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布張家

(宋)洪邁

邢州[1]富人張翁,本以接小商布貨為業,一夕閉茶肆訖,聞外有呻痛聲,出視之,乃晝日市曹[2]所杖殺死囚也,曰:“氣絕複蘇,得水尚可活;恐為邏者[3]所見,則複死矣。”張即牽入門,徐解縛,扶置臥榻上,設薦席[4]令睡,與其妻謹視[5]之,飼以粥餌,雖子婦弗及知。經兩月,脅瘡皆平,能行。張與路費,天未曉,親送之出城,亦未嚐問其鄉裏姓名也。

過十年久,有大客[6]乘馬從徒,齎布五千匹入市,大駔[7]爭迎之。客曰:“張牙人[8]在乎?吾欲令貨。”眾嗤笑,為呼張來。張辭曰:“家[9]所有,不滿數萬錢。此大交易,願別擇豪長者[10]。”客曰:“吾固欲煩翁,但訪好鋪戶[11]賒與之,以契約[12]授我,待我還鄉複來,索錢未晚。”張勉如其言[13]。

居數日,客謂:“翁可具酒飲我,勿招他賓。”既至,邀其妻共飲。酒酣,起曰:“翁識我否?乃十年前床下所養人也。平生為寇劫,往來十餘郡,未嚐敗,獨至邢,一出而獲。荷翁再生之恩,既出門,即指天自誓雲:‘今日以往,不複殺人,但得一主好錢,持報張翁,更不作賊。’才上太行,便遇一人獨行,劫之,正得千餘緡[14],遂作賈客販賣,今於晉、絳[15]間有田宅,專以此布來償翁媼恩,元約[16]複授翁,町悉取錢營生產業,吾不複來矣!”[17]拜訣而去。張氏因此起富,揆至十千萬,邢人呼為“布張家。”

(見《夷堅誌》)

〔1〕邢州:州名,治所在今河北竹邢台市。 〔2〕市曹:本指商肆集中之地,這裏指熱鬧街道。 〔3〕邏哲:巡邏人員。 〔4〕薦席:草席。 〔5〕謹視:小心照料。 〔6〕大客:富有的客商。 〔7〕大駔(zǎnɡ):大經紀人。 〔8〕牙人:即牙商,買賣的中間經紀人。 〔9〕貲(zī資):財產。 〔10〕豪長者:富有的人。 〔11〕鋪戶:店家。 〔12〕契約:買賣合同。 〔13〕勉如其言:勉強地照他的話去做。 〔14〕緡(mín民):古代用來穿銅錢的繩子,一緡即一貫,後轉借作計錢單位。 〔15〕晉、絳:山西的晉城、絳縣。 〔16〕元約:即原契約。

受德報恩,是中國小說中常見的主題。這個故事表現了這方麵的典型的中國道德:施惠不求報答和知恩一定報償。張氏夫婦敢於精心照料杖決未死的死囚,是出自人道的同情,絲毫沒有圖報的意思,以至十年後的酒席上尚不識被救者,這種精神難能可貴。死囚某因張氏此舉,洗心革麵,痛改前非,也頗為不易。在寫作上,時間跨度為十年,卻隻擷取兩個細節加以描繪,頗得剪裁之法。中間眾大駔媸笑張氏的插筆,也很能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