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報刊樣書的發放

我是一個喜歡舞文弄墨的人。有時報刊發表了自己的文字,往往敝帚自珍,要剪下一份另外貼起來。倒不是為了孤芳自賞,主要是想借此鞭策自己能不斷有一點長進。

然而,我的這一點愛好常常碰到困難。原來,各個報刊出版單位給作者贈送“樣書”“樣報”的做法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寄一份,有的寄兩份,個別也有寄三四份的。當然,一份不寄的也有。如某省圖書館編的一份刊物不打招呼選登了我一本小書中的一篇文章,寫信去問他們“討”一本樣書也被置之不理,可見他們大概是沒有給作者寄樣書的規定或習慣的。

一份不寄,作者要想剪貼自己的文章當然無從剪貼起,從出版單位看,也許是很“經濟”的,但未免做得太過份了一點。而寄一份樣書的做法,也頗使作者為難。我有時收到一份報紙,會毫不遲疑地把屬於自己的那一小塊地位剪下來;但是,收到期刊——尤其是那些印刷精美的期刊或大型期刊——實在不忍心為了自己的那一點點小東西而把它弄成“殘廢”,於是常常擱置一邊,“等待處理”。,可時間一長,往往又被拖散,要用的時候便找它不到了。對於有兩份以上的“樣書”,我雖然會無情地拿其中的一本開刀,但開刀之後,望著那本好好的“殘廢者”,也頗為惋惜,感到有一種犯了“浪費”罪的內疚。

因此,我想到了報刊的出版單位。如果報刊出版之後給作者寄樣書樣報的時候,除了寄一份齊全的讓作者得窺全豹之外,再寄上該作者那篇文章,供作者剪貼之用,該是多麽好的事情啊。一份報紙或刊物(或一本多人文章集合而成的書),作者再多,也隻要拆掉兩張或兩本就夠了。這對於原來隻寄一份報刊的出版單位,破費不多而惠及作者則不小;對於寄兩份或兩份以上的出版單位,則還是一個小小的節約。以寄兩份的為例,假如每期刊物有30個作者,每期就可節省28本,如果是月刊,一年就是336本,以每本2角定價計算,一年就可節省60多元。全國數千種期刊加起來,就是一筆很可觀的數字了。如果再加上報紙以及匯編本圖書,這其間節約的人力、物力、財力,實在是不可小視的。

據我所知,目前報刊贈送作者的樣書樣報以兩份的居多,一份的較少,不送的更少,如果能像我上麵所說的略為改進一下,於國於民,都是大有好處的。不知有關出版單位的同誌以為然否?

(《上海出版工作》1983,年第6期,署名:雷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