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鎮江某仲

(清)袁枚

某仲,鎮江[1]人。兄弟三人,伯無子,仲有子七歲,看上元[2]燈失去,不知所往。

仲悶甚,攜貲[3]貿易山西,並冀訪子耗[4]。去數載未歸,飛語[5]謂仲已死。仲妻不之信,乞叔往尋。伯利仲妻年少可鬻[6],詭稱仲凶耗已真,旅櫬[7]將歸,勸仲妻改適[8]。仲妻不可,蒙麻素[9]於髻,為夫持服[10]。伯知其誌難奪,潛與江西賈人謀,得價百餘金,令買仲妻去。戒曰:“個娘子要強取,黑夜命輿來見素髻者挽之去,速飛棹行也。”歸語其妻,意甚自得。

伯故避去。仲妻見伯狀,知有變,甫黑[11],即自經[12]於梁。懸絕[13]作聲,伯妻聞之,奔救,恐虛[14]所賣金也。抱持間,仲妻素髻墜地,伯妻髻亦墜。適賈人轎至,伯妻急走出迎,摸地取髻,誤帶素者。賈人見素髻婦,不待分辨,竟搶以行。伯歸,悔無及,噤不能聲。

仲自晉歸,塗如廁[15],見包裹五百金在地。心計:此必先登廁者所遺,去應不遠,盍俟諸[16]?未幾,遺金者果至,遂與之。其人感德,分以金,不受;乃邀仲偕行。數日,抵其家,具雞黍,命一子一女出拜。仲視其子,宛然己子也,問之,良是[17]。——蓋仲子失去時,為人所賣,遺金者無子,買為己子,十餘年矣。仲持之,泣下。遺金者曰:“若攜子去,我女即許汝子為媳婦。”

仲歸,將渡江。見一人落於水,呼救無應者,群攫[18]其資。仲惻然,亟呼曰:“孰肯救者,我募以金!”救起視之,是季弟也。——季承嫂命尋仲,伯並利其死,曩[19]之落水,有擠之者,伯所使也。仲知其情,攜弟與子歸,入門,伯見之,亡去。

(見《子不語》)

〔1〕鎮江:今江蘇省鎮江市。 〔2〕上元:元宵節。 〔3〕貲:資本。 〔4〕冀:希望。耗:消息。 〔5〕飛語:傳說。 〔6〕鬻:賣。 〔7〕旅櫬:死於外鄉的人的棺材。 〔8〕改適:改嫁。 〔9〕麻索:白麻布。是喪禮的一種表達物。 〔10〕持服:居喪守孝。 〔11〕甫黑:天剛黑。 〔12〕自經:上吊自殺。 〔13〕懸絕:上吊的繩子斷了。 〔14〕虛:落空。 〔15〕如廁:上廁所。 〔16〕盍俟之:何不等待他。 〔17〕良是:真的是。 〔18〕攫:這裏是要挾讓人出錢的意思。 〔19〕曩:這裏是剛才的意思。

本篇通過伯仲二人的不同遭際,宣傳了“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的道德思想。這一思想是明清許多筆記小說的共同主題,大概與當時社會道德之淪喪有關;不過,小說的可貴在於表達這一主題時,沒有因果報應的迷信思想,而是借助於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巧合,令人感到可信,可親。如伯妻誤戴素髻,寫得就入情入理,毫無斧鑿痕跡。另外,沒有說教,沒有外加的議論,而是讓傾向性在自然中流露出來,也是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