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幹將莫邪

(晉)幹寶

楚幹將、莫邪為楚王作劍[1],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劍有雌雄[2]。其妻重身當產[3]。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鬆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4]: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望南山,鬆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鬆柱下、石低[5]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6]。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7]。兒聞之,亡去[8],入山行歌[9]。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幹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10]。客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仆[11]。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12]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13]湯中,瞋目[14]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15]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複墮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16]界。

(見《搜神記》)

〔1〕楚:戰國時楚國。幹將、莫邪(yé爺):這裏是指春秋時作劍的夫婦。或說吳人。 〔2〕劍有雌雄:古人根據男尊女卑的社會現象,以為劍也有雌雄之別,而且雄劍必然比雌劍高明。 〔3〕重(chónɡ蟲)身:指懷孕。當產:即將分娩。 〔4〕使相之:派人看劍。 〔5〕低:應為砥,柱腳石。 〔6〕報楚王:找楚王報仇。 〔7〕購之千金:懸賞千金購他的頭。 〔8〕亡去:逃走。 〔9〕行歌:邊走邊哭。 〔10〕立僵:站著不倒。 〔11〕仆:倒。 〔12〕湯鑊(huò禍):湯鍋子。古時指沒有腳的鼎,即今天的鍋子。 〔13〕踔(chuō戳,)出:跳出。 〔14〕瞋(chēn郴)目:瞪著眼睛。 〔15〕擬:比量。這裏指用劍砍楚王的脖子。 〔16〕汝南北宜春縣:在今河南境內。

本篇揭露了楚王的貪暴,表達了下層人民舍生取義、誓死報仇的崇高品質。故事構思頗奇特:赤比報殺父之仇不是靠自己之力,而是犧牲自己,以頭授“客”去完成;“客”代赤比報仇成功,但也不得不犧牲自己。這裏的象征意義似乎是:反抗殘暴的統治必須準備作出巨大的犧牲。小說的幻想也很奇特:赤比的頭在湯鍋裏煮三日三夜不爛,還能浮出水麵瞋目大怒,一旦王頭落下,即爛而不可分,這與赤比自刎後屍體不仆、待“客”保證之後才倒下一樣,顯示了浪漫主義手法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