“黃帝、顓頊、帝嚳、堯、舜傳位讓賢,而夏、商、周三王采取世襲,大家討論一下哪種做法對?我將效法它。”

這段記載生動有趣。本來秦始皇想玩個沽名釣譽的花活,要借博士們的嘴,說出除了他本人之外,實在找不出可以接管天下的賢良,那樣他就可以落下一個想禪賢的好名聲。70位博士都看透了秦始皇的心思,所以沒人開口講話。後來,鮑白令之博士忍不住了,站出來揭穿了秦始皇的鬼把戲。

鮑白令之說:“天下公有,禪賢就對;天下私有,世襲就對。五帝是以天下為公的,三王是以天下為私的。……陛下走的是桀、紂的道路,卻想像五帝那樣禪賢,陛下能做到才怪。”此話一出,秦始皇像被剝去外衣,自然心中十分不暢快。但當鮑白令之列舉出大量事實之後,他卻隻能默不作聲,無言以對,接著麵露羞慚之色,最後解嘲道:“令之這番話是讓眾人羞辱我。”於是秦始皇順水推舟,從此再也不提禪讓天下了。這次廷議會上,秦始皇確實很虛偽,但又很講道理,相當有雅量,並不是一副暴君的做派。

很快又一次廷議會召開,重點研討了建立新型國家的製度和政策,形成了帝國“001號公告”。公告稱自“廿六年”開始,國家進入天下統一的新時代。進入新時代的帝國紀年“廿六年”,依舊序按順排,並不是歸零從元年開始。

年號紀年始自漢代的武帝劉徹,之前都是以王或君的在位時間編序。與年號紀年方式相同,同一位王或君在位期間可以改元,例如秦嬴駟19歲即位稱惠文公,紀年為元年,至公元前325年秦惠公十四年,改“公”稱“王”,成為秦國第一任王,紀年為更元元年(前325年),開始重新編年。漢代以後使用年號編年,改元的情況更加普遍、任性。新皇帝登基要改,紀念某件大事要改,為了取吉祥之義也得改,同一位皇帝執政屢屢改年的現象非常普遍。比如漢武帝改了11次,唐高宗改過14次,最有趣的是武則天,病愈康複改元“久視”,72歲登嵩山、封神嶽,改元“萬歲登封”,前前後後共計使用年號18個。

從秦王到秦始皇,嬴政頭銜換了,盡管皇帝元年前無古人,紀年方式沒用“皇帝元年”。

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西漢·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

進入帝國時代的另一件大事是新議稱號。取“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的“皇”,取“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的功績實屬“五帝所不及”的“帝”,將政權塔尖上的人物職位改稱為“皇帝”。

如果斷章取義,也許真是在斷章取義——畢竟有廷議會的一些文獻記錄為證——我們會認為秦王政自認神話時代的三皇五帝、商周時代的王、春秋戰國時代的君,都不足以顯示尊崇,才新議稱號為“皇帝”。但通觀這件事的整個過程、君臣對話內容,與顯示尊崇意圖有關、敲明叫響、**裸的言辭並沒有出現。

讓我們複盤一下事件經過吧。首先,嬴政發表了一通指責。韓、趙、魏、楚都背信棄義,出爾反爾,秦不得不反擊滅之;燕王昏亂,這本來是他國之事,可以不予置喙,但是太子丹竟然“陰令荊軻”搞刺殺,秦不得不給點顏色;至於齊王,也是不義在先,絕秦使,欲為亂。其次,又說“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很自謙。

接著說了改名號的原因是“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改名號隻是取得成功、進入下一段的節點標識。雖然這是主人公遮遮掩掩的托詞,略顯虛偽,但也正是這種托詞、虛偽,讓人咂摸出一絲卑微、低調的意味。

馬上他又補充道:“‘死而以行為諡。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真沒勁,廢除了,不如‘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方式簡單,希望美好。這一席話透出低調甚至是怕遭受非議的憂慮。

出於指責、標識、希望之意,不僅沒有明目張膽的豪氣,反而拉大旗作虎皮、畏畏縮縮、遮遮掩掩,甚至憂慮地糾結。如果連貫紀年僅僅視為一種計數方法,本身也許並無多少意義,倘若將它恢複到原有的曆史位置上,紀年堅持保留與王國時代的連續性,問題就稍顯複雜了。有意為之不是不可能。再與稱號更改並列起來看,秦始皇的性格複雜得令人難以捉摸。

勸君少罵秦始皇[2],是偉人毛澤東的一句詩文。一個人性格好壞並不意味著人品好壞。秦始皇的性格難以說是“好”還是“壞”,但從古到今把他的人品定為“壞”的居多,暴政、好大喜功、塗炭生靈、天下苦秦,連累得長相也被指摘。

秦王為人,蜂準、長目、摯鳥膺、豺聲,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得誌亦輕食人。(西漢·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

《史記》引尉繚的這段話,前部分是說外貌,後部分是人品點評。據此郭沫若分析說:“秦始皇有生理缺陷。塌鼻梁、雞胸,有氣管炎,是個軟骨病患者。”這種分析的真實性有多大?如果按照相書來對應一番,蜂準是高鼻梁、鼻頭大;長目是眼睛細長,如果能看到自己的耳朵屬最好的吉相;豺聲與“狼顧”相並,“狼顧”是像狼一樣低頭走路,預示此人的心機特別重,陰毒異常;摯鳥膺有點類似挺胸,像獨立山頂的兀鷹一樣。尉繚是秦王政的臣子,居國尉高職,不管是從外形還是人品評價,絕對不可能說出有損主子形象的話語。

他到底長啥樣呢?有人說是滿臉滄桑、胡子拉碴的陝西大叔,有人說是顏值高、氣質佳的型男,誰知道呢?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中年嬴政必然有胡子;身為貴胄,氣宇軒昂也屬正常。

其母趙姬曾是大商人呂不韋的愛妾,善歌舞,沒點姿色說不過去。父親子楚年少時被送至趙國邯鄲拘為質子,長期流落在他鄉,後來投機入父皇寵姬華陽夫人門下,長相太猥瑣也說不過去。再據說嬴政的生父是呂不韋,真假不論,呂不韋的長相如果有特別對不起觀眾之處,史書中總能找到蛛絲馬跡,然而並沒有。從遺傳學角度看,所謂生理缺陷之說大抵屬於郭沫若個人的好惡之言。

尉繚對嬴政人品的評價,也許是渲染氣氛,嚇唬聽眾罷了。本來就是伴君如伴虎,又遇到本來就有虎狼之心的君,慎之慎之,如臨深淵。換位思考一下,哪位硬漢子不是一副硬心腸?婆婆媽媽,該殺不殺也不一定真好。

我讀尉繚的一番話,和對議皇帝新稱呼的記載,有同樣的感觸:低調且頗有城府。怯怯懦懦地待人接物,能屈能伸,蠻謙卑隨和的樣子;肚子裏長牙,吞並八荒該出手就出手,更名號以稱成功幹淨利索,絕不拖泥帶水。

從王到帝,嬴政的一生是努力工作、認真履職的一生。敢為人先的特點十分搶眼,比如以真人、真馬大小製作陶俑陪葬驪山。

[1]王青.太昊氏與少昊氏的考古學探索——從寧陽於莊發現的大汶口文化陶文說起[J].中原文物,2021(4):54-66.

[2]出自毛澤東《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全詩如下: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業要商量。祖龍魂死秦猶在,孔學名高實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