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貴肖題,各從其類”

“文貴肖題,各從其類”——《聊齋》的擬人化手法著名的《聊齋》評論家但明倫在《阿纖》的篇末總評中,提出了一個“文貴肖題,各從其類”的美學原則,並且就《阿纖》的寫作作了一些分析,可惜語焉不詳。照我的理解,他實際上是要求: 把動植物“人化”的作品在注意其“人”的特點這一麵的同時,還要處處顧及到其“物”的特點,使讀者通過描寫,可以隱隱約約地感到他(她)所從屬的“物”類,有一種形神畢肖的體驗。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對“擬人化”手法的要求。

《聊齋》中所寫到的非人類社會,除了作為人的“異化”物的“鬼”、“神”、“仙”、“佛”等之外,還有廣大的動植物乃至非生物的世界。對這一世界的描繪,作者大抵采用了三種方式:

一種是從人的角度,觀察和描繪動植物,它們隻是作為一種客體被反映出來,雖然有時也帶有某種感情色彩,但基本上是符合客觀實際的,可以說是一種近乎科學的反映。如《狼三則》之二: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複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而兩狼之並驅如故。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這是純粹從人的眼中來看狼和寫狼的。狼的這種“變詐”,不是作者借助幻想賦予的,而是大腦思維的產物。像《大鼠》的寫大鼠與獅貓的“鬥智”,《義犬》所寫狗的機智,《豢蛇》所寫禪院中的蛇,《獅子》中的獅子,及至《鼠戲》、《蛙曲》中會唱歌演戲的青蛙、老鼠等,都屬於這一類。至於像《鴻》寫雄鴻吐金贖救被弋人捉獲之雌鴻,《象》寫象群請獵人幫助除去吃他們的“狻猊”,則動物雖未“人化”,但其思維能力是否達到如此水平,仍令人生疑。

一種是把人變成動物,寫出一種特有的“人化動物”,可以給它造一個名詞叫“擬物化”。其中又可分兩類: 一類是借人“物化”之後來寫物,其所寫仍不離物的基本屬性。如《三生》寫劉孝廉記其前身曾被分別罰作馬、狗、蛇,這當然是荒唐之言,但是所寫馬、狗、蛇的特性則並無荒誕之處。如寫馬被人“不加韉裝以行,兩踝夾擊,痛徹心腑”,狗“見便液,亦知穢;然嗅之而香”之類,是站在人的立場來解釋動物的行為,雖為想像的產物,也可算是符合情理。馮鎮巒頗為風趣地評論道:“犬嗅穢而香,聊齋從何處知得?可稱博物。”其實,這是蒲老先生“推己及‘物’”,以人喜吃香甜食物來解釋狗喜歡吃屎的行為而已。《彭海秋》寫人化為馬,不能言,惟有馬的功能,重新做人以後,居然還“下馬糞數枚”,諷刺可謂辛辣,但描寫“馬”的特點並無出格之處。還有一類是人化為“物”之後,又複“擬人化”為人,具有人的思想感情,而與“擬人化”的“物”進行交流。像《竹青》寫湖南人魚客化為烏鴉,與雌鳥竹青結成夫婦,居然“雅相愛樂”。後來雙方都以人的麵貌出現,重演真正的愛情喜劇,其生兒育女,不異常人,但是“出黑衣著之,兩脅生翼,翕然淩空”,則仍是動物的本性。《阿寶》中孫子楚的魂化鸚鵡,《向杲》中向杲的身化為虎,都能以人的身份而兼具動物的某種功能,均屬於這一類描寫。這種“擬物化”也可以說是“擬人化”的一個變種。用在小說中,有時能產生一種特殊的效果和情趣。

最後一種就是擬人化的手法,即把動植物當作人來寫。這種方法現在常應用於兒童文學中。不過,《聊齋》中的擬人化手法也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借“物”以寫“人”,雖主人公的身份是“物”,但基本上甚至完全沒有“物”的“異味”,倒是有時要偶爾露出“神”“怪”的色彩。《聊齋》大量寫狐狸精少女的故事,就屬於這一類,像紅玉、蓮香、小翠、鳳仙等等,她們其實就是活脫脫的“人”,隻不過作者為了某種需要,才為她們披上了“狐”的外衣而已。讀這類作品,讀者一般都沒有讀童話、寓言作品時的那種“擬人化”感覺。還有一類就是擬人而寫“物”,所寫之“物”介於“人”與“物”之間: 既有人的特征,又有物的特征,如魯迅所說:“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親,忘為異類,而又偶見鶻突,知複非人。”但明倫所說的“文貴肖題,各從其類”,大概主要也是指這一類作品。

《聊齋》在“肖題”方麵的可“貴”之處,也就是擬人化手法成功運用之處,其主要表現在於:

一、 運用暗示法,提醒讀者“知複非人”,又隱約可以猜度到為何物。《阿纖》是比較典型的例子。作品寫老鼠以人的麵貌出現,但處處都注意把老鼠化的“人”的言行“老鼠化”。寫其家“堂上迄無幾榻”,待客時,也隻有“足床”、“短足幾”,以暗示其“矮”;吃的東西則是“宿肴”,“苦少烹鬵”,而且“品味雜陳”,以見老鼠雜食和生食的特點;寫阿纖父親之死是:“不幸老翁壓於敗堵”,暗示它常居於牆洞之中;寫另一做生意的“老鼠人”,其形狀是“一碩腹男子”(使人想起《詩經》《碩鼠》一篇);寫他們的本領是善於居積,寫其財富是家多“儲粟”,如此等等,不必借店主人之口也能大約猜出阿纖是何等樣“人”了。其妙在於,作者雖在寫“鼠”,實際上處處還在寫“人”,故阿纖的父親可以被破牆壓傷而現出本相,但阿纖本人卻不怕“善撲之貓”,而且直到後來也再無別的“怪異”表現。這種隱隱約約的“老鼠人”,實在是很能引起讀者興趣的。《綠衣女》寫一“蜂人”,也極為傳神有趣。於璟晚上讀書時,遇到一個年輕女郎,“知非人”,卻不知為何“物”。作者也故布迷陣,不肯說明,但處處泄漏一點消息: 其長相是“綠衣長裙,婉妙無比”,隱約畫出了綠蜂的外形;當她與於生“寢處”時,“羅襦既解,腰細殆不盈掬”,則更是補了一個蜂的“特寫鏡頭”;當於生問她“裏居”時,她巧妙地回答:“非能咋噬者”,表明不是猛獸,而是飛蟲,可謂一語雙關;又寫她的特長為“妙解音律”,聲音“嬌細”,“如蠅”;寫她唱歌時,“啟門窺”視,唯恐“窗外有人”,直待“繞屋周視”之後,才放下心來。正如但明倫所說:“寫色寫聲,寫形寫神,俱從蜂曲曲繪出。”最後寫她被蜘蛛捕捉現出原形而被於璟相救後,“徐登硯池,自以身投墨汁,出伏幾上,走作‘謝’字”,然後展翅飛去,更是神來之筆。它把“蜂人”還原為蜂,使讀者知為何“人”,而回思前文,增加無窮樂趣。《阿英》寫鸚鵡也是如此,但明倫多次說到它運用了“暗點法”、“暗映法”,就是這個道理。

二、 運用偶露法,讓擬人之物處於若明若暗之中。《花姑子》寫香獐、寫蛇,並非處處扣住二物的特點來進行,而隻是在關鍵的地方抓住最主要的特點偶一露之,使讀者在點破之後,便恍然大悟。花姑子與她父親出現在讀者麵前時,基本上與“人”沒有兩樣,直到安生因相思成病後,花姑子為他“按太陽穴”,安“覺腦麝奇香,穿鼻沁骨”,才初露消息;兩人結為伉儷後,“安與同衾,但覺氣息肌膚,無處不香。問曰:‘熏何香澤,致侵肌骨?’女曰: ‘妾生來便爾,非由熏飾’。”這裏作了進一步的提示。最後才點明花姑子實為香獐,使人前疑頓釋。篇中寫到蛇精,除“膻腥”之外,與安“偎傍”之際,“抱安頸,遽以舌舐鼻孔,徹腦如刺”,安想逃走,“而身若巨綆之縛”。這裏的一切描寫,都露出“蛇”的特征。《黃英》寫**,也是如此,開始黃英姐弟與馬子才相會,不過是以一個高明的園藝師身份出現,“為馬治菊,菊已枯,拔根再植之,無不活。”“馬所棄殘枝劣種,陶悉掇拾而去”,盡變為“異種”。這種情況,讀者想像他們為園藝水平極高之“人”也可,想像為“**之神”也可,尚在朦朧之中。直到後來,陶生醉酒“即地化為菊”,才使黃英姐弟的身份分明,讀者與馬子才同時大“悟”。這種寫法,神秘色彩濃厚,而趣味更為強烈。《葛巾》、《香玉》等,大都類此。

三、 點染法。即通過環境描寫或誇張其某一特點而透露其“異”。《蓮花公主》寫蜂,與《綠衣女》不同,全從環境點染中寫出蜂的特點。蓮花公子與其他臣民,基本上與“人”無二,但是環境卻有些蹊蹺: 寫蓮花公主所在國的都城:“迭閣重樓,萬椽相接,曲折而行。覺萬戶千門,迥非人世。”這正是蜂窩的特點。公主的洞房“溫清,窮極芳膩”,也是蜂房的特征。最後寫“千丈巨蟒”,“吞食內外臣民一萬三千八百餘口”,則是寫出蛇長蜂多的特點。《苗生》又是另一種性質。它寫虎化的“人”苗生,主要通過寫其外形之“偉”和力氣之大,及其“神”來之時具有“虎”氣,從而點出其“人”而“虎”的性質。

擬人化的作品,主要是借物寫人,讓“物”傳達“人”的思想,它有時是為了避開某種壓迫,有時則是為了增加讀者的興趣。作家要寫好擬人化的作品,必須熟悉“物”的特點,並且在創作時,能夠“設身處地”進行構思和描繪。馮鎮巒說:“昔趙鬆雪好畫馬,晚更入妙,每欲構思,便於密室解衣踞地,先學為馬,然後命筆。一日管夫人來,見趙宛然馬也。”就是指這個意思。當你寫一種無法親身體驗的生活時,借助於觀察和間接經驗,通過想象而加以創造。同樣可以獲得正確的描寫和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