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金燭

(宋)佚名

秦檜專柄時[1],雅州守[2]奉生日物甚富,為椽燭[3]百餘,範[4]精金為之心而外灌花蠟;他物稱是。使衙前[5]某與卒十輩,持走都下[6]。

至鄂州[7]之三山,遇暴雨,休於道房草舍。主人書生也,窶[8]甚,方冬,猶締葛[9],臥牛衣[10]中。蹙然[11]曰:“雨甚,日向暮,屋漏不可居,恐敗官物,此去荒徑裏許,客舍甚整,盍[12]往息?”眾俾導以往,至則果有民居焉。其人姓魚氏,見客,喜出迎, 湯治飯[13],問所以來。婦側聞之,摘語[14]其夫:“此持太師壽禮,必厚齎,可圖也。”夫曰:“吾寧能敵十夫哉?”婦解囊示之:蓋婦能貨藥,常為**尼**女輩殺子,故蓄毒甚多。遂取殺鼠藥和諸毒,並實酒中而飲之。中夜藥發,皆昏然不知人[15],獨衙前者飲少,不能毒,魚運斤[16]擊之,十卒並命[17]。他物悉藏瘞[18],獨不知燭中有金,不甚惜,姑置榻下[19]。

會生納婦,以兩炬與之。生持歸,堅不可燃,刮視而金見,遂數數乞燭於魚。魚疑焉,取餘燭視之,始大悔懼,夜誘書生夫婦殺之,徙居漢陽,為米商。小人驟得誌,買婢以居。妻曰:“致爾富,我之謀也。今疏我耶!我且告之。”魚內[20]不樂,又嚐持珠花與倡[21]。倡始疑其蠢而富,及得花,葉下有雅守姓名,以示他客,客告倡持告之郡,遂夫婦皆磔[22]於市。

檜方盛,四方賂獻山積,金不足道,又必窮索異寶,皆尚方[23]所無;若雅守之金燭,又不足為遼東豕[24],直芹萍[25]耳。

(見《鬼董》)

〔1〕秦檜:南宋高宗時的大奸臣。專柄:專權。 〔2〕雅州:治所在今四川竹雅安縣。守,原為邢守、太守、宋時無此官名,這裏指州的最高行政長官。 〔3〕椽燭:如椽之燭,形容其長大。 〔4〕範:澆鑄用的模子。 〔5〕衙前:官名,職責是押運官物等。 〔6〕都下:京都,指臨安(今杭州市)。 〔7〕鄂州:治所在今湖北省武漢市。 〔8〕窶(jù具):貧窮。 〔9〕猶 (chī癡)葛:還穿著用細葛布做的夏天衣服。 〔10〕牛衣:冬天用來給牛蓋著禦寒的單衣或蓑衣。 〔11〕蹙然:局促不安的樣子。 〔12〕盍:何不。 〔13〕 (tán壇)湯:燒熱水。治飯:準僑飯菜。 〔14〕摘語:輕聲的提醒話。 〔15〕不知人:不知人事,失去知覺。 〔16〕斤:斧。 〔17〕並命:一起喪命。 〔18〕瘞(yì意):埋。 〔19〕榻:床。 〔20〕內:心中。 〔21〕倡:同“娼”,妓女。 〔22〕磔:古代酷刑之一,分裂肢體使人慢慢死去。 〔23〕尚方:官署名,主管皇室用的武器及玩好等物,這裏指皇帝的庫房。 〔24〕遼東豕:據《後漢書·朱浮傳》載,有人發現遼東有頭小豬是白頭,以為寶物,拿去獻給皇帝,走到河東,發現全白的豬到處皆是,才知少見多怪。這裏比喻不稀罕的平常物。 〔25〕芹萍:水芹和浮萍,比喻不值錢的平常之物。

《鬼董》作者不詳,成書於宋孝宗、光宗時,所記多鬼神之事。《金燭》很可能是當時的真人真事。它以金燭為線索,在不長的篇幅中刻畫了各種類型的人物:拍馬的州守,窮困的書生,凶殘的黑店老板魚氏夫婦,倒黴的衙前及士卒等,都能表現出個性,特別是魚氏夫婦,寫得心狠手辣,給人印象頗深。結尾一段議論乃點題之筆,說明雅守及魚氏夫婦那麽看重的金燭,在秦檜眼中不過如芹萍一樣低賤,這裏的潛台詞甚是豐富,令人賞玩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