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圖書應該盡量少用繁體字
一位朋友最近向我“訴苦”:他給讀中學的孩子買了一本《唐詩三百首新注》,希望孩子能借此提高一點文學修養水平,增加一點古典文學的知識。誰知孩子高高興興地接過去翻了一下,便搖搖頭苦笑著還給了他,說:“盡是繁體字,我們沒學過,看不懂。”我的朋友為此感到苦惱,質問我:“為什麽像這樣的書要用繁體字呢?是存心不讓青少年讀嗎?”
我因為在出版部門工作,類似的質問時有所聞。因此,略為留心了一下,發現近年來,新版的古籍采用繁體字的確乎有越來越多的趨勢。除了那些用舊紙型新印和影印的古籍之外,許多重排或新出的古籍也繼續采用繁體字。列入古籍整理規劃的那些書不要去說它了,連一些現代和當代人並非“古籍”的著作也都愛使用繁體字,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僅以上海古籍出版社為例,一套“中國古典文學叢書”不消說是繁體字了,像現代朱自清的《朱自清古典文學專集》、《陳寅恪文集》(包括作為附錄的蔣天樞先生的《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當代楊明照先生的《文心雕龍校注拾遺》、王汝弼先生選注的《白居易選集》、朱金城先生的《白居易年譜》等等,也都是用的繁體字直排。
為什麽這些書要用繁體字呢?據說有這樣幾條理由:一是“使用簡化字容易造成歧義”;二是“這些書要出口”;三是“古籍就要像古籍的樣子,用繁體字才能古色古香”。我以為這些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首先,使用簡化宇在絕大多數場合是不會發生歧義的。簡化字頒行二十多年了,並沒有給人們的交際帶來麻煩和混亂,就是最好的證明。連我國政府的對外文件這樣最忌諱有歧義的文字都可以使用簡化字,為什麽古籍這個領域就用不得簡化字呢?繁體字簡化之後,個別字會有歧義,這在簡化字公布時就規定了避免的辦法,如“乾坤”、“乾隆”的“乾”,不簡化為“幹”;“夥”在作“多”解釋時不簡化為“夥”;“折”和“摺”、“餘”和“餘”、“迭”和“疊”、“象”和“像”等在意義可能混淆時,都具體規定了避免混淆的辦法,因而事實上已不成為問題。即使某些著作如考據、音韻方麵的某些書因文字簡化帶來的問題較多一些,但總還是可以找到解決的辦法的,因此而停止使用簡化字,實際上是一種因噎廢食的做法。
其次,為了出口而使用繁體字更是因小失大,舍近求遠。我們的出版物首先是麵向國內讀者的(專門對外宣傳的出版物除外),十億中國讀者是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對象,而其中最主要的是青少年,他們是我們祖國的未來,是四化建設的主力。他們在學校學的是簡化字,因此,凡是以他們為讀者對象的圖書,都應該采用簡化字才對。至於港澳和海外其他一些地方不使用簡化字而使用繁體字,除了專為他們出版的以外,我們決不能犧牲大陸大多數讀者的利益去遷就他們少數人的需要。事實上,在港澳市場上,簡化字的書還是能夠銷售的,而使用漢字的新加坡也已經在推行簡化字了。從長遠的觀點看,我們還應該努力用簡化字的圖書去促使他們也朝著漢字簡化的方向發展,而決不應該相反地由我們倒退來迎合。
至於為了“古色古香”而采用繁體字就更不成其為理由了。古籍不是出土文物,不必弄成“真古董”的樣子,它的生命在於活在世世代代讀者的心中。如果為了“古色古香”而使古籍脫離了廣大的讀者群,實際是作繭自縛、舍本逐末。再說,“古色古香”的標誌並不僅在於繁體字,隻要精心設計,用簡化字同樣可以把書籍弄得“古色古香”。像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的《中國十大古典喜劇集》、《中國十大古典悲劇集》用的就是簡化字,不僅“古色古香”,而且端莊典雅,其質量遠在許多繁體字書籍之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書籍擴大使用繁體字的範圍,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首先是加重了讀者的負擔。本來,漢字簡化是為了讓人們更快更好地掌握這個工具,但是,對於目前沒有學過繁體字的青少年和一些中年人來說,不看這些繁體字的書則已,若想看看這些書,就得在簡化字之外再學一套繁體字。這樣一來,簡化變成了“繁化”,比單學一套繁體字的負擔還要重些。這完全違背了簡化的初衷,無端空耗讀者的時間和精力,實在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失!
其次是造成了出版的麻煩,延長了出版周期。繁體與簡體同時流行,給書刊編輯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麻煩。稍不注意,就會在簡化字的書中摻人繁體字,或在繁體字的書中摻人簡化字,對語言的規範化甚為不利。像《朱自清古典文學專集》中的《十四家詩抄》,郭紹虞先生的封麵題簽就用了一個簡體字“詩”,與全書用繁體字頗不“統一”。另外,由於我國目前用繁體字的印刷廠少,而采用繁體字的書稿越來越多,書稿排隊的現象也就日益嚴重,有些古籍發稿後三五年見不到書也是有的。
因此,我建議:凡是經國家正式批準的簡化字通行之後,相應的繁體字就應該在絕大多數的領域中停止使用,一定要堅決地廢止簡體繁體同時流通的做法。希望從現在起,除特殊情況外,應一律使用簡化字。
當然,也並不是要消滅繁體字。將來,在一定的範圍內,還應該有一批人能夠看得懂繁體字的古籍,以便保存和利用那些無法(或來不及)用簡體字重新排印的古籍。
(《文字改革》1983年第3期)