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賣蒜叟
(清)袁枚
南陽縣[1]有楊二相公者,精於拳勇[2]。能以兩肩負糧船[3]而起,旗丁[4]數百以篙刺之,篙所觸處,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時。
率其徒行教常州[5],每至演武場[6]傳授槍棒,觀者如堵。忽一日,有賣蒜叟,龍鍾傴僂[7],咳嗽不絕聲,旁睨而揶揄之[8]。眾大駭,走告楊。楊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磚牆,陷入尺許,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牆,不能打人。”楊愈怒,罵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老人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廣約眾人,寫立誓卷[9]。
令楊養息三日。老人自縛於樹,解衣露腹,楊故取勢[10]於十步外,奮拳擊之。老人寂然無聲,但見楊雙膝跪下,叩頭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夾人老人腹中,堅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縱之,已跌出一石橋外矣。老人徐徐負蒜而歸,卒不肯告人姓氏。
(見《子不語》)
〔1〕南陽縣:今河南省南陽市。 〔2〕拳勇:善拳術而有勇力。 〔3〕糧船:運糧船。 〔4〕旗丁:清代服役的士兵。旗,清軍的編製。 〔5〕常州:今江蘇省常州市。 〔6〕演武場:這裏泛指比賽武藝的場地。 〔7〕龍鍾傴僂:因衰老而彎腰曲背。 〔8〕旁睨而揶揄之:不正眼看而對他加以取笑,表示輕視。 〔9〕誓卷:生死文書。有此為證,打死人亦可不負責任。 〔10〕取勢:作出姿勢。
袁枚(1716—1798),字子才,號簡齋、隨園老人,浙江錢塘(杭州)人。清代著名文學家。其《子不語》共二十四卷,書名取孔子“不語怪力亂神“之意,後因見元人說部有此書名,又改名為《新齊諧》。這是作者晚年“廣采遊心駭耳之事”的遊戲之作。魯迅評價是:“其文屏去雕飾,反近自然,然過於率意,亦多蕪穢。”
《賣蒜叟》就是一篇去雕飾,近自然的生活場景速寫。它揭示了“藝無止境”、“強中更有強中手”的道理,批判了恃強淩弱、驕傲自大的行為。在寫作上以柔克剛,用對比的手法突出賣蒜叟的武藝高強,雖誇張但尚下失之荒謬,比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