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 對

方孝孺

天台生困暑①。夜臥絺帷中②,童子持翣颺於前③,適甚就睡。久之,童子亦睡,投翣倚床,其音如雷。生驚寤,以為風雨且至也,抱膝而坐。

俄而耳畔聞有飛鳴聲,如歌如訴,如怨如慕,拂肱刺肉,撲股噆麵④,毛發盡豎,肌肉欲顫。兩手交拍,掌濕如汗,引而嗅之,赤血腥然也。大愕不知所為,蹴童子,呼曰:“吾為物所苦,亟起索燭照!”燭至,絺帷盡張,蚊數千皆集帷旁,見燭亂散,如蟻如蠅,利觜飫腹⑤,充赤圓紅。生罵童子曰:“此非噆吾血者耶?皆爾不謹,褰帷而放之入。且彼異類也,防之苟至,烏能為人害?”

童子拔蒿束之,置火於端,其煙勃鬱,左麾右旋,繞床數匝,逐蚊出門,複於生曰:“可以寢矣。蚊已去矣。”生乃拂席將寢,呼天而歎曰:“天胡產此微物而毒人乎?”童子聞之,啞爾笑曰:“子何待己之太厚而尤天之太固也!夫覆載之間⑥,二氣絪縕⑦,賦形受質,人物是分。大之為犀象,怪之為蛟龍,暴之為虎豹,馴之為麋鹿與庸狨⑧,羽毛而為禽為獸,**而為人為蟲,莫不皆有所養。雖巨細修短之不同,然寓形於其中則一也。自我而觀之,則人貴而物賤;自天地而觀之,果孰貴而孰賤耶?今人乃自貴其貴,號為長雄,水陸之物、有生之類,莫不高羅而卑網、山貢而海供,蛙黽莫逃其命⑨,鴻雁莫匿其蹤,其食乎物者可謂泰矣,而物獨不可食於人耶?茲夕蚊一舉喙,即號天而訴之,使物為人所食者亦皆呼號告於天,則天之罰人又當何如耶?且物之食於人,人之食於物,異類也,猶可言也,而蚊且猶畏謹恐懼,白晝不敢露其形,瞰人之不見,乘人之困怠而後有求焉。今有同類者,啜粟而飲湯同也,畜妻而育子同也,衣冠儀貌,無不同者,白晝儼然,乘其同類之間而陵之⑩,吮其膏而盬其腦(11),使其餓踣於草野、離流於道路、呼天之聲相接也(12),而且無恤之者。今子一為蚊所噆而寢輒不安,聞同類之相噆而若無聞,豈君子先人後身之道耶!”

天台生於是投枕於地,扣心太息,披衣出戶,坐以終夕。

【注釋】

①天台生:方孝孺自稱。 ② 絺(chī吃)帷:細葛布蚊帳。 ③翣(shà廈):大掌扇。颺:揚,扇動。 ④ 噆(zǎn攢):叮、咬。 ⑤觜(zuǐ嘴):同“嘴”:飫:飽。 ⑥覆載之間:人間。覆指天,載指地。 ⑦ 絪縕(yīn yūn因暈):萬物因陰陽二氣相互作用而變化生長。 ⑧狨(rónɡ容):一種猴,或謂即金絲猴。 ⑨黽(měnɡ猛):一種蛙,或謂即金線蛙。 ⑩間:空隙。陵:欺侮。 (11)盬(ɡǔ古):吸飲。 (12)踣(bó伯):倒斃。

【作意】

借童子之口,宣傳天生萬物皆平等的思想,抨擊人類自相殘殺的暴行。

【鑒賞】

史載,方孝孺“幼警敏,雙眸炯炯,讀書日盈寸,鄉人目為小韓子。長從宋濂學,濂門下知名士皆出其下,先輩胡翰、蘇伯衡亦自謂弗如。孝孺顧末視文藝,恒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他二十多歲寫的這篇《蚊對》,可以說就是他“明王道、致太平”的理想的一部分。

文章的構想很奇特、誇張。夏日酷暑,作者在帳子裏,享受著童子扇出的涼風,舒服地睡去。不料隨即被童子熟睡的鼾聲驚醒,從而發現成千的蚊子正在向他進攻,“拂肱刺肉,撲股噆麵”,大吸其血。雖然兩手交拍,打死不少,弄得手上“赤血腥然”,但仍有數千蚊子集於帷旁。待到蹬醒童子,焚燒艾蒿熏走蚊子之後,作者不禁發出感歎:老天爺為何要製造出這種小東西來害人啊!這裏,除了誇張之外,所表達的確是所有為蚊所擾的人們的共同感情。但是,接下來則是作者突發奇想,讓童子發出一番匪夷所思的議論來。

童子認為:天地之間,包括人在內的萬物在本質上都是平等的,不管是大的犀象,怪的蛟龍,凶暴的虎豹,馴服的鹿狨,還是禽獸人蟲,“雖巨細修短之不同,然寓形於其中則一也”。大家都是天地的產物,本不存在誰貴誰賤的問題。從這種超出人類而站在“天地”的立場出發,童子提出了他獨特的“齊物論”和“平等觀”:既然人可以吃物,物也可以吃人;人之食乎物者,既廣又刁,從被食者的立場看,可謂殘酷已極;現在人才被蚊子叮了幾口,就呼天叫苦,豈不是太不公平了嗎?“使物為人所食者皆呼號告於天,則天之罰人又當何如耶?”這種問題足以令好饕餮的人類不寒而栗。倘若所有被人類所食的物種都聯合起來對人類進行報複,後果肯定是不堪設想的。

當然,主張“物可食於人”,似乎蚊叮人有理,未免荒謬。其實作者真正要譴責的並非人類與萬物的“異類相食”,而是人類自身的“同類相殘”。人與人之間,飲食男女,衣冠儀貌,都是一樣的,但有的人則想方設法作踐同類,“吮其膏而盬其腦”,使別人饑寒交迫,流離失所,呼天搶地,而毫無同情之心。這種同類相殘的事在封建社會簡直是不勝枚舉。有人說中國的二十四史就是一部“相斫書”,人類之間所有的凶殘、狡詐、陰謀詭計,都一應俱全。這樣的曆史,真是人類的恥辱。方孝孺所經曆的元末明初,正是人類相殘的最黑暗時期之一。朱元璋在血與火的洗禮中建立了明王朝,又靠血腥的屠殺鞏固他的政權,僅明初胡惟庸、藍玉兩大案,牽連被殺的就達數萬人之多。方孝孺的父親也是“坐空印事”被誅的,而方孝孺自己後來因為拒絕為骨肉相殘的燕王朱棣起草即位詔,遭到滅十族之禍。他那“明王道、致太平”的理想亦隨著他肉體的被消滅而破滅了。這是他個人的悲劇,也是時代的悲劇。但是他在《蚊對》中提出的萬物平等的思想以及對人類相殘的譴責,應該成為可供我們批判繼承的一份珍貴遺產。

【補充說明】

方孝孺拜六十八歲的宋濂為師時,隻有二十一歲,但宋已稱讚他“精敏絕倫”,說:“以近代言之,歐陽少公、蘇長公輩姑置未論,自餘諸子與之角逐於文藝之場,不識孰為後孰為先也”,已視其可與歐、蘇及自己一輩相頡頏了。方在《自警篇·序》中說:“德苟可以為法,不必出乎古也;言苟不違乎道,不必見於經也。”可以看作是他在本文中大膽想象的思想根基。

又,比方略早的貝瓊有《罵蚊》文曰:“籲嗟蚊兮,爾生可矜,爾毒可憎。針喙逾蠆,綃翼方蠅。晝伏如伺,夕飛孰徵。明燭已撤,空床始登。既怠而休,爾胡見陵。且行且歌,什伍其朋。經堂入(書為人)奧,翐翐薨薨。或刺予股,或噆予肱,或集予背,或觸予膺。倏前倏卻,攘之弗勝。完膚盡瘡,欲寐旋興。籲嗟,蚊兮,厥類實繁,小大非一。尤忌高足,豹章狸質。咭蜣轉丸,熠耀借光。爾獨予仇,而為獝狂。蚓充其操,蟬秉其潔。爾獨予噬,而為饕餮。吐絲有蛛,課蜜有蜂。爾獨予病,而為射工。籲嗟蚊兮,爾生既育,爾求何酷。殘忍無行,宜食其肉。正直有道,覆肆其毒。潰腹誚貪,爾奚不足?露筋表節,爾奚不恧?申以詈之,爾將何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