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板橋三娘子

(唐)薛漁思

唐汴州[1]西有板橋店,店娃[2]三娘子者,不知何從來,寡居,年三十餘,無男女,亦無親屬。有舍數間,以鬻餐[3]為業,然而家甚富貴,多有驢畜。往來公私車乘有不逮者[4],輒賤其估[5]以濟之,人皆謂之有道,故遠近行旅多歸之。

元和[6]中,許州客趙季和將詣東都[7],過是[8],宿焉。客有先至者六七人,皆據便榻;季和後至,最得深處一榻,榻鄰比[9]主人房壁。既而三娘子供給諸客甚厚,夜深致,與諸客會飲極歡。季和素不飲酒,亦預[10]言笑。至二更許,諸客醉倦,各就寢。三1娘子歸室,閉關息燭。人皆熟睡,獨季和轉展不寐,隔壁聞三娘子悉窣[11],若動物之聲。偶於隙中窺之,即見三娘子向覆器下取燭,挑明之,後於巾廂中取一副耒耜[12]並一木牛、一木偶人,各大六七寸,置於灶前,含水噀[13]之,二物便行走:小人則牽牛駕耒耜,遂耕床前一席地,來去數出。又於廂中取出一裹蕎麥子,授於小人種之,須臾生,花發麥熟,令小人收割持踐[14],可得七八升。又安置小磨子,磑[15]成麵,訖,卻收木人子於廂中,即取麵作燒餅數枚。有頃,雞鳴,諸客欲發,三娘子先起點燈,置新作燒餅於食床[16]上,與客點心。季和心動遽辭,開門而去,即潛於戶外窺之。乃見諸客圍床,食燒餅未盡,忽一時踣地[17]作驢鳴,須臾皆變驢矣。三娘子盡驅入店後,而盡沒其貨財。季和亦不告於人,私有慕其術[18]者。

後月餘日,季和自東都回。將至板橋店,預作蕎麥燒餅,大小如前。既至,複寓宿焉。三娘子歡悅如初,其夕更無他客,主人供待愈厚。夜深,殷勤問所欲。季和曰:“明晨發,請隨事點心[19]。”三娘子曰:“此事無疑,但請穩睡。”半夜後,季和窺見之,一依前所為。天明,三娘子具盤食——果實燒餅數枚於盤中訖,更取他物。季和乘間走下,以先有者易其一枚,彼不知覺也。季和將發,就食,謂三娘子曰:“適會[20]某自有燒餅,請撤去主人者[21],留待他賓。”即取己者食之。方飲次,三娘子送茶出來,季和曰:“請主人嚐客一片燒餅。”乃揀所易者與啖[22]之。才入口,三娘子據地作驢聲,即立變為驢,甚壯健。季和即乘之發,兼盡收木人木牛子等,然不得其術,試之不成。

季和乘策所變驢,周遊他處,未嚐阻失,日行百裏。後四年,乘入關[23],至華嶽廟東五六裏,路旁忽見一老人拍手大笑曰:“板橋三娘子,何得作此形骸[24]?”因捉驢謂季和曰:“彼雖有過,然遭君亦甚矣!可憐許[25],請從此放之。”老人乃從驢口鼻邊,以兩手擘開,三娘子自皮中跳出,宛複舊身[26],向老人拜訖,走去,更不知所之。

(見《太平廣記》)

〔1〕汴州:治所在今河南省開封市。 〔2〕店娃:店老板娘。 〔3〕鬻餐:賣飯。 〔4〕車乘:驢馬拉的車子。不逮:拉車的驢馬不夠。 〔5〕賤其估:降低驢價。 〔6〕元和:唐憲宗年號,公元八○六——八二○年。 〔7〕許州:即今河南省許昌市。東都:即河南洛陽。 〔8〕過是:過此,即經過板橋店。 〔9〕鄰比:緊靠。 〔10〕預:參予。 〔11〕悉窣:人或動物行動發出的輕微聲音。 〔12〕耒耜(lěi sì累四):耕地三的兩種農具。 〔13〕噀(xùn迅):讓口中的水成霧狀噴出。 〔14〕持踐:手拿腳踏。指加工蕎麥。 〔15〕磑(wèi位):原意是磨子,這裏作動詞用。 〔16〕食床:飯桌。 〔17〕踣(bó帛)地:手腳同時著地倒下。 〔18〕慕其術:羨慕她的法術。 〔19〕隨事點心:隨便作點點心。 〔20〕適會:剛巧碰上。 〔21〕主人者:主人的餅。 〔22〕啖(dàn淡):吃。 〔23〕入關:指進入函穀關。 〔24〕形骸:形體。這裏是指形狀。 〔25〕可憐許:可憐可憐。許,助詞,無義。 〔26〕宛複舊身:宛然恢複了和過去一樣的身體。

本篇《太平廣記》注明出自《河東記》。《河東記》已失傳。作者薛漁思,生平不詳,自稱《河東記》乃“續牛僧孺之書”。

《板橋三娘子》是一篇反映行旅生涯的凶險故事,童話色彩很濃。三娘子很像外國童話中的巫婆(有人認為,這個故事是外國商人帶入中國的),她裝出好人的樣子,背地裏卻幹著害人的勾當。但是,這篇故事的巧妙之處,在於利用三娘子的疏忽而使她自嚐苦果,從而達到了勸善懲惡並提醒世人的目的。篇中關於小木人種蕎麥的描寫,極富童話色彩,幻想奇特而不失生活基礎,由於它是用來害人的,使它就像一隻毒蘑菇:既美麗,又可怕。故事剪裁得當,中心突出,人物根據需要,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成了我國文言短篇小說創作中一個優良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