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三四個小時之後,天色稍亮,我和老隊長等人便奔赴了第一個走訪地點,東商村。
雙疆新河在南疆縣流經十八個村,其中,東商村就是發現屍塊所在河段的村子。
在我們趕到之前,村裏的一些人已經知道了雙疆新河發現屍塊的事情,村民們也都是人心惶惶。
在村主任和村會計的協助下,我們基本掌握了村內流動人口的情況,除了十幾個外出打工的年輕男人或者年輕夫妻,村民們基本在本村。
雖然村主任和村會計也提供了兩個失聯人員的信息,但是並不符合無名女屍的體貌信息,基本上可以排除。
我們逐一核實外出打工村民的情況,確定他們並未遇害。
雖然村民們七嘴八舌地議論著,但是並沒有人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下午三點多,就在我們準備結束走訪的時候,村主任突然找到我們,說是村民肖東友想要提供線索。
隨後,我們見到了這個叫做肖東友的男人。
肖東友說,四天前,也就是9月25日那天早上,他從鄰村朋友那裏回來。
由於前一天晚上喝醉了,就睡在了朋友那裏,淩晨五點多,他醒了,從朋友家離開,準備回家。
當時,他在河堤上走著,遠遠看著河堤對岸有一個男人騎著三輪車,沒走多遠,三輪車就停下了,然後那個男人從三輪車上搬下了什麽,直接從河堤上推了下去,好像是一個大袋子,滾落進了香蒲叢裏。
接著,對方就騎著三輪車迅速離開了。
當時,他也沒有在意,以為就是丟垃圾或者丟雜物的。
之前,也有附近村民向雙疆新河裏傾倒垃圾或者雜物。
那一刻,我看向了老隊長。
老隊長問道:“當時,你看清對方的樣貌了嗎?”
肖東友搖頭道:“當時有些陰天,再加上他在河堤對岸,我看不清他的樣貌,隻能確定他是一個男人,戴著紅色棒球帽子,不高也不矮,有些胖,穿著深色衣服,其他的,我就沒有印象了。”
根據肖東友描述的位置,那個男人拋下大袋子的地方大致就是發現第三處拋屍編織袋的位置。
也就是說,肖東友看到的很可能就是凶手在通過三輪車向新河內拋屍。
雖然無法確定凶手的身份,但是通過肖東友提供的信息,大致可以推測凶手或者死者極有就是附近村子的村民,第一案發現場很可能就在附近村子。
在接下來對於東商村鄰村的走訪中,我們又找到了另一名目擊者,東柳村村民張越。
也是9月25日那天早上,張越和兒子一早出門,也看到了一個戴著紅帽子的男人騎著一輛三輪車,就在雙疆新河的河邊。
張越表示,由於距離較遠,他也沒有看清對方的容貌。
這是一個重要發現。
肖東友和張越口中的這個紅色棒球帽男人具有重大嫌疑,但是在接下來的走訪中,我們再也沒有得到有關這個紅色棒球帽男人的任何信息。
他好像就在我們身邊,卻又毫無頭緒。
另外,負責沿河搜找屍體頭顱的同事們也沒有任何發現,基本可以排除凶手一並拋棄死者頭顱的可能,這也印證了老隊長之前的分析。
倒是邱楚義那邊的調閱工作有了進展。
他和同事在調閱了全縣範圍內一個月內有報案記錄的失蹤及失聯案件的人員中,有兩個失聯女性在年齡和身形上符合無名女屍的體貌特征。
李鳳蘭,32歲,已婚,南疆縣七家橋鎮人,住南疆縣七家橋鎮。
劉敏君,37歲,離異,外縣人,住南疆縣縣城東側。
隨後,邱楚義和同事分別找到了兩名失蹤者的家屬確認情況。
在找到李鳳蘭家屬的時候,邱楚義見到了“失聯”的李鳳蘭,原來一個月之前,李鳳蘭和丈夫吵架之後離家出走,丈夫找尋未果,繼而報警,半個月之前,丈夫輾轉找到了在外縣打工的李鳳蘭,將其帶回家。
至於另一名符合條件的失聯人員劉敏君,邱楚義通過她的父母了解到,劉敏君離婚後,一直和他們居住,她在縣裏的棉麻廠當車間工。
劉母也不知道女兒為什麽會突然離家不歸。
在他們眼中,劉敏君就是一個老實巴交的女人,每天下班之後,就待在家裏不出門。
隨後,邱楚義和同事找到了棉麻廠車間的工人了解情況,他們和劉母所說基本一致。
與此同時,邱楚義也詢問了他們,在劉敏君失聯之前,是否和一個戴著紅色棒球帽、個子不高,體形偏胖的男人有過交往,劉母和同事均表示沒有,他們也提到了自從劉敏君離婚之後,她對男人特別反感,就連車間的男同事,她都不願意和他們多聊。
另外,邱楚義也讓劉敏君的父母辨認了包裹無名女屍的衣物以及那枚用黃線串起來的鑰匙,劉母表示這不像劉敏君的衣物,劉敏君不喜歡黑色衣服,她也從來不穿黑色衣服。
雖然不能完全排除劉敏君的被害可能,但是結合目前掌握的信息,劉敏君就是無名女屍的可能性並不大。
隨後,邱楚義向相鄰縣市發布了協查通告,我和老隊長等人仍舊就發現屍塊的東商村附近的村子進行走訪。
走訪調查第三天,我們來到大沽村之時,村主任向我們提供了一條線索,他說村裏一個叫做李夢嬌的年輕女人不見了。
我打開了筆記本,聽村主任說起了李夢嬌的情況。
李夢嬌不是本村人,她是外省的,七年前嫁到村裏,三年前,李夢嬌的丈夫得了急病去世了。
丈夫去世後,李夢嬌一直住在村子裏。
大概半個月前,有鄰居發現李夢嬌家裏大門緊鎖。
起初,左鄰右舍也沒有在意,以為她就是出去兩天,很快,鄰居們就發現李夢嬌一直沒有回來,沒人知道她去了哪裏。
相鄰的鄰居爬上牆頭,看到李夢嬌院子裏還晾著衣服,窗戶甚至都沒有關閉,不像是出遠門的樣子。
有鄰居猜測李夢嬌和別人跑了,也有鄰居猜測李夢嬌會不會出事了。
鄰居們之所以有這種猜測,是因為自從丈夫死後,李夢嬌一直和村外男人有來往,甚至有男人來過李夢嬌的家裏。
就在李夢嬌突然離家之前,還有鄰居看到她和一個陌生男人在村口發生過爭吵,李夢嬌哭著回家了。
這條線索引起了我們的注意。
李夢嬌和村外男人有聯係,且在突然離家之前,和陌生男人有過爭吵,表明他們之間發生了矛盾,這個矛盾可能引發凶案。
隨後,有村民提供線索,表示那個和李夢嬌來往的男人叫做伍程龍,就住在東商村。
東商村?
這倒是又回到了最初走訪的那個村子了。
接下來,我們見到了在縣城某暖水袋廠上班的伍程龍,他是第二車間的副主任。
聽聞來意,他直呼自己冤枉,他和李夢嬌已經分開了,他並不知道李夢嬌去了哪裏。
據伍程龍表示,他是去年夏天和李夢嬌認識的。
他一眼就看上了對方。
一來二去,二人就有了聯係。
其間,李夢嬌來過他的家裏,他也去過李夢嬌那裏三五次,就在他們準備更進一步的時候,他發現李夢嬌還和其他男人有來往。
這讓他很氣憤,他們吵了起來,就在村口。
當時,伍程龍還威脅李夢嬌,早晚讓她好看。
伍程龍表示,之後,他就沒有去找過李夢嬌了。
雖然當時他說過威脅李夢嬌的話,但隻是嘴上說說,嚇唬對方。
他確實不知道李夢嬌去了哪裏,更不可能殺人分屍。
為了自證清白,伍程龍盡可能多地提供了他和李夢嬌之間的信息,尤其是李夢嬌的個人習慣。
也正是這些信息,排除了無名女屍是李夢嬌的可能。
其一,伍程龍說李夢嬌的左腳腳踝處有一處文身,一朵花。
這處紋身就是她來到南疆縣之前,在老家那邊文上去的,除了她的丈夫,誰也不知道。
其二,伍程龍還提到,李夢嬌特別喜歡染指甲,尤其是喜歡染腳指甲,她最喜歡的指甲顏色是紅色。
其三,李夢嬌的穿衣風格比較時髦,喜歡穿鮮亮顏色的衣服,她經常去逛批發市場裏麵的兩個門市,都是一些特別的樣式,她自己也說過,特別討厭和別人穿一樣的衣服。
雖然無名女屍的屍體被分解了,也有不同程度的腐敗,但是還能分辨出腳踝處無任何文身圖案,手指甲和腳指甲也沒有塗抹任何指甲油。
另外,包裹無名女屍的衣服款式比較老舊,顏色也單一,並不符合伍程龍以及周圍鄰居對於李夢嬌穿衣打扮的描述。
從三個角度分析,無名女屍極有可能並不是突然離家的李夢嬌,她可能就是單純離開了,或者就是和哪個男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