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天寶中兩京童謠①
天寶中兩京童謠①
不怕上蘭單,②
唯愁答辯難。③
無錢求案典,④
生死任都官。⑤
——《廣神異錄》
【注釋】
①天寶——唐玄宗李隆基的年號,時為公元742~755年。兩京——唐高宗顯慶二年(657年)以後,把京城長安和東都洛陽合稱為“兩京”。
②蘭單——過去有多種解釋,迄無定論。這裏似以作“鋃鐺”解為妥。“蘭單”與“鋃鐺”音近,口語傳唱時易於相混。
③答辯——指在審判時為自己辯解。
④案典——辦案的典吏,指直接審理案件的下級官吏。
⑤都官——都城的大官,指負責決審的京官。
【賞析】
天寶十四年十一月,唐朝的藩鎮重臣安祿山反叛,十二月攻陷東京洛陽,次年六月,又攻陷西京長安。風流天子唐玄宗倉皇逃命,躲到四川避難,留在南京的一些官吏見大勢己去,紛紛向安祿山、史思明的偽“燕”政權投降,因而得以繼續保持他們頭上的烏紗帽。其中包括有左相、許國公陳希烈,中書令張垍,大理卿張均以及達奚珣等數百人。陳希烈、張垍還擔任偽宰相。安史之亂基本平息後,至德二年(757年)十月,肅宗一麵派人到四川請玄宗回京,一麵追究投降官吏的罪責。陳希烈等三百餘人自知罪責難逃,隻得“免冠徒跣,朝堂待罪”。肅宗下令成立了由刑部、禦史台、大理寺三個部門組成的“三司獄”,由中丞崔器負責審訊。十二月,這些人被囚禁在楊國忠的舊宅受審。崔器是個“性陰刻樂禍,殘忍寡恩”的家夥,對這般降官極盡侮辱掠奪之能事。盡管他們**產傾家,仍沒能逃脫可悲的下場。崔器原來判決全部投降的官員要一律處死,肅宗也幾乎同意,後來因為三司使、梁國公李峴上奏,得以改為分六等定罪,“多所原宥”達奚珣等十八人處斬,陳希烈等十人“賜自盡”,張均因為父親張洗與肅宗“有舊恩”,免死,被流放到廣東合浦。其他降官也受到不同的處分。
童謠在反映這一曆史事件時,借降官之口,以第一人稱的形式,寫出了他們係獄受審時的矛盾、惶惑、心虛、恐懼及無可奈何的心理。“不怕上蘭單,唯愁答辯難。”寫出了他們害怕心理上的折磨超過害怕肉體上的折磨的心態。投降有罪,鋃鐺入獄,這是意料之中的,他們有思想準備,不大害怕;但法庭上的答辯卻使他們犯愁,不知如何啟口是好。這裏有這麽幾種心態:一種是推客觀,認為投降是不得己的。《舊唐書·崔器傳》記載,崔器在病重的時候,恍惚中見到達奚珣的冤魂對他叩頭大叫:“我不自由!”左右問是怎麽回事,崔說,達曾經向他訴說冤情,他沒有答應。從這則帶有迷信色彩的記載可以看出,當時是有人認為投降是被迫的。一種是譴責自己,覺得無顏自辯的。還有人可說是介乎二者之間,一方麵承認有罪,另方麵總想找點客觀理由來為自己辯護,以求從寬發落。
“無錢求案典,生死任都官。”隱約透露出在這場審訊中執法官的徇私以及被審者無可奈何的心理狀態。這些被收審的官吏大約已經抄家,沒有錢向案典們行賄了,因此,通過非法的手段來減輕罪責的途徑也被堵死了。舊社會有句俗話:“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現在,降官們既無“理”,又無“錢”,當然遭遇要更慘了。“生死任都官”,既可看作是一種無可奈何的寫照,也可認為是對審判官貪贓枉法的一種激憤語。童謠這種刻畫人物心理的描繪是細膩而曲折的,在同類歌謠中似不多見。
在形式上,童謠采用五言絕句,句式整齊,音韻鏗鏘,富有唐詩明快流暢的特點。
也有人認為:這首童謠早在安史之亂以前就已流行,並非審判降官的產物。它的主題是生動地說明了封建社會裏打官司的不公平,有錢的可以顛倒黑白,窮苦的則無話可說,隻能聽任都官的擺布。姑作一說而存之於此。
【今譯】
不怕入獄身鋃鐺,隻愁理虧答辯難。新貧無錢求案吏,生死如何隨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